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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4月30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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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3161 证券简称:科华控股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陈洪民、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海东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朱海东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陈洪民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海东 会计机构负责人:朱海东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一3月
  编制单位: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公司负责人:陈洪民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海东会计机构负责人:朱海东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一3月
  编制单位: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陈洪民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海东 会计机构负责人:朱海东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5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陈洪民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海东 会计机构负责人:朱海东
  母公司利润表
  2025年1一3月
  编制单位: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陈洪民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海东 会计机构负责人:朱海东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5年1一3月
  编制单位: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陈洪民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海东 会计机构负责人:朱海东
  (三)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161 证券简称:科华控股 公告编号:2025-026
  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5年4月29日在江苏省常州市溧阳市昆仑街道中关村大道399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4月25日以电话及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科婷女士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认为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的内容客观、完整、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27)。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39名激励对象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等有关规定,其作为公司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本次解除限售安排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在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为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39名激励对象办理本次解除限售所必需的全部事宜,本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886,156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暨上市流通公告》(公告编号:2025-028)以及《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161 证券简称:科华控股 公告编号:2025-028
  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暨上市流通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股权激励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1,886,156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1,886,156股。
  ●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5月8日。
  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及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为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39名激励对象办理本次解除限售所必需的全部事宜,本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886,156股。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议程序
  1、2024年3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认为本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
  2、2024年3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董事宗楼、陈小华作为激励对象回避表决。
  3、2024年3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与本激励计划相关的议案,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4、2024年3月12日,公司公告了《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并于2024年3月12日至2024年3月22日期间通过企业微信公告、现场张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将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及职位在公司内部予以公示,公示期满10天。
  5、2024年3月12日,公司公告了《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公司独立董事于成永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24年3月29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与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6、2024年3月23日,公司公告了《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4-016),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公示程序合法合规,列入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7、2024年3月29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并于同日公告了《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4-023)。
  8、2024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认为公司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建议以2024年4月17日为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以6.77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39名激励对象授予332.07万股限制性股票。
  9、2024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核查意见。
  10、2025年3月1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认为公司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建议以2025年3月12日为本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同意公司因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对预留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进行调整,以4.58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25名激励对象授予82.9717万股限制性股票。
  11、2025年3月1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核查意见。
  12、2025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认为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同意董事会在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为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39名激励对象办理本次解除限售所必需的全部事宜,本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886,156股。
  13、2025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认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同意公司在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为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39名激励对象办理本次解除限售所必需的全部事宜,本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886,156股。公司监事会对本次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情况发表核查意见。
  (二)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历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
  (三)历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解除限售。
  因公司实施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即2024年7月9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数为基数分配利润和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20股。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届满可申请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328,280股增加至1,886,156股。
  二、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已届满
  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安排如下表所示:
  ■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24年4月17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已于2025年4月17日届满。
  (二)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具体情况如下:
  ■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在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为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39名激励对象办理本次解除限售所必需的全部事宜,本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886,156股。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情况
  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39人,可申请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886,156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97%。具体情况如下:
  ■
  四、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一)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2025年5月8日
  (二)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数量:1,886,156股
  (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锁定和转让限制
  1、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2、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3、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这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相关规定。
  4、激励对象减持公司股票还需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
  五、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情况及相关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认为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同意董事会在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为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39名激励对象办理本次解除限售所必需的全部事宜,本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886,156股。
  六、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涉及的39名激励对象资格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其作为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相关安排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在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为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39名激励对象办理本次解除限售所必需的全部事宜,本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886,156股。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上正恒泰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第一个限售期已届满,本次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本次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及可解除限售的股票数量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解除限售手续。
  特此公告。
  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161 证券简称:科华控股 公告编号:2025-025
  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的召开情况
  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4月29日在江苏省常州市溧阳市昆仑街道中关村大道399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4月25日以电话及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陈洪民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全体委员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27)。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认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同意董事会在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为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39名激励对象办理本次解除限售所必需的全部事宜,本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886,156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暨上市流通公告》(公告编号:2025-028)。
  董事宗楼、陈小华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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