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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4月29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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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3203 公司简称:快克智能
  快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4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全部股份为基数,向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50元(含税);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年度。
  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的公司股份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属于专用设备制造业;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公司属于智能制造装备行业。
  公司致力于为客户提供智能装备和成套解决方案,主要应用于半导体/泛半导体、智能终端智能穿戴、新能源、新能源车、精密电子制造(医疗电子、数据通信)、机器人等行业领域,推动工业数字化、智能化升级。
  公司是一家专业的智能装备和成套解决方案供应商,聚焦半导体封装、新能源汽车电动化和智能化、精密电子组装的主航道,为多个行业领域提供专业解决方案。公司的主要产品包括:精密焊接装联设备、机器视觉制程设备、智能制造成套装备和固晶键合封装设备,面对新能源车、新能源、半导体、机器人行业的发展态势,持续创新为客户提供专业的解决方案。主要产品如下:
  (一)精密焊接装联设备
  ■
  (二)机器视觉制程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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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智能制造成套装备
  ■
  (四) 固晶键合封装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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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公司致力于为精密电子组装和半导体封装领域提供智能装备解决方案,积极把握AI硬件、智能终端智能穿戴、新能源汽车、新能源、智能物联、半导体、机器人等行业快速发展的市场机遇,持续加大研发创新,加快布局新产品、新业务,同时,公司有力推进各项经营变革,加快发展公司新质生产力。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203 证券简称:快克智能 公告编号:2025-009
  快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快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经审计净资产20%的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授权期限为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一、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二)发行股票的种类、数量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中国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本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经审计净资产20%的股票,发行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三)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四)定价方式或者价格区间、限售期
  1、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公司应当以不低于发行底价的价格发行股票。
  公司董事会决议提前确定全部发行对象,且发行对象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定价基准日可以为关于本次发行股票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日或者发行期首日:
  (1)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控制的关联人;
  (2) 通过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取得公司实际控制权的投资者;
  (3) 董事会拟引入的境内外战略投资者。
  2、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3、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所取得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本次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五)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用途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六)本次发行前的滚存利润
  安排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公司新老股东按发行后的持股比例共享。
  (七)上市地点
  在限售期满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八)决议有效期
  决议有效期为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九)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本议案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 办理本次发行的申报事宜,包括制作、修改、签署并申报相关申报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
  (2) 在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有权部门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发行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募集资金金额、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具体认购办法、认购比例及其他与本次发行方案相关的一切事宜,决定本次发行的发行时机等;
  (3) 根据有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本次发行方案及本次发行上市申报材料,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以及其他监管部门的反馈意见,办理相关手续并执行与发行上市有关的股份限售等其他程序,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 签署、修改、补充、完成、递交、执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荐及承销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协议、与投资者签订的认购协议、公告及其他披露文件等);
  (5) 根据有关主管部门要求和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6) 聘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等中介机构,以及处理与此有关的其他事宜;
  (7) 于本次发行完成后,根据本次发行的结果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新增股份登记托管等相关事宜;
  (8) 在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对再融资填补即期回报有最新规定及要求的情形下,根据届时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进一步分析、研究、论证本次发行对公司即期财务指标及公司股东即期回报等影响,制订、修改相关的填补措施及政策,并全权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9) 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发行难以实施、或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或者简易程序融资政策发生变化时,可酌情决定本次发行方案延期实施,或者按照新的简易程序融资政策继续办理发行事宜;
  (10) 发行前若公司因送股、转增股本及其他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化时,授权董事会据此对发行数量上限作相应调整;
  (11) 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其他全部事宜。
  二、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经年度股东大会授权上述事项后,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在授权时限内启动简易发行程序及启动该程序的具体时间。在简易发行程序中董事会需在规定的时限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申请文件,报请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并需经中国证监会注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快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203 证券简称:快克智能 公告编号:2025-002
  快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快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快克智能”或“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4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4月18日以专人送达的形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应出席会议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盛凯女士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会议。
  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真实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公司对外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4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与运行情况,内部控制体系健全有效。
  具体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快克智能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经营业绩相匹配,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关于分红的相关规章制度以及公司的《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2年-2024年)股东回报规划》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事项。
  具体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其他指定媒体披露的《快克智能关于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3)。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信永中和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和丰富的执业经验,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恪守职业道德,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续聘信永中和的审议程序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具体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其他指定媒体披露的《快克智能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公司对外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其他指定媒体披露的《快克智能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具体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其他指定媒体披露的《快克智能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5)。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对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在确保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具体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其他指定媒体披露的《快克智能关于对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5-2027年)的议案》
  具体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快克智能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5-2027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须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其他部分制度的议案》
  具体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其他指定媒体披露的《快克智能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其他部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8)。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须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的议案》
  具体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其他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的公告》(2025-010)。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与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快克智能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相结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情形,同意公司实施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快克智能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快克智能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5-011)。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快克智能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的实际情况,能确保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实现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目的,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快克智能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核查〈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快克智能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监事会(或监督机构)将于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前5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快克智能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强制员工参与的情形。公司实施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建立和完善员工与全体股东的利益共享机制,有利于进一步优化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快克智能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快克智能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
  公司全体监事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直接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办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能保证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持股计划规范运行,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具体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快克智能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全文。
  公司全体监事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直接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快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203 证券简称:快克智能 公告编号:2025-004
  快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快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59人,注册会计师1,78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700人。
  信永中和2023年度业务收入为40.46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30.1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9.96亿元。2023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64家,收费总额4.56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建筑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38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除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之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7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和纪律处分0次。5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17次、自律监管措施10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唐炫先生,1999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10家。
  拟担任质量复核合伙人:蒋西军先生,2000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5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郭洋女士,2017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7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2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公司2024年度审计费用为65万元。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行业标准及公司审计的实际工作量,决定其有关报酬事项并签署相关协议。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的基本情况、执业资质相关证明文件、业务规模、人员信息、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并对2024年的审计工作进行了评估,认为信永中和具备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需求,在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的过程中,恪守执业准则、勤勉尽职,按时提交年度审计报告,体现出较高的执业水准和良好的职业操守。因此,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三)监事会审议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监事会认为:信永中和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和丰富的执业经验,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恪守职业道德,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续聘信永中和的审议程序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快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203 证券简称:快克智能 公告编号:2025-006
  快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现金管理金额及产品种类:快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理财产品、信托产品、债券、金融衍生产品、开展委托贷款业务(对象不能为公司关联方)、参与资产管理计划、股票投资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投资品种或进行结构性存款。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现金管理期限: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现金管理受托方:商业银行等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
  ●特别风险提示:金融市场会受宏观经济的影响,公司虽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仍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快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4年6月3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对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以下简称“《原议案》”)即将到期,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在上述额度内滚动使用。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现金管理的概述
  (一)投资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情况下,对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增加资金收益,以更好地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金额及来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
  购买理财产品、信托产品、债券、金融衍生产品、开展委托贷款业务(对象不能为公司关联方)、参与资产管理计划、股票投资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投资品种或进行结构性存款。
  (四)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在决议有效期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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