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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600372 证券简称:中航机载 公告编号:临2025-025 |
中航机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同一控制下股东 拟非公开协议转让公司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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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2025年5月5日,中航机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中航机载)收到公司股东中航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投资)的通知,中航投资与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航空工业集团)签署《资产转让协议》,拟将其所持有的公司22,677,248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47%)以非公开协议转让方式向中国航空工业集团转让(以下简称本次协议转让或本次权益变动)。 ● 本次协议转让前,中航投资直接持有公司22,677,248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47%;中国航空工业集团直接持有公司282,701,714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84%。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后,中航投资不再持有公司股份,中国航空工业集团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量增加至305,378,96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31%。 ● 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后,中国航空科技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仍为公司的控股股东,中国航空工业集团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 本次协议转让的受让方系转让方的实际控制人,转让方和受让方均为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同一控制下股东之间的内部转让,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合计持股数量和比例发生变化。 ● 本次协议转让尚需中航投资的控股股东中航工业产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产融)股东大会及中国航空工业集团董事会决议通过、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批准,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进行合规确认,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能否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中航投资与中国航空工业集团于2025年5月5日签署了《资产转让协议》,中航投资拟将其所持有的公司22,677,248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47%)转让给中国航空工业集团。 本次协议转让的受让方中国航空工业集团为转让方中航投资的实际控制人,转让方和受让方均为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公司同一控制下股东之间的内部转让,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合计持股数量和比例发生变化。 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和中航投资均为国有股东,本次协议转让系为实施国有资源或资产重组,根据《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本次协议转让采用非公开协议转让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前,中航投资直接持有公司22,677,248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47%;中国航空工业集团直接及间接持有公司合计2,706,870,507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5.94%,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后,中航投资不再持有公司股份,中国航空工业集团直接及间接共计持有公司2,706,870,507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5.94%,仍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未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和比例发生变化。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构成情况如下: ■ 二、《资产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双方 甲方(转让方):中航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乙方(受让方):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二)拟转让股份数量 转让方系中航机载股东,直接持有中航机载22,677,248股股份,占中航机载股份总数的0.47%。转让方同意将其全部持有的目标公司股份以及由此所衍生的所有股东权益(以下简称标的股份),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受让标的资产及相应股东权利。 (三)转让价格及支付 1、根据《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第二款,为实施国有资源整合或资产重组,在国有股东之间转让且上市公司中的国有权益并不因此减少的,股份转让价格应当根据上市公司股票的每股净资产值、净资产收益率、合理的市盈率等因素合理确定。 结合上述定价原则,双方一致同意,本次股份转让以标的资产提示性公告日前30个交易日的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的算术平均值为基础确定转让价格,甲方将其持有的中航机载股份以11.19元/股的价格转让给乙方,标的股份的转让价款为人民币253,758,405.12元(大写:贰亿伍仟叁佰柒拾伍万捌仟肆佰零伍元壹角贰分)。双方同意标的股份的最终转让价格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有权机构最终批复为准。 2、双方确认,本次协议转让价款的支付方式如下: 受让方应在本协议生效后1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股份转让款支付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 (四)过渡期 1、本协议项下的过渡期为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股份过户(即标的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过户登记至受让方名下)完成之日止的期间。 本次协议转让过渡期内,标的股份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转让数量、转让价格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作相应调整。 2、双方确认,过渡期内标的股份所产生的一切损益由受让方承担或享有。 (五)资产转让交割 1、标的股份从转让方过户至受让方手续完成即本次协议转让交割完成。 2、双方配合标的股份完成交割(包括按照本协议规定的原则根据实际需要签署具体的转让文件、及时签署和交付其他必要或合理的文件)。 (六)违约责任 1、如果任何一方(“违约方”)未履行或中止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或承诺,或其在本协议中作出的任何陈述和保证是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的,非违约方有权向违约方发出书面通知(“违约通知”)说明该方违约的情况,并且有权(但无义务)决定给予违约方在收到违约通知后的10个工作日或违约通知中载明的更长期限(“补救期限”)对违约予以补救。如果违约方在补救期限内未能作出令非违约方满意的补救,违约方应当赔偿由于其违约而造成的非违约方承担的全部损失。 2、如因不可抗力、法律变动情形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或因审批障碍导致本次股份转让无法实施,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七)协议生效 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后成立,待转让方控股股东中航产融股东大会及中国航空工业集团董事会决议通过、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批准本次股份转让后生效。 三、本次权益变动双方基本情况 (一)转让方基本情况 ■ (二)受让方基本情况 ■ 四、其他事项 1、本次协议转让尚需中航投资的控股股东中航产融股东大会及中国航空工业集团董事会决议通过、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批准,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进行合规确认,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能否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有关信息均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2、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收购报告书摘要、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等后续工作。 五、备查文件 1、中航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拟转让中航机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之通知函 2、《资产转让协议》 特此公告。 中航机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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