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35 证券简称:大众公用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杨国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蒋贇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胡军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杨国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蒋贇 会计机构负责人:胡军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一3月 编制单位: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杨国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蒋贇 会计机构负责人:胡军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一3月 编制单位: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杨国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蒋贇 会计机构负责人:胡军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5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杨国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蒋贇 会计机构负责人:胡军 母公司利润表 2025年1一3月 编制单位: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杨国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蒋贇 会计机构负责人:胡军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5年1一3月 编制单位: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杨国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蒋贇 会计机构负责人:胡军 (三)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股票代码:600635 股票简称: 大众公用 编号:临2025-017 债券代码:138999 债券简称: 23 公用 01 债券代码:240539 债券简称: 24 公用 01 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5年4月14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材料,并进行了电话确认,于2025年4月2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第1季度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变更备案登记的议案》(详见公司公告临2025-018《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备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非执行董事制度〉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议案》(详见公司公告2025-019《关于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635 证券简称:大众公用 公告编号:2025-019 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6月13日 3.股权登记日 ■ 二、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提案人:公司董事会 2.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2025年3月29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根据相关规定指引,单独或者合计持有1%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会可以提出提案,公司董事会在2025-04-29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2025年4月29日,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变更备案登记的议案》、《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独立非执行董事制度〉的议案》,并同意将四项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披露的《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临2025-017)。 三、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2025年3月29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6月13日 14点 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徐汇区中山西路1515号徐家汇中心城际酒店三楼柏林厅 (二)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6月13日 至2025年6月1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 ■ 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2024年年度独立非执行董事述职报告》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九会议和第十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以及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2025年3月29日、2025年4月30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15、16、17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5、6、7、8、9、10、11、12、13、14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5.02 5.05 5.08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上海大众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特此公告。 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 报备文件 股东提交增加临时提案的书面函件及提案内容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6月1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股票代码:600635 股票简称: 大众公用 编号:临2025-018 债券代码:138999 债券简称: 23 公用 01 债券代码:240539 债券简称: 24 公用 01 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变更备案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或“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召开了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变更备案登记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现行的《公司章程》的相应条款进行修改,具体修改附后。 上述修改《公司章程》事项尚须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的其他人士办理本次变更涉及的备案登记事宜。 特此公告 附件:《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4月30日 附件:《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