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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806 证券简称:华锋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9 债券代码:128082 债券简称:华锋转债 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一)2025年1月23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2024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5-003)。 (二)2025年2月12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舆情管理制度》。 (三)2025年3月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提前赎回“华锋转债”的议案》。基于当前市场情况及公司实际综合考虑,董事会决定本次不行使“华锋转债”提前赎回权利。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不提前赎回“华锋转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谭帼英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保国(代行) 会计机构负责人:赵保国(代行)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谭帼英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保国(代行) 会计机构负责人:赵保国(代行)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谭帼英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806 证券简称:华锋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3 债券代码:128082 债券简称:华锋转债 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相关会计处理规定和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解释进行的相应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预计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及适用日期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7号》”),该解释对“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三方面内容进行进一步规范及明确,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2024年3月28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 2024》(以下简称“《准则汇编》”),规定保证类质保费用应计入营业成本。2024年12月6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18号》”),规定对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应当按确定的金额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该解释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二、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17号》《准则汇编》《准则解释18号》要求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预计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806 证券简称:华锋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2 债券代码:128082 债券简称:华锋转债 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一)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1、2020年6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于2020年6月30日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鉴于王明勇、江海平、麦越峰、覃炳位、谢纪辉等五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公司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1,660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鉴于公司2019年度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未达到《肇庆华锋电子铝箔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关于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所规定的业绩考核目标,公司对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314,220股予以回购注销。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从176,239,202股变更为175,903,322股。 2、2021年7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股权激励剩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于2021年8月5日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因公司2020年度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未达到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规定的业绩考核目标,公司对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314,220股予以回购注销。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从181,094,342股变更为180,780,122股。 (二)回购注销业绩补偿股份 2022年5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义务人业绩补偿方案的议案》,并于2022年6月10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回购注销的股份数合计2,530,256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从191,752,203股减少为189,221,947股。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945 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352.4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期限六年。根据《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发行的“华锋转债”自2020年6月10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自2020年6月10日至2025年3月31日,“华锋转债”累计转股数量为23,176,031股。 综上所述,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7,623.9202万元变更为人民币19,623.4877万元,股份总数由176,239,202股变更为196,234,877股。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基于上述原因,为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对《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公司章程》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 注:修订前“第1.06条、第3.06条”指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修订前的章程条款以前次章程修订为准,前次章程修订尚未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修订后的章程条款以实际办理完成后的工商登记数据为准。 除对上述条款进行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不变。 三、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事宜 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组织相关人员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备查文件 (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806 证券简称:华锋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1 债券代码:128082 债券简称:华锋转债 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 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2024年度计划不进行利润分配,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5,482,878.08元;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2,740,636.24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226,989,410.87元;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377,646,620.00元。按照母公司与合并数据孰低原则,公司拟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2024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具体情况 ■ 注:1、回购注销金额是指上市公司采用集中竞价、要约方式实施回购股份并完成注销的金额。 2、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负值,因此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三、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合理性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5.3.2条:“上市公司利润分配应当以最近一期经审计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合理考虑当期利润情况,并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比例,避免出现超分配的情况。” 根据《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利润分配政策中关于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公司当年实现盈利,且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和依法提取法定公积金、盈余公积金后,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资金支出发生,公司将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未分配利润均为负值,公司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拟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未分配利润均为负值,不满足公司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我们一致同意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该利润分配预案有利于保障公司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806 证券简称:华锋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0 债券代码:128082 债券简称:华锋转债 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举行2024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5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为使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情况及公司发展规划,公司决定于2025年5月23日(星期五)15:00-17:00在全景网举行“华锋股份2024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 一、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安排 (一)召开时间:2025年5月23日(星期五)下午15:00-17:00 (二)出席人员:公司董事长谭帼英女士;董事、总经理林程先生;董事、副总经理李胜宇先生;独立董事周乔先生;财务总监(代行)赵保国先生;董事会秘书何嘉雯女士。 (三)参与方式:本次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路演天下”(http://rs.p5w.net)参与本次说明会。 二、问题征集的事项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2025年5月22日下午16:30前访问http://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公司将在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 特此公告。 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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