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992 证券简称:金隅集团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金隅集团控股股东北京国管计划自2024年8月22日起12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增持金隅集团A股股份。详见《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31)。 2024年8月23日,北京国管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方式首次增持公司无限售流通A股股份6,682,600股,增持金额为人民币8,525,554元(不含交易费用)。详见《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计划进展暨首次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32)。 截至2025年3月31日,北京国管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35,308,366股,增持总金额为人民币46,079,520.12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增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增持主体将继续按照既定增持计划增持公司股份。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姜英武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郑宝金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启承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一3月 编制单位: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姜英武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郑宝金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启承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一3月 编制单位: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姜英武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郑宝金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启承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5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姜英武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郑宝金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启承 母公司利润表 2025年1一3月 编制单位: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姜英武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郑宝金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启承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5年1一3月 编制单位: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姜英武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郑宝金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启承 (三)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1992 证券简称:金隅集团 编号:临2025-025 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隅集团”)于2025年4月29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了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应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6名,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6名;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根据《证券法》、公司股票上市地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提出如下书面审核意见,与会监事一致认为: (一)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等规定; (二)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及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以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的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三)在提出本意见前,监事会未发现该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6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特此公告。 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