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89 证券简称:浙江永强 公告编号:2025-02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报告期内,公司签署征收与补偿协议。详见公司2025年2月5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5-002) 2、报告期内,永强(香港)有限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JJD INVEST PTE. LTD.(新加坡永强)于泰国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详见公司2025年2月8日和2025年2月12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5-003、2025-004)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03月31日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谢建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施服斌 会计机构负责人:胡琼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谢建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施服斌 会计机构负责人:胡琼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0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489 证券简称:浙江永强 公告编号:2025-024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六届二十五次董事会 决议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20日以专人送达、传真或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4月2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与表决董事8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8人。公司监事、高管等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参与表决董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谢建勇先生主持,经参加会议董事认真审议并经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第一项、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5年一季度实现营业总收入25.45亿元,比去年同期增加11.90%;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72亿元,同比增加44.53%;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51亿元,同比增加0.32%。 《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489 证券简称:浙江永强 公告编号:2025-025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六届二十四次监事会 决议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20日以专人送达、传真或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4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举行,本次监事会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参与表决监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冯碗仙女士主持,经参加会议监事认真审议并经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第一项、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