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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141 证券简称:兴发集团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李国璋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琛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金科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一3月 编制单位: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 公司负责人:李国璋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琛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金科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一3月 编制单位: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李国璋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琛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金科 (三)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141 证券简称:兴发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5-026 转债代码:110089 转债简称:兴发转债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十一届九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以电子通讯方式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23日以电子通讯方式发出。会议应收到表决票13张,实际收到表决票13张,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公告: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28。 公司保荐机构出具的核查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141 证券简称:兴发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5-027 转债代码:110089 转债简称:兴发转债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十一届八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以电子通讯方式召开了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23日以电子通讯方式发出。会议应收到表决票5张,实际收到表决票5张,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公告: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 1.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 2.公司监事会成员没有发现参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3.公司监事会成员保证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第一季度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连带责任。 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28。 公司保荐机构出具的核查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141 证券简称:兴发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5-029 转债代码:110089 转债简称:兴发转债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三号一一化工(2022年修订)》的要求,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2025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不含税) ■ 注:1.特种化学品主要包括电子化学品、食品添加剂以及用于油田、水处理、医药等领域的其它精细化学品和助剂,下同;2.农药产品包括草甘膦原药与制剂、百草枯原药与制剂、2,4-滴、烟嘧磺隆、咪草烟原药等,下同;3.肥料包括磷酸一铵、磷酸二铵及复合肥产品,下同;4.有机硅系列产品包括DMC及下游深加工产品,下同。 二、主要产品的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 三、主要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 以上生产经营数据,来自公司内部统计,仅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未对公司未来经营情况作出任何明示或默示的预测或保证,敬请投资者审慎使用,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141 证券简称:兴发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5-028 转债代码:110089 转债简称:兴发转债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中不超过3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开始计算。在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到期日之前,该部分资金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2022年8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904号)核准,公司获准公开发行面值总额28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次实际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800万张,每张面值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800,000,000元,扣除证券承销费和保荐费16,000,000元后,余额2,784,000,000元,由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原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扣除公司自行支付的中介机构费用和其他发行费用3,429,00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780,571,000元。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9月29日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证报告》(勤信验字【2022】第0054号)。 2022年10月12日,公司、保荐机构与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山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山支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22年10月27日,公司、湖北兴瑞硅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瑞公司”)、宜都兴发化工有限公司、湖北兴友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与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峡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都市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昌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昌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变更,2022年11月11日,公司、兴瑞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湖北瑞佳硅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瑞佳”)与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谷城支行及保荐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变更,2024年7月9日,公司、谷城兴发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谷城兴发”)与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建设银行谷城支行及保荐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上述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因公司硅基新材料产业战略布局调整,2022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将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投资项目“8万吨/年功能性硅橡胶项目”中的子项目“5万吨/年光伏胶项目”部分装置实施主体由兴瑞公司变更为湖北瑞佳,实施地点由宜昌市猇亭化工园变更为谷城县化工园及硅材料工业园。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111)。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管理架构、降低管理成本、提高整体运营效益,2024年6月21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吸收合并暨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由谷城兴发对湖北瑞佳进行吸收合并,吸收合并完成后,谷城兴发继续存续,湖北瑞佳法人主体资格将依法注销,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5万吨/年光伏胶项目中的光伏胶装置部分”实施主体相应由湖北瑞佳变更为谷城兴发,该项目的投资金额、用途、实施地点等其他计划不变。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吸收合并暨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41)。 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截至2025年3月31日,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三、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2024年4月26日,公司召开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中不超过4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2025年4月23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40,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方案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公司拟使用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中不超过3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开始计算。在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到期日之前,该部分资金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承诺: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方案的正常推进,暂时补充的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若募投项目建设需要,公司将随时利用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及时归还到募集资金专户,以确保项目进度。 五、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中不超过3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开始计算。在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到期日之前,该部分资金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保荐机构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并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能够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二)公司监事会意见。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严格履行了相关程序;不存在变相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特此公告。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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