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11 证券简称:*ST京蓝 公告编号:2025-03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2024年第一季度,公司刚完成破产重整,大部分银行账号仍处于冻结状态,因此收入较少。随即公司努力转型到含锌铟固危废资源化利用新赛道,通过并购云南业胜等项目并积极快速推动其技改和复产,自2024年9月开始,新业务已开始产出,因此,本期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有大幅增长。 但本期收入相比2024年第四季度有较大下降,主要因为含锌铟固危废资源化利用行业通常在春节前后停产一个月左右,期间上游、下游、运输等等均大范围停产,因此每年的第一季度的收入都会大幅少于正常季度。今年,因业胜的铟生产线是第一次运行,公司还利用这一时间进行投产以来的第一次全面检修和完善,因此停产时间略长。 2、由于春节停产原因,含锌铟固危废资源化利用行业在每年第一季度的利润也会大幅减少,停产的这个月不但不能产生利润,还会因折旧、人工、利息等原因而产生较多亏损。同时,年度检修还会产生较多的检修费用,进一步减少了利润,因此每年的第一季度的利润都大幅低于正常季度,经常处于打平、微亏或微利状态。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03月31日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马黎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彭玉喜 会计机构负责人:彭玉喜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马黎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彭玉喜 会计机构负责人:彭玉喜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04月28日 证券代码:000711 证券简称:*ST京蓝 公告编号:2025-037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 通知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上市公司”或“京蓝科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定于2025年5月15日下午14: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5月15日下午14时30分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5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下午13:00一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5日9:15一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的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9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5年5月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广安路9号国投财富广场3号楼5层 9、投票方式的选择:公司股东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深交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不能重复投票。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交易系统和互联网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二、会议审议事项 1、需提交股东会表决的议案: ■ 2、上述议案已由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于2025年4月2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38)。 3、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会议案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应对中小投资者(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票单独计票,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4、以上第1项、第2项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需持单位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受托出席的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方式登记。 2、现场登记时间:2025年5月14日(开会前一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2:00至5:00。 3、现场登记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广安路9号国投财富广场3号楼5层 4、股东或委托代理人以书面通讯非现场方式登记时,相关登记材料应不晚于2025年5月14日(开会前一天)下午5:00送达登记地点,须于登记材料上注明联络方式。 5、特别提醒: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提前(2025年5月14日17:00前)与公司联系,未提前登记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将无法进入会议现场。 6、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广安路9号国投财富广场3号楼5层 邮编:100102 电话:010-64700268 传真:010-64700268 联系人:黄佳慧、韩程程 会议费用:参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7、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遇网络投票系统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711; 2、投票简称:京蓝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本次股东会需表决的议案事项及对应议案编码如下表所示: ■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5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15日(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5月15日(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其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本次股东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股东会需要本人(本公司) 签署的相关文件。本人(本公司)认可其在该次股东会代本人(本公司)签署一切文件的效力。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会结束时止。 1.委托人名称: 2.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3.委托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性质: 4.委托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数量: 5.受托人姓名: 6.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7.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注: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 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2025年 月 日; 若委托人未对以下提案作出具体表决,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是;□否; 委托人对下述提案表决(请在每项提案的“同意、反对、弃权”表决项下单选并打“√ ”):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示例表 ■ 证券代码:000711 证券简称:*ST京蓝 公告编号:2025-035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融资提供保证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蓝科技”“公司”)控股子公司云南业胜环境资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业胜”)根据业务发展需要,拟向 富滇银行楚雄牟定支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公司拟为云南业胜上述贷款提供保证担保。本次贷款本金不超过2900万元人民币,贷款利率不超过4.5%(具体以实际执行利率为准),担保期限36个月。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融资提供保证担保的公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主体的基本情况 1.名称:云南业胜环境资源科技有限公司(曾用名:云南业胜有色金属提炼有限公司) 2.统一信用代码:91532323795151039L 3.法定代表人:梁新辉 4.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5.所属行业:生态保护及环境治理业 6.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7.注册地址:云南省楚雄州牟定县新桥镇高家庄 8.成立日期:2006年10月23日 9.营业期限:2006年10月23日至2036年10月23日 10.经营范围:工业及城市固体废物无害化处置,二次资源综合回收;矿产品收购、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1.股权结构: ■ 12.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被担保人云南业胜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13.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事项目前尚未签署担保协议。 四、董事会意见 云南业胜向富滇银行楚雄牟定支行申请贷款有利于保障其后续自身业务发展,公司本次为云南业胜申请贷款提供保证担保,系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贷款提供的担保,公司能够对其经营实施有效的监控与管理,担保风险可控,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云南业胜整体战略及业务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云南业胜的少数股东未提供同比例担保或提供反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生效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指对尚未偿还的债务承担保证责任金额)为6900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即2024年12月31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比例为10.38%。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0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即2024年12月31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例为0。 截至目前,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不存在债务逾期情况。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711 证券简称:*ST京蓝 公告编号:2025-036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及对外捐赠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战略合作及对外捐赠事项概述 为高效把握当前含锌铟固危废资源化利用业务在海外市场的关键机会,积极拓展相关项目,抢占重要的目标市场,扩大国际再生资源合作内容,发展有价值的海外合作伙伴,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中国国际文化交流基金会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并无偿捐赠人民币1000万元,用于支持中国国际文化交流基金会开展双方合作的公益项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捐赠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次涉及的对外捐赠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对外捐赠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 二、受赠方基本情况 1、社会组织名称:中国国际文化交流基金会 2、成立时间:1991-12-04 3、法定代表人:姚文 4、注册资本:800 万元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3100000500007890A 6、主管部门:文化和旅游部 7、基金会性质:公募基金会 8、基金会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土城路乙9号 9、业务范围:接受捐赠基金增值提供专项资助及奖励 10、中国国际文化交流基金会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拟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30000126976973E 法定代表人: 马黎阳 乙方:中国国际文化交流基金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3100000500007890A 法定代表人:姚文 为推进可再生资源利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双方经友好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基金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达成如下战略合作协议,共同信守。 一、双方合作基本原则 1、双方合作旨在推广可再生资源利用技术,扩大国际可再生资源合作,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2、双方合作必须严格遵守中国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遵守国家有关部门对基金会管理的相关规定。 3、双方合作共同致力于公益事业,均从中不谋取商业利益。 4、双方均应本着最大诚意、尽最大努力共同做好合作项目。 5、双方应建立高效合作机制,涉及双方合作的重大事项,必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后方可实施。 二、双方合作主要内容 1.甲方认同乙方宗旨,自愿向乙方无偿捐赠人民币1000万元(大写人民币壹仟万元整),用于支持乙方开展双方合作的公益项目。 2.乙方确保甲方捐赠款专款专用,开展以下公益活动: ①开展国际性可再生资源利用技术交流合作; ②推广先进可再生资源利用技术; ③奖励在可再生资源领域取得重大技术突破的单位和个人; ④双方认可的其他公益项目。 3.甲方保证其捐赠财产系其所有之合法财产,有权捐赠乙方,无任何权利瑕疵。 三、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全部款项汇至乙方账户,乙方账户信息如下: 2.乙方在收到甲方捐款后5个工作日内,按照实际收到的捐赠数额向甲方开具等额公益事业捐赠票据。 3.乙方承诺依照国家的法律法规规定和本协议约定,规范、有效管理和使用捐赠款项,不得擅自变更捐赠用途。 4.在本协议有效期限内,甲方有权向乙方查询捐赠款项的使用、管理情况,有权提出意见和建议。 5.甲方在对与本次捐赠相关的活动进行宣传时,如果需要使用含有乙方名称或乙方为权利人的商标之标识、图片和文字等,应事先获得乙方书面认可后方能使用。甲方在对与本次捐赠无关的活动进行宣传时,无权使用含有乙方名称或乙方为权利人的商标之标识、图片和文字等相关资料。 四、其它约定 1.甲方承诺捐赠系为支持公益事业,不得因此谋取任何商业利益。乙方承诺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积极配合捐赠人提出的查询,接受社会监督。 2.本捐赠协议执行期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视情延续。 四、本次对外捐赠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外捐赠旨在推广可再生资源利用技术,扩大国际可再生资源业务合作。公司本次对外捐赠事项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对外捐赠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当期及未来经营业绩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公司与中国国际文化交流基金会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711 证券简称:*ST京蓝 公告编号:2025-039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4月24日以微信电子文件的方式发出。 2.会议于2024年4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3.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出席监事3名。 4.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平女士主持。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公司监事会对《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一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出具了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披露的《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34)。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711 证券简称:*ST京蓝 公告编号:2025-038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4月24日以微信电子文件的方式发出。 2.会议于2024年4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3.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出席董事7名。 4.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马黎阳先生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 5.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披露的《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34)。 (二)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融资提供保证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披露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融资提供保证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5)。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及对外捐赠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披露的《关于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及对外捐赠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6)。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董事会审议的第二项、第三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37)。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