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49 证券简称:精华制药 公告编号:2025-01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司拟向激励对象授予1,779.07万股限制性股票,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81,418.09万股的2.19%,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1,579.07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拟授出限制性股票总数的88.76%,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94%;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200.0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拟授出限制性股票总数的11.24%,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0.25%。该草案尚需公司股东会批准。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15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精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03月31日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尹红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成剑 会计机构负责人:赵丽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尹红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成剑 会计机构负责人:赵丽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精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0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349 证券简称:精华制药 公告编号:2025-016 精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精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公司同意聘任金燕女士为证券事务代表。 金燕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担任证券事务代表所需的专业知识和履职能力,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513-85609158; 传真:0513-85609115; 电子邮箱:jy@jhoa.net; 联系地址: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青年中路198号国城生活广场办公楼A幢23层; 邮编:226001。 特此公告。 精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附简历 金燕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1年出生,本科学历,中级会计师。曾任精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资产财务部职员、主管,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金燕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2349 证券简称:精华制药 公告编号:2025-017 精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7日(星期三)15:00-17:00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会议问题征集:投资者可于2025年5月7日前访问网址https://eseb.cn/1nQ5FKkEL9m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 精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5年4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业绩、发展战略等情况,公司定于2025年5月7日(星期三)15:00-17:00在“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举办精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一、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7日(星期三)15:00-17:00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二、参加人员 董事长尹红宇先生,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成剑先生,独立董事刘静女士,董事会秘书王剑锋先生。(如遇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三、投资者参加方式 投资者可于2025年5月7日(星期三)15:00-17:00通过网址https://eseb.cn/1nQ5FKkEL9m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即可进入参与互动交流。投资者可于2025年5月7日前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 四、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金燕 电话:0513-85609158 传真:0513-85609115 邮箱:jy@jhoa.net 五、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或易董app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精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349 证券简称:精华制药 公告编号:2025-013 精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精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8日以传真、专人送达、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4月28日(星期一)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集、召开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尹红宇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审议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同时刊登于2025年4月30日的《中国证券报》。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2、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聘任金燕女士为证券事务代表。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30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精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349 证券简称:精华制药 公告编号:2025-014 精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精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8日以传真、专人送达、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4月28日(星期一)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出席监事3名,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集、召开合法有效。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秦建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经过对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审核后,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精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