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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4月29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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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657 证券简称:中钨高新 公告编号:2025-53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临时)会议于2025年4月2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2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重要提示:
  1.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2.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54)、《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修订后)》(公告编号:2025-55)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进行换届选举。董事会提名李仲泽、沈慧明、徐加夫、樊玉雯、宗雨冉为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提名曲选辉、易君健、张占魁为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另,公司职工大会选举李疆为公司职工董事,同股东会选举通过的新一届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自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一届董事会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重要提示:
  1.该议案经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后,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2.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3.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会方可进行表决。
  4.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56)及《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57)。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5年5月16日(星期五)下午14:30在株洲以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5月12日。
  重要提示:
  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58)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2025年第3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657 证券简称:中钨高新 公告编号:2025-58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决定召开本次股东会。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为:2025年5月16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6日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6日9:15一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5月12日(星期一)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即于2025年5月1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地点:湖南省株洲市荷塘区钻石路288号钻石大厦1006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案编码及提案名称
  本次股东会提案及编码表
  ■
  (二)提案的具体内容
  (1)本次股东会提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53)、《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54)和《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57)。
  (2)《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需由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即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3)独立董事候选人曲选辉先生、易君健先生及张占魁先生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会方可进行表决。
  (4)选举董事时,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异地股东可通过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5年5月15日9:00-11:30,14:00-17:00;
  3.登记地点:(1)湖南省株洲市荷塘区钻石路288号钻石大厦1101室;(2)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3号五矿广场A座628室;
  4.登记时提供资料: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公司将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本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2。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文婕 王玉珍
  电话:010-60163249 0731-28265977
  传真:0731-28265500
  电子邮箱:zwgx000657@126.com
  2.会议费用: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2.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特此公告。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件1:
  授 权 委 托 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个人(单位)出席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5月16日召开的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本人(本单位)对本次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如下:
  ■
  证券账户: 持股数: 持股性质:
  委托人(法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签章: 营业执照号:
  受委托人签名: 受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有效期限:
  附注:
  1、各选项中,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栏中用“√”选择一项,多选无效,不填表示弃权;
  2、采用累积投票选举董事时,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对于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作出具体指示,被委托人(有权□无权□)代表本人进行表决。(注: 请委托人在权限的选项处打“√”。若委托人未进行选择,则视为代理人无权代表委托人就该等议案进行表决);
  4、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法人股东委托须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附件 2: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657。
  2、投票简称:中钨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5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16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5月16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证券代码:000657 证券简称:中钨高新 公告编号:2025-56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了职工大会,选举李疆先生为公司职工代表董事,同股东会选举通过的新一届董事共同组成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自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一届董事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经审核,李疆先生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能够胜任对应岗位职责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的情况。本次选举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附件:李疆先生简历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件:
  李疆先生简历
  李疆先生,1969年出生,高级政工师。现任公司党委副书记。李先生于1991年在河北大学政治学专业大专毕业;1999年中央党校函授学院经济管理专业本科毕业;2004年河北大学法学专业函授本科毕业,获法学学士学位。李先生于1991年加入华北铝业加工厂(现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所属华北铝业有限公司),曾任华北铝业有限公司团委书记、党群工作部部长、党委委员、工会主席,中国五矿集团公司直属党委办公室组织部部门经理,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党建工作部副主任,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党组宣传部(企业文化部)副部长(后部门更名为党群工作部〈党建工作部、企业文化部、工会办公室〉),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直属纪委副书记,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等。2025年2月起任现职。
  李疆先生与控股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因公司实施股权激励持有本公司股票(限制性股票)。
  李疆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
  按照八部委联合发文和证监会的要求,公司登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进行了核实,确认李疆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0657 证券简称:中钨高新 公告编号:2025-57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鉴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含职工董事1名),独立董事3名。根据相关规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董事候选人进行了任职资格审查,董事会同意提名李仲泽、沈慧明、徐加夫、樊玉雯、宗雨冉为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曲选辉、易君健、张占魁为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李疆为公司职工董事,同股东会选举通过的新一届董事共同组成第十一届董事会。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独立董事候选人曲选辉、易君健、张占魁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中张占魁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按照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会方可表决。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有关规定,董事选举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方式分别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和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表决。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届满。
  上述董事候选人选举通过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会成员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未低于公司董事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
  二、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意见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5年第3次会议对提名的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发表如下审查意见:
  (一)关于对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经过对李仲泽、沈慧明、徐加夫、樊玉雯、宗雨冉的职业、学历、职称、工作经历、任职情况等有关资料的审查,委员会认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资格和能力,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全体委员同意提名李仲泽、沈慧明、徐加夫、樊玉雯、宗雨冉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二)关于对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经过对曲选辉、易君健、张占魁的职业、学历、职称、工作经历、任职情况等有关资料的审查,我们认为独立董事候选人具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专业能力和职业素质,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且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全体委员同意提名曲选辉、易君健、张占魁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综上,提名委员会同意推荐李仲泽、沈慧明、徐加夫、樊玉雯、宗雨冉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推荐曲选辉、易君健、张占魁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其他说明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就任前,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仍将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公司对第十届董事会全体董事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工作和对公司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附件: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件:
  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李仲泽先生,1969年出生,正高级工程师。现任公司董事长。李先生于1991年毕业于北京大学古典文献专业,获学士学位;2008年获北京大学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学位(EMBA);2022年中国人民大学管理哲学专业研究生毕业,获博士学位。李先生1991年加入中国五金矿产进出口总公司(现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曾任五矿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五矿有色金属控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五矿盐湖有限公司董事长,五矿经济研究院副院长等。2016年6月起任现职。
  李仲泽先生与控股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因公司实施股权激励持有本公司股票(限制性股票)。
  李仲泽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
  按照八部委联合发文和证监会的要求,公司登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进行了核实,确认李仲泽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沈慧明先生,1980年出生,正高级工程师。现任公司总经理。沈先生于2001年毕业于中南大学采矿与岩土工程专业,获学士学位;2004年中南大学采矿工程专业研究生毕业,获硕士学位;2023年北京科技大学矿业工程专业研究生毕业,获博士学位。沈先生于2004年加入中国五矿集团公司(现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曾任江西省修水县香炉山钨业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江西省修水县香炉山钨业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五矿有色金属控股有限公司钨部副总经理,五矿有色金属控股有限公司钨资源及冶炼部副总经理,五矿有色金属控股有限公司钨事业本部矿产资源部副总经理,五矿有色金属控股有限公司矿山管理部总经理兼钨事业部矿产资源部总经理,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矿山共享中心总经理,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等。2025年2月起任现职,兼任湖南省地质学会副理事长、中国有色金属学会矿山信息化智能化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沈慧明先生与控股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因公司实施股权激励持有本公司股票(限制性股票)。
  沈慧明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
  按照八部委联合发文和证监会的要求,公司登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进行了核实,确认沈慧明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徐加夫先生,1965年出生,正高级工程师。徐先生于1983年毕业于本溪钢铁学校矿山机械专业;1997年山东工业大学机电一体化专业自考本科毕业;2008年获山东科技大学工业工程专业工程硕士学位;2013年中国矿业大学(北京)工程管理专业研究生毕业,获工学博士学位。曾任莱芜莱新铁矿有限责任公司经理、党委书记,鲁中矿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鲁中矿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现任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专(兼)职董监事,本公司监事。
  徐加夫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关联关系:现任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专(兼)职董监事。
  徐加夫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
  徐加夫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
  按照八部委联合发文和证监会的要求,公司登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进行了核实,确认徐加夫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樊玉雯女士,1967年出生,正高级经济师。樊女士1989年毕业于中央财经大学,获经济学学士学位,并于1993年毕业于同一学校获经济学硕士学位。曾任五矿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风险管理部总经理、五矿资本控股有限公司风险管理部总经理、副总经理,五矿资本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总法律顾问。现任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兼职董监事,本公司监事。
  樊玉雯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关联关系:现任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专(兼)职董监事。
  樊玉雯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
  樊玉雯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
  按照八部委联合发文和证监会的要求,公司登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进行了核实,确认樊玉雯女士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宗雨冉女士,1989年出生,毕业于英国杜伦大学工商管理专业,研究生学历,工商管理硕士学位。曾任普华永道咨询(深圳)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审计部门副经理,国新投资有限公司投资部市值管理条线副总裁、战略股权投资部总监、战略股权投资部副总经理。现任国新投资有限公司战略股权投资条线(二)负责人。
  宗雨冉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宗雨冉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
  宗雨冉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
  按照八部委联合发文和证监会的要求,公司登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进行了核实,确认宗雨冉女士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曲选辉先生,1960年出生,现任公司独立董事。曲先生毕业于中南工业大学(现中南大学)金属材料及热处理专业,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曾任钢研纳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等职务。现任北京科技大学教授、有研粉末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曲选辉先生在其他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况:有研粉末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88456)独立董事。
  曲选辉先生与公司及控股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
  按照八部委联合发文和证监会的要求,公司登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进行了核实,确认曲选辉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易君健先生,1978年出生,现任公司独立董事。易先生于2005年7月浙江大学经济学专业研究生毕业,获硕士学位;2007年香港中文大学经济学专业研究生毕业,获硕士学位;2011年香港中文大学经济学专业研究生毕业,获博士学位。现任北京大学博雅特聘教授,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教授、学术委员会主任。
  易君健先生与公司及控股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
  按照八部委联合发文和证监会的要求,公司登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进行了核实,确认易君健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张占魁先生,1958年出生,于北京师范大学管理哲学专业博士毕业。现任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任冶金工业部北京有色冶金设计研究总院财务处长、审计处长,中国恩菲科技产业集团副总经理,中国铜铅锌集团公司财务部副主任;中国铝业公司财务部资金处长、上市办公室资产财务负责人,中国铝业公司(集团)财务部副主任、主任、副总会计师;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美国纽约,中国香港,中国上海三地上市公司即“中国铝业”)公司党委委员、首席财务官、董事会秘书。
  张占魁先生在其他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况: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0612)独立董事、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0339)独立董事。
  张占魁先生与公司及控股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
  按照八部委联合发文和证监会的要求,公司登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进行了核实,确认张占魁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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