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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仁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加2025年上海辖区上市公司年报集体业绩说明会暨2025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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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7,735.15万元,同比上升7.87%;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81.22万元,同比下降194.59%。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193 证券简称:仁度生物 公告编号:2025-023 上海仁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加2025年上海辖区上市公司年报集体业绩说明会暨2025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05月15日(星期四)15:00-16:30 ●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 投资者可于2025年05月08日(星期四)至05月14日(星期三)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ir@rdbio.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上海仁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5年4月30日发布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5年05月15日(星期四)15:00-16:30参加2025年上海辖区上市公司年报集体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公司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05月15日(星期四)15:00-16:3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董事长:居金良先生 总经理:于明辉女士 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蔡廷江先生 独立董事:杨玉海先生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5年05月15日(星期四)15:00-16:3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5年05月08日(星期四)至05月14日(星期三)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preCallQa),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ir@rdbio.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郭菁洋 电话:021-50720069 邮箱:ir@rdbio.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上海仁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193 证券简称:仁度生物 公告编号:2025-020 上海仁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仁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4月2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出席董事占应出席人数的100%。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董事会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经与会董事审议和表决,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2025年4月30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2025年4月30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仁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由独立董事在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并由股东大会听取。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2025年4月30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永毅)》、《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徐国良)》、《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杨玉海)》、《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颜恩点)(已离职)》。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2025年4月30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仁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暨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2025年4月30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仁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暨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20254年4月30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13)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评估报告暨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2025年4月30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仁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评估报告暨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公告》。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审议董事薪酬的议案》 全体董事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2025年4月30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审议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关联董事于明辉、曹若华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2025年4月30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向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2025年4月30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向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2025年4月30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2025年4月30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2025年4月30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仁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2025年4月30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暨作废已授予但尚未归属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董事于明辉、曹若华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2025年4月30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暨作废已授予但尚未归属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9)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2025年4月30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2025年4月30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编号:2025-022) 特此公告。 上海仁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193 证券简称:仁度生物 公告编号:2025-016 上海仁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025年4月28日,上海仁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24年度的经营成果,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公司资产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本着谨慎性原则,并与公司年审会计师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对相关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计提了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2024年度公司计提各类减值准备共计1,978.98万元,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部分合计数与分项之和在尾数上的差异为四舍五入所致。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具体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进行减值测试。经测试,本报告期计提信用减值损失金额共计1,706.70万元。报告期末,部分客户回款较慢,存在信用违约风险,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计提了相关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二)资产减值损失 公司对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部分,计提存货跌价准272.28万元;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报告期末,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市场需求预测等情况,预计相关存货出现积压和呆滞风险,市场可变现价值不及预期,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计提了相关存货跌价准备。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2024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口径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合计1,978.98万元,对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的影响额为1,978.98万元(不包含所得税影响)。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是公司基于会计谨慎性原则作出的合理判断,上述金额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 四、专项意见说明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决策程序规范,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特此公告。 上海仁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193 证券简称:仁度生物 公告编号:2025-013 上海仁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上海仁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就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关于同意上海仁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32号文),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于2022年3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0,00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溢价发行,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72.6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26,500,000.00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73,735,099.95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652,764,900.05元。 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3月25日全部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3月25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2]第ZA10505号《验资报告》,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证。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具体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建立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保障募集资金的安全,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仁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存储管理,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募集资金的投向变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管理和监督等进行了规定,本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存放、使用、管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存储管理,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于2022年3月,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江科技支行、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均严格按照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与使用募集资金。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情况如下: ■ 注:除上述募集资金账户,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将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未到期的理财产品情况详见“三、本报告期内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之“(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内,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参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除此之外,本公司未将募集资金用于其他用途。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年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年内,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5.5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投资产品(包括协定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结构性存款、收益凭证等),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8)。 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4.9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且为本金保障型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投资产品(包括协定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结构性存款、收益凭证等),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余额为人民币370,000,000.00元,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公司于2022年11月24日与浦发银行签订《利多多通知存款B类协议书》,约定一旦募集资金专户资金超出协议书约定的最低留存额,对于超出部分的资金,将以协议书约定的每笔转存存款金额作为公司按照协议书约定规则自动转存为一笔或多笔七天通知存款存入浦发银行指定的通知存款专用账户中,以起息日起的每一个连续的七天期限为一个存款周期,每个存款周期的存款资金为上一个存款周期的本息合计。2024年期初,公司利多多通知存款业务B类产品余额43,855.94万元,2024年全年,公司共购买利多多通知存款业务B类0.00万元,赎回44,195.79万元,产品结息339.85万元,收益率约为2.0%,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已全部赎回。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本年内,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本年内,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结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内,本公司不存在将募投结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年内,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内,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相关上市公司临时公告格式指引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违规披露的情形。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六、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于2025年4月28日经董事会批准报出。 七、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八、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仁度生物《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上海仁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4年度 编制单位:上海仁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2: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证券代码:688193 证券简称:仁度生物的 公告编号:2025-024 上海仁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上海仁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8号》)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的变更和调整。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24年12月6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其中规定了“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该解释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解释的发布,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二)本次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后续发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本次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根据《准则解释第18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于2024年1月1日起实施《准则解释第18号》“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规定,采用追溯调整法对可比期间的财务报表进行相应调整,执行该项会计政策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及母公司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相关程序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进行相应的变更,无需提请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批准。 特此公告。 上海仁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193 证券简称:仁度生物 公告编号:2025-022 上海仁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2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5月22日10点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瑞庆路528号15幢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22日 至2025年5月2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25年4月30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议案6、议案7、议案8、议案9、议案10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5、议案6、议案7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议案5:股东居金良、瑞达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润聪(上海)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回避表决;议案6:常州金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江苏毅达成果创新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回避表决;议案7:常州金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身份证明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企业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和证券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出示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详见附件1)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需附上上述1、2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4.上述授权委托书至少应当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2个工作日提交到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经公证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和授权委托书同时交到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二)现场登记时间 2025年5月19日,13:00-14:00。 (三)现场登记地点 上海市浦东新区瑞庆路528号15幢甲二楼会议室。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邮箱:ir@rdbio.com 电话:021-50720069 传真:021-50720069 联系人:蔡廷江 公司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瑞庆路528号15幢 邮编:201201 2、本次股东大会预计需时半日,与会股东(亲自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往返交通、食宿费及其他相关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上海仁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仁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2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193 证券简称:仁度生物 公告编号:2025-021 上海仁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仁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5年4月28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出席监事占应出席人数的100%。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监事会会议。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经与会监事审议和表决,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2025年4月30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2025年4月30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仁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2025年4月30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13)。 六、审议通过《关于审议监事薪酬的议案》 鉴于全体监事均需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2025年4月30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 七、审议通过《关于向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监事吴伟良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2025年4月30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向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2025年4月30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 九、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2025年4月30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2025年4月30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暨作废已授予但尚未归属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2025年4月30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暨作废已授予但尚未归属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9)。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2025年4月30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 特此公告。 上海仁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193 证券简称:仁度生物 公告编号:2025-019 上海仁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 暨作废已授予但尚未归属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仁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暨作废已授予但尚未归属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3年7月31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仁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2023年8月1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5),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徐宗宇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三)2023年8月1日至2023年8月10日,公司对本次激励对象的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共计10天,公司员工可向公司监事会提出意见。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3年8月11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3-028)。 (四)2023年8月16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仁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授权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并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2023年8月17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29)。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公司于2023年8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3-030)。 (五)2023年9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上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六)2025年1月17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前述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出具相关核查意见。 (七)2025年4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暨作废已授予但尚未归属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二、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不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为:以2022年营业收入(剔除新冠业务后产生的收入)作为基准,2023-2024年营业收入(剔除新冠业务后产生的收入)复合增长率不低于40%;根据立信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4年度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信会师报字[2025]第ZA12662号),公司2024年营业收入为177,351,527.35元,较2022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为22.7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不符合归属条件。本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183,485股限制性股票全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根据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核心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对本激励计划的实施以及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造成影响,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勤勉尽责,努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此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 五、律师事务所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认为:1、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已就本次作废取得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管理办法》《科创板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2、本次作废符合《管理办法》《科创板上市规则》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上海仁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193 证券简称:仁度生物 公告编号:2025-018 上海仁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上海仁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公司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07,872,303.37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40,000,000股,扣除不参与利润分配的回购专用账户中已回购的股份数1,291,428股,本次实际参与分配股份数为38,708,572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870,857.20元(含税)。 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已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合计已派发现金红利3,870,857.2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为7,741,714.40元。 上市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本公司股份1,291,428股,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需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通过后实施。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不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的情况说明 为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增强投资者回报,提升投资者获得感,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及交易所相关规则的要求,公司在充分考虑盈利情况、资金状况及未来发展需要的基础上,制定并实施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母公司财务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107,872,303.37元;本次拟现金分红金额为3,870,857.20元,占期末母公司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的3.59%。公司具备充足的现金分红财务基础和可行性。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持续发展及偿债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充分体现了公司对股东持续回报的重视,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了外部环境影响、行业现状、公司发展战略、公司实际经营业绩情况、现金流状况及资金需求等各项因素,同时兼顾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该方案有利于回报投资者,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该方案的决策程序、利润分配形式和比例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综上,监事会同意本次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及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仁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193 证券简称:仁度生物 公告编号:2025-017 上海仁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上海仁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4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96名、注册会计师2,498名、从业人员总数10,021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743名。 立信2024年业务收入(经审计)47.48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6.7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05亿元。 2024年度立信共为693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房地产业及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收费总额为8.54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4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4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7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43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和纪律处分无,涉及从业人员131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林雯英 ■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王子竹 ■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杨景欣 ■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上述人员最近3年亦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三)审计收费 公司2024年度的审计费用为人民币80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6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0万元。2025年度审计费用,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结合市场情况与立信协商确定,预计与2024年度审计费用不会产生较大差异。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资质进行了严格审核。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和资质,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责,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一致同意将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上海仁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193 证券简称:仁度生物 公告编号:2025-015 上海仁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暨关联交易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上海仁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向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南农商行”)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包括协定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结构性存款等),理财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含),单笔理财期限不超过12个月,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授权期限内,理财额度可循环使用。 ● 本次向关联方购买理财产品,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向江南农商行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包括协定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结构性存款等),理财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含),单笔理财期限不超过12个月,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购买理财产品额度和时间范围内,决定理财事宜、签署或授权公司管理层签署与购买理财产品有关的各项法律文件,并办理相关手续。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授权期限内,理财额度可循环使用。 公司监事会主席、间接持股5%以上股东吴伟良先生在江南农商行担任董事,其控制的江苏恒德机械有限公司持有江南农商行2.14%股份,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向江南农商行购买理财产品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过去12个月内,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并于2024年5月23日经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12个月内有效,除此之外未向其他关联人购买理财产品。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审议为对上述理财额度的授权期限的延长。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监事会主席、间接持股5%以上股东吴伟良先生在江南农商行担任董事,其控制的江苏恒德机械有限公司持有江南农商行2.14%股份,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江南农商行为公司关联方。 除此以外,公司与江南农商行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 (二)关联人情况说明 ■ 经核实,江南农商行是经国务院同意、中国银监会批准设立的全国首家地市级股份制农村商业银行,经营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交易,具有较好的履约能力,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内容及类别 本次关联交易是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向江南农商行购买理财产品。 (二)交易金额及投资期限 本次关联交易购买的理财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含),单笔理财期限不超过12个月,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12个月内有效,此理财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 (三)定价标准 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将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遵循平等自愿原则,确保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偏离市场。 (四)投资方式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购买风险性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风险等级为谨慎型)。 (五)交易选择权 公司有权根据自己的业务需求,自主选择金融机构提供的金融服务,自主决定理财产品类型以及理财金额。 (六)风险控制 1、投资风险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向江南农商行购买理财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风险等级为谨慎型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投资相关产品,由于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因此投资仍存在无法取得预期投资收益甚至产生投资损失的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明确相关组织机构的管理职责,确立审批机制。公司财务部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对公司主营业务、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交易事项公允、合法,没有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相对于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财务、资产、机构等方面独立,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等相关规定,结合所购买理财产品的性质,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五、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该事项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购买理财产品额度和时间范围内,决定理财事宜、签署或授权公司管理层签署与购买理财产品有关的各项法律文件,并办理相关手续。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对公司主营业务、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交易事项公允、合法,没有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相对于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财务、资产、机构等方面独立,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我们同意公司向江南农商行购买理财产品暨关联交易的相关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对公司主营业务、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交易事项公允、合法,没有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相对于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财务、资产、机构等方面独立,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向江南农商行购买理财产品暨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上述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关联交易是以确保公司正常生产为前提,及提高自有闲置资金使用效率为目的,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向江南农商行购买理财产品暨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上海仁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193 证券简称:仁度生物 公告编号:2025-014 上海仁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仁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时结合公司所处行业和地区的薪酬水平,年度经营状况及岗位职责,制定了2025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董事薪酬的议案》《关于审议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关于审议监事薪酬的议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2025年度任期内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三、薪酬标准 (一)董事薪酬方案 1、独立董事以固定津贴形式在公司领取报酬,津贴标准为7.2万元/年(税前),因履职需要产生的所有费用由公司承担。 2、在公司任职的董事按其在公司担任的经营管理职务领取薪酬,不再领取董事津贴。 3、未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不领取薪酬或津贴,但因履职需要产生的所有费用由公司承担。 (二)监事薪酬方案 1、在公司担任实际工作岗位的监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实际工作岗位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标准与绩效考核领取薪酬,不额外领取监事津贴。 2、未在公司担任实际工作岗位的监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根据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具体任职岗位,并按公司薪酬管理制度考核后领取薪酬。 四、其他规定 1、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按月发放。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津贴)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上述薪酬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4、根据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生效,董事和监事薪酬(津贴)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特此公告。 上海仁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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