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25 证券简称:纳尔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4 上海纳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纳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5年4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于2025年4月27日以电话、电子邮件或正式文本等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其中董事陈然方先生、独立董事蒋炜先生、独立董事张薇女士、独立董事徐艳辉女士以通讯表决方式参与了会议。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游爱国先生主持,会议的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5-027)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3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审议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纳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825 证券简称:纳尔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6 上海纳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纳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5年4月21日(星期一)下午14:30在上海市浦东新区新场镇新瀚路26号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具体详见2025年4月22日公司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n)上的《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19)。 2025年4月27日,公司董事会收到控股股东游爱国先生发来的《关于增加上海纳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游爱国先生提请公司董事会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5年4月29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经核查,截至本公告发布日,游爱国先生持有公司股份96,798,24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30%,游爱国先生提出增加临时提案的申请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议案作为新增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除上述增加临时提案事项外,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等其他事项未发生变更。 现对《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补充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司董事会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13日(星期二)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5月13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年5月13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13日9:15一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授权委托股东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新场镇新瀚路26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7、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7日(星期三) 8、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25年5月7日(星期三)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并参加表决,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2、以上提案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2025年4月30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及相关公告。 3、上述提案5、8、12、13、14、15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的要求,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二、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持被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和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授权委托书样式详见附件3) (2)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以收到时间为准,但不得迟于2025年5月12日16:00送达),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5年5月12日8:30-11:30,13:00-16:00 3、登记及信函邮寄地点: 上海纳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通讯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新场镇新瀚路26号,邮编:201314,传真:021-31275255。 三、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四、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2、会务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新场镇新瀚路26号上海纳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邮政编码:201314 联系人:戚燕 联系电话:021-31272888 联系传真:021-31275255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4、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六、附件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股东登记表; 附件3: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上海纳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825”,投票简称为“纳尔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5月13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13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5月13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股东登记表 ■ 股东签字(盖章): 附件3: 授权委托书 委托股东名称: 《居民身份证》号码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性质: 委托人持股数额: 委托人账户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居民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本公司(本人)_________为上海纳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兹委托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上海纳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各项议案的投票指示如下: ■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法人加盖单位印章): 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825 证券简称:纳尔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7 上海纳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纳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上述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本次提请授权事宜包括以下内容: 1. 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小额快速融资”)的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小额快速融资的条件。 2. 发行股票的种类、数量和面值 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中国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3. 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4. 定价方式或者价格区间 (1)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宜的,本次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派发现金股利:P1=P0-D;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的数量,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最终发行价格将根据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由公司董事会按照相关规定根据询价结果与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2)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本次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5. 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用途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6.本次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公司新老股东按发行后的持股比例共享。 7. 上市地点 在限售期满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8. 决议有效期 决议有效期为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9. 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授权董事会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办理本次小额快速融资的申报事宜,包括制作、修改、签署并申报相关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 (2)在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有权部门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募集资金金额、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及其他与小额快速融资方案相关的一切事宜,决定本次小额快速融资的发行时机等; (3)根据有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方案及本次发行上市申报材料,办理相关手续并执行与发行上市有关的股份限售等其他程序,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签署、修改、补充、完成、递交、执行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荐及承销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协议、与投资者签订的认购协议、公告及其他披露文件等); (5)根据有关主管部门要求和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6)聘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等中介机构,以及处理与此有关的其他事宜; (7)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完成后,根据本次小额快速融资的结果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及其他相关部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新增股份登记托管等相关事宜; (8)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办理与此相关的事项; (9)在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对再融资填补即期回报有最新规定及要求的情形下,根据届时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进一步分析、研究、论证本次小额快速融资对公司即期财务指标及公司股东即期回报等影响,制订、修改相关的填补措施及政策,并全权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10)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小额快速融资难以实施、或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或者小额快速政策发生变化时,可酌情决定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方案延期实施,或者按照新的小额快速政策继续办理本次发行事宜; (11)发行前若公司因送股、转增股本及其他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化时,授权董事会据此对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上限作相应调整; (12)办理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其他事宜。 本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事宜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在授权期限届满内启动小额快速融资及启动该程序的具体时间,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申请方案,报请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纳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825 证券简称:纳尔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5 上海纳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纳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5年4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于2025年4月27日以电话、电子邮件或正式文本等方式通知了全体监事。 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其中监事邵新征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了本次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邵贤贤女士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的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5-027)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3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审议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纳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