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5月6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河北省廊坊市固安科创中心二层会议室8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王文学先生因工作原因不能到会, 公司半数以上董事推举董事冯念一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采取现场及网络相结合的投票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2人,公司董事长王文学先生,董事陈怀洲先生、王葳女士,独立董事张奇峰先生、谢冀川先生、陈琪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黎毓珊女士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上述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律师:刘亦鸣、韩旭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的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5月7日 ● 上网公告文件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 报备文件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