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停牌事由和工作安排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和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有关精神,2025年4月30日,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电投能源”)收到实际控制人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家电投集团”)《关于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拟以国家电投集团内蒙古白音华煤电有限公司股权与电投能源进行资产重组。电投能源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上述标的资产,并将视具体情况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相关方案尚待进一步商讨确定。 鉴于上述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对公司股票交易造成重大影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经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电投能源,证券代码:002128)自2025年5月6日(星期二)开市时起停牌,停牌日期自2025年5月6日起不超过10个交易日。 公司预计在不超过10个交易日的时间内披露本次交易方案,即在2025年5月20日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26号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要求披露相关信息。 若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召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交易方案,公司股票最晚将于2025年5月20日开市起复牌并终止筹划相关事项,同时披露停牌期间筹划事项的主要工作、事项进展、对公司的影响以及后续安排等事项,充分提示相关事项的风险和不确定性,并承诺自披露相关公告之日起至少1个月内不再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 二、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重组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为国家电投集团内蒙古白音华煤电有限公司100%股权,标的公司的基本信息如下: ■ (二)主要交易对手基本情况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涉及的交易对方为国家电投集团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其基本情况如下: ■ (三)交易方式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交易对方为国家电投集团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并将视具体情况募集配套资金。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目前尚存在不确定性,具体交易方式、交易方案以后续公告的重组报告书披露的信息为准。 (四)本次交易涉及的中介机构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经聘请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电投能源资本运作整体规划服务顾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次交易的审计机构、安永(上海)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次交易的税务咨询服务机构、浙江阳光时代律师事务所为本次交易的法律顾问、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为本次交易的评估机构(前述中介机构均已完成招标,部分中介机构正式合同尚未签署)。 三、本次重组的意向性文件 根据国家电投集团出具的《通知》,拟以国家电投集团内蒙古白音华煤电有限公司股权与电投能源进行资产重组。电投能源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上述标的资产,并将视具体情况募集配套资金。相关方案尚待进一步商讨确定。 四、停牌期间安排 公司自停牌之日起将按照相关规定,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履行必要的报批和审议程序,督促各方积极推进相关工作,按照承诺的期限向交易所提交并披露符合相关规定要求的文件。 五、必要风险提示 本次交易仍处于筹划阶段,交易各方尚未签署正式的交易协议,具体交易方案仍在商讨论证中,尚存在不确定性。本次交易尚需履行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并需经有权监管机构批准后方可实施,能否实施以及通过审批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经公司董事长签字、董事会盖章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申请表》; 2.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通知》; 3.主要交易对方关于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情形的说明文件;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