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27 证券简称:中国铁物 公告编号:2025-定002 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 是 √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会计差错更正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其他原因 ■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 单位:元 ■ 2.利润表项目 单位:元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3月31日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赵晓宏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谢岚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小兵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赵晓宏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谢岚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小兵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董事长: 赵晓宏 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0927 证券简称:中国铁物 公告编号:2025-临009 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中国物流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2025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中国物流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及《关于2025年度与中国物流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1.为优化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公司与中国物流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流集团财务公司”)于近日在北京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由物流集团财务公司为公司及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存款、结算、综合授信及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的其他金融服务。 2.公司与物流集团财务公司同为中国物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物流集团”)控股的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本次关联交易已经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事前已获得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三次专门会议同意。此项交易尚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关联股东中国物流集团将回避表决。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也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关联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中国物流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注册及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外大街136号2层1-14-236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2MADDYF981Q 成立日期:2024年3月27日 法定代表人:胡梅 注册资本:人民币30亿元 股权结构:中国物流集团持有100%股权 业务范围:吸收成员单位存款;办理成员单位贷款;办理成员单位票据贴现;办理成员单位资金结算与收付;提供成员单位委托贷款、债券承销、非融资性保函、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咨询代理业务。 2.截至2024年12月31日,物流集团财务公司资产总额115.52亿元,所有者权益30.12亿元,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0.64亿元,净利润0.12亿元。 3.公司与物流集团财务公司均为中国物流集团控股的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4.物流集团财务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金融服务协议》约定:物流集团财务公司为公司及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存款、结算、综合授信及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的其他金融服务,公司在物流集团财务公司每日存款余额(含应计利息)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可循环使用的综合授信额度在财务公司相关监管限定贷款限额以内且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用于贷款、贴现、承兑、非融资性保函及乙方经营范围内的其他融资类业务。 2025年度,公司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与物流集团财务公司开展相关金融业务。 四、《金融服务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主体 甲方: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中国物流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二)服务内容 1.存款服务 1.1甲方在乙方开立存款账户,并本着存取自由的原则,将资金存入在乙方开立的存款账户,存款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活期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 1.2乙方保障甲方存款的资金安全,在甲方提出资金需求时及时足额予以兑付。 2.结算服务 乙方根据甲方的指令提供付款服务和收款服务,以及其他与结算相关的辅助服务。 3.综合授信服务 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乙方根据甲方经营和发展需要,为其提供综合授信服务,甲方可以使用乙方提供的综合授信办理包括但不限于贷款、贴现、承兑、非融资性保函及乙方经营范围内的其他融资类业务。 4.乙方可提供的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的其他金融服务。 乙方向甲方提供上述金融服务时,可根据本协议规定的内容及甲方上市所在地的上市规则的规定,与甲方共同协商另行签署有关具体协议,具体内容以届时签订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要求的具体协议为准,有关协议的收费标准应与本协议规定的定价原则一致。 (三)服务原则及价格政策 服务原则:甲方有权根据其业务需求,自主选择提供金融服务的金融机构,乙方将确保甲方存入资金的安全。 服务价格的确定原则: 1.存款服务 乙方为甲方提供存款服务的存款利率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颁布的同期限、同类存款的存款基准利率,不低于同期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同期限、同类型存款的挂牌存款利率。 2.结算服务 2.1乙方根据甲方的指示提供付款服务和收款服务,以及其他与结算相关的辅助服务; 2.2乙方向甲方免费提供上述结算服务。 3.综合授信服务 乙方向甲方发放贷款的利率,应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就该类型贷款规定的同期LPR利率,同时不高于甲方在其他国内金融机构取得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实际定价原则上参照同业标准。 甲方通过乙方办理的委托贷款,双方签订具体委托贷款合同,乙方按具体委托贷款合同规定履行相关义务。 4.其他金融服务 乙方为甲方提供的其他金融服务,需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及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的要求,并履行必要的许可及相关程序,乙方为甲方提供其他服务所收取的费用,应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就该类型服务规定应收取的费用上限(如适用),亦不高于任何第三方向甲方提供同种类服务所收取的费用;除符合前述外,乙方向甲方提供该类服务所收取的费用,也应不高于乙方向任何同信用级别第三方提供同种类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四)协议生效、变更与解除 1.甲方签署本协议根据《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按法定程序获得甲方董事会、股东大会等有权机构的批准后生效,协议有效期三年。 2.本协议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如有变更、终止本协议的要求,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双方协商同意后方可变更或终止。本协议的修改或补充构成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与本协议同等的效力。 3.本协议部分条款无效或者不可执行的,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 五、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物流集团财务公司开展金融服务业务,能够拓宽公司融资渠道,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和融资风险,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及股东利益。 六、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当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未与物流集团财务公司发生关联交易。 七、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事前已获得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三次专门会议同意,全体独立董事均投赞成票。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三次专门会议记录 3.金融服务协议 4.关联交易情况概述表 特此公告。 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0927 证券简称:中国铁物 公告编号:2025-临008 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8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方式发送给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2.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5年4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3.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 4.本次董事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赵晓宏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5.本次董事会会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审议通过。 季度报告中的财务报表及财务信息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具体内容请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2、关于公司与中国物流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审议通过。 为提高公司资金管理效率和效益,拓宽融资渠道,在严格控制风险并保证公司资金需求的前提下,董事会同意公司与中国物流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 本议案已事先获得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同意。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3、关于2025年度与中国物流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审议通过。 在《金融服务协议》有效期内,2025年公司在物流集团财务公司的每日存款余额(含应计利息)预计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公司在物流集团财务公司获得的可循环使用的综合授信额度在相关监管限定的贷款限额以内且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用于贷款、贴现、承兑、非融资性保函及乙方经营范围内的其他融资类业务。 本议案已事先获得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同意。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上述议案(二)和议案(三)具体内容请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与中国物流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2025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2025-临009)。 4、关于中国物流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审议通过。 本议案具体内容请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中国物流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 5、关于公司对中国物流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金融业务风险处置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审议通过。 本议案具体内容请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对中国物流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 此外,公司董事会还听取了经营管理层2025年第一季度经营情况的汇报。 特此公告。 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