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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800 证券简称:一汽解放 公告编号:2025-04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会计差错更正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其他原因 ■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一)股权激励事项 2025年3月2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2025 年4月18日,该议案获得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回购注销30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共1,090,201股。 (二)关联交易事项 2025 年2月1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议案》《关于与一汽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的议案》《关于预计2025年度与一汽财务有限公司金融业务金额的议案》。上述议案经公司 2025 年3月6日召开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土地房屋等资产征收事项 2025年3月7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土地房屋等资产征收的议案》。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03月31日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李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于长信 会计机构负责人:范超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李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于长信 会计机构负责人:范超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04月29日 证券代码:000800 证券简称:一汽解放 公告编号:2025-044 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25年4月18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监事送达。 2、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4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3、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5人。 4、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颖主持,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和充分讨论,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内容: (一)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1、该议案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2、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3、监事会对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了审核,认为: (1)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在出具本意见之前,未发现参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二)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1、该议案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2、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3、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所做出的审慎决定,不涉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投资用途、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的变更,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流程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的相关规定。因此,同意对“一汽解放无锡研发基地建设项目”和“一汽解放传动事业部车桥基地建设项目暨重型换代桥技术升级(一期)”项目进行延期。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800 证券简称:一汽解放 公告编号:2025-043 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25年4月18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董事送达。 2、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5年4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3、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8人。董事长李胜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委托董事于长信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 4、全体出席会议董事推举于长信董事主持会议,监事会成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1、该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2、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1、该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2、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3、公司保荐人发表了核查意见:详见本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三)《传达党中央、国务院、国资委重大决策部署和重要会议精神》、听取《2025年一季度经营情况汇报》《2025年第一季度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汇报》 三、备案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保荐人核查意见;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800 证券简称:一汽解放 公告编号:2025-046 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结合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实际建设情况,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投资用途、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不变的情况下,同意将募投项目“一汽解放无锡研发基地建设项目”结项日期延期至2026年6月30日,同意将募投项目“一汽解放传动事业部车桥基地建设项目暨重型换代桥技术升级(一期)”结项日期延期至2025年4月30日。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972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向特定对象发行普通股(A股)股票298,507,462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6.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999,999,995.40元,扣除发行费用2,186,599.36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997,813,396.04元。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致同验字〔2024〕第110C000357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汽车城支行(以下简称“开户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中金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 二、拟延期的募投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本次拟延期的募投项目实际投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募集资金累计投入进度”指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占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的比例,除募集资金外,公司亦使用自有资金持续投入相关项目建设。 三、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情况及原因 “一汽解放无锡研发基地建设项目”原计划于2025年12月31日前结项,截至目前,该项目正在正常开展工程建设。由于工程建设方案的少量调整,预计该项目的建设时间将有所延长。结合当前实际建设进度,为保证募投项目建设效果、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经过审慎研究与论证,公司决定在不改变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地点、投资用途、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的前提下,将该项目结项日期延期至2026年6月30日。 “一汽解放传动事业部车桥基地建设项目暨重型换代桥技术升级(一期)”原计划于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证并结项,截至目前,该项目已按计划完成工程建设。由于竣工验收备案证的办理时间长于预期,经过审慎研究与论证,公司决定在不改变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地点、投资用途、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的前提下,将该项目结项日期延期至2025年4月30日。 四、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当前实际建设进度作出的审慎决定,不涉及实施主体、实施地点、投资用途、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调整不会对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规划及股东的长远利益。 五、相关审议程序及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投资用途、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均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一汽解放无锡研发基地建设项目”和“一汽解放传动事业部车桥基地建设项目暨重型换代桥技术升级(一期)”项目进行延期。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召开了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所做出的审慎决定,不涉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投资用途、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的变更,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流程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的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对“一汽解放无锡研发基地建设项目”和“一汽解放传动事业部车桥基地建设项目暨重型换代桥技术升级(一期)”项目进行延期。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已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宜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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