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32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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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4月30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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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

  (上接A31版)
  6.4.1.3固有业务股票投资、基金投资、债券投资、股权投资等投资业务的期初数、期末数
  表6.4.1.3(单位:万元)
  ■
  6.4.1.4固有长期股权投资的企业名称、占被投资企业权益比例、主要经营活动及投资收益情况等
  表6.4.1.4(单位:万元)
  ■
  注:投资收益的口径为影响2024年损益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金额。
  6.4.1.5固有贷款的企业名称、占贷款总额的比例和还款情况等
  无。
  6.4.1.6表外业务的期初数、期末数;按照代理业务、担保业务和其他类型表外业务分别披露
  无。
  6.4.1.7公司当年的收入结构
  表6.5.1.7(单位:万元)
  ■
  注:以上收入结构表为规定格式,故此处收入合计未含汇兑损益及资产处置收益。
  本年度公司(母公司口径)实现信托业务收入总额79,846.88万元,其中以手续费及佣金确认的信托业务收入金额56,851.76万元,以业绩报酬形式确认的信托业务收入(浮动报酬)金额22,995.12万元,无以其他形式确认的信托业务收入。
  6.4.2披露信托资产管理情况
  6.4.2.1信托资产的期初数、期末数
  表6.4.2.1(单位:万元)
  ■
  6.4.2.1.1主动管理型信托业务的信托资产期初数、期末数
  表6.4.2.1.1(单位:万元)
  ■
  6.4.2.1.2被动管理型信托业务的信托资产期初数、期末数
  表6.4.2.1.2(单位:万元)
  ■
  6.4.2.2本年度已清算结束的信托项目个数、实收信托合计金额、加权平均实际年化收益率
  本公司本年度终止的信托项目个数为345个,本金合计为5,694,600.14万元,加权平均实际年化收益率为4.69%。
  6.4.2.2.1本年度已清算结束的集合类、单一类资金信托项目和财产管理类信托项目个数、实收信托金额、加权平均实际年化收益率。
  表6.4.2.2.1(单位:万元)
  ■
  6.4.2.2.2本年度已清算结束的主动管理型信托项目个数、实收信托合计金额、加权平均实际年化收益率
  表6.4.2.2.2(单位:万元)
  ■
  6.4.2.2.3本年度已清算结束的被动管理型信托项目个数、实收信托合计金额、加权平均实际年化收益率
  表6.4.2.2.3(单位:万元)
  ■
  6.4.2.3本年度新增的集合类、单一类和财产管理类信托项目个数、实收信托合计金额
  表6.4.2.3(单位:万元)
  ■
  6.4.2.4信托业务创新成果和特色业务有关情况
  公司积极探索各类信托产品及服务的转型和创新,主要如下:
  资管类信托业务:公司持续提高主动投资管理的能力,自2021年起,大力发展净值化、标准化产品。目前已形成了以现金增利、招财进宝、华盈系列、盈泰系列产品为代表的固收及固收+产品体系,形成覆盖1天、7天、1个月、3个月、6个月、12个月、一年期以上等各种期限,匹配投资者不同风险偏好的标品产品体系。公司从客户角度出发,围绕安全、收益、流动性、服务等维度,建立健全产品体系,聚焦产品的核心竞争力,重点打造“现金增利”、“招财进宝”系列固收产品;推出聚焦国家重大战略区域、宏观经济和民生的 “华盈”系列固收产品。2024年,公司持续挖掘新的投资策略和投资品种,固收及固收+标品产品线不断完善,在以债券投资为主的基础上增加可转债、黄金ETF、股票ETF等权益类资产的“盈泰”系列固收+产品。2024年,公司凭借优秀的资产管理能力和产品业绩表现,华宝信托聚鑫33号、盈泰丰收1号和盈泰睿选1号分别荣获“三年期权益类产品金牛奖”、“一年期固收类产品金牛奖”、“一年期混合类产品金牛奖”三项大奖,产品优秀的中长期业绩获得市场认可,实现了固收权益全面开花。
  供应链金融业务:公司依托中国宝武集团雄厚的产业背景,深度挖掘生态圈供应链的独特优势,与中国宝武集团各子公司及上下游客户紧密合作。通过向中国宝武集团各业务板块及相关领域的上下游供应链延伸,并逐步扩展至整个产业生态圈,公司积极开展多元化的投融资业务,为生态圈供应链企业提供深度的产业金融服务,目前已形成华宝荣业耀华系列、华宝物华筑宝系列、华宝宝业韶华系列等。公司始终坚持产融结合的发展理念,深入研究企业产业链的具体场景,通过信托架构,构建起“期限灵活、成本可控、服务优质”的融资服务体系,为供应商提供基于真实业务场景的便捷、高效的供应链金融服务,助力企业实现可持续发展。
  养老与薪酬福利业务:聚焦目标行业与重点区域,以财富管理信托为核心,为机构以及个人养老业务、薪酬福利业务提供综合化金融服务。公司持续推进“产品+服务”的经营理念,在提升存量客户服务体验的情况下,不断推展服务场景,围绕科技企业薪酬激励、境内外员工持股和个人养老业务等,充分发挥受托、投资与账管的管理优势,做深做强体系服务能力。围绕“养老金融、科技金融”持续深耕。2024年,公司实现企业年金账户管理人资格的顺利延续,持续以账管能力支撑财富管理服务,为产业生态圈企业提供完善的金融服务体系和综合的薪酬福利资金管理解决方案。
  特殊资产业务:有序加快推动存量风险项目处置计划,有效降低风险资产规模,快速介入风险处置服务信托领域。2024年,公司在风险处置服务信托领域持续发力,实现风险处置服务信托业务双突破,落地首单企业市场化重组服务信托和首单公开中标的企业破产重整服务信托。同时,已成立的日升月恒项目就其创新型处置方案荣获第三届“中国宝武优秀岗位创新成果奖”二等奖。目前,公司已形成“信诚铸金”、“日升月恒”、“长城宏达”等系列的特殊资产信托业务品牌。
  6.4.2.5本公司履行受托人义务情况及因本公司自身责任而导致的信托资产损失情况
  本公司遵守信托法和信托文件对受托人义务的规定,为受益人的最大利益处理信托事务,管理信托财产时,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没有损害受益人利益的情况。本公司无因自身责任而导致的信托资产损失情况。
  6.5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披露
  6.5.1关联交易方的数量、关联交易的总金额及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等
  表6.6.1(单位:万元)
  ■
  注:“关联交易”定义应以《公司法》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有关规定为准。
  6.5.2关联交易方与本公司的关系性质、关联交易方的名称、法定代表人、注册地址、注册资本及主营业务等
  表6.5.2(单位:万元)
  ■
  6.5.3逐笔披露本公司与关联方的重大交易事项
  6.5.3.1固有与关联方交易情况:贷款、投资、租赁、应收账款、担保、其他方式等期初汇总数、本期借方和贷方发生额汇总数、期末汇总数
  表6.5.3.1(单位:万元)
  ■
  注:此外,本年度固有财产与关联方之间因采购行政后勤服务、技术信息服务等产生交易金额约7,000万元。
  6.5.3.2信托与关联方交易情况:贷款、投资、租赁、应收账款、担保、其他方式等期初汇总数、本期借方和贷方发生额汇总数、期末汇总数
  表6.5.3.2(单位:万元)
  ■
  注:此外,本年度关联方资金购买公司信托产品交易额约676,800万元。
  6.5.3.3信托公司自有资金运用于自己管理的信托项目(固信交易)、信托公司管理的信托项目之间的相互(信信交易)交易金额,包括余额和本报告年度的发生额
  6.5.3.3.1固有与信托财产之间的交易金额期初汇总数、本期发生额汇总数、期末汇总数
  表6.5.3.3.1(单位:万元)
  ■
  注:以固有资金投资公司自己管理的信托项目受益权,或购买自己管理的信托项目的信托资产均应纳入统计披露范围。
  6.5.3.3.2信托项目之间的交易金额期初汇总数、本期发生额汇总数、期末汇总数
  表6.5.3.3.2(单位:万元)
  ■
  注:以公司受托管理的一个信托项目的资金购买自己管理的另一个信托项目的受益权或信托项下资产均应纳入统计披露范围。
  6.5.4逐笔披露关联方逾期未偿还本公司资金的详细情况以及本公司为关联方担保发生或即将发生垫款的详细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无上述情况。
  6.6会计制度的披露
  本报告期公司固有业务(自营业务)及信托业务均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7、财务情况说明书
  7.1利润实现和分配情况
  2024年公司合并口径实现利润总额173,700.23万元,净利润132,840.08万元,当年向全体股东分配68,924.61万元现金股利。2024年公司母公司口径实现利润总额123,899.42万元,净利润98,481.38万元,当年向全体股东分配53,244.61万元现金股利。
  7.2主要财务指标
  表7.2
  ■
  注:资本利润率=净利润/所有者权益平均余额×100%
  人均净利润=净利润/年平均人数
  平均值采取年初、年末余额简单平均法。
  公式为:a(平均)=(年初数+年末数)/2
  7.3对本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无。
  8、特别事项揭示
  8.1公司股东报告期内变动情况及原因
  无。
  8.2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及原因
  无。
  8.3变更注册资本、变更注册地或公司名称、公司分立合并事项
  2024年11月22日,华宝信托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通过《关于变更公司住所的议案》。2025年3月12日换领《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许可证》,并于4月3日完成公示。
  8.4公司的重大诉讼事项
  本报告期内,因某项目交易对手发生违约情形,为积极维护信托计划委托人的权益,公司新增一起主诉重大案件,该起诉讼不涉及公司固有。公司存续一起被诉重大案件,系因某信托计划引发,不涉及公司固有,目前该案一审已胜诉,处于二审程序中。
  8.5本报告期内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受到处罚的情况
  无。
  8.6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及其派出机构对公司检查后提出整改意见的,应简单说明整改情况
  报告期内,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及其派出机构未对公司进行正式的现场检查。
  8.7本年度重大事项临时报告的简要内容、披露时间、所披露的媒体及其版面
  无。
  8.8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及其派出机构认定的其他有必要让客户及相关利益人了解的重要信息
  无。
  9、公司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报告期内,公司决策程序合法,内部控制制度较为完善,没有发现公司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有违法违纪和有损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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