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4月30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成都市高新区康强二路388号2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张 吉林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 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6人,董事黄永刚先生因重要公务安排未能出席会议,已于会前向董事会递交请假条;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赵燕女士出席了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张吉林先生、李文军先生、赵燕女士、牟兰女士列席了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黄永刚先生因重要公务安排未能列席会议,已于会前向董事会递交请假条。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律师:陈旸律师、余松竹律师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人 员、召集人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均符合《公 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本次股东大会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成都坤恒顺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