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兴一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收到股东大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商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大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商投资”)出具的《关于解押及再质押所持中兴一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的告知函》,获悉大商集团及大商投资将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登记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 二、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 本次质押股份不涉及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 三、其他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大商集团及大商投资函称其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本公司将敦促大商集团及大商投资持续关注其股份质押情况,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关于解押及再质押所持中兴一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的告知函》;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解除证券质押登记通知、证券质押登记证明、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等;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中兴一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