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93 证券简称:闽东电力 公告编号:2025临-1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03月31日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黄建恩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琦 会计机构负责人:林芳玉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黄建恩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琦 会计机构负责人:林芳玉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董事长:黄建恩 2025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0993 证券简称:闽东电力 公告编号:2025董-06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 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5年4月24日以电话、电子邮件和传真的方式发出。 2、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于2025年4月28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3、董事出席会议的情况 本次会议应当参与表决的董事9名,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9名,名单如下: 黄建恩、许光汀、陈胜、王静、陈强、黄山草、温步瀛、邹雄、陈兆迎。 4、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关于委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更换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临-16)。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2、审议《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临-17)。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特此公告。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0993 证券简称:闽东电力 公告编号:2025临-16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更换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由于吴旖晴女士工作变动不再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要求,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委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由林滟婷女士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工作,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林滟婷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担任证券事务代表相应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管理能力。截至本公告日,林滟婷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林滟婷女士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号码:0593-2768888 联系传真:0593-2098993 电子邮箱:84127436@qq.com 联系地址:福建省宁德市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金马北路2号(东晟广场)9幢15层 邮政编码:352100 吴旖晴女士在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公司及董事会对吴旖晴女士在担任证券事务代表职务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感谢。 特此公告。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 附件: 林滟婷女士简历 林滟婷,女,1989年出生,本科。历任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办公室主管、办公室副主任。现任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副主任。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截至目前,林滟婷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