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22 证券简称:科华生物 公告编号:2025-029 债券代码:128124 债券简称:科华转债 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为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注:上述股东中未列示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13,696,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2.66%。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03月31日 单位:元 ■ ■ 法定代表人:李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罗芳 会计机构负责人:俞蕾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李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罗芳 会计机构负责人:俞蕾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022 证券简称:科华生物 公告编号:2025-027 债券代码:128124 债券简称:科华转债 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25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2025年4月29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9人,实际参会董事9人(包含3名独立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明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具体详见公司于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29)。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022 证券简称:科华生物 公告编号:2025-028 债券代码:128124 债券简称:科华转债 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25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于2025年4月2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易超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详见公司于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29)。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