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2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5年04月30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安联(中国)保险控股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信息披露报告
2025年4月

  第一节 公司简介
  一、公司名称
  1、法定中文名称:安联(中国)保险控股有限公司
  缩写:安联控股
  2、法定英文名称:Allianz (China) Insurance Holding Company Limited
  二、注册资本
  公司注册资本为440,449.6890万元人民币。
  三、注册地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1366号富士康大厦9楼902单元。
  四、成立时间
  2019年11月28日。
  五、经营范围
  (一)投资设立保险类企业;
  (二)管理控股投资企业的各种国内国际业务;
  (三)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投资业务;
  (四)经批准开展国内国际保险业务;
  (五)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
  六、法定代表人
  公司法定代表人为Renate Wagner。
  第二节 财务会计信息
  一、资产负债表
  安联(中国)保险控股有限公司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人民币元
  ■
  安联(中国)保险控股有限公司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续)
  单位:人民币元
  ■
  二、 利润表
  安联(中国)保险控股有限公司合并及公司利润表
  单位:人民币元
  ■
  安联(中国)保险控股有限公司合并及公司利润表(续)
  单位:人民币元
  ■
  三、 现金流量表
  安联(中国)保险控股有限公司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人民币元
  ■
  安联(中国)保险控股有限公司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续)
  单位:人民币元
  ■
  四、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安联(中国)保险控股有限公司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单位:人民币元
  ■
  于2024年12月31日,本集团盈余公积余额中包含子公司当年提取的盈余公积金额为人民币36,856,131元。
  ■
  于2023年12月31日,本集团盈余公积余额中包含子公司当年提取的盈余公积金额为人民币32,993,199元。
  安联(中国)保险控股有限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单位:人民币元
  ■
  ■
  五、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一)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二)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三)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说明
  公司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说明参见公司互联网网站,网址链接为:
  安联控股: https://www.allianzholding.cn/annualInformation/AZ008
  (四)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会计估计变更
  本年度本集团无会计估计变更。
  2.会计政策变更
  本年度本集团无会计政策变更。
  (五)企业合并、分立的说明
  1.于2024年12月31日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
  ■
  (a)本公司于2019年11月11日经中国银保监会以银保监复(2019)1016号文件批准开业,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718,496,890.10元,其中以货币方式出资人民币2,000,000,000.00元,以Allianz SE持有的安联人寿51%股权出资人民币718,496,890.10元,并于2019年11月28日取得了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第91310000MA1FL71K65号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自此,本公司持有安联人寿51%的股权。
  安联人寿于2021年11月12日取得中国银保监会上海银保监局沪银保监复[2021]831号批复,批准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信信托”)将所持有安联人寿49%的股权转让给本公司。转让后本公司持有安联人寿100%的股权。
  安联人寿于2022年11月28日取得中国银保监会上海银保监局沪银保监复[2022]665号批复,更名为安联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并于2022年12月5日完成工商信息变更。
  (b)安联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联资管”)为本公司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于2021年7月27日取得了中国银保监会《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安联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开业的批复》(银保监复[2021]608号)。安联资管经批准的营业期限为2021年2月7日至长期,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00,000元。本公司对安联资管的出资比例为100%,上述出资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大信验字(2021)第1-00091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安联资管于2022年3月8日取得了中国银保监会《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安联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变更注册资本的批复》(银保监复[2022]158号),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00,000,000元变更为人民币500,000,000元,上述出资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大信验字(2021)第1-10067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六)重要财务报表项目
  重要财务报表项目列示参见公司互联网网站,网址链接为:
  安联控股:https://www.allianzholding.cn/annualInformation/AZ008
  (七)或有事项、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和表外业务说明
  本年度本集团无需要特别说明的或有事项和表外业务。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京东安联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东安联”)是德国安联保险集团在中国设立的首家经营财产保险的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与京东安联为受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关联公司,德国安联保险集团持有京东安联53.33%的股权。2024年8月19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广东监管局(粤金复 [2024]217号)批准了德国安联保险集团将持有的京东安联全部股份转让给本公司。于2025年1月,本公司完成了上述股权转让的交割,本公司控制了京东安联并将其纳入合并范围。本公司无其他重大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八)对公司财务状况有重大影响的再保险的说明
  安联控股不经营保险业务,报告期内无重大再保险合同。安联人寿报告期内重大再保险合同情况如下:
  ■
  ■
  ■
  注:重大再保险合同是指分入(分出)保额超过保险公司本报告期末有效保额的5%或分入(分出)保费超过报告期保费收入5%的单项再保险合同。上述再保险合同分出保额超过寿险子公司本报告期末有效保额的5%
  六、审计报告的主要意见(全文请见公司官网)
  本集团聘请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审计意见如下: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安联中国控股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安联控股:https://www.allianzholding.cn/annualInformation/AZ008
  第三节 保险责任准备金信息
  本集团涉及下属一家保险类子公司,为安联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联人寿”)。安联人寿已披露2024年度保险责任准备金信息,具体内容详见安联人寿2024年年度信息披露报告相关部分,网址链接为:
  安联人寿:https://www.allianz.com.cn/public/publicDisclosure/AZ008
  第四节 风险管理状况信息
  一、风险管理总体概况
  (一)风险治理体系
  安联控股贯彻落实保险集团监管要求、偿二代二期监管要求等监管新规,秉承一个中国的整体战略,结合安联控股业务发展情况,持续搭建和完善覆盖成员公司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
  公司建立了由董事会负最终责任,管理层直接领导,以风险管理部门为依托,相关职能部门密切配合,覆盖下属成员公司的集团整体风险治理架构。公司在董事会和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等专业委员会有效运作的基础上,建立管理层风险管理委员会,形成集团执行层面的风险议事平台,讨论并审议集团重要风险管理事项,有效支持管理层经营决策。
  公司风险管理组织架构遵循“三道防线”管理原则,各相关职能部门是风险管理的第一道防线,负责有效识别和管理其经营管理活动中面临的风险;风险管理部和法律合规部是风险管理的第二道防线,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全面风险管理体系的建立与完善;内部审计部是风险管理的第三道防线,负责定期检查、评估全面风险管理体系运行情况和运行效果,监督风险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成员公司按照自身情况,持续完善与控股整体风险管理组织架构相匹配的、符合“三道防线”管理原则的全面风险管理组织体系,并对自身全面风险管理承担第一责任。
  公司建立健全了主要的风险管理政策与制度,以《全面风险管理政策》及《风险偏好管理政策》作为总纲,并配套建立完善了偿付能力风险治理、资本管理、集团特有风险、一般风险、风险应急管理领域的管理制度,覆盖主要经营管理及业务领域的管理流程,逐步形成授权清晰、运作规范、科学有效的风险管理制度体系。同时,公司借鉴并逐步引入和本土化安联集团完善的风险管理机制和经验,从治理体系有效性评估、重大风险评估、关键业务流程风险评估、风险职能有效性评估、风险导向的绩效考核机制等多维度持续推进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设。
  (二)风险管理策略与实施
  基于安联控股发展规划目标、业务特征及经营现状,并充分结合监管关于保险集团并表管理及偿付能力监管规定、安联集团及亚太区风险偏好要求,公司制定了控股整体风险偏好体系,并形成了公司年度风险偏好陈述,阐述了控股整体在实现经营目标过程中,对于风险的基本态度和策略目标,以及愿意并且能够承担的风险水平。
  2024年公司采用“稳健审慎”的风险偏好策略,目标是在资本、盈利、风险管理等约束范围内持续优化收益和风险水平,保障公司稳健经营。风险偏好体系由公司风险管理部牵头,采用“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方法,组织协调各职能部门和成员公司编制完成。2024年风险偏好体系从资本、盈利和风险管理三个维度阐述和构建,并通过强化偏好传导机制,建立覆盖集团特有风险和一般风险的容忍度、风险限额和监测指标,用以开展日常监测、并有效支持业务经营决策。
  2024年,公司风险偏好整体执行情况良好,各类主要风险水平均控制在公司风险偏好之内,未发生重大违法违规事件、未发生重大操作风险事件、未发生重大负面舆情。
  二、风险评估
  (一)保险风险
  控股公司旗下仅有寿险子公司安联人寿经营保险业务。安联人寿坚持保险产品回归保障本源,为客户提供长期稳健的风险解决方案。在积极探索新业务模式的同时,加强产品责任设计、审慎定价,并采用严格的核保核赔管理机制以及合理的再保险安排,以有效控制保险风险水平。同时,重点监控长期产品的重疾发生率、死亡率、继续率,以及短期险产品综合成本率等精算假设与实际经验之间的不利偏差,并对精算假设进行定期更新,按照履行保险合同相关义务所需支出的合理估计金额的现值计提各项准备金。2024年,控股整体保险风险状况良好,发生率的变动总体保持平稳,长期产品理赔风险整体控制较好、短期产品综合成本率同比有所下降、13个月保费继续率持续维持在较高水平,保险风险整体可控。
  (二)资金运用风险
  控股公司及子公司均秉承审慎的风险偏好和稳健的投资风格,资产配置方向主要是长期优质的固定收益类资产,持仓资产中以国债及准政府债为主,投资收益保持稳健。2024年,控股公司及子公司投资端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及集中度风险可控。公司基于审慎的内部评级体系,严格把控准入标准,对现有持仓信用质量持续跟踪和分析,同时对重点关注项目及时进行风险预警及建议,以维持良好的投资资产质量;通过量化风险分析模型对持仓品种的在险价值、回撤、风险敏感性等进行分析,监测和管理资产组合的波动性水平;对投资交易对手、投资行业、资产类别等维度进行严格的集中度风险监控,有效分散投资风险。
  (三)操作风险
  安联控股及子公司高度重视操作风险管理,将操作风险与内部控制紧密结合,综合运用安联集团非金融风险管理评估(NFRM)、操作风险事件收集(OREC)及操作风险指标监控等管理工具,有效识别、和管理覆盖主要管理流程和控制环节的操作风险,并持续完善业务管理、合规管理、保护与恢复、业务连续性、应急管理、数据隐私安全管理、网络信息安全管理等重点领域的管控措施,防范重大操作风险事件的发生。
  安联控股及子公司各职能部门在日常业务操作中有效落实所辖领域管理要求,并通过一道防线职能部门的自查、二道防线风险管理部门的评估与检查、以及三道防线内审部门的审计监督,持续监控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执行的有效性。
  2024年,综合内控自评估、操作风险事件收集情况、非金融风险管理评估来看,控股及子公司未发生重大操作风险事件,操作风险水平整体可控。
  (四)战略风险
  战略制定方面,公司将安联保险集团的管理实践进行本土化落地,建立并完善了覆盖控股及成员公司的战略规划制定流程,确保在安联控股与成员公司间建立协调一致的整体战略目标。同时,在战略规划的制定过程中,公司充分结合风险偏好要求、以及重大风险评估,对战略规划开展独立的风险评估,分析战略规划的重要风险因素及其影响程度,审慎预测公司未来战略风险情况,确保公司战略与自身能力和外部环境、集团整体战略相匹配。
  战略实施与跟踪方面,公司建立完善的业绩跟踪机制,通过实施月度经营分析、季度财务负责人联席会议等,持续跟踪控股及成员公司经营目标达成情况,以支持管理层经营决策。2024年,公司战略目标制定得当、执行有效,战略风险水平整体可控。
  (五)声誉风险
  公司践行“预防为主”的声誉风险管理理念,建立并完善了控股整体的声誉风险管理体系,制定有《安联控股声誉风险管理制度》、《安联控股新闻媒体沟通指引》等管理制度,明确了声誉风险的识别评估、监测预警和防范机制。
  公司践行“预防为主”的声誉风险管理理念,定期组织开展声誉风险事前评估工作,对可能引发声誉风险的风险点进行充分识别和评估,经评估未发现等级较高的潜在风险点。公司持续做好舆情监控,依托专业舆情监测机构,对控股及下属成员公司的舆情情况进行7天×24小时全年无间断监控和预警提示,前瞻性地预判和应对负面舆情和潜在声誉风险事件。同时,公司重视并组织开展声誉风险培训宣导,以及声誉风险应急演练及复盘培训,以增强全体员工声誉风险的意识,提升全员声誉风险应对能力。
  2024年,控股公司及下属成员公司全年声誉风险状况良好,风险水平整体可控,未发生重大声誉风险事件。
  (六)流动性风险
  公司高度重视流动性风险的管理,基于监管要求和内部管理需要,制定有《安联控股流动性风险管理制度》《安联控股流动性风险应急预案》等管理制度,明确了流动性风险管理的组织架构,以及下属成员公司的主要职责,并进一步完善了流动性风险的识别与评估、限额管理、流动性储备及应急管理等要求。
  控股公司整体2024年度流动性风险状况良好,预测未来3个月不存在现金流缺口,基本情景及必测压力情景下,公司整体拥有充足的优质流动性资产以应对未来3个月和12个月的现金流出,确保公司保持足够的流动性支持日常经营活动;集团整体负债融资规模可控,融资杠杆控制在较低水平,整体流动性风险水平较低。
  (七)风险传染
  为防范风险在成员公司(含控股公司及子公司)之间的传递,2024年以来,控股公司及子公司在财务与资金管理、信息管理、人员管理、业务管理等领域均实施了有效的管控措施,风险整体可控。
  在内部关联交易方面,控股公司及旗下两家全资子公司安联人寿和安联资管均严格落实监管要求,重视并加强内部关联交易管理,严格遵循监管对于内部关联交易监测、审批、报告和披露的相关要求。2024年,成员公司之间发生的内部关联交易未对集团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未占用风险传染最低资本,对集团偿付能力状况未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不当利益输送、风险延迟暴露、监管套利、风险传染及其他对集团稳健经营的负面影响。
  (八)组织结构不透明风险
  安联控股旗下共设两家全资子公司,即安联人寿和安联资管控股,股权结构清晰、透明,控制层级简单,截至报告期内,未发生内部交叉持股、违规认购资本工具等情况。
  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建立了符合自身发展战略和实际情况的公司治理架构,股东、董事会、监事及高级管理层按照《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规范、审慎、有效地履行各自的权利及义务,管理结构清晰透明。控股公司以股权为纽带实现对下属子公司的管理,通过对子公司的投资控股实现合理适当的管控,不干预子公司的日常经营,控股公司和下属子公司内部职能部门职责权限明确,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制约、相互协调,不存在职能交叉、缺失或权责过于集中的情况,运作流程清晰透明。控股公司自身不经营具体业务,下属子公司业务涵盖保险、资产管理等板块,业务类型不存在复杂或不透明的问题。总体而言,2024年公司在组织结构管理方面结构清晰透明、风险整体可控。
  (九)集中度风险
  安联控股新建立了集团整体的集中度风险管理制度和流程方法,从交易对手、投资业务、保险业务、客户等维度分别设定了风险限额指标,对集中度风险逐步实施监控和有效管理。同时,两家子公司通过实施已有的较为完善的集中度风险相关制度要求和管理措施,就资产大类、信用评级、行业、单个交易对手(含再保险)等维度设置相应的限额并执行监控,实施总量管控和业务结构的持续优化。2024年,控股整体集中度风险分散程度较好,各类集中度风险指标均未突破限额要求,风险水平整体可控,符合公司风险偏好管理目标。
  (十)非保险领域风险
  控股公司对非保险领域股权投资明确了总体的管理要求。截至报告期内,控股公司下属成员公司中无非保险类机构,未开展任何非保险业务,不存在非保险领域风险。
  第五节 保险产品经营信息
  本公司下属保险类子公司安联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已披露2024年度保险产品经营信息,具体内容详见安联人寿2024年年度信息披露报告相关部分,网址链接为:
  安联人寿:https://www.allianz.com.cn/public/publicDisclosure/AZ008
  第六节 偿付能力信息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第七节 公司治理信息
  一、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本公司情况的简要说明
  安联保险集团(Allianz SE)为公司唯一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为100%。
  二、持股比例在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及其持股变化情况
  安联保险集团(Allianz SE)为公司唯一股东,持股比例为100%。自安联控股开业以来,持股无变化。
  三、股东大会职责、主要决议,至少包括会议召开时间、地点、出席情况、主要议题以及表决情况等
  公司为单一股东,无股东大会。
  四、董事会职责、人员构成及其工作情况,董事简历,包括董事兼职情况
  公司设有董事会,向股东负责并报告工作,工作职责包括:向股东报告工作;执行股东的决定;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和审计责任人,并决定其报酬和奖惩事项;根据总经理的提议决定聘任或者解聘经除董事会秘书和审计责任人以外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和奖惩事项;以及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根据2024年12月31日有效的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董事会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非执行董事四名,独立董事一名。2024年公司董事会召开了5次现场会议(其中3次为定期会议、2次为临时会议),进行了2次通讯表决(均为定期会议)。全年董事会共审议表决了58项议案,审阅了2项提请股东审议的议案,听取了28项报告。董事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董事简历及兼职情况如下:
  雷娜特·瓦格纳 (Renate Wagner):女,1974年出生,德国国籍,自2023年2月起出任本公司董事、董事长,任职批准文号为银保监复〔2023〕69号。Renate Wagner女士先后任职于多家知名银行、保险机构,拥有二十多年的风控、财务、寿险、人力资源及公司高层管理经验。她目前担任德国安联保险集团管理委员会成员,负责亚太业务、公司并购及人力资源板块。在此之前,她曾在安联保险集团总部及亚太地区总部,担任首席人力资源官、首席财务官等,拥有丰富的保险行业及公司管理经验。
  Anusha Thavarajah:女,1967年生,马来西亚国籍,本科学历,同时拥有英国精算师和马来西亚精算师专业资质。自2022年3月起出任本公司非执行董事,任职批准文号为银保监复[2022]175号。Anusha Thavarajah女士曾任职于Noble Lowndes Consultants & Actuaries(英国)、Malaysia National Insurance(马来西亚)、Aetna International Asia Pacific、GE Life(英国)、Barclays Life(英国)、ING Insurance Berhad(马来西亚)、AIA Berhad、AIA Group等多家知名保险公司,拥有近三十年的精算、财务及公司高层管理经验。Anusha Thavarajah女士现担任安联保险集团新加坡分公司亚太区首席执行官、安联人寿保险有限公司董事长、Allianz Malaysia Berhad董事、Allianz Technology SE监事会成员,拥有丰富的保险行业及公司管理经验。
  Uwe Michel:男,1964年生,德国国籍,硕士研究生学历。自2022年3月起出任本公司非执行董事,任职批准文号为银保监复[2022]174号。Uwe Michel先生自1994年加入安联集团,期间曾经担任过安联集团慕尼黑总部法律部法律经理、安联亚太区总法律顾问、安联集团慕尼黑总部分析和规划中心负责人、印度尼西亚安联财产保险公司董事总经理和安联集团卓越运营项目负责人。自2006年起,Uwe Michel先生的工作重心转移至亚太地区。2012年,Uwe Michel先生被任命为安联集团总部亚太部执行副总裁,之后又晋升为亚洲业务负责人,负责安联集团在整个亚洲地区的业务,包括人寿保险和财产险,涵盖中国和台湾地区等多个亚洲国家和地区。Uwe Michel先生现担任京东安联财产保险有限公司董事、安联人寿保险有限公司董事、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安联亚太非洲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总经理、安联集团执行副总裁。
  Aaron Mitchell Fryer:男,1974年出生,澳大利亚国籍,本科学历,同时获得澳大利亚精算师协会会员资格。自2019年11月起出任本公司非执行董事,任职批准文号为银保监复[2019]1016号。Aaron Mitchell Fryer先生拥有近20年的保险行业经验,先后在加拿大宏利集团、英国保诚集团位于亚太区域的公司(包括新加坡、印度尼西亚、越南等地)任职,并主要从事产品分析、财务管理和精算等专业领域。2018年6月起,他正式加盟安联保险集团新加坡分公司,2019年1月起担任亚太区域首席财务官。
  范勇宏:男,高级经济师,中国国籍,自2022年8月起出任本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批准文号为银保监复[2022]588号。范先生现任宏实资本管理公司执行董事、鹏扬基金管理公司董事长。范先生先后在中国建设银行总行、华夏基金管理公司、中国人寿资产管理公司等单位工作,从事金融投资工作30余年,积累了比较丰富的金融管理与投资经验。范先生于1998年7月获财政部财科所研究生部(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经济学博士学位。他目前担任了宏实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以及鹏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董事长等职务。
  五、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独立董事自2022年8月获得监管核准履职以来,严格保持独立性,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积极参与公司治理和决策活动,认真审议了公司董事会会议的各项议题,对重大事项均发表了独立意见,为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发挥了作用。
  六、监事会职责、人员构成及其工作情况,监事简历,包括监事兼职情况
  公司未设立监事会。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设立一名监事,该监事由股东任命。监事对股东负责,并依法行使下列职权:检查公司的财务;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法规、监管规定、本章程或者股东决定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当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前述人员予以纠正;核对董事会拟提交股东的财务报告、营业报告和利润分配方案等财务资料,发现疑问的,可以公司名义委托注册会计师、执业审计师帮助复审;以及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2024年,公司监事亲自列席了当年的全部董事会现场会议。监事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监事简历及兼职情况如下:
  Sung Woo Park:男,1970年出生,韩国国籍,硕士研究生学历,自2022年8月起出任本公司监事,任职批准文号为银保监复[2022]597号。Sung Woo Park先生先后任职于安联集团内多家知名保险公司,拥有近二十年的精算、风险及公司高层管理经验。他现任职于安联保险集团新加坡分公司亚太区首席风险官,拥有丰富的保险行业及公司管理经验。
  七、高级管理层构成、职责、人员简历
  本公司高级管理层信息如下:
  总经理
  林顺才:男,1964年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自2024年11月12日起出任本公司总经理,任职批准文号为金复[2024] 728号。
  林顺才先生毕业于香港大学数学统计专业,获理学学士学位。1996年成为北美精算师协会会员。其在大中华区拥有三十余年的保险行业相关工作经验。在加入安联之前,曾任职于美国友邦保险、法国安盛保险、荷兰国际集团、美国纽约人寿保险等保险公司,积累了丰富的保险财务、精算、风险管理、运营,渠道等方面经验,具备优秀的管理能力。林顺才先生于2013年加入安联,曾担任安联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台湾)总经理、安联(中国)保险控股有限公司临时负责人。
  林顺才先生自任职以来,严格履行高级管理人员职责,遵守诚信原则,认真履行公司管理职责,有效维护了股东、公司、员工的权益和利益,为公司的全面健康发展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
  副总经理
  Cui Cui:女,1975年出生,美国国籍,硕士研究生学历,自2022年11月起出任公司副总经理,任职资格批准文号为银保监复[2022]801号;自2023年10月起,出任安联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总经理,任职资格批准文号为沪金复[2023]200号; 同时出任安联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任职资格批准文号为沪金复[2023]201号。
  Cui Cui女士曾服务于苏黎世保险集团,在其全球总部和亚太先后担任了财务规划与控制总监、亚太区战略与执行主管等重要的工作。Cui Cui女士于2016年加入安联先后任职于安联集团内多家保险公司,曾担任安联印尼分公司首席财务官和财务负责人,安联保险集团新加坡分公司亚太区财务主管,区域财务控制总监,以及中国市场战略发展主管。Cui Cui女士于2022年7月起至2022年9月期间出任安联(中国)保险控股有限公司临时财务负责人;于2022年9月起至2023年7月出任公司财务负责人,任职资格批准文号为银保监复[2022]676号;于2023年4月起至2023年10月出任安联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临时负责人。
  Cui Cui女士自任职以来,严格履行高级管理人员职责,遵守诚信原则,认真履行公司管理职责,有效维护了股东、公司、员工的权益和利益,为公司的全面健康发展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
  董事会秘书
  Dr. Liu Sijia(刘思佳):女,1982年出生,德国国籍,博士研究生学历,自2019年11月起出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任职批准文号为银保监复[2019]1016号。
  Dr. Liu Sijia女士于2009年加入安联保险集团并先后在集团运营部和亚洲业务部就职;2016年9月回到中国,就职于中德安联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先后担任市场部副负责人(战略与规划)、监事和战略业务发展部负责人。
  Dr. Liu Sijia女士自任职以来,严格履行高级管理人员职责,遵守诚信原则,认真履行公司管理职责,有效维护了股东、公司、员工的权益和利益,为公司的全面健康发展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
  合规负责人
  李叶权:男,1979年出生,中国国籍,硕士研究生学历,自2023年6月20日起出任本公司合规负责人,任职批准文号为金复〔2023〕65号。
  李叶权先生拥有法律职业资格,多年在保险领域从事法律合规工作。在过往的职业生涯中,李叶权先生展示了良好的公司合规管理能力、领导能力和保险业务的专业知识。
  李叶权先生自任职以来,严格履行高级管理人员职责,遵守诚信原则,认真履行公司管理职责,有效维护了股东、公司、员工的权益和利益,为公司的全面健康发展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
  财务负责人、总精算师
  徐初斌:男,1976年生,中国国籍,硕士研究生学历,自2024年3月17日起出任公司财务负责人、总精算师,任职资格批准文号为金复〔2024〕116号。
  徐初斌先生本科及硕士均毕业于同济大学,拥有丰富的保险行业管理经验,曾就职于民生人寿、阳光人寿、北大方正人寿等保险公司并担任高级管理职务。徐初斌先生自2022年9月加入安联,曾担任安联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及风险责任人、财务负责人,安联(中国)保险控股有限公司临时财务负责人、临时精算负责人。
  徐初斌先生自任职以来,严格履行高级管理人员职责,遵守诚信原则,认真履行公司管理职责,有效维护了股东、公司、员工的权益和利益,为公司的全面健康发展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
  审计责任人
  吴加裕:女,1984年出生,中国国籍,硕士研究生学历,自2022年7月起出任本公司审计责任人,任职批准文号为银保监复[2022]480号。
  吴加裕女士在2010年获得了注册内部审计师证书,曾服务于上海佳华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审计工作。吴加裕女士于2008年加入中德安联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从事审计相关工作,2013年晋升为内部审计报告职能负责人。自2019年起,除了中德安联内部审计相关工作外,吴加裕女士还同时支持安联(中国)保险控股有限公司筹备及开业后的内部审计相关工作,并于2020年12月转入安联(中国)保险控股有限公司从事审计相关工作。吴加裕女士自2021年11月起至2022年7月间出任本公司临时审计责任人。
  吴加裕女士自任职以来,严格履行高级管理人员职责,遵守诚信原则,认真履行公司管理职责,有效维护了股东、公司、员工的权益和利益,为公司的全面健康发展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
  八、薪酬制度及当年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公司薪酬制度以提供公平合理的劳动报酬,吸引和保留优秀人才,发挥薪酬对员工的激励作用,促进公司达成经营目标为宗旨。同时,公司的薪酬制度应以监管的相关要求为指导原则。
  公司薪酬包括固定薪酬和目标浮动薪酬。固定薪酬的主要组成部分是基本薪酬和津贴,基本薪资基于岗位层级、个人资质,市场水平和绩效确定。可变薪酬指与绩效条件挂钩的浮动薪酬。可变薪酬的数目及占总薪酬的相对权重应取决于员工类型、具体工作岗位及管理层级。通常高级管理人员适用于更高的可变薪酬占比。根据《保险公司薪酬管理规范指引(试行)》的要求,保险公司高管人员和关键岗位人员绩效薪酬不得低于基本薪酬且应当实行延期支付。公司针对这些人员在年度绩效奖金里安排了当年支付和递延支付。一定职级以上的人员的递延绩效薪酬以集团股权激励的形式体现,股权激励在绩效年度结束后授予,并需在等待期结束后才可行权。2024年公司根据监管和并表管理要求,更新了绩效管理制度中的监管指标库,进一步健全绩效薪酬激励约束机制。
  2024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总额为18,834,010元。
  九、公司部门设置情况和分支机构设置情况
  公司部门设置情况如下(本公司无分支机构):
  综合办公室
  ● 支持公司管理层日常经营管理相关工作,协同下属成员公司加强集团化的综合办公规范化和系统化建设。
  ● 统筹协调控股集团战略相关工作,推动安联集团关键战略项目的规划和实施。
  ● 发展与维护公司与内外部各单位的沟通与关系。
  ● 统筹管理公司综合行政服务。
  ● 协调下属成员企业股权及股东管理相关事务,协调其它关联企业事务。
  规划和控制部
  ● 牵头组织控股集团发展规划、负责统筹全面预算的制定。
  ● 持续跟踪分析和评估实际经营数据与目标的差异,为公司管理层提供有价值的建议。
  ● 负责公司预算管理工作,定期追踪费用使用情况,就费用超支/预算使用效率,提供分析及建议。
  财务会计部
  ● 根据公司发展规划和业务规模,搭建和持续完善符合自身实际的财会工作管理机制和制度。
  ● 根据中国监管及安联集团相关要求,建立涵盖公司及下属成员公司的集团化合并财务报告机制与流程。
  ● 负责公司会计核算、财务报告、资金管理等财会工作,指导下属成员公司建立统一的会计政策。
  ● 为控股集团的战略投资等项目,提供财务相关的支持。
  精算部
  ● 根据控股集团的战略和并表管理要求,牵头组织搭建和持续完善集团化资本管理体系和资产负债管理体系。
  ● 协助控股集团的战略并购、新设下属成员公司等重大战略项目,提供精算相关的支持。
  ● 审核公司及下属保险公司的各项保险产品定价、偿付能力等。
  风险管理部
  ● 根据控股集团的战略,牵头组织搭建和持续完善集团化全面风险管理体系以及控股集团风险并表管控机制。
  ● 统筹完善控股集团全面风险管理相关的基本制度及流程,明确与控股集团当前战略目标相匹配的风险偏好及限额管控体系,确保下属成员公司承担合理的风险水平和审慎的风险管控。
  ● 持续识别、评估、监控和报告控股集团整体风险,监督公司及下属成员公司全面风险管理主要工作的实施和落实。
  法律合规部
  ● 根据中国监管及安联集团相关要求,推动公司治理体系的完善,指导下属成员公司建立良好的公司治理体系。
  ● 制定、维护和落实公司各项合规制度,提升合规管理水平,创建公司合规文化,监督下属成员公司合规体系和文化建设。
  ● 根据中国监管及安联集团相关要求,建立涵盖公司及下属成员公司数据和隐私保护合规体系。
  ●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对公司股权投资以及下属成员公司股权相关等项目提供法律建议及支持。
  ● 起草审阅公司相关监管报告、协议等法律文件,就公司日常事务提供法律建议。
  ● 完善控股集团重大事项披露及信息披露管理。
  内部审计部
  ● 根据中国监管及安联集团相关要求,建立集团内部审计相关方针、制度与计划,实施独立客观的内部审计项目。
  ● 通过采用系统的、规范的方法,评价并改善控股集团风险管理、控制和治理过程的有效性,以帮助公司及下属成员公司降低风险、协助加强治理流程和结构并帮助控股集团实现目标。
  ● 监督、检查公司及下属成员公司的内部控制,并提出改进措施。
  投资管理部
  ● 根据中国监管及安联集团相关要求,统筹规划安联集团投资工作,建立控股集团层面的投资管理架构与制度。
  ● 根据控股集团的战略和并表管理要求,确定公司及下属成员公司的投资管理架构,审议资产配置规划及战略配置计划。
  信息技术运营部
  ● 协调下属成员公司共同制定控股集团信息技术战略。
  ● 促进公司及下属成员公司的信息技术标准化、集中化,推动数字化转型。
  ● 负责公司相关运营工作以及集团化的保护与恢复管理工作。
  传播及市场部
  ● 通过各种有效的对内、对外传播渠道和方式,积极鼓励和影响内外部利益相关方,指导和协调下属成员公司共同防范声誉风险,不断提升控股集团的企业知名度和影响力,保护并巩固企业声誉。
  ● 负责制定和部署集团化品牌管理战略和工具,指导和协调下属成员公司贯彻落实品牌规范,策划实施本土市场的品宣行动,整体提升控股集团品牌价值和知名度。
  人力资源部
  ● 根据中国监管及安联集团相关要求,建立和完善集团化的人力资源战略、管理体系和制度流程等,并指导下属成员公司落实相关要求。
  ● 牵头开展控股集团重点人才的招募与吸引、发展与培训,提升员工能力、敬业度和工作效能,推动组织健康、可持续发展。
  ● 统筹协调公司及下属成员公司董监高的委派、选拔及考评工作,统筹规划控股集团的重点人才及关键岗位的评价及发展工作。
  十、对本公司治理情况的整体评价
  本公司一贯遵守《公司法》、《保险法》等相关法律,忠实履行相关监管要求和《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要求,坚守良好的企业管治原则,致力于不断提升企业管治水平,确保公司稳健发展并努力提升股东价值。
  第八节 重大事项信息
  ■
  第九节 关联交易总体情况
  一、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制定情况
  公司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银保监会令〔2022〕1号)(以下简称“《1号令》”)的相关要求,制定了《安联(中国)保险控股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3.0版》,该制度为我公司关联交易主要内部管控制度,内容主要包括关联方交易管理架构、关联方的认定标准、关联方交易的认定标准、关联方交易的定价、关联方交易金额的计算与比例标准、关联方交易的日常管理、关联方交易的信息报告与披露、责任追究。
  为配合制度有效运作,公司根据监管要求和《安联(中国)保险控股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3.0版》制定了《安联(中国)保险控股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明确了关联交易管理办公室和相关职能部门的具体职责,并且细化了关联交易具体工作的流程和要求。2024年,公司根据现行法规和公司制度,修订并发布了《安联(中国)保险控股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4.0版》,进一步规范了公司内部交易管理。 2024年3月,公司依据《德国安联保险集团转让定价准则》、《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关联申报和同期资料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等准则法规,制定并发布了适用于我公司及其下属成员公司的《转让定价操作标准管理办法》。该办法明确了关联交易定价的管理原则与责任,规范了日常转让定价的标准操作程序,是公司整体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在加强定价公允性管理的专项办法。
  二、关联交易内部决策程序执行情况
  根据《安联(中国)保险控股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3.0版》和《安联(中国)保险控股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4.0版》,一般关联交易将按公司一般流程予以施行,并于每季度结束后的首月拟定上季度一般关联交易报告,由关联交易管理办公室审核后,报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备案。重大关联交易(含统一交易协议),由关联交易管理办公室审核后提交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议,最终呈董事会审批。经董事会批准后,按公司授权流程予以施行,并根据监管要求进行逐笔报告及披露。
  三、资金运用关联交易比例情况
  2024年,公司共发生了4笔资金运用关联交易的监管报送,系公司认购关联方安联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发行的资管产品产生的产品管理费。该资金运用交易中底层资产不涉及关联方,根据《1号令》的规定,不适用资金运用关联交易的比例要求。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未发生需要纳入资金运用关联交易比例统计的交易,比例执行情况符合《1号令》的规定。
  四、关联交易情况
  1.一般关联交易1
  安联控股于2024年发生的一般关联交易累计金额达467.7978万元,明细如下:
  ■
  1`此处所指一般关联交易包括:①金额未达到重大关联交易标准的单笔交易,②协议金额未达到重大关联交易标准的统一交易协议,该协议于2024年发生的交易金额)
  2.重大关联交易情况
  2024年,公司签署了1份重大关联交易协议,为股权转让协议。交易对手和交易标的公司均为公司关联方,故按2笔重大关联交易向监管进行报送和披露,分别为:
  (1)利益转移类(股权转让)重大关联交易:2024年4月17日,公司与股东安联保险集团(Allianz SE)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安联保险集团(Allianz SE)将持有的京东安联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京东安联”)53.33%股权转让给公司,交易金额为53.33%股权对应价格89061.1000万元。
  (2)资金运用类(股权投资)重大关联交易:上述交易标的为京东安联股权,本交易构成公司对关联方京东安联的股权投资。
  该重大关联交易已经过公司董事会和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议批准,两笔交易均于2024年4月28日在公司官网和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网站披露,2024年5月9日向关联交易监管系统报备。
  3.统一交易协议情况
  2024年,公司续签1份统一交易协议,截至2024年底,我公司共有4份统一交易协议尚在有效期内。相关统一交易协议在2024年的发生情况如下:
  ■
  五、内部交易评估情况
  截至2024年底,安联控股共设立了2家子公司,分别为安联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和安联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三家公司均为集团成员,其中安联控股为集团母公司。根据集团公司并表管理要求,公司法律合规部、财务会计部、风险管理部共同协作,对2024年度集团内部交易进行了评估。
  2024年度,集团成员公司发生的内部交易情况具体如下:
  1.内部交易(不含重大内部关联交易)
  ■
  2.重大内部关联交易
  根据《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规则第19号:保险集团》的定义,重大内部关联交易是指保险集团成员公司之间发生的包括资产、资金、服务等资源、劳务或者义务转移的行为,并且交易金额占保险集团上一年度期末净资产(合并财务报表)的1%以上且超过500万元。
  根据上述监管规定,安联控股设置了年度重大内部关联交易标准,并在集团内进行监控。2024年集团成员公司之间发生的单笔或年度累计交易金额达到56,856,025元以上,即为重大内部关联交易。2024年度,集团成员公司之间未发生重大内部关联交易。
  经风险管理部评估,上述内部关联交易未达到偿付能力监管规定的阈值,未占用风险传染最低资本,对集团偿付能力状况未产生重大影响。
  3.股利发放
  按照《安联(中国)保险控股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规定,股利发放纳入集团内部交易进行管理。2024年,集团内部发生1笔重大内部交易,为安联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向安联控股派发了一笔股利,详情如下:
  ■
  经法律合规部抽样检查,上述内部交易均严格遵循各成员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及内部审批流程进行审批、报告和披露;经财务部评估,上述内部交易未对集团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综上,上述内部交易不存在不当利益输送、风险延迟暴露、监管套利、风险传染和其他对保险集团稳健经营的负面影响。
  第十节 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重大信息
  一、消费者权益保护体制和机制建设情况
  为进一步加强安联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机制,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关于银行保险机构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体制机制建设的指导意见》的规定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于2024年3月制定了《安联(中国)保险控股有限公司消费者权益保护管理政策》。该政策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全面融入公司治理的各个环节,并建立了完善的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架构。同时,公司在控股层面成立了安联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委员会,负责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指导安联控股及其下属成员公司建立健全目标清晰、架构合理、保障充分、执行有效的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决策、执行与考核评价机制。
  二、产品规范情况
  我司经营范围:(一)投资设立保险类企业;(二)管理控股投资企业的各种国内国际业务;(三)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投资业务;(四)经批准开展国内国际保险业务;(五)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根据经营范围,我司未开展保险产品销售及相关服务。
  三、消费者服务情况
  鉴于我司目前未开展保险产品销售及相关服务,因此无直接面向消费者的客户群体。我司消费者服务工作的重点主要聚焦于宣传与风险提示方面。
  为切实履行消费者权益保护责任,我司积极利用官方微信号等渠道,对每年的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活动进行及时、全面的宣传报道,确保信息传递的广泛性和及时性。同时,我司紧密配合子公司安联人寿,协同开展网络宣传活动,进一步扩大宣传覆盖面,提升消费者对保险知识及相关风险的认知水平。
  四、消费投诉处理情况
  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加强金融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要求,以及完善金融消保办协调机制和金融消费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相关部署,我司于2024年正式启用金融消费者保护服务平台,用于收集和处理消费投诉案件。2024年,我司共收到4起消费投诉案件。
  鉴于我司目前尚未开展保险产品销售及相关服务业务,经核实,上述4起投诉案件均因投诉主体有误而产生。
  2024年,子公司安联人寿总计受理消费投诉583件(含监管转办),同比上升10.6%。其中,销售环节纠纷319件,理赔环节纠纷160件,其他为服务环节纠纷。各分公司消费投诉案件数量如下:北京(13件)、广东(63件)、江苏(28件)、青岛(11件)、四川(30件)、山东(182件)、上海(211件)、深圳(3件)、浙江(42件)。2024年,子公司安联人寿受理监管通报件共计48件。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子公司安联人寿未发生重大声誉风险事件,所有消费投诉均得到及时、有效处置。
  五、消费者教育宣传开展情况
  我司一直以来非常重视消费者的教育宣传工作,2024年期间,我司和子公司安联人寿积极合作,开展各类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宣教活动,提升消费者金融素养,为消费者自身树立一道坚实的消保屏障。
  2024年“3.15”消费者教育宣传周,我司和子公司安联人寿围绕“金融消保在身边 保障权益防风险”,秉承“以客户为中心”,运用数字科技宣传手段、多媒体等发散宣传相结合的方式积极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
  宣传期间,我司和子公司安联人寿官网在消费者权益保护专栏发布宣传信息38条、官微(包含微博和微信)发布原创教育宣传信息49篇、视频号和抖音号发布原创教育短视频10个,通过微博向粉丝群体推送“3·15”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教育宣传活动主题短信,线上活动触及消费者有效人次超过73万。为增强宣传力度,我司和安联人寿还分别发布题为《守护消费者安心向前 安联中国启动2024年“3·15”金融消保活动》、《安联人寿:金融消保在身边 保障权益防风险》两篇新闻稿,共获得中央媒体报道1篇、平媒媒体报道1篇、地方媒体报道4篇、网络媒体报道149篇,媒体报道总浏览量达到46.6万人次。
  2024年“3.15”消费者教育宣传周期间,我司再次对全体员工开展了培训,内容涵盖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法规、八项权益及维权途径和典型案例。此次培训使员工及时掌握最新监管要求,显著提升了消保意识。培训中特别强调,每位员工都是企业诚信的代言人,诚实守信是保险行业的基石,也是维系公司与消费者之间信任关系的最重要桥梁。通过此次培训,我司进一步巩固了诚信经营文化,为消保工作筑牢了文化根基。
  六、信息安全保护执行情况
  我司根据法律法规和监管相关的要求,结合安联集团及公司相关规章制度,切实落实信息安全以及数据隐私保护的相关工作。2024年未发生信息安全事件。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