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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4月29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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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0704 公司简称:物产中大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1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5,192,561,790股,扣除拟回购专用证券账户20,502,900股及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879,000股后以5,171,179,890股为基数,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085,947,776.90元(含税)。
  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1,085,947,776.90元;本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111,530,721.00元,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1,197,478,497.9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38.89%。其中,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并注销的回购(以下简称回购并注销)金额0元,现金分红和回购并注销金额合计1,085,947,776.9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35.27%。
  公司长期坚持以现金分红回馈投资者,2015年整体上市以来累计现金分红99.90亿元(含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让投资者充分分享公司的经营成果,实现了以提高上市公司内在价值为核心、高质量发展回报投资者的理念。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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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1.智慧供应链集成服务
  (1)《制造业企业供应链管理水平提升指南(试行)》发布,旨在推动现代供应链体系深度嵌入制造业产业链,提升企业的供应链管理水平
  2024年5月,中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中国交通运输部办公厅、中国商务部办公厅联合印发《制造业企业供应链管理水平提升指南(试行)》。该指南明确提升制造业企业供应链管理水平是一项系统性工程,要以高起点部署供应链战略为引领,以保障循环畅通为底线,以提高质量和效益为目标,以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为路径进行布局,旨在加快实施制造业供应链提升工程,推动现代供应链体系深度嵌入制造业产业链,完善供应链管理服务支撑和保障措施,多措并举提升企业供应链管理水平。
  (2)《关于加强商务和金融协同更大力度支持跨境贸易和投资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发布,形成支持跨境贸易和投资高质量发展的更大合力
  2024年7月,商务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国家外汇局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商务和金融协同更大力度支持跨境贸易和投资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一是推动外贸质升量稳,优化外贸综合金融服务。二是促进外资稳量提质,加强外资金融服务保障。三是深化“一带一路”经贸合作和对外投资合作,完善多元化投融资服务。四是便利跨境贸易和投资发展,优化支付结算环境。五是做好跨境贸易、投资与金融风险防控,守住安全底线。上述意见旨在支持跨境贸易和投资高质量发展形成更大合力,为供应链企业在新形势下的发展提供政策支持。
  (3)《有效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行动方案》从全局和战略高度推动有效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为增强产业核心竞争力、畅通国民经济循环提供有力支撑
  2024年11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有效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行动方案》。行动方案明确了包括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促进产业链、供应链融合发展、健全国家物流枢纽与通道网络、加强创新驱动和提质增效、加大政策支持引导力度等重点任务。到2027年,社会物流总费用与国内生产总值的比率力争降至约13.5%。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现代物流企业,国家物流枢纽体系和现代物流服务网络更加健全,统一高效、竞争有序的物流市场基本形成,现代物流对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的战略支撑显著增强。
  (4)大宗商品结构性调整,不同板块价格出现分化
  2024年,全球大宗商品市场呈现“结构性分化”特征,各品类走势差异显著。全年市场受供需格局变化、新能源转型加速、中国房地产调整等多重因素影响,整体呈现“前强后弱”的运行态势。
  钢材与工业金属面临需求疲软与价格下行压力。根据国家统计局相关部门分析,2024年钢材、水泥等工业品有效需求不足,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价格分别下降6.4%、6.3%。据海关总署数据,2024年进口铁矿石均价为106.93美元/吨,同比下降7.08%。有色金属则呈现分化走势,铜、铝受益于新能源需求相对坚挺,而铅、锌等传统金属价格承压。这种结构性差异要求供应链企业实施精细化品类管理策略。
  能源市场波动加剧经营不确定性。国际油价从年初的上涨转为下半年震荡下行,布伦特原油一度突破90美元/桶后回落。2024年国内煤炭供需格局整体偏宽松,各煤种价格重心均有下行,国内动力煤市场整体经历先跌后涨进而偏弱调整过程。能源成本的剧烈波动不仅加大相关产品的经营难度,还直接影响物流运输等关键环节的运营成本。
  化工品市场产品出现分化走势。部分高成长领域如新能源、新材料等在政策和技术推动下表现强劲,而传统基础化工品则受供给压力、需求疲弱和国际竞争影响震荡承压。受国际油价及需求疲弱影响,化工产品价格整体下行。
  2.金融服务
  2024年,面对海外环境不利影响加深、国内深层次结构性矛盾与内需不振、预期偏弱等问题交织的复杂局面,我国加强和创新宏观调控,强化逆周期和跨周期调节,巩固和增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有力实施财政货币政策,扩大支出规模,加强重点领域财力保障,两次下调存款准备金率和政策利率,社会融资成本进一步降低;围绕扩大有效需求,扎实推进“两重”建设,加力支持“两新”工作;因城施策调减限制性措施,持续推动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积极稳定资本市场,深化资本市场监管改革,加快完善基础性制度,创设互换便利等工具,市场活跃度提升;重点领域风险化解有序有效,科学分类、精准置换做好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置换工作,稳妥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市场化、法治化推进地方中小金融机构风险处置和转型发展,系统性风险底线持续牢筑。
  3.高端制造
  制造是立国之本、强国之基。我国经济内外双循环以及国家《“十四五”规划和2035远景目标纲要》实施,促进公司电线电缆、热电联产、轮胎制造、镁矿及镁合金加工等高端制造业的发展。
  电线电缆方面,电线电缆是电气化、信息化社会中重要的基础性配套产业,被称为国民经济的“血管”与“神经”。随着国家基础设施建设的不断推进,如电网改造、城市轨道交通、高速铁路等重大项目,以及新能源、智能制造、物联网等新兴产业的发展,均为电线电缆行业提供了广阔的市场空间。根据中研普华产业研究院发布的相关信息,2024年中国电线电缆市场规模约1.35万亿元,同比增长13%;2025年,市场规模预计突破1.5万亿元,年均复合增长率(CAGR)保持在4%-5%。
  热电联产方面,在国家“双碳”战略和能源结构转型的推动下,我国热电联产装机容量继续保持稳健增长态势。目前热电联产行业正朝着提高能效与减少碳排放、智能化与清洁化方向发展,绿色金融和投资也在兴起,热电行业的多元化业务模式(如污泥焚烧、生物质耦合发电)正在成为行业发展的新趋势。
  轮胎制造方面,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发布的数据显示,2024年我国汽车产销量首次双双突破3100万辆,其中新能源汽车产销量首次跨越1000万辆大关。全球经济复苏带动出行需求增长,轮胎市场需求上扬,景气度提升。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数据显示,2024年全国橡胶轮胎外胎产量为11.87亿条,同比增长9.2%。根据海关总署发布数据显示,2024年新的充气橡胶轮胎出口数量6.81亿条,同比增长10.5%;出口金额1,583亿元,同比增长5.5%。
  镁矿及镁合金加工方面,镁因其质轻、强度高、优良的电磁屏蔽性、抗腐蚀和可加工性等优良性能,广泛应用于航空、航天、汽车、电子等各个领域,尤其是在轻量化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根据《“十四五”工业绿色发展规划》,国家鼓励和支持原镁冶炼行业以绿色、低碳的方式进行生产,以实现工业绿色发展和碳达峰的目标。未来,随着技术的进步和应用领域的扩大,镁及镁合金的需求将会进一步增加。
  物产中大是中国供应链集成服务引领者,是首批国家级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示范企业,是中国具有影响力的大宗商品供应链集成服务商之一。物产中大已连续14年位列世界500强,根据《财富》2024年8月5日公布的最新结果,2024年排名位列150位。2024年,公司根据“一体两翼”发展战略,围绕智慧供应链集成服务开展更加积极、更加聚焦、更加有效的系列经营管理和投资活动,按照“以供应链思维、做产业链整合、构建物产中大生态圈”的实施路径,塑造战略协同、周期对冲、产融互动的产业格局,努力打造“大而强、富而美”受人尊敬的优秀上市公司。
  (一) 经营模式
  1.智慧供应链集成服务
  公司智慧供应链集成服务是指依托强大的资源组织、网络渠道、品牌运营等专业优势,紧紧围绕客户的痛点、难点和需求点,通过打造“五化”(即平台化、集成化、智能化、国际化、金融化)系统能力,联动“四流”(即商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推进供应链集成服务模式数字化改造提升,围绕金属、能源、化工、汽车等主要品种,形成以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撑、以客户需求为驱动、以智慧供应链上下游企业利益相关方共生共赢为特征的产业生态圈。
  (1)基于系统解决方案的金属供应链集成服务
  围绕钢铁全产业链,上游炉料端有澳大利亚、巴西、印度、马来西亚、南非等丰富的国际化采购渠道;中游链接宝武集团、鞍钢集团、河钢集团、首钢集团、建龙集团、中天钢铁等百余家长期合作的大中型钢厂,形成遍布全国的钢材资源网络;下游围绕中交、中冶、中核、国家能源集团、国家电网、南方电网等核心优质客户,解决原料供给、材料匹配、价格管理、物流规划和金融服务等配供配送基础需求,另外还与浙江省内外的电梯、家电、汽摩配等若干特色产业集群及集装箱、船舶、新能源等大型产业终端建立长期配送服务关系,为大型产业客户及终端产业集群在资源组织、成本控制、库存风险等方面提供一揽子解决方案。参与合作大型项目有杭州湾跨海铁路大桥、杭州地铁四期、深中通道、中山东环高速、通苏嘉甬高速铁路、霍尔古吐水电站、三峡湖北平坦原抽水蓄能电站等,同时充分发挥覆盖全国的钢材销售网络以及新加坡、迪拜、马来西亚、越南等境外公司,将市场网络延伸至70余个国家及地区,真正成为系统方案提供者、集成服务引领者、国家战略践行者。
  (2)基于贸工一体化的能源供应链集成服务
  一方面,积极履行国家电煤重点保供贸易企业及浙江省唯一重点保供贸易平台职责,与国内外煤矿、铁路运输、港口等环节加强合作,深入了解下游客户需求,开展定制化业务合作,实现煤种资源的高效配置,提高供应链整体运营效率。另一方面,按照能源贸易+能源实业“双轮驱动”的战略发展思路,物产环能通过新建、并购重组等方式扩大热电联产规模,并逐步拓展以垃圾焚烧、污泥处理、生物质发电等为核心技术的固废处置、新能源发电等环保业务,为产业链上下游企业提供绿色清洁能源。报告期内,物产环能全年销售煤炭5,958.37万吨、销售蒸汽863.38万吨、电力151,934.05万千瓦时、压缩空气29.46亿m3、处置污泥77.42万吨。
  (3)基于垂直产业链整合的化工供应链集成服务
  通过“打井式”的垂直产业链整合,做好上游渠道衔接、中游生产延伸、下游市场开拓,通过向生产型企业提供原料采购、集中备库、产能提升、成品销售、期现交易、价格管理、供应链物流、供应链金融等供应链服务,从业务经营发展到资产经营和资本运作,从中获得稳定的供应链服务和产业提升价值收益。聚焦石化产业、橡胶轮胎产业、农产品产业等行业进行复制,深度整合流通环节,提高盈利质量。目前,橡胶轮胎垂直产业链、聚酯供应链平台、粮油进口供应链平台等一批集成服务项目取得积极成果。
  (4)基于全生命周期覆盖的汽车供应链集成服务
  公司拥有近50个汽车品牌代理授权、200多家服务网点、超200万累计用户规模,核心业务包含汽车销售与服务、二手车及国际贸易服务、汽车金融服务、汽车生活服务、汽车产业供应链服务,聚焦客户价值,构建综合汽车服务生态,是全国领先的大型汽车经销商集团。
  2024年以子公司元通汽车为业务主体,加快由汽车经销商向综合服务商转型,积极拓展新能源汽车销售与服务业务,不断加强与头部品牌的合作,为绝大多数主流品牌客户带来体验、交付、维修等多类型服务。汽车国际贸易服务全面突破,出口量成倍增长,规模长期稳居全国前列,成功建成元通汽车国际贸易港,是浙江省首家汽车出口产业生态平台,在海外设立多家分支机构,为更多国际客户提供更加高效的汽车服务。汽车生活服务主动延伸,提升客户高频互动,智慧道路救援服务为全国范围车主提供高效支持,全年服务辆次连续多年保持稳健增长。汽车电商服务基于自有数字化综合服务平台,着眼客户生活消费需求,增强一站式服务方式,更好满足车主多元需要。汽车金融服务完善供应链金融定制方案,把握“以旧换新”政策机遇,持续服务行业中小客户,销售规模同比增长21%。产业供应链服务积极布局汽车科创领域,重点切入电池、油品等供应链,加强产业合作,强化服务价值创造。
  (5)基于客户价值导向的全球中高端消费品品牌综合服务
  围绕做优品牌、做精渠道、做强服务的发展模式,以子公司物产中大云商为业务主体,整合消费领域优质品牌资源,运用数字化工具,提升服务能力,力争打造成为全球中高端消费品品牌首选的综合服务商。品牌端,深耕美妆、医美、酒水、智能家电、智能终端等行业,聚焦服务中高端品牌,不断扩大核心合作品牌数量,打造优质且持续的合作品牌矩阵体系。渠道端,基于品牌方定位,形成“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全网多渠道新零售销售体系;依托世界500强产业背景和行业积淀,重点打造物产中大关联的活跃高质私域流量群。服务端,围绕消费者需求,打造集供应链、运营链、数字链和产业链四链融合的综合服务体系。目前公司合作品牌达200多个,包括成为贵州茅台的终端渠道直销商,并与爱茉莉、LG、戴森、习酒等多个中高端消费品品牌建立了深度渠道服务合作关系。
  (6)智慧供应链物流体系
  公司积极构建智慧供应链物流体系,运用物联网技术将终端数据传送到大数据中心,实时监控达成全方位的物联效果,降低供应链集成服务成本,提高服务效率和效益,夯实核心主业的行业龙头地位。重点以子公司物产中大物流一一国家AAAAA级综合物流企业为承载主体,推行四方物流现代理念,是物流生态中的组织者、整合者,是物流系统优化方案的提供商、服务商。
  物产中大物流立足国内国际双循环,以国家重大战略为引领,服务深耕产业集群,深入实施“弓箭型百仓计划”,稳链保链,围绕新能源汽车、白色家电、光伏等产业集群需求,选择战略咽喉结点、区域分驳中心点、终端辐射配送中心点,积聚区域联动、网点协同、公铁水衔接的网络集群,为客户提供智慧供应链物流解决之策和优质服务。
  经过二十余年的耕耘,物产中大物流在全国布局网络结点数210个,其中大宗自营基地88个,带码头仓18个、泊位50个,铁路专用线11条。年综合物流服务量达8597万吨,同比增长24%,在沿海形成多个年500万吨级以上的优势服务区域,年加工能力1288万吨,年加工量增长61%,网络货运平台拥有司机数5万余名、车辆3万余辆。物产中大物流积极拥抱物联网、区块链、云计算、数字孪生、AI等先进技术,持续提升科技赋能智慧物流,全面推行智能仓建设,在公司自控网点实现“应覆盖尽覆盖”,仓库自助终端覆盖率近65%,累计投入数量近百台,月换单量超4.5万单;司机智慧服务移动端覆盖60%仓库,注册司机数量达1.4万名;超50%仓库理货员已使用移动作业终端,实现跨部门、跨区域、跨领域、跨业务融合应用,促进要素资源高效流动和优化配置。
  2.金融服务
  一是深化核心金融牌照价值,释放产融结合新动能。公司在融资租赁、财务公司、期货、典当、油气交易平台、资产管理、私募基金及商业保理等金融业务稳健发展的基础上,战略参股信泰保险33%股权。依托人寿保险核心牌照价值优势,加强金融服务对智慧供应链集成服务、养老产业等业务的深度赋能。
  二是立足现货端产业优势与期货端专业能力,持续深化对智慧供应链集成服务主业的支撑保障。公司统筹成员企业扎根现货产业布局,强化期货等金融衍生工具的套期保值功能,为产业链客户应对大宗商品价格波动提供支持。物产中大期货紧扣供应链集成服务场景,针对市场波动加剧趋势,持续为成员公司及产业客户输出定制化期现结合策略、场外衍生品服务及基差管理方案等风险管理服务,并通过深化行业研究支持、产业链资源互通以及现期业务数字化升级,优化风险管理服务生态体系,全方位护航供应链主业稳健运营。
  三是积极贯彻战略部署,推进交易市场高质量发展。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大宗商品资源配置枢纽建设的部署要求,以浙油中心为主体,加强与上海期货交易所合作,发挥长三角区域期货市场和现货市场互补优势,积极构建“期货与现货、场内与场外、境内与境外、线下与线上”互联互通的多层次大宗商品交易市场体系,推动长三角期现一体化交易市场实现高质量发展。
  3.高端制造
  公司根据自身的资源禀赋和转型升级方向,陆续布局电线电缆、热电联产、轮胎制造、镁矿及镁合金加工等高端制造行业,努力打造具有独特竞争优势的细分领域行业冠军。公司高端制造板块精耕市场、服务客户,聚焦科技创新,加大研发投入,持续推动高适用性和高技术含量类产品的研发突破。目前,公司共有国家级科改示范企业1家,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4家,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13家,国家级绿色工厂1家,省级科改示范企业2家,省创新型中小企业15家,省科技型中小企业17家,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研发中心2家,省未来工厂1家,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9家,全省重点实验室1家,省重点企业研究院1家,省级企业研究院5家,省企业技术中心8家,省级工程研究中心6家,拥有发明专利230项。
  此外,公司立足“一体两翼”的同时,朝着产业生态组织者的愿景加快探索。依托良好商誉资信和政企合作优势,主动布局养老产业、环保公用等“政府有要求、市场有需求、企业有追求”的公共服务行业。养老产业方面,“共富养老”布局优质项目41个、床位规划数超1.4万张、服务长者逾30万人。环保公用方面持续推进绿色低碳数智水厂建设,运营污水项目产能规模突破53.5万吨/日。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1公司所有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5.2报告期内债券的付息兑付情况
  ■
  5.3报告期内信用评级机构对公司或债券作出的信用评级结果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4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995.20亿元,同比增长3.34%,利润总额64.88亿元,同比下降11.11%,归母净利润30.79亿元,同比减少14.88%,净资产收益率8.15%。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704 证券简称: 物产中大 公告编号:2025-025
  物产中大关于注销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的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进一步维护投资者利益,结合市场及公司实际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拟注销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的股份20,502,900股,本次注销完成后,将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情况
  公司于2024年9月19日召开公司第十届第二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回购数量不低于2,000万股(含),占公司目前股本比例0.39%;不高于4,000万股(含),占公司目前股本比例0.77%。回购价格不超过4.3元/股。
  2024年11月11日召开的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回购公司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同意将回购公司股份价格由不超过人民币
  4.3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6元/股(含)。
  截至2024年12月16日,公司已完成上述股份回购。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累计回购股份20,502,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3949%,回购最高价
  格为5.67元/股,最低价格为5.11元/股,回购均价5.44元/股,使用回购资金
  总额为11,153.0721万元(不含印花税及交易佣金等费用)。
  二、本次注销回购股份的原因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为进一步增强投资者信心,维护公司价值及广大投资者利益,公司拟注销上述已回购的股份,共注销20,502,900股股份。
  三、回购股份注销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
  注:以上不包含公司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回购注销对公司总股本及注册资本的影响。
  四、本次注销回购股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 市条件,亦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五、本次注销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
  本次注销回购股份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股份注销手续等相关事项,以及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办理后续减少注册资本、工商变更等相关事项。
  特此公告。
  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704 证券简称:物产中大 公告编号:2025-012
  物产中大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转增比例
  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1元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数及拟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后的股份数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448,205,186.72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数及拟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后的股份数为基数。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1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5,192,561,790股,扣除拟回购专用证券账户20,502,900股及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879,000股后以5,171,179,890股为基数,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085,947,776.9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1,085,947,776.90元;本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111,530,721.00元,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1,197,478,497.9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38.89%。其中,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并注销的回购(以下简称回购并注销)金额0元,现金分红和回购并注销金额合计1,085,947,776.9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35.27%。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如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十届二十六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此次利润分配方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二)监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十届十二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此次利润分配方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是在充分考虑公司后续发展及资金现实需求等因素情况下制定的,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兼顾了公司未来发展需要和股东利益,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等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704 证券简称:物产中大 编号:2025-015
  物产中大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
  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4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纪律处分2次,未受到刑事处罚。6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2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2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4人次、纪律处分1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2025年将按照该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
  2024年审计费用1,480万(包括子公司物产环能(603071)单独支付的审计费用120万元,子公司物产金轮(002722)单独支付的审计费用11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1,230万元、内控审计费250万元。扣除物产环能和物产金轮后审计费用1,25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1,050万元、内控审计费200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事前审查,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质量进行了充分了解。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可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以及诚信状况,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704 证券简称:物产中大 编号:2025-018
  物产中大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产中大”或“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十届二十六次董事会会议及十届十二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1年4月16日,公司召开九届十六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九届九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1年4月27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1),公司收到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省国资委关于物产中大集团公司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浙国资考核[2021]9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原则同意物产中大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3.2021年4月25日至2021年5月4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OA系统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1年5月7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1-032)。
  4.2021年4月27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0),独立董事顾国达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就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投票权。
  5.2021年5月18日,公司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6.2021年5月19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物产中大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1-038)。
  7.2021年6月15日,公司召开九届十九次董事会会议、九届十一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8.2022年4月22日,公司召开九届二十九次董事会会议、九届十七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9.2023年4月21日,公司召开十届六次董事会会议、十届四次监事会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 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 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0.2023年6月30日,公司召开十届七次董事会会议、十届五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前 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1.2024年4月26日,公司召开十届十六次董事会会议、十届八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2.2024年7月1日,公司召开十届十八次董事会会议、十届九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3.2025年4月25日,公司召开十届二十六次董事会会议、十届十二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说明
  (一)调整事由
  公司于2024年5月21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于2024年6月29日披露了《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详见公司公告2024-038),公司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 5,192,561,790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1元。
  (二)调整方法
  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 “第十六章 限制性股票回购原则”的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派息时价格调整如下: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根据以上公式,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后的回购价格=2.63元/股-0.21元/股=2.42元/股。
  根据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本次调整内容在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调整程序合法、合规。
  三、本次调整回购价格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实施了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应对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2.63元/股调整为2.42元/股。
  上述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事宜。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浙江京衡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物产中大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管理办法》及《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和价格符合《管理办法》及《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按《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减少注册资本、股份注销登记等手续。
  六、独立财务顾问的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之事项已经履行了必要程序,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及《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事项尚需根据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相关法规规定办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相关手续。
  七、备查文件
  1.物产中大十届二十六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物产中大十届十二次监事会会议决议;
  3.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十届十二次监事会会议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4.浙江京衡律师事务所关于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5.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704 证券简称:物产中大 编号:2025-020
  物产中大关于回购注销
  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理由
  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产中大”或“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十届二十六次董事会会议及十届十二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鉴于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1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已不符合《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董事会决定取消上述激励对象资格并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879,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7%,回购价格为2.42元/股,回购价款总计2,127,180.00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5,192,561,790股减少至5,191,682,790股,公司注册资本也将由5,192,561,790元减少至5,191,682,790元(不包含公司注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的公司股份对公司总股本及注册资本的影响)。由于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本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杭州市环城西路56号
  2.申报时间:2025年4月29日-6月12日,工作日8:30-17:00
  3.联系人:狄世英
  4.联系电话:0571-85777029
  5.传真号码:0571-85778008
  特此公告。
  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704 证券简称: 物产中大 公告编号:2025-022
  物产中大2025年度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业务品种:商品品种包括金属、能源、化工、农(副)产品、矿产品等,业务品种包括商品远期合约、期货、期权、掉期等。
  业务规模:2025年度商品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在手合约任意时点保证金金额合计不超过 2024年末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25%(不含标准仓单交割占用的保证金规模),额度内可循环使用。
  特别风险提示:商品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收益和效果受市场风险、操作风险、流动性风险、技术风险等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商品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业务概述
  (一)开展商品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目的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的商品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业务与公司供应链业务的日常经营紧密相关,以套期保值为原则,旨在规避大宗商品价格波动带来的经营风险,提高盈利能力。
  (二)商品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业务规模
  根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风险控制和经营发展需要,提请授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2025年度开展商品期货及衍生品业务的在手合约任意时点保证金金额合计不超过2024年末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25%(不含标准仓单交割占用的保证金规模),额度内可循环使用。
  (三)资金来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四)商品期货及衍生品交易方式
  公司开展的商品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品种仅限于与公司现有生产经营相关的金属、能源、化工、农(副)产品、矿产品等,业务品种包括商品远期合约、期货、期权、掉期等,开展商品期货及衍生品业务的场所为国内外期货交易所及场外市场。
  (五)交易期限
  本次授权在交易额度范围内进行商品期货及衍生品交易的期限,相关额度的使用期限不应超过12个月。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商品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1、市场风险:
  受在极个别的非理性市场情况下,商品期货及衍生品交易市场的行情变动幅度远超现货价格变动幅度,可能产生价格波动风险,造成交易损失。
  2、操作风险:
  商品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专业性较强,若专业人员配置不足、内控不完善,将可能导致衍生品交易损失或丧失交易机会。
  3、流动性风险:
  商品期货及衍生品交易采取保证金和逐日盯市制度,如市场价格波动过于激烈时,可能发生因来不及补充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所产生的损失。
  4、技术风险:
  因无法控制或不可预测的计算机、网络、通讯故障等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使交易指令出现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导致意外损失发生的风险。
  (二)风控措施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期货和衍生品法》《期货交易管理条例》《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及期货交易所相关制度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省国资委关于推动省属企业金融衍生业务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公司制定了《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商品衍生品业务管理办法》,明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目标和原则、组织体系和授权、业务开展要求、日常管理等相关内容。
  2、控股子公司开展的商品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业务纳入集团年度全面预算,每年度控股子公司根据业务实际需求,确定商品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业务规模等相关指标的年度预算,并在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额度范围内开展商品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业务。
  3、强化控股子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业务内控执行,严格合规管理,规范开展授权审批、交易操作、资金使用。交易品种与主业经营密切相关,不得超越规定的经营范围。交易工具规则清晰、结构简单、流动性强、风险可认知、最大损失可控。
  4、提升控股子公司商品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人员业务能力,配备充足具有3年以上从事商品期货及衍生品业务经验、专职专业的交易、研究和风控人员,健全商品期货及衍生品业务管理制度、风控机制和信息化系统。
  5、对控股子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业务保证金等资金账户实行专门管理,规范资金划拨和使用程序,加强日常监控,动态开展资金风险评估和压力测试。严格履行保证金追加审批程序,对于未经批准的操作方案,不得拨付资金。不得以个人账户(或个人名义)开展商品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业务。
  6、优化控股子公司商品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业务交易环境,建立商品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业务信息系统,覆盖业务全流程,嵌入内控制度要求,实现“现期一体”管理,具备套保策略审批、交易信息记录、风险指标监测、超限额或违规交易预警等功能,对所有业务进行监控,实现在线实时监测和预警。
  四、开展商品期货及衍生品业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会计处理
  智慧供应链集成服务为公司主营业务,利用商品期货及衍生品工具防范价格波动风险,延伸供应链上下游集成服务,有利于公司供应链业务的可持续发展,保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健康、稳定增长。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的商品期货及衍生品业务品种在国内外公开市场交易,透明度大,成交活跃,流动性强,信用风险小,成交价和结算价可以充分反映衍生品的公允价值。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等相关规定,对商品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核算和披露。
  特此公告。
  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704 证券简称: 物产中大 公告编号:2025-023
  物产中大2025年度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业务品种与业务场所: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外汇掉期等产品及其组合,业务场所为国内外具有相应业务资质的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或通过港交所、新交所、芝交所等场所进行交易。
  ● 业务规模:2025年度业务规模不超过2024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的20%,额度内可循环使用。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但可能存在市场波动、交易对手违约、资金计划变动、内部合规等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
  一、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概述
  (一)业务目的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进出口业务涉及钢材、铁矿、煤炭、木材、油品、有色金属、原料药、化工原料、汽车等多个品种。为加强汇率风险管理,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营的不利影响,结合资金管理要求和日常经营需要,公司按年度向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申请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授权额度,并在授权额度范围内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二)业务规模
  2025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外汇掉期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业务规模不超过2024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的20%,额度内可循环使用。
  (三)资金来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四)交易品种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外汇掉期等产品及其组合,业务场所为国内外具有相应业务资质的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或通过港交所、新交所、芝交所等场所进行交易。
  (五)业务期限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期限内,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具体实施。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相关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如下:
  (一)市场波动风险及风控措施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以套期保值为核心,规避或降低汇率风险。所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均基于真实的基础交易,严禁脱离实体业务需求的投机交易。
  (二)交易对手违约风险及风控措施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合约为公司与商业银行签订的合约,或通过有资质的期货经纪公司参与的香港交易所、新加坡交易所、芝加哥商品交易所市场合约。市场公开、透明,成交活跃,能够充分反映衍生品的公允价值。
  (三)资金计划变动风险及风控措施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以外汇资产及负债为依据,结合外汇收支实际及计划,根据外汇衍生品交易合同提前做好资金计划。如标的物对象发生变化,及时采用诸如提前交割、展期和平仓等措施。
  (四)内部合规风险及风控措施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制定了较为完善的内控制度,并定期进行合规性内部审计,确保业务制度的健全性和执行有效性,会计核算的真实性。
  四、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对公司的影响及会计处理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核算处理。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704 证券简称: 物产中大 公告编号:2025-026
  物产中大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注销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的公司股份的议案》,公司需取消相关激励对象资格并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879,000股及公司将注销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的公司股份20,502,900股。
  综上,公司将合计注销21,381,900股股份。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5,192,561,790股变更为5,171,179,890股,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由5,192,561,790元减少为5,171,179,890元。现拟对《公司章程》中注册资本、股份等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
  除以上修订条款外,《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内容不变。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后办理相关工商登记变更手续,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704 证券简称:物产中大 编号:2025-027
  物产中大关于2025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
  发行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十届十六次董事会,2024年5月21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注册发行2024-2026年度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内容详见2024年4月27日和2024年5月2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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