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提案人:张林 2.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2025年4月4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单独或者合计持有9.46%股份的股东张林,在2025年4月28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2025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勘设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及《勘设股份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年4月28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第一大股东张林先生出具的《关于提请贵州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函》,张林先生提请公司董事会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及其项下全部子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及其项下全部子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及其项下第1-4项子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变更〈公司章程〉及备案等相关事宜》的议案,以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取消监事会并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股东张林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8,961,72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46%。上述提案的提案人资格、提案内容、时间及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同意将该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2025年4月4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5月20日 10点00分 召开地点:贵州省贵阳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阳关大道附100号,公司17楼会议室 (二)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20日 至2025年5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至议案14,已经2025年4月2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5年4月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络(www.sse.com.cn)披露。 议案15至议案19,已经2025年4月28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与本公告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络(www.sse.com.cn)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5.0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6、7、8、9、12、13、14、15、18、19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特此公告。 贵州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 报备文件 股东提交增加临时提案的书面函件及提案内容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贵州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458 证券简称:勘设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9 贵州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进一步完善贵州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推动公司规范运作,确保《公司章程》与上位法有效衔接,公司根据2024年7月1日起实施的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4年12月27日发布的《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以及2025年3月28日发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公司治理制度;同时结合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届满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取消监事会。具体情况如下: 一、取消监事会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并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贵州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并对《公司章程》中的对应条款进行修订。 二、《公司章程》的修订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对《公司章程》及部分公司治理制度进行了修订。 《公司章程》本次修订要点: 1、取消监事会设置,《公司章程》中删除“监事会”章节,同时规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 2、在“股东和股东会”一章中,新增了“第一大股东”(《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3月修订)》中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修改为“第一大股东”)一节内容,明确了第一大股东行为规范等要求。 3、在“董事会”一章中,新增了“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两节内容,明确了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的功能作用、职责等内容。 4、统一修改相关表述,将“股东大会”修改为“股东会”,删除“监事会”“监事”相关表述等。(涉及本条的修订内容,《公司章程》对照表中不另行做突出列示。) 5、2024年7月26日至10月25日,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5,195,333股,全部依法予以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公司总股本由31,131.9847万股减少为30,612.4514万股。 6、根据公司最新资质情况,修订公司经营范围。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贵州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4月修订)》,《公司章程》主要条款修订对照表详见附件。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后实施。公司董事会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上述事项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 公司本次修订章程,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根本利益,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公司治理制度的修订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章程》修订的实际情况,公司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修订情况如下: ■ 特此公告。 贵州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附件:《公司章程》主要条款修订对照表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