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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4月29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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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147 证券简称:ST香雪 公告编号:2025-019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目前未实现盈利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主要业务
  公司是以中药制造为主营业务,集现代中药及中药饮片的研发、生产与销售,辅之医疗器械、少量西药产品及医药流通等业务为一体的高新技术企业。公司秉承“厚生、臻善、维新”的企业精神,以中药创新经营发展思路,致力于优质、高效药品的创新研发和制造。形成了“中药材种植一中药饮片生产一中成药制造一医药流通”的“医药大健康产业链”的全产业链布局和包括医药产品、医疗器械、医药流通、T细胞免疫治疗等多系列产品群。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和主要产品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及子公司主要产品、用途如下:
  ■
  1、香雪抗病毒口服液
  作为公司主导产品,是公司原创药,率先应用“中药指纹图谱技术”进行质量控制的纯天然中药配方的口服制剂。公司参与编制的抗病毒口服液国家标准作为生产该类产品企业的行业规范已收载于2010年及2015年版的《中国药典》。
  “香雪”商标获评中国驰名商标,“香雪抗病毒口服液”获评广东省名牌和广州市名牌产品、广东省高新技术产品。香雪抗病毒口服液同时也是广东省优质优价品种,并入选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突发公共事件中医药应急专家委员会、中国中医科学院中医临床基础医学研究所组织编写的《流行性感冒与人感染禽流感诊疗及防控技术指南》、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防治新发/突发传染病(流感)系统研究与体系建设”、卫生部办公厅印发《手足口病诊疗指南》及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印发《中医药治疗手足口病临床技术指南》。
  2020年,中华中医药学会批准发布《抗病毒口服液治疗流感临床应用专家共识》,该专家共识的推荐意见指出:抗病毒口服液联合奥司他韦治疗流感时,有助于增强疗效;抗病毒口服液在治疗流感时可以有效缩短流感患者的退热时间、能改善流感患者的全身中毒症状(如发热、恶寒、咽痛)及呼吸道卡他症状(如鼻塞、流涕、喷嚏等)。2022年3月,抗病毒口服液被列入中成药防治专家共识轻型患者(表现为发热、咽痛、乏力为主)及普通型患者(表现为发热、周身酸痛、咳嗽、咽痛、气短为主)的推荐用药。2022年12月,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官方网站及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居家中医药干预指引,该指引提供了治疗方案、预防方案及康复方案的全周期治疗方案,抗病毒口服液被列为治疗用药。2023年3月,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印发《2023年河北省春季流行性感冒中医药防治方案》,方案中,抗病毒口服液、藿香正气等中成药获得推荐;甘肃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印发《甘肃省2023年流感中医药防治方案》,抗病毒口服液、生脉饮获推荐。2024年12月,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协会发布《关于公布2024年广东省名优高新技术产品名单的通知》,公司抗病毒口服液成功入选2024年广东省名优高新技术产品。
  2、化橘红系列
  香雪橘红系列中成药以化州橘红药材为主要原料,具有良好的理气化痰、润肺止咳功效,主要包括橘红痰咳液、橘红痰咳煎膏、橘红痰咳颗粒、橘红梨膏、橘红枇杷片等产品,其中橘红痰咳液是公司独家品种,为国家高新技术产品,入选2017版《国家医保基本药品目录》;2009年,经广东省岭南中药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专家审核,橘红痰咳液秘方被认定为“广东省岭南中药文化遗产”。
  2022年3月,橘红痰咳液被列入中成药防治专家共识其他对症治疗(表现为痰多黏稠或咯痰不爽者)推荐用药。2022年12月,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官方网站及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居家中医药干预指引,该指引提供了治疗方案、预防方案及康复方案的全周期治疗方案,橘红痰咳液被列为感染治疗用药。
  2024年1月,橘红痰咳颗粒被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协会评选为2023年广东省名优高新技术产品。
  3、中药饮片
  中药饮片是对中药材进行炮制,加工成具有一定形状、规格的制成品。中药按其是否经过加工或加工程度不同可依次分为中药材、中药饮片和中成药三个环节,中药材经过种植、采摘、捕获后还需经一系列炮制加工才能成为可熬制汤剂入药的中药饮片,中药饮片经进一步加工可成为可直接服用的中成药。公司子公司沪谯药业专注于中药饮片生产经营,产品种类众多,是国内中药饮片行业现代化、规范化、规模化生产的领先者,2023年5月,获批为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2023年12月获2023年中药饮片品牌企业。
  (二)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中药材的采购由供应链系统下设的物料采购部统一负责,每月由销售部根据当月的销售进度编制计划下达给生产部,生产部根据产成品库存制定生产计划,并根据中药材库存下达采购计划给物料采购部,由物料采购部执行。
  物料供应商须经质量评估小组现场评估,合格者列入《主要物料供应商名册》 方能采购。对于需求量大、经常使用的原材料的采购,公司根据原材料产地及市场行情,并综合考虑供应商的资质、供应保障能力、到货的及时性、货款结算条件、售后,服务情况等条件进行确定,并与之建立长期的合作关系,以确保公司能够得到稳定、高品质的物料供应。对于一些能够长期存放、价格和供应波动比较大的资源性原材料,公司也会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大量采购,以保障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根据公司所需计划单对采购品种分为战略采购和日常采购分类,具体采购模式有战略招标采购、日常招标采购和零星询价采购。
  公司在日常管理中依照“按时、按质、按量”的原则对药材供应商进行考核,并在年终实行综合评价,基本形成了较为稳定的供应商。采购渠道方面,公司中药材采购包括产地直接采购和市场化采购。
  2、生产模式
  公司严格按照国家GMP的要求,按照国家药品质量标准,以产品工艺规程为生产依据,以GMP生产岗位操作规程为准则依法组织生产。公司的生产计划、工艺管理、调度由生产计划部统一管理,主要采用“以销定产”的方式组织生产。销售部门根据市场销售情况及成品库存情况于当月底编制好下月需货计划,需货计划上报公司批准后下达给生产部门,生产部门按照需货计划结合生产实际情况组织生产。物料及成品仓库必须每月设立原料、物料等的库存,物料及成品仓库根据生产计划、物料库存情况和车间生产作业计划做好物料申购工作,保证生产正常运转,保持常规生产品种所需物料的库存量。物料、成品库存情况及时反馈给采购部门与销售部门,库存成品及时出库。
  3、销售模式
  公司采取直营销售与经销相结合的销售模式,主要客户为医疗机构、大型连锁药店、医药流通企业等。在直营销售模式下,根据对销售区域市场细分,设立了不同区域的销售负责人,由其负责本区域销售业务及售后服务工作。医院客户粘性较好、账期稳定,公司与医院客户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按照医院需求以订单方式接单送货。在经销模式下,公司与具有GSP资质的经销商签订产品经销协议,将药品销售给经销商,通过其网络将产品在其授权区域内配送大型连锁药店、医疗机构等销售终端。
  4、研发模式
  结合公司现有资源以及发展需要,积极探索适合于企业自身条件的多类型研发模式。包括自主研发、技术转让、合作研发、委托研发等合作模式,以形成较强的技术储备。
  (三)业绩驱动因素
  2024年度,公司围绕发展战略和年度经营目标,通过优化内部管理、大力开拓外部市场等方式努力降低市场环境对公司的影响,但面对市场竞争加剧,渠道库存和周转压力加大,叠加公司流动性危机,中成药业务销售未达预期导致营业收入减少,毛利率下降,同时受财务费用高、重资产负担以及计提减值准备等因素的影响,公司总体净利润仍处于亏损状态。受短期和长期借款的财务费用23,101.10万元,固定资产折旧、摊销22,073.8万元,计提资产减值41,265.27万元等因素的影响,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85,866.21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9.16%,营业利润-78,452.49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48.0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5,855.99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20.73%。
  (四)在研项目进展情况
  ■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元
  ■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全部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目标,需回购注销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股票。会议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对192名人员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560,502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3.274元/股,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相关事项。详见2022年12月26日在巨潮网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全部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91)。目前股份回购事项暂未办理。
  2、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同意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相关规定,对公司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第一季度至第三季度的财务报表进行了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详见2024年4月29日在巨潮网披露的《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后财务报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4年7月5日出具了《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德皓核字[2024]00000289号)。
  3、2025年3月2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发出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广东证监处罚字〔2025〕5号),公司控股股东昆仑投资尚未清偿完毕的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余额合计 293.43 万元(不含资金占用利息),已通过应收公司购买广州香岚健康产业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款冲抵资金占用款的以资抵债方式完成了对公司367.92万元(含应收的昆仑投资截至2025年4月21日资金占用利息74.49万元)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清偿,并对涉及昆仑投资资金占用以资抵债清偿方案履行完毕了股东会程序。至此,控股股东昆仑投资通过以资抵债方式已全部偿还完毕关联方非经营资金占用款项。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清偿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并出具了《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清偿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德皓核字[2025]00000823号),认为截至2025年4月21日,控股股东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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