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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兰康希通信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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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年度投入金额7,171.89万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7,143.43万元,使用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产生的利息收入28.45万元。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4:合计数字与各明细数字直接相加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证券代码:688653 证券简称:康希通信 公告编号:2025-027 格兰康希通信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格兰康希通信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为满足公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满足公司及下属分、子公司运行过程中的资金需求,综合考虑国内外金融市场变化的影响,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授信额度。授信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贸易融资、流动资金贷款、商业汇票、信用证、固定资产贷款、票据贴现、票据质押贷款、存款质押贷款、并购贷款、项目贷款等,单笔授信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五年。具体授信业务品种、额度、期限和利率,以各方签署的合同为准。该综合授信事项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可以在不同银行间进行调整,无需另行审议。 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总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并以银行与公司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及品种将视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该等授信额度在授权范围及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 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经营管理层在上述授权额度内,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对具体授信事项进行调整,自主决定以公司自身或下属分、子公司的名义与各银行机构签署授信融资的有关法律文件,并授权公司总经理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额度内与各银行机构签署上述授信融资事项的有关法律文件,并授权财务部办理相关手续。 特此公告。 格兰康希通信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653 证券简称:康希通信 公告编号:2025-021 格兰康希通信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格兰康希通信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8日通过电话及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2025年4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秦秋英女士主持,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格兰康希通信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对本次会议需审议的议案进行了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监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勤勉尽责,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公司监事会从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监督职责,较好地保障了公司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员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 议案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公司认真遵守各项内控制度,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公司规范运行的内部控制环境,并能得到有效执行,未发现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议案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无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格兰康希通信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出公司2024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议案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格兰康希通信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格兰康希通信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议案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无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格兰康希通信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24)。 (五)审议通过《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合并财务报表未弥补亏损金额已达到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针对未来经营业绩,公司制定了相应措施,积极推动各项主要业务的良性发展,以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和核心竞争力。 议案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格兰康希通信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3)。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由于公司2024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未分配利润均为负数,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当前的实际经营状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有利于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长期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议案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格兰康希通信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 (七)审议《关于〈公司监事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该议案涉及全体监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监事回避表决。 该议案直接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格兰康希通信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8)。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所需发生的交易,为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经常性、持续性关联交易,是公司与关联方之间正常、合法的经济行为,有利于公司正常经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价格的制定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原则,按照市场价格或依据与关联方签订的相关协议进行,未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该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其交易行为未对公司主要业务的独立性造成影响,公司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议案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无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格兰康希通信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6)。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 议案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无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格兰康希通信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同意公司取消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格兰康希通信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并对《公司章程》中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格兰康希通信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地址、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修改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5)。 特此公告。 格兰康希通信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653 证券简称:康希通信 公告编号:2025-030 格兰康希通信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2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5月21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科苑路399号10幢4层(名义层5层)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21日 至2025年5月2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本次股东大会将听取《格兰康希通信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5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予以披露。公司将在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6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10、1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及时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会提醒服务(即“一键通”),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使用手册(下载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股票账户卡原件、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邮件的方式登记,在来信或邮件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信封上请注明“股东会议”字样,须在登记时间2025年5月19日下午18:00前送达登记地点。 4、登记时间、地点 登记时间:2025年5月19日(上午10:00-12:00,下午14:00-18:00) 登记地点: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科苑路399号10幢4层(名义层5层)。 5、注意事项 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其他事项 1、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2、本次会议预计会期半天,出席本次会议股东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联系方式: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科苑路399号10幢4层(名义层5层)。 邮编:201203 联系人:彭雅丽、陈玲 电话:021-50479130 邮箱:kctzqb@kxcomtech.com 特此公告。 格兰康希通信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格兰康希通信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2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653 证券简称:康希通信 公告编号:2025-022 格兰康希通信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格兰康希通信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根据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格兰康希通信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众会字(2025)第02801号,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612.74万元,合并报表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8,088.62万元,母公司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910.79万元。 鉴于公司2024年度12月31日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未分配利润均为负数,结合公司实际经营和长期资金发展需求,为实现公司平稳运营、健康发展,同时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鉴于2024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因此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主要原因为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未分配利润为负数,不符合《公司章程》第一百六十条中关于实施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规定,基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2025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鉴于公司2024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未分配利润均为负数,为保证公司的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由于公司2024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未分配利润均为负数,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当前的实际经营状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有利于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长期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产生影响。 (二)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格兰康希通信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653 证券简称:康希通信 公告编号:2025-026 格兰康希通信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否 ●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本次关联交易属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是以正常经营业务为基础,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关联人形成较大的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格兰康希通信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经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发表书面意见: 认为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公司日常经营所需,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不存在预计非必要关联交易的情况。日常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公允、合理,遵循市场公平交易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等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符合《公司章程》和《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邢潇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审议通过。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类别和金额 币种:人民币 单位:万元 ■ (三)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币种:人民币 单位:万元 ■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上海张江火炬创业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范明德 注册资本:65,000.00万元人民币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主要股东:上海浦东科创集团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8-11-03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科苑路399号10幢116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荣科路118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物业管理;软件开发;住房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自主展示(特色)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财务咨询;非居住房地产租赁。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4年12月31日,总资产:426,375.80万元,净资产:314,507.15万元。2024年度,营业收入:10,899.65万元,净利润:1,074.15万元(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上海张江火炬创业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邢潇为公司董事。 (二)履约能力分析 上海张江火炬创业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前次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公司已就上述交易与上海张江火炬创业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签署合同,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本次预计的关联交易主要为向关联方租赁办公室。交易价格遵循公允定价原则,根据具体合同要求结合市场价格协商确定。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已根据业务开展情况与相关关联方签署具体的交易合同。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所需发生的交易,为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经常性、持续性关联交易,是公司与关联方之间正常、合法的经济行为,有利于公司正常经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价格的制定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原则,按照市场价格或依据与关联方签订的相关协议进行,未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该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其交易行为未对公司主要业务的独立性造成影响,公司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也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本次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符合公司日常经营所需,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公允,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无异议。 特此公告。 格兰康希通信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653 证券简称:康希通信 公告编号:2025-028 格兰康希通信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格兰康希通信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监事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董事、监事回避表决,并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已经2025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格兰康希通信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格兰康希通信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规模、业绩等实际情况,参考行业薪酬水平,2025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如下: 一、适用范围 公司2025年度任期内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三、薪酬方案 (一)董事薪酬方案 综合考虑公司效益与股东利益,根据董事身份及工作性质,确定不同的年度薪酬计薪方案: 1、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薪酬实行独立董事津贴制,津贴为人民币10万元/年(含税),按月发放。 2、非独立董事 (1)公司董事长以及在公司、各子公司担任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并按公司相关薪酬管理制度领取薪酬,不领取董事津贴。 (2)公司董事长以及在公司、各子公司担任职务的非独立董事,薪酬按月平均发放。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公司董事长以及在公司、各子公司担任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所领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其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 综合考虑公司效益与股东利益,根据董事岗位及工作性质,依据公司薪酬与绩效考核相关制度领取报酬(年薪=基本薪酬+绩效奖金),绩效奖金与公司及个人绩效结构挂钩。其余不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报酬或董事津贴。 (二)监事薪酬方案 1、在公司及各子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监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并按公司相关薪酬管理制度领取薪酬。 2、监事的薪酬按月平均发放。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监事所领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其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 综合考虑公司效益与股东利益,根据监事岗位及工作性质,依据公司薪酬与绩效考核相关制度领取报酬(年薪=基本薪酬+绩效奖金),绩效奖金与公司及个人绩效结构挂钩。 (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1、在公司及各子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高管,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并按公司相关薪酬管理制度领取薪酬。 2、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至新的薪酬方案审批通过之日有效。薪酬按月平均发放。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高级管理人员所领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其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 综合考虑公司效益与股东利益,根据高级管理人员岗位及工作性质,依据公司薪酬与绩效考核相关制度领取报酬(年薪=基本薪酬+绩效奖金+长期激励),绩效奖金与公司及个人绩效结构挂钩。其中长期激励包括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等中长期激励。 四、其他规定 2025年董事、监事薪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格兰康希通信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653 证券简称:康希通信 公告编号:2025-029 格兰康希通信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格兰康希通信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聘任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众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前身是1985年成立的上海社科院会计师事务所,于2013年经财政部等部门批准转制成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众华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嘉定工业区叶城路1630号5幢1088室。众华会计师事务所自1993年起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众华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股东)68人,注册会计师359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180人。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为人民币56,893.21万元,审计业务收入为人民币47,281.44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16,684.46万元。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上年度(2024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数量73家,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9,193.46万元。众华会计师事务所提供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主要行业为制造业、房地产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数量1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众华会计师事务所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20,000.00万元,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因圣莱达虚假陈述,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等判决众华会计师事务所需与圣莱达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最新一案中判决众华会计师事务所对圣莱达的偿付义务在40%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截至2024年12月31日,涉及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的赔偿已履行完毕。 3、诚信记录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最近三年受到行政处罚2次、行政监管措施4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25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次、行政监管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未有从业人员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合伙人:胡蕴女士,2005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1年开始在众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5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乐琦坤先生,202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开始在众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拟担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朱靓旻先生,200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4年开始在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过0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标准 公司2025年度的审计费用具体会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数、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5年度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2025年度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对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人员信息、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诚信记录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工作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具备相关审计资格,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外部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将此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5年公司外部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并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格兰康希通信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653 证券简称:康希通信 公告编号:2025-025 格兰康希通信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地址、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修改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格兰康希通信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改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取消监事会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注册地址的变更情况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将注册地址由“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祥科路111号3号楼714室”变更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科苑路399号10幢4层(名义层5层)502室”。 二、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原因及依据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格兰康希通信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同时《格兰康希通信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及《格兰康希通信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则亦作出相应修订。 三、《公司章程》修订的相关情况: 《公司章程》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 ■ ■ ■ ■ 注:因新增或者减少条款导致序号变化的做相应调整;部分章节、条款及交叉引用所涉及序号变化的做相应调整。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上述变更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的内容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章程变更涉及的备案等事宜。 四、修改部分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相关情况 为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机制,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管理的实际情况,修改了部分管理制度,具体情况如下: ■ 上述修改的制度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上述制度中《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内部审计管理制度》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格兰康希通信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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