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30 证券简称:欧莱新材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广东欧莱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 公司负责人:文宏福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毛春海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润女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一3月 编制单位:广东欧莱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文宏福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毛春海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润女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一3月 编制单位:广东欧莱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文宏福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毛春海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润女 (三)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广东欧莱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530 证券简称:欧莱新材 公告编号:2025-017 广东欧莱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欧莱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5年4月2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郭文明先生召集,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4月18日分别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公司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郭文明先生主持,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无授权委托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情形,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广东欧莱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广东欧莱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出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欧莱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广东欧莱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530 证券简称:欧莱新材 公告编号:2025-016 广东欧莱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欧莱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4月2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文宏福先生召集,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4月18日分别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文宏福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无授权委托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情形,公司全体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广东欧莱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广东欧莱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认为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出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欧莱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为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科创板上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 专项行动的倡议》,深入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履行上市公司责任,进一步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共同促进资本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公司结合自身发展战略和经营情况,制定了《广东欧莱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以进一步提升公司经营效率,保障投资者权益,树立良好的资本市场形象。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欧莱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特此公告。 广东欧莱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