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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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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3015 证券简称:日久光电 公告编号:2025-015 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6日(星期二)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6日9:15一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昆山市周庄镇锦周公路509号公司四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超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共396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92,778,920股,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66,691,217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指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281,066,667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14,375,450股,下同)的34.7889%。其中: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共5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75,083,040股,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1535%;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391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7,695,880股,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353%。 参加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以下股东之外的公司其他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参加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共391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7,695,8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353%。 公司董事(独立董事任永平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亲自出席会议,委托独立董事孔烽先生代为出席并进行独立董事述职)、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该议案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2,647,4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83%;反对106,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46%;弃权2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72%。 (二)审议《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该议案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2,655,4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69%;反对10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83%;弃权2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8%。 (三)审议《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该议案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2,644,2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48%;反对11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91%;弃权24,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1%。 (四)审议《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2,594,2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09%;反对15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43%;弃权32,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4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7,511,1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563%;反对15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612%;弃权32,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25%。 (五)审议《关于2025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该议案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17,490,5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398%;反对16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138%;弃权43,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64%。 其中,关联股东陈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为44,094,864股,作为公司董事长,回避表决;关联股东陈晓俐所持表决权股份数为30,196,407股,作为公司董事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回避表决;关联股东徐一佳所持表决权股份数为225,231股,作为公司董事,回避表决;关联股东任国伟所持表决权股份数为305,769股,作为公司监事,回避表决;关联股东周峰所持表决权股份数为260,769股,作为公司监事,回避表决。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7,490,5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398%;反对16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138%;弃权43,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64%。 (六)审议《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该议案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2,633,3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31%;反对106,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45%;弃权39,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2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7,550,2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772%;反对106,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001%;弃权39,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27%。 (七)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该议案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2,628,6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80%;反对110,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90%;弃权39,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30%。 (八)审议《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该议案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2,598,2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52%;反对138,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97%;弃权41,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51%。 (九)审议《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计划>的议案》,该议案审议通过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2,652,8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41%;反对85,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25%;弃权40,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3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7,569,7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874%;反对85,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849%;弃权40,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77%。 (十)审议《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该议案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0,308,3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71%;反对118,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10%;弃权65,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19%。 其中,关联股东吕敬波所持表决权股份数为1,495,247股,回避表决;关联股东徐一佳所持表决权股份数为225,231股,回避表决;关联股东任国伟所持表决权股份数为305,769股,回避表决;关联股东周峰所持表决权股份数为260,769股,回避表决。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017,0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667%;反对118,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315%;弃权65,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18%。 (十一)审议《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该议案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0,305,3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38%;反对127,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12%;弃权58,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50%。 其中,关联股东吕敬波所持表决权股份数为1,495,247股,回避表决;关联股东徐一佳所持表决权股份数为225,231股,回避表决;关联股东任国伟所持表决权股份数为305,769股,回避表决;关联股东周峰所持表决权股份数为260,769股,回避表决。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014,0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482%;反对127,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889%;弃权58,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29%。 (十二)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该议案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0,300,1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80%;反对12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14%;弃权63,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05%。 其中,关联股东吕敬波所持表决权股份数为1,495,247股,作为公司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关联股东徐一佳所持表决权股份数为225,231股,作为公司董事,回避表决;关联股东任国伟所持表决权股份数为305,769股,作为公司监事,回避表决;关联股东周峰所持表决权股份数为260,769股,作为公司监事,回避表决。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008,8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161%;反对12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901%;弃权63,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938%。 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一并听取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王飞、朱怡静 3、结论性意见:本次会议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召集人的资格、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资格、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7日 证券代码:003015 证券简称:日久光电 公告编号:2025-016 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久光电”或“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5年5月6日下午16:15在日久光电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29日以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8人(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为王志坚先生、彭磊先生,独立董事任永平先生因工作原因,委托独立董事孔烽先生代为出席会议并表决)。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陈超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份额调整〉的议案》。 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已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通过。根据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着自愿认购的原则,原拟定的部分持有人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拟获授的份额,该部分份额由其他22名原拟定持有人认购,上述人员包含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份额调整后,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合计持有份额占本员工持股计划总份额的比例不超过30%;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实际认购股数仍为954.6550万股,约占公司股本总额28,106.6667万股的3.40%。 公司同日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份额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回避表决情况:王志坚、彭磊、徐一佳、余寅萍、翁苗为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回避表决后,由4名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拟购买资产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采购真空磁控溅镀设备系公司战略布局的重要一步,公司将充分整合资源,持续优化主营业务结构,加大产业投入、提升生产效率,在不断提升主营业务产品市场份额的同时,持续不断研究新兴市场的需求趋势,在汽车尤其是新能源汽车等新兴应用领域,重点部署调光导电膜、光学膜等新兴产品的推广,为公司创造更广阔的成长空间,进一步增强盈利能力和市场影响力。本次购买资产成交金额为参照市场价格并经双方协商确认,价格合理、公允,对公司本期和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重大影响,亦不存在影响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同日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拟购买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9)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7日 证券代码:003015 证券简称:日久光电 公告编号:2025-017 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份额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久光电”或“公司”)于2025年5月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份额调整〉的议案》,同意对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拟定的持有人的份额进行调整。 根据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及《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份额调整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再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份额调整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及数量 2021年11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回购股份的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7,5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13.5元/股(含),按回购资金总额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5,555,555股-11,111,110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1.98%-3.95%,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期限为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截至2022年11月19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9,546,550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3.40%,最高成交价为12.2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7.25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01,380,580.76元(不含交易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11月2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已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通过,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认购股份数上限为9,546,550股。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 (一)2025年4月14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二)2025年4月14日,公司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三)2025年4月1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监事会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 (四)2025年5月6日,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实施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同时授权董事会办理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事宜。 (五)2025年5月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份额调整〉的议案》。上述事项在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 三、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份额调整情况 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认购股数上限为9,546,550股,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上述认购股份尚未完成非交易过户。 本着自愿认购的原则,原拟定的部分持有人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拟获授的份额,该部分份额由其他22名原拟定持有人认购,上述人员中包含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份额调整后,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合计持有份额占本员工持股计划总份额的比例不超过30%。 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所获份额调整后的分配情况如下: ■ 注:(1)最终参与人员名单、人数及最终份额分配情况根据实际缴款情况确定。 (2)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份额调整后,受让价格仍为7.42元/股。 (3)本次份额调整后,参加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的总人数为176人,其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8人,核心技术/业务人员168人。 四、本次份额调整后的锁定期及解锁安排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份额调整分配后持有人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解锁比例和解锁数量等根据公司《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确定。 五、备查文件 (一)《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7日 证券代码:003015 证券简称:日久光电 公告编号:2025-018 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 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久光电”或“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于2025年5月6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在江苏省昆山市周庄镇锦周公路东侧、园区大道南侧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会秘书徐一佳女士召集,实际出席本次会议的持有人共176名,代表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总份额的100%。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规定。 一、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持有人审议表决,达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设立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的议案》 为了促进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日常管理的效率,根据《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和《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拟设立管理委员会,作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与监督机构。管理委员会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负责,代表持有人行使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股份的除表决权外的股东权利。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由3名委员组成,设管理委员会主任1名。 表决情况:上述议案经出席本次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表决权份额的100%通过,0份反对,0份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提名徐一佳、余寅萍、贺璐为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选举徐一佳女士为本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主任,任期与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一致。 徐一佳女士为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其作为公司董事会秘书担任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更有利于持股计划的管理。 余寅萍女士为公司董事、财务总监,其作为公司财务总监担任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更有利于持股计划的管理。 除上述情况外,管理委员会委员未在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单位担任职务,也未与上市公司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 表决情况:上述议案经出席本次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表决权份额的100%通过,0份反对,0份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授权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事宜的顺利进行,拟提请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授权管理委员会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事宜,具体授权事项如下: (1)负责召集持有人会议,执行持有人会议的决议; (2)代表全体持有人监督或负责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 (3)代表全体持有人行使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股份的除表决权外的股东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股东大会的出席、提案等的安排,以及参与公司现金分红、送股、转增股份、配股和配售债券等的安排;或者授权资产管理机构行使股东权利; (4)负责决策是否聘请相关专业机构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日常管理提供管理、咨询等服务; (5)负责与专业机构的对接工作(如有); (6)代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对外签署相关协议、合同; (7)按照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第十章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终止及持有人权益的处置”相关规定对持有人权益进行处置; (8)决策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弃购份额、被收回份额或权益的归属; (9)管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利益分配,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时,决定标的股票处置及分配等相关事宜; (10)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登记、继承登记; (11)负责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减持安排; (12)确定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持有人、分配方案以及相关处置事宜; (13)持有人会议授权的其他职责。 本授权自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批准之日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终止之日内有效。 表决情况:上述议案经出席本次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表决权份额的100%通过,0份反对,0份弃权。 二、备查文件 1、《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7日 证券代码:003015 证券简称:日久光电 公告编号:2025-019 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拟购买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浙江日久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根据经营发展需要,拟向供应商(以下简称“A”)采购真空磁控溅镀设备,并签署相关采购合同,采购合同总金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子公司购买真空磁控溅镀设备主要用于公司调光导电膜、光学膜等业务,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亦不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于2025年5月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以全票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拟购买资产的议案》,本次交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以上,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该项交易目前不存在需要履行的其他审批程序,亦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因本次交易出于商业秘密及战略发展的考虑,按照规则披露将导致违约或可能引致不当竞争,损害公司及投资者利益,因此公司已根据相关规定对本次交易履行内部信息披露豁免程序,对交易对方的相关信息进行了豁免披露,故不予披露交易对手方的具体情况。交易对方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标的名称:真空磁控溅镀设备 (二)标的类别:固定资产 (三)用途:调光导电膜、光学膜等相关业务 (四)标的权属: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标的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五)标的所在地:浙江 (六)标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 (七)标的预交付时间:定金支付后8个月内 (八)定价依据:系参考市场价格,经双方协商确定 (九)其他说明:公司本次购买的资产未经出售方使用,为其生产并出售的产品,不存在相关使用情况说明,本次交易价格为参考市场价格并经双方协商确认的最终价格。 四、交易协议主要内容 (一)成交金额:预计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 (二)支付方式:以采购协议为准 (三)支付期限:以采购协议为准 (四)协议的生效条件: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成立,并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正式生效 (五)生效时间及协议有效期:除非本协议另有规定,本协议有效期至本协议项下所有服务终止之日止 (六)违约责任:以各方签署的协议内容为准 (七)交易定价依据:参考市场价格并经协议各方协商确认 (八)交易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 (九)标的的交付状态:尚未交付 (十)标的交付时间:定金支付后8个月内 (十一)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涉及购买资产的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债务重组等情况,交易完成后不会产生关联交易。 六、本次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采购真空磁控溅镀设备系公司战略布局的重要一步,公司将充分整合资源,持续优化主营业务结构,加大产业投入、提升生产效率,在不断提升主营业务产品市场份额的同时,持续不断研究新兴市场的需求趋势,在汽车尤其是新能源汽车等新兴应用领域,重点部署调光导电膜、光学膜等新兴产品的推广,为公司创造更广阔的成长空间,进一步增强盈利能力和市场影响力。 (二)本次购买资产成交金额为参照市场价格并经双方协商确认,价格合理、公允,对公司本期和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重大影响,亦不存在影响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风险提示 (一)合同履约风险:本采购合同交易双方均具备履约能力,在合同实际执行过程中可能存在法律、法规、政策、技术、市场等方面不确定性或风险,同时还可能面临外部宏观环境发生重大变化、突发意外事件,以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所带来的风险等,可能导致合同存在无法履行或无法完全履行的风险。 (二)资金支出风险:本次采购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若公司无法及时、足额筹集到相关款项,则本次采购存在因采购支付款项不能及时、足额到位,进而导致交易失败的风险。 (三)债务压力过大风险:本次项目资金主要来源于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自筹部分可能导致公司财务费用较大幅度增长,进而提高公司资产负债率,影响公司净利润。 (四)其他风险:本次采购标的为真空磁控溅镀设备,相关采购设备主要应用于公司调光导电膜、光学膜等业务,该等业务可能在未来面临政策、市场、经营、管理等各方面不确定因素带来的风险,进而可能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八、备查文件 (一)《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二)《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7日 证券代码:003015 证券简称:日久光电 公告编号:2025-020 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久光电”或“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5年5月6日下午16:00在日久光电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29日以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周峰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拟购买资产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为满足日常经营需要,采购真空磁控溅镀设备事项,对公司开拓市场有着重大的促进作用,本次购买资产成交金额为参照市场价格并经双方协商确认,价格合理、公允,对公司本期和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重大影响,亦不存在影响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同日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拟购买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9)。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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