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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5月06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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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083 证券简称:中望软件
广州中望龙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二零二五年五月

  
  广州中望龙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保障广州中望龙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维护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保证股东大会的议事效率,确保本次股东大会如期、顺利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以及《广州中望龙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广州中望龙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特制定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须知。
  一、股东大会设会务组,由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会议的程序安排和会务工作。
  二、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或股东代表)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三、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须在会议召开前30分钟到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并请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或法人单位证明、授权委托书以及参会回执等,经验证后领取会议资料,方可出席会议。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四、股东(或股东代表)依法享有发言权、咨询权和表决权等各项权益。如股东(或股东代表)欲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可在签到时先向大会会务组登记。会上主持人将统筹安排股东(或股东代表)发言。股东(或股东代表)的发言主题应与本次会议议题相关;超出议题范围,欲了解公司其他情况的,可会后向公司董事会秘书咨询。
  五、要求发言的股东,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经会议主持人许可方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先发言;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股东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
  六、股东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不再进行发言。股东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董事、监事候选人等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为提高股东大会议事效率,在就股东的问题回答结束后,即进行现场表决。现场会议表决采用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股东以其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股东在投票表决时,应在表决票中每项提案下设的“同意”、“反对”、“弃权”三项中任选一项,并以打“√”表示。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该项表决为弃权。请股东按表决票要求填写表决表,填毕由大会工作人员统一收票。
  九、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对提案进行表决前,将推举2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对提案进行表决时,应当由公司聘请的律师、股东代表与监事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并当场公布表决结果,决议的表决结果载入会议记录,并由参与计票、监票的股东代表、监事、公司聘请的律师在议案表决结果上签字。
  十、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一、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与会人员无特殊原因应在大会结束后再离开会场。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对干扰会议正常程序、寻衅滋事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二、股东(或股东代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所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
  十三、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18)。
  广州中望龙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5月12日14:30
  2、现场会议地点:广州中望龙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15号珠江城32楼)
  3、会议召集人:广州中望龙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4、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12日至2025年5月1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股东进行发言登记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三)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推举计票、监票成员
  (五)逐项审议会议议案
  议案1:《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议案2:《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议案3:《关于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议案4:《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议案5:《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议案6:《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议案7:《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
  议案8:《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六)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及提问
  (七)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议案投票表决
  (八)休会,统计表决结果
  (九)复会,主持人宣布会议表决结果和决议
  (十)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一)签署会议文件
  (十二)主持人宣布现场会议结束
  广州中望龙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议案一 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现结合2024年度的主要工作情况,公司董事会制定了《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请审议。
  该议案已经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附:《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广州中望龙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5月12日
  附:《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4年度,广州中望龙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望软件”或“公司”)董事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广州中望龙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广州中望龙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则以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严格依法履行董事会职责,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恪尽职守、积极有效的行使职权,认真贯彻落实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勤勉尽责地开展董事会各项工作,保障了公司的良好运作和发展,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重点工作情况
  (一)公司2024年度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8,805.7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7.31%;其中,主营业务收入88,679.78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为99.86%,主营业务收入金额较上年同期增长7.71%。报告期内,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6,396.43万元,较去年同期增加255.79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为-9,135.37万元。
  (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1)累计直接投入募投项目资金51,915.39万元;(2)累计以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61,004.21万元;(3)以超募资金回购公司股份5,028.36万元(含支付的价款及相关的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17,947.97万元(包括置换预先投入金额)。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未到期金额为6,202.00万元,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累计收到的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1,539.79万元,项目结项划转(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6,296.47万元,募集资金专户2024年12月31日余额合计为300.73万元。
  (三)公司股权激励及员工持股情况
  1、公司股权激励情况
  在2024年内,公司新增实施股权激励计划一次,其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说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面向不同的授予对象设置了不同的授予价格,分别为51.15元/股与41.44元/股。
  2、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存续的股权激励实施进展具体情况如下:
  ■
  说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授予股份在报告期内已全部作废。
  3、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存续的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具体情况如下:
  2024年5月17日,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所持标的股票权益由管理委员会以持有人对应原始出资额为限收回,并按照公司提议的方式进行处理。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公告的《关于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4)。
  二、2024年董事会工作回顾
  (一)董事会成员
  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加强信息披露工作,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不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公司全体董事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关注公司经营管理信息、财务状况、重大事项等,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深入讨论,切实增强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
  2024年4月8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完成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的换届选举。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2024年12月,公司收到独立董事于洪彦、陈明、张建军因任期即将届满而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公司于2024年12月26日召开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暨确定其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选举宁振波、严福洋、李云超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4名,独立董事3名。杜玉林先生、刘玉峰先生、林庆忠先生和杜玉庆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宁振波先生、严福洋先生和李云超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二)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一共召开13次,各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决议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报告期内董事会会议的召开情况如下:
  ■
  (三)2024年度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
  2024年,公司共召集7次股东大会,各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决议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报告期内,公司股东大会会议召开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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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1、审计委员会履行职责的情况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现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2名为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召集人由从事专业会计工作的独立董事担任。2024年度,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10次会议,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开展相关工作,审查公司财务报表,详细了解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参与了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工作,审查公司的定期报告、关联交易、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等事项,对公司财务和经营情况实施了有效的指导和监督。
  2、提名委员会履行职责的情况
  2024年度,提名委员会共召开了5次会议,提名委员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开展相关工作。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的相关专业背景和工作经验进行了审查,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为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提供咨询及建议,充分保证了公司的正常运行。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履行职责的情况
  2024年度,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了9次会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开展相关工作。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针对第六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拟定及确认事项、2024年度股权激励等事项进行了审查。
  4、战略委员会履行职责的情况
  2024年度,战略委员会共召开了3次会议,战略委员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开展相关工作。战略委员会针对2024年度公司对外投资、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查,确保上述事宜有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五)公司规范化治理情况
  2024年,公司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严格遵照相关法律规定和公司规章制度,认真履行职责,保证公司治理结构的规范性和有效性;积极组织人员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广东证监会、上市公司协会的各项专题培训,并做好定期自查工作。公司以真实、准确、及时、完整的信息披露原则,良好互动的投资者关系,严格有效的内部控制和风险控制体系为基石,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切实保障了全体股东与公司的利益。
  三、2025年董事会重点工作及计划
  2025年,公司董事会将持续遵循《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切实履行治理主体责任,通过以下举措提升公司治理效能,推动战略目标实现:
  (一)完善治理体系
  2025年,公司董事会将会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勤勉尽责,依法履职,加强内部管理和控制,提高公司管理水平,提升决策科学性及战略前瞻性,强化履职过程监督。
  进一步加强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提升内控管理水平。公司将根据监管要求及相关规定,持续完善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规范内部控制制度执行,加强内部控制监督检查,优化内部控制环境,提升内部控制管理水平,提升风险防控前瞻性,促进公司规范、健康、可持续发展。
  (二)规范信息披露
  董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认真自觉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提高信息披露质量,继续严格按照相关监管要求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公司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断提升公司信息披露透明度与及时性。
  (三)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
  2025年度,公司将继续加强与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多渠道、多层次地与投资者沟通交流,加深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长期、稳定的良好关系,完善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四)加强内部控制培训及学习
  公司将继续组织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参加合规学习,构建分层培训体系,提升公司管理层的合规意识和提高其治理水平。面向中基层员工进行合规宣导,以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强化合规经营意识,确保内部控制制度得到有效执行,切实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通过这些措施,我们希望能够建立一个更加透明、公正、有效的公司治理结构,为公司的长期发展提供强大的支持,为创造长期股东价值提供体系化保障。
  议案二 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4年度,公司监事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现结合2024年度的主要工作情况,公司监事会制定了《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召开的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附:《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广州中望龙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年5月12日
  附:《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年度,广州中望龙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望软件”或“公司”)监事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广州中望龙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广州中望龙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则以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从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权益出发,谨慎、认真地履行了自身职责,列席了13次董事会和7次股东大会,对公司规范运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等情况进行监督。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情况
  2024年度,公司监事会一共召开10次,各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决议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
  二、监事会履职情况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决议事项及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等进行了监督,未发现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违背《公司章程》的现象发生。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监事会能够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规范运作,认真执行各项决议,决策依据充分,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公司已建立了相对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监事会成员及高管人员的人数、构成、任免均按相关规定执行。公司全体监事在履行公司职责和行使职权时能够遵守相关规定,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行为,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公司财务管理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制度和财务状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确保公司财务制度健全、内控制度较完善,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监事会认真检查和审核了本公司的会计报表及财务资料,并对公司在报告期内的定期报告等重要财务报告进行了监督。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审议了募集资金使用与存放、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等议案,公司 2024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真实,并已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严重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的关联交易,不存在内幕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建立和完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开展了精细化管理活动,进一步完善了公司的管理制度和管理流程,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及各项规章制度更趋优化,管理更加规范。
  (六)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没有向其他公司提供担保。
  三、监事会2025年度工作计划
  2025年度,公司监事会将严谨规范地履行《公司法》《公司章程》所规定的各项义务,持续性加强自身建设,积极勤勉地开展监督工作。公司监事会将持续依法依规对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各项监督,确保公司规范有序运营;同时,监事会也将继续督促公司完善规范治理的结构,提升规范运作的水准,进一步推动内控制度建设,维护公司及广大股东、员工的权益,助力公司规范、健康、持续运营发展。
  议案三 关于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4年度,公司独立董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基于对2024年各项工作的总结,公司独立董事编制了《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媒体披露的《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明)》《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建军)》《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于洪彦)》《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宁振波)》《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严福洋)》《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云超)》。
  广州中望龙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5月12日
  议案四 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4年度,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进行规范运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现结合2024年度的主要经营情况,公司制定了《中望软件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该议案已经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媒体披露的《中望软件2024年年度报告》及《中望软件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广州中望龙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5月12日
  议案五 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按照《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了《公司2025年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附:《公司2025年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广州中望龙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5月12日
  附:《公司2025年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公司2025年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根据广州中望龙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实际经营情况以及2025年度生产经营发展目标,现将2025年年度财务预算情况报告如下:
  一、预算编制说明
  2025年年度财务预算报告是以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为基础,综合公司的市场和业务发展计划以及政策变动、行业形势、市场需求等因素对预期的影响,结合年度总体经营目标,对2025年经营情况进行预测并编制。
  二、预算编制期
  本预算编制期为:2025年01月0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三、预算编报范围
  本预算与2024年决算报表合并范围一致。
  四、 预算编制的基本假设
  (一)公司经营业务所涉及的政策制度、经济环境无重大变化,所在行业形势、市场行情以及所遵循的税收政策和优惠政策无重大变化。
  (二)公司生产经营计划、投资计划能够顺利执行,不受相关政策、市场因素的影响。
  (三)无其他不可预见或不可抗力的因素造成的重要影响。
  五、完成 2025年财务预算的措施
  (一)加强公司内控管理,发挥内部审计的作用,加强绩效考核,提升公司整体管理效率;
  (二)规范全面预算管理,增强预算科目的颗粒度,合理安排、使用资金,提高资金利用率,有效实现企业的经营目标;
  (三)有效地利用企业资源,确保企业效益最大化;
  六、特别提示
  上述预算为公司2025年度经营计划的前瞻性陈述,不代表公司的盈利预测,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性承诺。
  议案六 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本公司2024年度营业收入为88,805.73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396.43万元。现结合2024年度的主要经营情况,公司制定了《公司2024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附:《公司2024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广州中望龙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5月12日
  附:《公司2024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2024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致同审字(2025)第440A014449号)。
  一、公司2024年度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二)主要财务指标
  ■
  二、2024年度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1、经营成果状况
  2024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8,805.7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7.31%,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396.43万元,同比增加4.17%,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135.37万元,较上期下降1,361.36万元。
  2、经营现金流量状况
  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了6,417.28万元,同比下降75.82%。主要是以下变动所致:
  (1)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2,299.90万元,同比上升2.54%。主要系公司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7.31%,变动趋势基本趋同。
  (2)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1,921.89万元,同比上升16.97%。主要系公司报告期内收到的政府补助较上年同期增加2,082.10万元。
  (3)本期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10,096.47万元,同比上升14.98%。主要系:本期发放的以前年度计提年终奖金额较上期大幅增加;2023年期间公司持续加强研发团队建设,这部分人才引进的薪酬福利支出在2024年以完整年度的形式体现;公司今年进行战略升级,在资源配置上进行调整,离职补偿金增加等。
  3、资产负债状况
  2024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为31.70亿元,同比下降3.41%,负债总额4.76亿元,同比下降14.45%。股东权益26.94亿元,同比下降1.16%。资产负债率15.02%,同比减少1.93个百分点。
  议案七 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6,396.43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人民币31,401.82万元。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权利。因此,本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将不参与公司本次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如下: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及转增股本。截至2025年4月21日,公司总股本为121,303,799股,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为601,930股,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后,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数为120,701,869股。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元(含税),并拟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60,350,934.5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金额占2024年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94.35%。拟转增48,280,748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169,584,547股。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现金分红金额和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和转增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该议案已经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广州中望龙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5月12日
  议案八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顺应当前工业软件发展趋势,抓住行业机遇,抢占未来行业领域先机,为公司业务带来更大的发展空间,为实现公司发展战略和股东利益最大化夯实基础,争取以持续的优良经营业绩回报公司股东,公司拟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授权事项如下: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自查和论证,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
  (二)发行股票的种类、面值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三)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将在股东大会授权后有效期内由董事会选择适当时机启动发行相关程序。
  (四)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五)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采取询价发行方式,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最终发行价格在股东大会授权后,由公司董事会按照相关规定根据询价结果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发行对象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相关发行对象不参与本次发行定价的询价过程,但接受其他发行对象申购竞价结果并与其他发行对象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因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
  (六)发行数量
  发行股票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七)限售期
  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即自本次发行的股票登记至名下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相关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即自本次发行的股票登记至名下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
  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届满后按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八)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拟将募集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比例应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同时,募集资金的使用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4、应当投资于科技创新领域的业务。
  (九)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十)股票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交易。
  (十一)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具体事宜
  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本议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全权办理与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证券监管部门的规定或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本次发行方案进行适当调整、补充,确定本次发行的最终具体方案并办理发行方案的具体实施,包括但不限于本次发行的实施时间、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具体认购办法、认购比例、募集资金规模及其他与发行方案相关的事宜;
  2、办理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的事宜,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股东大会作出的决议,结合证券市场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实际进度、实际募集资金额等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3、办理本次发行申报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签署、呈报、补充递交、执行和公告与本次发行相关的材料,回复相关监管部门的反馈意见,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认购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重大合同和重要文件;
  5、设立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办理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事宜;
  6、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和本次发行情况,办理变更注册资本及《公司章程》所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或备案;
  7、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新增股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8、如与本次发行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有新的规定或政策、市场发生变化或证券监管部门有其他具体要求,根据新的规定和要求,对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作相应调整;
  9、决定并聘请本次发行的相关证券服务中介机构,并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10、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发行难以实施,或者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下,酌情决定本次发行方案延期实施或提前终止;
  11、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办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
  (十二)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本事项是否启动的最终决策将在股东大会同意授权后,在市场时机合适的时候,再次召开董事会予以确定,方案整体细节由董事会聘请外部专业机构进行充分论证后实施。
  该议案已经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广州中望龙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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