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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4月30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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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88184 公司简称:帕瓦股份
  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描述可能存在的风险,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风险因素”部分。随着市场环境变化、行业竞争加剧,原材料价格波动、加工费水平下降及产能利用率不足等带来的经营压力进一步凸显,公司存在毛利率下滑、资产减值、业绩持续亏损的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本公司董事会及除邓超、凌敏外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邓超、凌敏董事无法保证本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邓超理由是:由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没有对年报中(1)供应商交易价格对公司其它应收款、存货、在建工程、固定资产、营业成本、资产减值损失等项目及相关比较数据可能产生的影响,以及是否存在关联方资金占用的情形;(2)前期差额更正事项等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明确表态,影响了本人对相关数据的真实性作出明确判断与决策。凌敏理由是: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具有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关于存在与供应商价格不公允的情况、供应商工程设备款问题、应收款、存货、在建工程、固定资产、营业成本、资产减值损失、关联方资金占用,本人无法就上述事项获取充分证据、信息。请投资者特别关注。
  4、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5、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已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6、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尚未实现盈利
  □是 √否
  7、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包括“公司当年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值”。鉴于公司2024年度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值,盈利情况不满足上述条件,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1.1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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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1.3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2.1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公司主要从事新能源电池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专注于锂离子电池、钠离子电池正极材料细分方向,并积极布局半固态/固态电池等前瞻领域。为满足客户需求、适应行业发展,公司高度重视技术研发,构建起以自主研发为主、产学研融合等模式为辅的研发体系,积极推动工艺升级、产品创新。尤其锂电材料方面,公司开创性地推出了单晶型、中高镍、超高电压三元前驱体产品,解决了三元动力电池能量密度与安全性不可兼得的难题,是技术领先的新能源材料综合服务提供商,在单晶材料、高电压领域已具有明显的领先优势。目前,公司主要产品包括锂电三元正极前驱体、钠电铁基三元与铜基四元正极前驱体。其中,锂电三元正极前驱体主要用于锂电正极材料的制造,继而用于动力电池的生产,最终用于新能源汽车等领域;钠电铁基三元与铜基四元正极前驱体主要用于钠电正极材料的制造,继而用于小动力、储能电池的生产,最终应用在二轮车、小动力、储能等场景。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公司所属行业为“C39-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2.2主要经营模式
  公司拥有独立的研发、采购、生产和销售体系,具体模式如下:
  1.研发模式
  基于客户产品需求、技术发展方向和前沿科学探索,公司秉持“生产一代,研发一代,储备一代”的研发理念,建立了基础研发、小试研发、中试研发的研发体系。
  (1) 基础研发
  基础研发是公司研发体系可持续发展的源泉和动力,为公司具体研发项目指明方向。在基础研发层面,公司研发团队基于对锂电、钠电基础材料的深刻理解,把握最新科研热点,对基础材料进行前沿科学探索,形成潜在产品技术储备。
  公司在基础研发领域与中南大学等在冶金、电池材料方面具有学科带头性的高等科研机构建立了持续深入的合作关系。通过合作研发和产学研交流,公司可以及时把握科研前沿方向,引入高校科研资源,实现基础科学和产业落地的互补。
  (2) 小试研发
  小试研发是公司基础研发成果向具体产品转化的第一个步骤。结合基础研发成果,公司研发团队对预期应用产品、预期生产工艺等进行初步判断,并进行初步验证试验。小试研发成果是公司导入下游客户供应链的基础。
  (3) 中试研发
  中试研发是公司经小试初步验证后潜在产品进入成果转化的重要步骤。在此阶段,公司与下游客户持续进行技术交流,基于客户降本增效的需求,凭借对技术工艺的掌握,不同程度地参与到客户产品迭代的研发进程,有针对性地开展产品设计和研发投入,保证在研发协同、成果转化方面的独特优势。公司基于中试阶段的研发成果,对在研产品进行工艺放大研究,进行设备自主研发设计、工艺流程优化改造,进而推动下一代产品品质性能和生产效率的提升。
  2.采购模式
  公司采购的原材料、帕瓦供应链经营的贸易产品主要为硫酸钴、硫酸镍、硫酸锰等金属盐类物质。公司结合销售订单、生产计划、原材料价格、运输周期等因素,一般采取“安全库存+适当备货”的采购模式。硫酸镍、硫酸钴、硫酸锰在上海有色金属网存在公开市场报价,公司采购时基于公开市场参考价格、付款条件等因素,向供应商进行询价、议价,在保证原材料品质的同时尽可能降低采购成本。帕瓦供应链充分利用母公司的产业资源赋能,发挥集采优势,争取更大的采购成本优势。
  3.生产模式
  (1) 自主生产模式
  为了满足向客户及时供货的需要,公司采用“以销定产+适度备货”的生产模式,根据销售计划、客户订单、发货计划、生产排期、市场预测等信息,结合产能和库存的实际情况,制定生产计划。
  (2) 委托加工模式
  出于降低采购成本和拓宽原料来源的考量,在对原材料的常规采购之外,公司少量采用委托加工模式,即公司直接采购金属原料,委托有资质的加工企业将金属原料加工为金属盐后作为生产原料,金额及占比较小。
  4.销售模式
  公司产品销售主要采取直销模式,下游客户主要为大型新能源电池正极材料制造商,产品销售价格由“主要原料成本+加工费”的模式构成。其中,原料成本的计价基础主要为各类金属盐材料的市场价格,同时公司考虑前期采购入库的原材料价格,与客户协商确定;加工费则根据产品制造成本、预期利润及议价能力等因素,与客户协商确定。帕瓦供应链主要采取贸易销售模式,与客户、供应商分别签订购销协议,赚取贸易利润。
  2.3所处行业情况
  (1). 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
  (1)三元正极材料及前驱体行业情况及基本特点
  公司所处行业为新能源电池正极材料前驱体行业,正极前驱体是构成新能源电池的关键材料,对电池的理化性能有直接影响。近年来,新能源汽车行业的爆发驱动了锂电产业的快速扩容,作为锂电关键材料之一的三元前驱体,经历了高速发展。随着新能源汽车渗透率的持续提升,以及储能、低空、机器人等应用领域的不断拓展,全球电动化趋势方兴未艾,预计未来终端需求仍将保持快速增长,继而带动上游材料行业长坡厚雪。
  目前,三元材料和磷酸铁锂是全球动力电池的主流技术路线,磷酸锰铁锂及半固态/固态电池等新兴技术发展较快。根据中国汽车动力电池产业创新联盟公布数据显示,2024年,中国动力电池装车量548.4GWh,同比增长41.5%,其中,三元电池装车量139.0GWh,占总装车量25.3%,同比增长10.2%;磷酸铁锂电池装车量409.0GWh,占总装车量74.6%,同比增长56.7%。磷酸铁锂得益于低成本、高安全的特点,发展势头较为强劲,相较三元材料,在市场份额上占优。但长周期来看,磷酸铁锂因已接近理论能量密度的上限,较难匹配高端动力电池的需求,且未来在回收利用方面的经济价值有所欠缺,全生命周期价值较低。因此,三元材料虽短期承压,但基于消费者对长续航的需求,中高端市场地位稳固,尤其未来随着低空、人工智能等应用场景对高能量密度、高倍率需求的爆发,结合半固态/固态电池等技术的进步,三元材料依然具备更有吸引力的发展前景。三元材料细分路线中,单晶材料凭借高性价比、高安全的优势,市场认可度、渗透率不断提升,迭代趋势明显,未来有望持续获得高于板块的发展增速,市场空间广阔。
  报告期内,相较于三元材料高镍化,高电压化的趋势逐渐兴起,被下游市场看好。由于多晶材料在高电压下容易产生微裂纹,不适合高电压,单晶材料在结构稳定性上的差异化优势正在得到显现,未来单晶、高镍、高电压三元正极材料具有更为广阔的发展前景。
  单晶三元正极材料与多晶三元正极材料的对比:
  从晶体结构上看,单晶三元正极材料为一次颗粒,粒径约几微米,呈现单分散状态,而多晶三元正极材料则是若干直径约几百纳米的一次颗粒团聚而形成的直径约十微米的二次球,相对而言更为杂乱、不均匀。
  多晶三元正极材料由许多纳米级小颗粒构成,循环过程中,由于颗粒不断膨胀、收缩,容易导致材料开裂、破碎,进而致使电池循环寿命缩短。同时,由于晶体颗粒之间的连接较为脆弱,在极片冷压过程中,容易导致颗粒破碎,引起电池性能恶化。单晶三元正极材料在压实和高温循环过程中,不易发生破碎,具有更好的结构稳定性和耐高温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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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料来源:中国知网资料整理
  因此,多晶三元正极材料在高电压下充放电,容易产生晶粒间微裂纹。微裂纹的产生会导致正极材料晶体结构稳定性变差,同时,电解液进入微裂纹会加剧电解液在正极材料表面发生副反应,使得多晶三元正极材料在高电压下的稳定性和循环性较差,不适合高电压。单晶三元正极材料由于内部结构密实,在高电压下反复充放电,不易产生晶粒间微裂纹,可有效抑制因微裂纹产生的副作用,具有稳定性较好、循环寿命较长的优势,更适合高电压,并可沿着高镍、高电压两个维度双轮迭代,更有效地提升能量密度、增强安全性。
  (2)主要技术门槛
  1、技术与工艺壁垒
  前驱体行业具有较高的技术壁垒。前驱体产品对一致性、稳定性、粒度、比表面积、杂质含量、振实密度、表面形态等指标有严格的要求,尤其锂电材料单晶化、高镍化、高电压化的发展趋势对前驱体企业在基础研发能力、生产工艺水平等方面的要求更为严苛。因此,前驱体企业的发展需要技术研发、工艺改善、质量控制等方面的长期积累。
  目前,行业常用的共沉淀法合成前驱体是在热溶液中进行的涉及气、液、固三相复杂反应的过程,影响反应体系稳定的因素多,控制繁琐,并伴随产生一定的副产物。因此,深入了解和精确控制反应体系的各相关参数,才能合成出满足下游客户需求的前驱体产品。为实现高品质单晶型、中高镍、高电压三元前驱体的稳定生产,企业需要同时具备扎实的科研能力、过硬的技术实力和成熟的生产工艺。
  2、人才壁垒
  前驱体行业产品更新迭代速度较快,产品通常需要进行一定程度的定制化以契合客户的生产工艺需要。为满足下游客户的差异化需求,前驱体企业需要结合对前驱体合成机理和制备技术的理解,调整前驱体产品制备过程中的控制参数和生产工艺,保证稳定、可控的产品产出能力。随着技术要求的提高和生产规模的扩大,前驱体企业需要培养高水平的技术研发和生产管理队伍。因此,前驱体行业具有较高的人才壁垒。
  3、客户壁垒
  在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领域,下游客户通常需要对前驱体产品、产线进行认证,包括小试、中试、试产等环节,认证通过后方可开展批量采购。产品性能、产线品控、成本管控能力、需求响应速度是下游客户选择前驱体供应商的主要依据。因此,该认证过程往往时间较长、成本较高,对前驱体企业的综合实力有较高的要求。完成认证后,鉴于技术和生产的协同效应,下游客户普遍倾向于与供应商建立长期、深入的合作关系。
  4、资金壁垒
  前驱体企业在设立之初一般需要投入大量资金用于厂房建设、设备购置、环保设施部署。此外,在前驱体产品的成本构成中,原材料占比较高。在采购端,为了应对连续生产需求和原材料价格波动影响,前驱体企业需要进行适度原料储备,并往往需要在较短周期内支付货款。而在销售端,下游客户集中度较高、议价能力较强,上游应收账款回收速度相对较慢。因此,前驱体企业通常需要较大规模的营运资金支持。
  5、生产规模壁垒
  前驱体行业具有一定规模壁垒,生产规模较大的前驱体企业可以在生产和管理上更好发挥规模效应,对外具备更强的谈判能力。同时,新能源电池行业集中度较高,主流电池生产企业为保证产品的一致性和安全性,对前驱体供应商的规模化供货能力有较高要求,产能不足的前驱体企业一般难以承接大型订单。
  (2). 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公司主要从事新能源电池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专注于锂离子电池、钠离子电池正极材料细分方向,并积极布局半固态/固态电池等前瞻领域。尤其锂电材料方面,开创性地推出了单晶型、中高镍、超高电压三元前驱体产品,解决了三元动力电池能量密度与安全性不可兼得的难题,是技术领先的新能源材料综合服务提供商,在单晶材料、高电压领域已具有明显的领先优势。公司产品已进入厦钨新能、宁德时代、巴斯夫杉杉、五矿新能、贝特瑞、中科海钠、多氟多等主流电池材料厂商的供应链。
  报告期内,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之一“年产 2.5 万吨三元前驱体项目”已建成、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整体产能实现翻倍。同时,在相关热门车型热销的带动下,公司积极把握三元材料需求放量的市场窗口,抓住单晶型、中高镍、高电压产品出货走俏、渗透率提升的市场契机,积极对接客户需求,大力开拓销售渠道,全年实现锂电正极前驱体产品销量同比增长幅度较大;另外,钠电凭借在低温、快充等性能方面的优势,以及资源可控、安全性高等方面的特点,产业进程加速,公司钠电正极前驱体产品销量同比增长超过300%。
  此外,公司高度重视行业迭代的发展趋势。报告期内,公司围绕新能源汽车、低空、储能等应用场景,聚焦锂电4.5V超高电压前驱体材料、钠电铜基多元前驱体材料、聚合物半固态/固态电解质材料、短流程喷雾热解技术等相关新产品、新工艺方向,继续加大研发投入,全年投入研发费用8,394.15万元,同比增长65.34%,相关重点在研项目推进至中试环节,新增授权发明专利17项。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累计获得发明专利授权115项,实用新型专利授权35项,合计150项,构筑了较为完善的自主知识产权体系。
  (3). 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随着新能源汽车行业逐渐成熟,消费者对新能源汽车的动力性能、续航里程、安全性、性价比等指标的要求不断提高。在需求导向下,电池技术不断突破,呈现向单晶化、高镍化、高电压化、半固态/固态、掺锰改性、钠离子电池等方向的革新,应用场景也在不断拓展,从消费电子、乘用车逐渐延展到二轮车、小动力、储能、低空等领域,行业天花板逐渐抬高,展现出多元化的发展趋势。
  1.单晶、高镍、高电压三元正极材料,是未来高端动力电池的发展趋势
  锂离子电池的能量密度等于质量(体积)比容量与平均工作电压的乘积。提高材料的质量(体积)比容量或提高平均工作电压,均可实现电池能量密度的提升。提高能量密度的同时提升安全性,是高端电池的主要目标。
  (1) 单晶化:结构更稳定、安全性更好、寿命更长、适合高电压
  晶体结构上,单晶材料为粒径约几微米的一次颗粒,呈现单分散状态,多晶材料则是若干一次颗粒团聚而形成的直径约十微米的二次球,相对更为杂乱、不均匀。因此,多晶材料在循环过程中,由于颗粒不断膨胀、收缩,容易导致材料开裂、破碎,尤其在高电压下充放电,容易产生晶粒间微裂纹,并与电解液在材料表面发生副反应,进而导致晶体结构稳定性变差,不适合高电压。此外,由于多晶材料晶体颗粒之间的连接较为脆弱,在极片冷压过程中容易导致颗粒破碎,引起电池性能恶化。单晶材料由于颗粒内部结构密实,在高电压下反复充放电,不易产生晶粒间微裂纹,可有效抑制因微裂纹产生的副作用,具有稳定性好、循环寿命长的优势,更适合高电压,可沿着高镍、高电压两个维度双轮迭代,且在压实和高温循环过程中不易破碎,具备较高机械强度,拥有更好的结构稳定性和耐高温性能。根据鑫椤锂电数据库统计数据显示,2024年中国单晶三元材料的产量达到28.9万吨,同比增长13.3%,单晶渗透率提升至47.1%,同比提升4.0个百分点。
  (2) 高电压化:提升能量密度,降本增效
  单晶材料的抗压应力强于多晶材料,提升安全性的同时,可以适配高电压平台,进而带动能量密度提升。公司成熟开发的单晶型NCM5系、6系材料在4.4V超高电压下能达到多晶型NCM8系材料的能量密度,单晶型NCM7系材料在4.45V超高电压下能量密度与多晶型NCM9系材料持平,并在安全性、成本方面具备优势。下游电池或整机厂,一般以单GWh材料计价,在相同能量密度的条件下,单晶材料可以使用更少的贵金属,实现降本增效。近年来,随着国内外客户对单晶材料的认识不断加深,下游市场对高电压方案的接受度日益提高。报告期内,受益于相关热门车型热销的带动,单晶型、中高镍、高电压产品出货走俏,根据鑫椤资讯统计数据显示,2024年,NCM6系高电压产品出货持续放量,带动NCM6系三元材料在国内市场占有率达到29%,相较2023年提升9个百分点,同比增速超过50%。
  (3) 高镍化:提升能量密度
  三元材料中,镍是主要的电化学活性元素,提高其比例将使电池可反应电子数增多,进而提升电池能量密度、支持更长续航里程。高镍是提高单位能量密度普遍、有效的方法,但随着镍占比的提高,会随之产生一系列问题,如Li+/Ni2+混排、表面不稳定、相变导致的微裂纹及有效组分溶解等,导致材料容量衰减、倍率及安全性能变差。
  2.磷酸锰铁锂将在中低端动力电池领域有发展空间
  磷酸锰铁锂是在磷酸铁锂基础上掺杂一定比例的锰而形成的新型磷酸盐类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相较磷酸铁锂,更高能量密度是其核心优势,同时又保留了磷酸铁锂电芯低成本、高安全的特点。此外,磷酸锰铁锂的电压平台与三元材料较为接近,可实现混掺。随着碳包覆、纳米化、补锂技术等改性技术的进步,产业化进程加速。
  3.钠离子电池在二轮车、小动力、工程机械、储能上打开应用场景
  随着新能源汽车行业、储能市场的快速发展,全球锂资源地域分布不均造成的锂盐资源供需矛盾加剧。在此背景下,钠电发展加速。近年来,在政府支持及资本推动下,钠电在低温性能、快充性能、安全性能等方面的优势日益显现,结合主要原料自主可控的特点,目前处于产业化过程中,未来随着规模化程度提高、差异化应用场景拓展,有望在部分领域替代磷酸铁锂和铅酸电池。钠电现有正极技术路线中,层状氧化物在能量密度上更有优势,在工商业储能、小动力、工程机械等领域均有较好的应用空间,并且未来随着电压平台的提升,在能量密度上更具备向磷酸铁锂靠近的基础,同时,该路线的工艺制备流程与三元材料相似,在产业成熟度上更具备优势。公司重视钠电方向的投入,在正极材料前驱体方向前瞻布局,与中科海钠、多氟多等下游客户深入合作,报告期内,钠电凭借在低温、快充等性能方面的优势,以及资源可控、安全性高等方面的特点,产业进程加速,公司钠电正极前驱体产品销量同比增长超过300%,新产品的研发、合作进展顺利。
  4.半固态/固态蓄势待发,商业化进程提速
  由于传统液态锂电池已接近能量密度上限,且存在热失控风险,固态电池在大幅提升安全性的同时,可以兼顾高比容量正、负极,打开能量密度的天花板,有望成为下一轮技术突破的关键。目前,全固态电池工艺尚未成熟,存在离子电导率低、循环寿命差、倍率性能差、成本高等问题。半固态电池作为液态电池到全固态电池的过渡方案,兼具安全性、能量密度和经济性,率先进入产业化阶段,已开始切入部分高端领域。固态电池中,电解质取代了传统液态锂电池中的电解液及隔膜,是影响电池性能的核心材料。2023年以来,公司高度重视在电解质材料上的孵化,成立专业子公司,积极加大研发投入,采用原位自聚合策略,利用溶剂改性,开发了阻性优良、高电压稳定的凝胶电解质;利用特殊快离子无机填料,提高了聚合物全固态电解质体系的离子电导率,并在技术孵化过程中积极挖掘电解质材料与正极材料间的协同效应。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万股
  ■
  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4,856.60万元,同比下降0.6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2,650.15万元,同比下降193.37%;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73,176.44万元,同比下降192.68%;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入为-50,554.13万元。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184 证券简称:帕瓦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0
  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26,501,484.36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641,865,430.52元。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包括“公司当年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值”。鉴于公司2024年度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值,盈利情况不满足上述条件,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包括“公司当年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值”。鉴于公司2024年度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值,盈利情况不满足上述条件,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2024年度盈利状况、未来发展需要,兼顾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四、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情况、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产生影响。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184 证券简称:帕瓦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2
  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估值提升计划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估值提升计划的触发情形及审议程序: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已连续12个月每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一一市值管理》,属于应当制定估值提升计划的情形。本次估值提升计划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 估值提升计划概述:公司将重点围绕强化公司合规经营,提升信息披露质量;优化主营业务结构,提升经营质量;适时开展股份回购,维护公司价值;强化投资者关系管理,积极传递公司价值;建立长效激励机制,优化人才队伍等方面提升公司投资价值和股东回报能力,推动公司投资价值合理反映公司质量,增强投资者信心,维护全体股东利益,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
  ● 相关风险提示:本估值提升计划仅为公司行动计划,不代表公司对业绩、股价、重大事件等任何指标或事项的承诺。公司业绩及二级市场表现受到宏观形势、行业政策、市场情况等诸多因素影响,相关目标的实现情况存在不确定性。
  一、估值提升计划的触发情形及审议程序
  (一)触发情形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一一市值管理》的相关规定,股票连续12个月每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其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的上市公司,应当制定上市公司估值提升计划,并经董事会审议后披露。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票已连续12个月每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即2024年1月26日至2024年4月26日每日收盘价均低于2022年除权除息后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19.0928元),2024年4月27日至2025年4月28日每日收盘价均低于2023年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18.4889元),属于应当制定估值提升计划的情形。
  (二)审议程序
  为切实推动提升公司投资价值,增强投资者回报,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估值提升计划》。
  二、估值提升计划的具体内容
  为实现公司投资价值提升,提高股东回报能力,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公司拟采取以下具体措施:
  (一)强化公司合规经营,提升信息披露质量
  公司于2025年3月25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下发的《关于对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后,深刻认识到合规经营的重要性。针对证监局提出的问题,公司将积极整改进一步完善财务核算体系,严格遵循收入确认原则,规范销售合同审核流程,加强财务人员专业培训,提升其对会计准则的理解与执行能力,同时定期对存货进行盘点与评估,依据市场行情及存货实际状况及时、足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并加强对在建工程项目的全程监控,严格审核工程支出,规范项目验收流程,确保及时性、准确性。此外,公司将对现行的印章管理制度进行修订,明确印章使用范围、审批流程及责任主体,加强用印申请、审批、记录的全流程管控,提高印章使用的透明度与安全性。公司将以此次整改为契机,全面加强内部管理与风险控制,构建长效合规机制,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增强市场信心,为公司估值的稳步提升奠定坚实基础,以更加健康、可持续的发展态势回馈投资者。
  公司高度重视信息披露工作,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积极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断优化、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同时,公司将从投资者的需求出发,切实加强信息披露的有效性、规范性和及时性,积极采取说明会、图文简报等可视化形式,展示公司经营情况、资讯情况,进一步提高信息披露内容的可读性,持续提升信息披露透明度、精准度。另外,公司将持续做好内幕信息管理工作,切实维护好投资者获取信息的平等性,并将加强舆情监测分析,密切关注各类媒体报道和市场传闻,对于可能影响投资者决策的舆情及时响应、主动发声,防范虚假信息误读误解风险,维护中小投资者知情权,切实维护公司形象。
  (二)优化主营业务结构,提升经营质量
  公司将持续深化核心业务战略聚焦,加速清退低效落后产能,实施资源集约化配置方案,依托现有生产资源整合,系统性优化产能布局,集中资源保障具备行业竞争优势的核心产品序列,着力提升资产周转效能。同步强化技术创新体系构建,加快新工艺、新产品的产业化落地,形成差异化竞争优势。公司将建立灵活的市场响应机制,根据客户需求动态调整生产计划,减少无效库存积压,降低固定成本分摊压力,逐步改善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此外,公司将拓宽市场视野与渠道,适时借助资本市场力量,自研内生与外延投并购双轮驱动,加速公司在新质生产力上的培育与壮大,助推公司打造新的成长极。
  (三)适时开展股份回购,维护公司价值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价值认可,2024年度公司已筹划并实施了三次股份回购,合计使用资金73,440,456.58元,充分体现了公司维护市值的决心。具体如下:
  2023年12月27日、2024年1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均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2024年1月25日至2025年1月10日,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2,206,360股,累计支付人民币34,449,440.02元,已全部用于注销、减少注册资本。
  2024年3月15日、2024年4月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均审议通过了《关于稳定股价措施暨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2024年4月15日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1,203,742股,累计支付人民币18,995,574.99元,已实施完毕。
  2024年8月7日、2024年8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均审议通过了《关于稳定股价措施暨第三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2024年8月28日至2024年11月22日,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1,545,804股,累计支付人民币19,995,441.57元,已实施完毕。
  未来,公司将密切关注市场动态,持续研究市值管理相关方式,根据公司股本结构、资本市场环境和经营情况,综合考量股价走势、现金流状况及库存股规模,在符合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则的条件下,择机推进股份回购方案,以此提振投资者信心,有效维护公司市场价值。
  (四)强化投资者关系管理,积极传递公司价值
  公司将持续完善投资者关系管理机制及沟通体系,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通过年度股东大会、常态化业绩说明会等形式,及时、积极回应投资者的提问和诉求;同时,构建多元化沟通渠道,包括接待投资者调研、路演、投资者电话、电子邮件、上证e互动等沟通形式,持续增强市场对公司的了解、认知。
  2025年,公司将进一步优化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工作机制和内容,结合公司业务及市场情况,系统规划投资者关系管理方案,制定与投资者交流的计划安排。同时,进一步丰富与投资者交流的方式,适时开展调研活动,增进外界对公司的了解,积极主动参加机构路演等投资者交流活动,积极召开业绩说明会,聚焦公司定期报告、战略规划、经营状况等资本市场高度关切的问题,建立双向深度对话机制,有效传递企业价值并合理引导投资预期。积极收集、分析市场各方对上市公司投资价值的判断,主动征集和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建议,助推公司的发展和经营不断优化、提升,实现股东价值最大化。
  (五)建立长效激励机制,优化人才队伍
  公司将秉持人才培养与企业发展相结合的理念,按照“专业化、精干化、年轻化”的原则,重视专业人才的培养和引进,重视工作业绩的考核、人力效能的提升,不断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并积极组织、开展员工培训,搭建学习型、奋斗型企业平台,优化激励方案,激发员工活力,推动员工素质的全面进步,打造复合型、多层次、专业化人才队伍。
  三、董事会对估值提升计划的说明
  本次估值提升计划以提高公司综合质量为核心,充分考虑公司发展阶段、战略布局、市场环境等因素,重视公司长期价值的提升,稳定投资者回报预期,实现公司与投资者共享企业价值成长,具有合理性和可行性,有助于提升上市公司投资价值。
  四、评估安排
  公司属于长期破净情形时,每年对估值提升计划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估,评估后需要完善的,经董事会审议后进行披露。
  五、风险提示
  本估值提升计划仅为公司行动计划,不代表公司对业绩、股价、重大事件等任何指标或事项的承诺。公司业绩及二级市场表现受到宏观形势、行业政策、市场情况等诸多因素影响,相关目标的实现情况存在不确定性。
  本估值提升计划中的相关措施,系基于公司对当前经营情况、市场环境、监管政策等条件和对未来相关情况的合理预期所制定。若未来因相关因素发生变化导致本计划不再具备实施基础,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对计划进行修正或者终止。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184 证券简称:帕瓦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4
  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公司注册资本变更的相关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3年12月27日、2024年1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均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进行股份回购,回购股份将用于依法注销、减少注册资本。2025年1月10日,公司第一期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届满,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206,360股,占公司注销前总股本的比例为1.37%,累计支付的资金总金额为人民币34,449,440.02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已就公司第一期回购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毕股份注销、减少注册资本事宜,本次注销股份2,206,360股,占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1.37%,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61,253,874股变更为159,047,514股。
  二、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相关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鉴于上述注册资本变更情况,公司对《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的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并形成新的《公司章程》,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后代表公司办理后续工商变更登记、《公司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公司章程》的相关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184 证券简称:帕瓦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5
  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真实、准确、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2025年3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24年度、2025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情况,公司对合并范围内的相关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的概述
  公司2024年度计提各项减值准备42,161.80万元,2025年第一季度计提各项减值准备9,446.3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万元
  ■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具体说明
  (一)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及金额
  公司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存货类别成本高于可变现净 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经测试,公司2024年度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1,234.99万元、2025年第一季度计提存货跌价准备9,691.91万元。
  (二)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方法及金额
  资产负债表日,对存在减值迹象的固定资产,公司对其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
  按照账面价值高于预计可回收金额的差额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资产可收回金额的计量,以其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受到市场环境变化、行业竞争加剧的影响,公司部分产线开工不足,鉴于公司对该些固定资产没有出售意图,不存在销售协议价格,且该些固定资产系定制化资产,无活跃交易市场,故无法可靠估计其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因此,公司以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估计其可收回金额。经测试,公司 2024年度对部分固定资产计提减值准备15,948.04万元。截至2024年12月末,上述相关产线原账面价值为70,346.64万元,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后,账面价值为54,398.60万元。
  (三)在建工程减值准备计提方法及金额
  帕瓦(兰溪)的在建工程于2023年7月开工,2024年4月停工,截至评估基准日尚未完工,后续开工计划存在不确定性,当前无法对上述资产未来盈利情况进行合理预测,故无法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本次对帕瓦(兰溪)的在建工程采用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的净额估计其可收回金额。截至2024年末,对上述在建工程计提减值准备2,227.72万元,原账面价值为9,866.45万元,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后,账面价值为7,638.73万元。
  (四)其他非流动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方法及金额
  资产负债表日,对存在减值迹象的其他非流动资产,公司对其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按照账面价值高于预计可回收金额的差额计提减值准备。根据减值测试结果,2024年度公司计提其他非流动资产减值2,542.00万元
  (五)坏账准备计提方法及金额
  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账龄组合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经测试,公司2024年度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24.54万元、计提其他应收账款坏账准备233.59万元,2025年第一季度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245.93万元、计提其他应收账款坏账准备0.41万元。
  三、上述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上述计提减值准备分别计入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科目,分别减少公司2024年度、2025年第一季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42,161.80万元、9,446.39万元。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能够真实客观反映公司截止2024年12月31日、2025年3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四、其他说明
  公司2024年度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2025年第一季度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事项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确认的数据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184 证券简称:帕瓦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6
  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2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5月21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诸暨市陶朱街道友谊北路57号本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21日
  至2025年5月2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5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以上会议资料将于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召开之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0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6、议案7、议案9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7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张宝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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