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股5%以上的股东国电投华泽(天津)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本公司股份170,230,5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5.53%)的股东国电投华泽(天津)能源投资有限公司计划在公告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3000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975%)。 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国电投华泽(天津)能源投资有限公司《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根据证监会和深交所的相关规定,特披露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 国电投华泽(天津)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2.股东持有股份的总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国电投华泽(天津)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170,230,5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5.53%。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减持的原因 国电投华泽(天津)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战略发展定位及业务规划。 2.股份来源 通过非公开协议转让获得的股份。 3.减持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拟合计减持股份不超过3000万股,即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975%。 4.减持期间 自公告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3000万股,即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975%。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5.价格区间等具体安排 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具有不确定性。本次拟减持股份的持股5%以上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的减持时间、减持数量和减持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2.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情况。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持续督促上述持股5%以上股东严格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国电投华泽(天津)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非公司第一大股东。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系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晋能控股山西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