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23 证券简称:吉林敖东 公告编号:2025-02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03月31日 单位:元 ■ ■ 法定代表人:李秀林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淑媛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强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李秀林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淑媛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强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04月30日 证券代码:000623 证券简称:吉林敖东 公告编号:2025-024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以书面方式于2025年4月18日发出。 2.会议于2025年4月29日在公司六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到会董事9名,实际参加会议现场表决董事9名。 4.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秀林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董事会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董事会经审议认为:《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的编制程序、内容以及格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公司的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报告期内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通过。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全文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25)。 2.审议《关于聘任王超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全文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6)。 三、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0623 证券简称:吉林敖东 公告编号: 2025-026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王超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结合市场环境、医药行业发展以及公司发展阶段,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总经理郭淑芹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聘任王超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由王超先生负责公司整体医药产品的战略统筹、渠道精耕、产销协同、品牌重塑等工作。任期自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王超先生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公司董事会聘任王超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特此公告。 附件:王超先生简历。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附件:王超先生简历 王超先生,1975年5月出生,本科学历、医学学士学位。1999年3月至2001年6月任上海强生制药有限公司销售代表;2001年7月至2003年2月任西安杨森制药有限公司销售主管;2003年3月至2025年4月历任吉林敖东医药有限责任公司省区经理、大区经理、副总经理、董事长兼总经理。王超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3.2.2条所列情形;王超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74,600股,通过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1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份额对应本公司股份45,500股;最近五年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失信行为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