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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航工业产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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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705 证券简称:中航产融 公告编号:2025-043 债券代码:185835、137510、138553、138914、115464、115561、115708、115965、115966、240204、240209、240327、240484、240563、240683、240684、240866 债券简称:22产融02、22产融03、22产融Y2、23产融04、23产融05、23产融06、23产融K1、23产融08、23产融09、23产融10、23产融11、23产融13、24产融02、24产融04、24产融05、24产融06、24产融08 中航工业产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2025年4月29日发出的会议通知,中航工业产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5月5日在北京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监事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罗继德先生主持。经与会全体董事认真审议并表决,通过以下事项: 一、关于子公司中航投资以非公开协议方式向控股股东中航工业转让中航西飞及中航机载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董事杨东升先生、陈昌富先生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召开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并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中航工业产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6日 证券代码:600705 证券简称:中航产融 公告编号:2025-045 债券代码:185835、137510、138553、138914、115464、115561、115708、115965、115966、240204、240209、240327、240484、240563、240683、240684、240866 债券简称:22产融02、22产融03、22产融Y2、23产融04、23产融05、23产融06、23产融K1、23产融08、23产融09、23产融10、23产融11、23产融13、24产融02、24产融04、24产融05、24产融06、24产融08 中航工业产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2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5月21日14点 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园四区2号楼中航产融大厦会议室(1层前台报到)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21日 至2025年5月2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另行刊登的股东大会会议文件,有关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会议资料将不迟于2025年5月15日(星期四)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单位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经被代理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和被代理人的持股凭证。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法人股东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法人股东单位公章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股东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以及持股凭证。 (二)网上登记方式:2025年5月19日(星期一)9:00-16:00,自有账户持股股东可扫描下方二维码进行登记: ■ (三)现场登记方式:2025年5月19日(星期一)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股东可携带相关材料前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园四区2号楼中航产融大厦1层前台现场登记。 六、其他事项 1、与会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会议联系人:公司证券事务部。电话:010-65675115传真:010-65675161 特此公告。 中航工业产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航工业产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2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705 证券简称:中航产融 公告编号:2025-044 债券代码:185835、137510、138553、138914、115464、115561、115708、115965、115966、240204、240209、240327、240484、240563、240683、240684、240866 债券简称:22产融02、22产融03、22产融Y2、23产融04、23产融05、23产融06、23产融K1、23产融08、23产融09、23产融10、23产融11、23产融13、24产融02、24产融04、24产融05、24产融06、24产融08 中航工业产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拟协议转让股份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中航工业产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产融”或“公司”)控股子公司中航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投资”)拟通过非公开协议转让的方式,向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工业”)转让所持中航西安飞机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西飞”)160,136,566股无限售流通股份(占中航西飞总股本的5.76%)、中航机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机载”)22,677,248股无限售流通股份(占中航机载总股本的0.47%)。 上述股份受让方以现金方式支付对价。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不再直接持有中航西飞和中航机载的股份。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 本次交易根据上市公司股票的每股净资产值、净资产收益率、合理的市盈率等因素合理确定,转让价款共计人民币4,066,610,041.58元。 ● 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及中航工业董事会决议通过;尚需取得中航工业的批复;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进行合规性审查确认,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能否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中航投资持有中航西飞无限售流通股160,136,566股,占中航西飞总股本的5.76%;持有中航机载无限售流通股22,677,248股,占中航机载总股本的0.47%。中航投资拟以非公开协议转让的方式将持有的全部中航西飞和中航机载股份转让给中航工业。上述股份受让方以现金方式支付对价。本次交易完成后,中航西飞和中航机载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仍为中航工业,中航工业及其下属单位合计持有中航西飞和中航机载股份比例不变,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不再直接持有中航西飞及中航机载股份。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5月5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中航投资以非公开协议方式向控股股东中航工业转让中航西飞及中航机载股票的议案》,同意控股子公司中航投资以非公开协议转让的方式,向中航工业转让所持中航西飞及中航机载股份。关联董事杨东升先生、陈昌富先生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召开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并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交易生效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程序 2025年5月5日,中航投资与中航工业签署《资产转让协议》。若本次交易发生,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控股股东中航工业及其下属子公司之间发生与本关联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累计将达到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本次交易尚需取得中航工业的批复;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进行合规性审查确认,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关系 鉴于中航工业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以非公开协议转让方式向中航工业转让中航西飞和中航机载股份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注册地:北京市朝阳区曙光西里甲5号院19号楼 法定代表人:周新民 成立日期:2008年11月6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10935732K 经营范围:经营国务院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军用航空器及发动机、制导武器、军用燃气轮机、武器装备配套系统与产品的研究、设计、研制、试验、生产、销售、维修、保障及服务等业务;金融、租赁、通用航空服务、交通运输、医疗、工程勘察设计、工程承包与施工、房地产开发等产业的投资与管理;民用航空器及发动机、机载设备与系统、燃气轮机、汽车和摩托车及发动机(含零部件)、制冷设备、电子产品、环保设备、新能源设备的设计、研制、开发、试验、生产、销售、维修服务;设备租赁;工程勘察设计;工程承包与施工;房地产开发与经营;与以上业务相关的技术转让、技术服务;进出口业务;船舶的技术开发、销售;工程装备技术开发;新能源产品的技术开发。(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注册资本:6,400,000万元 中航工业2023年和2024年1-6月的财务状况如下: 单位:亿元 ■ 注:上表中2023年数据已经审计,2024年1-6月数据未经审计 中航工业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资信状况较好,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 ■ (二)交易标的概况 1.中航西飞 公司名称:中航西安飞机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代码:000768.SZ 注册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阎良区西飞大道一号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国有控股) 法定代表人:吴志鹏 注册资本:278,174.0071万元 成立日期:1996年6月18日 营业期限:1996年6月18日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飞机、飞行器零部件、航材和地随设备的设计、试验、生产、维修、改装、销售、服务及相关业务;飞行机务保证及服务;飞机租赁及相关服务保障业务;技术装备的设计、制造、安装、调试及技术服务;航空及其它民用铝合金系列产品和装饰材料的开发、设计、研制、生产、销售以及相关的技术服务;进出口加工业务;动力设备和设施、机电设备、工矿备件、电气、管道、非标设备及特种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销售、技术服务;碳材料、粉末冶金制品、橡胶件、塑料件、锻铸件的制造;城市暖通工程、天然气安装工程、电子工程的设计、运行、安装、维护、管理、技术服务;汽车零部件的制造、维修、销售及技术服务;客户培训及相关配套服务;员工培训(仅限本系统内部员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权属状况:中航投资持有的中航西飞股份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2.中航机载 公司名称:中航机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代码:600372.SH 注册地址: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海二路29号院8号楼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国有控股) 法定代表人:王建刚 注册资本:483,889.663万元 成立日期:1999年11月26日 营业期限:1999年11月26日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 各类飞行器配套的机载航空电子系统、飞行控制系统、机电系统及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服务及投资与管理;各类发动机配套的电子设备、机电设备及传感器的研发、生产、销售、服务及投资与管理;航天、船舶、电子信息相关的电子产品、机电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汽车部件及系统、工业自动化与控制设备、智能系统及设备、机械制造设备的研制、生产、销售和服务;电子设备及系统、机电设备及系统、制冷系统的研制、生产、销售;软件信息化产品研发、生产及服务;信息系统及产品、软件产品、安全与服务系统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及服务等。(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权属状况:中航投资持有的中航机载股份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二)交易标的主要财务信息 1.中航西飞 单位:万元 ■ 注:上表中2024年数据已经审计,2025年1-3月数据未经审计 2.中航机载 单位:万元 ■ 注:上表中2024年数据已经审计,2025年1-3月数据未经审计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根据《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36号)第三十三条第二款:“为实施国有资源整合或资产重组,在国有股东之间转让且上市公司中的国有权益并不因此减少的,股份转让价格应当根据上市公司股票的每股净资产值、净资产收益率、合理的市盈率等因素合理确定。” 五、《资产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双方 转让方:中航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受让方: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二)定价原则 根据《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第二款,为实施国有资源整合或资产重组,在国有股东之间转让且上市公司中的国有权益并不因此减少的,股份转让价格应当根据上市公司股票的每股净资产值、净资产收益率、合理的市盈率等因素合理确定。 (三)转让价格及支付 本次股份转让以标的资产提示性公告日前30个交易日的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的算术平均值为基础确定转让价格。 转让方将其持有的中航西飞股份以23.81元/股的价格转让给中航工业,转让价款为人民币3,812,851,636.46元;转让方将其持有的中航机载股份以11.19元/股的价格转让给中航工业,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253,758,405.12元。 受让方应在协议生效后1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股份转让款支付至转让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四)过渡期 1、本协议项下的过渡期为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股份过户(即标的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过户登记至受让方名下)完成之日止的期间。 本次资产转让过渡期内,标的股份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转让数量、转让价格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作相应调整。 2、本次资产转让,过渡期内标的股份所产生的一切损益由受让方承担或享有。 (五)资产转让交割 1、标的股份从转让方过户至受让方手续完成即本次股份转让交割完成。 2、双方配合标的股份完成交割(包括按照本协议规定的原则根据实际需要签署具体的转让文件、及时签署和交付其他必要或合理的文件)。 (六)违约责任 1、如果任何一方(“违约方”)未履行或中止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或承诺,或其在本协议中作出的任何陈述和保证是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的,非违约方有权向违约方发出书面通知(“违约通知”)说明该方违约的情况,并且有权(但无义务)决定给予违约方在收到违约通知后的10个工作日或违约通知中载明的更长期限(“补救期限”)对违约予以补救。如果违约方在补救期限内未能作出令非违约方满意的补救,违约方应当赔偿由于其违约而造成的非违约方承担的全部损失。 2、如因协议约定的不可抗力、法律变动情形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或因审批障碍导致本次股份转让无法实施,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七)协议生效 双方同意,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后成立,待公司股东大会及中航工业董事会决议通过、中航工业批准本次股份转让后生效。 六、审议程序 (一)公司独立董事于2025年5月5日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中航投资以非公开协议方式向控股股东中航工业转让中航西飞及中航机载股票的议案》。 (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2025年5月5日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中航投资以非公开协议方式向控股股东中航工业转让中航西飞及中航机载股票的议案》。 (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5月5日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中航投资以非公开协议方式向控股股东中航工业转让中航西飞及中航机载股票的议案》,关联董事杨东升先生、陈昌富先生已回避表决。 (四)《关于子公司中航投资以非公开协议方式向控股股东中航工业转让中航西飞及中航机载股票的议案》尚须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七、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份转让可以盘活公司资产,补充公司经营所需资金。 特此公告。 中航工业产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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