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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4月29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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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4年3月28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10亿元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本金保障类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及董事会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详见下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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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的情况。
  (八)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节余募集资金的情况。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五、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贵公司编制的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的《关于2024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贵公司截至2024 年12月31日止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六、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及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一一持续督导》及公司《上海机场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规和制度的规定,上市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亦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七、上网公告文件
  1.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对上市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
  2.会计师事务所对上市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上海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29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上海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 单位: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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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600009 证券简称:上海机场 公告编号:临2025-018
  上海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超过原定完成期限尚未完成以及进展不及预期等原因,公司结合当前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均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即对“智能货站项目”以及“智慧物流园区综合提升项目”进行延期,具体内容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核准上海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向上海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833号),核准公司向上海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50亿元。公司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27,583,567股,发行价格为39.1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999,999,990.73元,扣除本次非公开发行承销费、律师费、验资费及其他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61,632,400.46元(不含增值税进项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938,367,590.27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9月19日存入公司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2]第ZA15885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实施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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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本次延期的部分募投项目具体情况及主要原因
  (一)本次延期的部分募投项目的具体情况
  公司结合当前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均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对“智能货站项目”以及“智慧物流园区综合提升项目”进行延期,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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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主要原因
  1、智能货站项目
  智能货站项目系公司为打造浦东机场国际航空枢纽、发展航空物流枢纽,以及增强机场枢纽能级而补足缺口,完善配套功能的建设项目,项目建设投入是渐进且持续性的,为进一步提升上海航空物流枢纽能级,聚焦上海空港型国家物流枢纽建设和货运高质量发展,公司对智能货站项目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工艺设备投入、信息化以及数字化建设等方面进一步优化导致本次募投项目实际投资进度未达计划进度。
  2、智慧物流园区综合提升项目
  智慧物流园区综合提升项目系通过搭建货运信息平台,整合相关信息资源,推动物流园区全流程数字化、智能化转型,构建智慧物流生态的建设项目,该项目建设投入是渐进且持续性的,涉及货站、航司、代理、安检及海关等多方主体,各方致力于打造业内领先的智慧物流园区标杆,并对园区业务流程重塑和管理模式创新等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具体运营效率提升等方面进一步优化导致本次募投项目实际投资进度未达计划进度。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继续实施的必要性及可行性
  根据相关规定,因“智能货站项目”以及“智慧物流园区综合提升项目”均超过计划完成期限且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均未达到相关计划金额50%,公司对其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了重新论证,具体如下:
  1、智能货站项目
  (1)项目实施的必要性
  航空物流作为落实国务院顶层战略部署、实现上海市十四五规划和上市公司建设航空枢纽战略目标的支撑产业,其重要性不言而喻。《交通强国建设纲要》提出打造国际航空枢纽、发展航空物流枢纽等要求,《上海市综合交通发展“十四五”规划》也明确要推进建设,且浦东机场有明确的货邮吞吐量目标,所以项目建设是顺应国家发展规划、落实战略任务的关键之举。浦东机场预计到2030年货邮吞吐量达590万吨,但目前全场设施货物处理能力存在缺口,业务流程融合也不足。本项目新建智能货站,具备60万吨年货物处理能力,能有效补足缺口,完善配套功能,提升货物吞吐能力,抢占国际航空物流高地,增强机场枢纽能级。同时,政策文件对航空物流的信息化等发展提出要求,这是行业发展趋势。项目建成后,可缩短货物滞留及信息反馈时间,提升进出港处理效率,优化客户体验,提高经营效率,助力“智慧机场”建设。
  (2)项目实施的可行性
  政策层面,国务院及国家发改委、民航局等先后出台文件支持浦东机场建设世界级航空枢纽,明确提出完善货运设施能力、推进专业性枢纽建设,2021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浦东新区高水平改革开放打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引领区的意见》进一步要求发挥浦东新区航运枢纽优势,政策支持为项目奠定基础。项目通过建设数字化、智能化货站,将提升经营效率与货运服务水平,强化浦东机场航空枢纽辐射能力。市场需求方面,我国航空物流行业持续增长,虽2020年受宏观环境变化冲击,但随全球经济复苏有望回升;依据浦东机场总体规划,2030年货邮吞吐量目标590万吨,刚性需求为项目提供市场支撑。物流公司下属货站公司深耕航空物流地面服务多年,其运营的浦东机场及西区货运站为全球最大货运站运营商之一,凭借专业高效的服务能力,可为项目实施提供坚实保障。
  (3)重新论证结论
  基于上述分析,公司认为“智能货站项目”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具备投资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公司将继续实施上述项目。同时,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环境变化,并对募集资金投资进行适时安排。
  2、智慧物流园区综合提升项目
  (1)项目实施的必要性
  当前航空物流地面服务涉及货站、航司、代理、安检及海关等多方主体,因系统独立导致信息重复录入、单据依赖度高、查验场地分散等问题,制约服务效率与信息安全。本项目通过搭建货运信息平台,整合各环节数据资源,减少重复操作,提升业务办理便捷性及服务效率,同时推动物流园区向全流程数字化、智能化转型,打通数据互联通道,为构建智慧物流生态奠定基础。针对海关查验需求,项目将建设集中化查验中心,配置自动化设备,优化货物接驳流程,提升多类型货物查验效率。此外,为保障数据安全,项目规划建设自有机房,配备专业运维团队与安全设施,集中管理敏感信息,确保海关、安检等高密级数据的安全存储与稳定传输,为智慧物流园区的高效运营提供坚实保障。
  (2)项目实施的可行性
  政策层面,民航局印发的《“十四五”航空物流发展专项规划》提出加快航空物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建设规模领先、安全可靠、智慧先进、优质高效的航空物流体系;上海市“十四五”规划亦强调完善供应链物流体系及智慧物流基建,本项目聚焦智慧化货运信息平台建设,通过数字化升级提升运营效率,契合政策导向。业务与技术基础方面,物流公司已与航司、货代及海关等建立合作,初步达成货运信息平台共建协议,且查验中心建设获海关认可;公司在数据总线、软件开发等领域积累了一定技术经验,为项目实施提供支撑。市场需求端,随着高附加值产品运输需求增长及跨境电商等新兴业态发展,航空物流服务效率与信息化水平需求提升,项目通过信息一体化平台实现多方数据共享,将显著优化货物处理流程,满足市场对高效物流的需求,为项目落地提供现实保障。
  (3)重新论证结论
  基于上述分析,公司认为“智慧物流园区综合提升项目”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具备投资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公司将继续实施上述项目。同时,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环境变化,并对募集资金投资进行适时安排。
  (四)保障延期后募投项目按期完成的相关措施
  截至目前,公司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形。公司将密切关注市场变化,积极优化资源配置,加强对募投项目的监督管理,定期对募投项目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有序推进募投项目的后续实施。
  四、本次延期部分募投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延期募投项目是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作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求,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没有调整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投资金额和建设规模,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审议程序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六、相关意见
  1、监事会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决策及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按规定履行了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决定,符合公司内外部影响因素和实际经营情况,相关事宜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特此公告。
  上海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009 证券简称:上海机场 公告编号:临2025-019
  上海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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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是公司持续经营所必要的,公司主业收入对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无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为,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持续经营所必需的,日常关联交易价格经双方协商所定,定价客观、公允、合理,该事项将履行相关法定审议程序,关联董事将回避表决,同意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其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除公司关联董事冯昕先生、刘薇女士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回避涉及关联交易议案表决外,其余董事进行了议案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2024年度实际发生金额与预计金额无重大差异。
  1.2024年度公司向关联人提供劳务(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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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 以上年度预计及实际发生数均按价税分离原则以不含税价格进行列示(下同)。
  2.2024年度公司接受关联人提供劳务(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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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2024年度公司向关联人出租资产场地(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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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2024年度公司向关联人承租资产场地(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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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2024年度公司接受关联人经营权转让(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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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包括虹桥公司和物流公司,物流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包括货运站公司、智汇港公司、西区货运站公司以及浦虹货运公司,其中物流公司分别持有货运站公司和智汇港公司各51%股权,货运站公司持有西区货运站公司56%股权,物流公司持有浦虹货运公司100%股权。2025年度与同一关联人进行同类交易预计金额与2024年度发生金额无重大差异。
  1.2025年度公司向关联人提供劳务(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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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025年度公司接受关联人提供劳务(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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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025年度公司向关联人出租资产场地(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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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2025年度公司承租关联人资产场地(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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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2025年度公司接受关联人经营权转让(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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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集团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冯昕;注册资本:人民币365亿元;注册地:中国上海;主要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民用机场运营;建设工程施工;通用航空服务;公共航空运输;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航空运营支持服务;航空运输货物打包服务;航空国际货物运输代理;航空商务服务;进出口代理;国内贸易代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物联网应用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投资管理;物业管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酒店管理;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会议及展览服务;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广告发布。(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集团公司2023年末总资产为1,115.86亿元,净资产为812.62亿元,2023年度营业收入为133.49亿元,利润总额为21.13亿元。
  2.贵宾服务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史璟;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万元;注册地:中国上海;主要经营范围:贵宾、要客、民航旅客服务,会务服务,贵宾室租赁,商务服务,礼品的销售,宾馆、餐饮、旅游相关信息咨询服务。
  贵宾服务公司2024年上半年末总资产为3.61亿元,净资产为1亿元,2024年1-6月营业总收入为2.17亿元,净利润为0.5亿元。
  3.保安服务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董颖豪;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万元;注册地:中国上海;主要经营范围:为客户单位提供门卫、巡逻、守护、随身护卫、安全检查、安全风险评估、区域秩序维护等保安服务;照相、展览、展销和经营性的文娱体育、营销、发售及停车场的保安服务;研制、开发、设计、安装、保养、维护安全技术防范设备、防火、报警工程和保安装置等,安全防范咨询服务;接受委托办理机场通行证;犬只寄养(不得从事犬只养殖与诊疗);为国内企业提供劳务派遣服务。
  保安服务公司2024年上半年末总资产为1.21亿元,净资产为0.73亿元,2024年1-6月营业总收入为1.15亿元,净利润为60.91万元。
  4.进出口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刘书伶;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注册地:中国上海;主要经营范围:市外经贸委批准的进出口业务,自用成品油进口业务,上海市政府采购招标中介业务,国内机电设备招标代理业务,国内贸易(除专项规定外)。
  进出口公司2024年上半年末总资产为37.24亿元,净资产为1.28亿元,2024年1-6月营业总收入为0.3亿元,净利润为0.23亿元。
  5.尚捷商务(原霍克太平洋)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朱宇韬;注册资本:人民币12000万元;注册地:中国上海;主要经营范围:公务机的固定基地运营服务;公务机维修。
  尚捷商务2024年上半年末总资产为2.24亿元,净资产为1.30亿元,2024年1-6月营业总收入为0.41亿元,净利润为0.03亿元。
  6.沪港机场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政佳;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注册地:中国上海;主要经营范围:在上海虹桥国际机场东西两个航站区以及与旅客流程相关的区域内提供管理服务,包括对区域内的商业零售和餐饮企业进行管理和服务。
  沪港机场公司2024年上半年末总资产为1.1亿元,净资产为1.07亿元,2024年1-6月营业总收入为353.77万元,净利润为72.65万元。
  7.波音改装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Douglas Edward Backhus;注册资本:13500万美元;注册地:中国上海;主要经营范围:飞机改装(包括客机改货机,机舱升级改装,客航内部和机载娱乐系统升级改装),飞机维修(包括C、D检及各类定检业务,与改装相关的维修及维修配件修理业务和其他航空业务),航空器材销售和维修,并提供相关的工程技术服务;航空器材的批发、进出口、佣金代理(拍卖除外)、仓储分拨、技术服务、技术培训及其他相关配套业务。
  波音改装2024年上半年末总资产为6.62亿元,净资产为-1.02亿元,2024年1-6月营业总收入为0.27亿元,净利润为-0.08亿元。
  8.华美达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包慧慧;注册资本:人民币4000万元;注册地:中国上海;主要经营范围:旅馆,餐饮服务,食品销售,百货零售,房地产租赁经营,汽车租赁,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经营租赁,烟草制品零售,健身休闲活动,会议、展览及相关服务,娱乐场所(歌舞娱乐场所、游艺娱乐场所),酒店管理;停车场经营。
  华美达2024年上半年末总资产为1.29亿元,净资产为-0.14亿元,2024年1-6月营业总收入0.35亿元,净利润为-0.02亿元。
  9.烟草销售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夏剑锋;注册资本:人民币212万元;注册地:中国上海;主要经营范围:卷烟,雪茄烟,日用百货,家用电器,工艺美术品,附设分支(涉及行政许可经营的,凭许可证经营);预包装食品销售【不含熟食卤味、含冷冻(藏)食品】。
  烟草销售公司2024年上半年末总资产为0.1亿元,净资产为0.1亿元,2024年1-6月营业总收入为0.03亿元,净利润为23.98万元。
  10.腾飞咨询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鹿军;注册资本:人民币200万元;注册地:中国上海;主要经营范围: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品牌管理;体验式拓展活动及策划等。
  腾飞咨询2024年上半年末总资产为0.03亿元,净资产为0.02亿元,2024年1-6月营业总收入为0.03亿元,净利润为34.71万元。
  11.航际酒店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包慧慧;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注册地:中国上海;主要经营范围:住宿服务;餐饮服务;食品销售;食品互联网销售;酒类经营;健身休闲活动;会议及展览服务;停车场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
  航际酒店2024年上半年末总资产为0.25亿元,净资产为0.15亿元,2024年1-6月营业总收入为0.13亿元,净利润为0.03亿元。
  12.虹珠花园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清昭;注册资本:人民币4,000万元;注册地:中国上海;主要经营范围:酒店管理;会议及展览服务;礼仪服务;日用百货销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住宿服务;餐饮服务;烟草制品零售;食品互联网销售;食品销售。
  虹珠花园2024年上半年末总资产为0.15亿元,净资产为0.09亿元,2024年1-6月营业总收入为0.14亿元,净利润为-0.02亿元。
  13.汽车修理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孙竣平;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注册地:中国上海;主要经营范围:机动车修理和维护;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业管理;商务代理代办服务。
  汽车修理2024年上半年末总资产为0.08亿元,净资产为0.07亿元,2024年1-6月营业总收入为0.02亿元,净利润为10.81万元。
  14.浦航石油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施昀;注册资本:30000万元;注册地:中国上海;主要经营范围:对油料码头、中转油库、输油管线等油料储运设施及其相关项目的投资,在港区内从事货物装卸、从事部分危险货物(航空汽油、航空煤油)的港口作业(凭许可证),高闪点液体储罐储存(凭许可证经营),长输(油气)管道使用,货运代理,石油制品(除成品油)的销售,以上相关业务的咨询服务(除经纪),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民航系统内汽油、煤油、柴油仓储业务。
  浦航石油2024年上半年末总资产为8.09亿元,净资产为6.17亿元,2024年1-6月营业总收入为0.97亿元,净利润为0.44亿元。
  15.实业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蒋新生;注册资本:28800万元;注册地:中国上海;主要经营范围:资产经营与管理,实业投资(股权投资及股权投资管理除外),国际航空、海上、道路货运代理业务,国内航空、道路货运代理业务,仓储服务,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办公及商业用房租赁,酒店管理,商务咨询(除经纪)。
  实业公司2024年上半年末总资产为18.61亿元,净资产为11.29亿元;2024年1-6月营业总收入为0.34亿元;净利润为-0.24亿元。
  16.外航服务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朱宇韬;注册资本:6734.69万元;注册地:中国上海;主要经营范围:向国内外航空公司及企业提供各种劳务及办公营业用房,经营国内外航空运输客运销售代理业务,第三方物流服务,仓储(除危险品),从事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汽车租赁,开发外国专包机地面代理业务,人才信息咨询、人才推荐、人才招聘、人才培训、人才派遣(限分公司经营),企业登记代理服务,商务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会展服务,旅行社业务(限分支机构经营),旅游咨询。
  外航服务2024年上半年末总资产为5.45亿元,净资产为3.81亿元,2024年1-6月营业总收入为0.95亿元,净利润为0.12亿元。
  17.机场国旅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赵海波;注册资本:8609.7561万元;注册地:中国上海;主要经营范围:旅游业务;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基础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食品销售;酒类经营;住宿服务;网络文化经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旅客票务代理;票务代理服务;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会议及展览服务;日用百货销售;礼品花卉销售;鞋帽零售;箱包销售;母婴用品销售;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宠物食品及用品零售;化妆品零售;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照相机及器材销售;家用视听设备销售;玩具、动漫及游艺用品销售;音响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通讯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办公用品销售;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家用电器销售;机械设备销售;物业管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广告制作;数字广告制作;广告设计、代理;数字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数字广告发布;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餐饮管理;打字复印;职工疗休养策划服务;旅游开发项目策划咨询;体验式拓展活动及策划;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商务代理代办服务;市场营销策划;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数字文化创意软件开发;数字文化创意内容应用服务;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互联网数据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数据处理服务;图文设计制作;专业设计服务;其他文化艺术经纪代理;个人互联网直播服务。
  机场国旅2024年上半年末总资产为0.21亿元,净资产为-0.6亿元,2024年1-6月营业总收入为0.39亿元,净利润为14.91万元。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1.集团公司
  集团公司持有公司股票1,452,813,696 股,持股比例为58.38%,为公司的控股股东, 该关联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一)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2.贵宾服务公司
  集团公司持有贵宾服务公司70%股份,该关联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保安服务公司
  集团公司持有保安服务公司100%股份,该关联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4.进出口公司
  集团公司持有进出口公司51%股份,该关联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5.波音改装
  公司控股股东集团公司副总裁兼任波音改装副董事长,该关联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三)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6.尚捷商务
  集团公司持有尚捷商务51%股份,该关联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7.沪港机场公司
  集团公司持有沪港机场公司51%股份,该关联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8.烟草销售公司
  集团公司持有烟草销售公司100%股份,该关联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9.华美达
  集团公司持有实业公司100%股份,实业公司持有华美达100%股份,该关联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10.腾飞咨询
  集团公司持有实业公司100%股份,实业公司持有腾飞咨询100%股份,该关联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11.航际酒店
  集团公司持有实业公司100%股份,实业公司持有航际酒店100%股份,该关联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12.虹珠花园
  集团公司持有实业公司100%股份,实业公司持有虹珠花园100%股份,该关联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13.汽车修理
  集团公司持有实业公司100%股份,实业公司持有汽车修理100%股份,该关联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14.浦航石油
  集团公司持有实业公司100%股份,实业公司持有浦航石油51%股份,该关联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15.实业公司
  集团公司持有实业公司100%股份,该关联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16.外航服务
  集团公司持有外航服务51%股份,该关联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17.机场国旅
  公司控股股东集团公司副总裁兼任机场国旅董事长,该关联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三)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三)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
  以上关联人均履行了和公司签订的同类关联交易合同和协议。
  三、定价政策
  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定价主要参照市场价和成本加成,并由交易双方磋商后厘定,市场价指经营者综合考虑运营成本、原料成本及服务的质量、范围,自主制定并由市场形成的价格;成本加成主要按照账面价值摊销计算。
  主要关联交易部分如公司和虹桥公司承租关联人土地资产的市场价参考由独立第三方出具的有关机场租金价格评估咨询报告,《报告》中估算价格形成机制具体如下:
  1.土地租金
  本次咨询对象为浦东机场范围内的土地和房地产,以及虹桥机场区域范围内相关土地资产。
  咨询对象土地用途为交通用地,根据实际使用用途以及是否直接产生收入来源等状况,对其进行了现状分类,其中土地分为保障性交通用地、经营性交通用地、商业用地、办公用地和航站楼用地五大类,由于这五类用地类型并不和常规的土地分类用途完全一致,并且咨询对象所在区域较为缺乏上述用途的土地租赁的案例,因此通过市场比较法直接确定土地租金较难实现。但咨询对象所在区域类似土地和房地产租金案例较为充足,部分土地上产生的收益和成本数据也比较详细,因此可以通过剩余法、成本逼近法等方法先确定各用途土地的土地价格,再通过收益还原法,对咨询对象土地租金进行收益倒算,求取咨询对象的土地租金,因此本次咨询选用收益还原法作为一种估算方法。同时通过所在区域相似用途房地产租金价格的收集、修正可以确定咨询对象房地产的租金价格,再使用剩余技术估算其中房屋部分产生的收益,确定土地部分的租金价格,因此选用剩余技术求取土地租金的方法作为估算咨询对象土地租金的另一种方法。
  故使用收益还原法和利用剩余技术求取土地租金作为咨询对象土地租金的两种方法。
  在收益还原法中,根据土地用途的不同,分别使用不同的方法估算土地的价格,各用途选用方法详见下表:
  ■
  注:考虑到机场范围内土地用途的特殊性,商业和办公分为a、b两类,本次咨询主要涉及b类机场综合用地上的商业和办公用地。
  整体测算路径及估价方法的选用参考下图:
  ■
  2.房地产租金
  在市场调查的过程中,咨询对象所在区域有较多与咨询对象类似房地产的租赁案例,故采用了市场比较法确定咨询对象于价值时点的房地产租金价格。
  ■
  3.方法
  (1) 收益还原法
  收益还原法是求取咨询对象未来的正常净收益选用适当的报酬率将其折现到价值时点后累加,以此估算咨询对象的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的方法。
  收益还原法的操作步骤是:搜集有关收入和费用的资料→估算咨询对象的房地产市场价值→估算有效毛收入→估算运营费用→选用适当的报酬率和收益递增率→选用适宜的计算公式倒算咨询对象市场租金。
  本次咨询选用有限年年净收益按一定比率递增的计算公式:
  ■
  式中V一土地测算时点的价格;A一土地未来第一年的租金;d一土地未来第一年的出租率;C一土地未来第一年的出租经营费用;r一土地出租的报酬率;g一净收益逐年递增的一定比率;n一持有土地的期限,简称持有期,即租期;Vn一土地在未来第n 年末的价格(或第n 年末的市场价值,或第n 年末的残值;如果购买土地的目的是为了持有一段时间后转售,则为预测的第n 年末转售时的价格减去销售税费后的净值,简称期末转售收益。期末转售收益是在持有期末转售土地时可以获得的净收益)。y一土地出售的报酬率(折现率)。
  Vn 的计算公式如下:
  ■
  式中Vn一土地在未来第n 年末的价格;V一土地现在的价格;b一土地价格逐年递增的一定比率;n一持有土地的期限,简称持有期,即租期;
  使用收益还原法倒算租金的公式则如下:
  ■
  (2) 剩余技术求取土地租金
  土地的剩余技术是指从土地和建筑物共同产生的净收益中减去建筑物的净收益,分离出归因于土地的净收益,再利用土地资本化率或土地报酬率将土地净收益转换为土地价值的方法。
  本次咨询过程中,在预计房地产的正常市场出租净收益的基础上,扣除其中房屋部分所产生的收益,得到土地净收益,再加上土地出租经营费用,确定土地租金价格。
  剩余技术的操作程序是:
  ①调查待估宗地的基本情况;
  ②确定待估宗地的最有效利用方式;
  ③估计房地产的正常市场出租净收益;
  ④估算房屋部分所产生的收益;
  ⑤估算土地净收益;
  ⑥确定土地部分的租金价格。
  剩余技术的基本公式如下:
  ■
  式中:V:待估土地租金;C:成本费用;AL:土地净收益;A0:房地产净收益;VB:房屋价值;RB:房屋还原率
  (3)成本逼近法
  成本逼近法是以开发土地所耗费的各项客观费用之和为主要依据,再加上一定的利润、利息、应缴纳的税金和土地增值收益来确定土地价格的方法。
  成本逼近法的操作程序是:
  ①判断待估土地是否适用成本逼近法;
  ②收集与咨询有关的成本费用、利息、利润及增值收益等资料;
  ③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求取待估土地的土地取得费、土地开发费及相关的税费、利息、利润;
  ④确定土地开发后较开发前的价值增加额;
  ⑤按地价公式求取待估土地的土地价格;
  ⑥对地价进行修正,确定待估土地的最终价格。
  成本逼近法的基本公式如下:
  ■
  式中:V:土地价格;Ea:土地取得费;Ed:土地开发费;T:税费;R1:利息;R2:利润;R3:土地增值;VE:土地成本价格
  (4) 市场比较法
  市场比较法是选取一定数量的可比实例,将它们与估价对象进行比较,根据其间的差异对可比实例成交价格进行处理后得到估价对象价值或价格的方法。
  运用市场比较法求取估价对象的比较价值,基本公式如下:
  比较价值=可比实例成交价格×交易情况修正系数×市场状况调整系数×房地产状况调整系数
  (5)剩余法
  剩余法又称假设开发法是在预计开发完成后不动产正常交易价格的基础上,扣除预计的正常开发成本及有关专业费用、利息、利润和税收等,以价格余额来估算待估土地价格的方法。
  剩余法的操作程序是:
  ①调查待估宗地的基本情况;
  ②确定待估宗地的最有效利用方式;
  ③估计开发建设周期和投资进度安排;
  ④估算开发完成后的土地总价值或房地产总价值;
  ⑤估算开发成本和开发商合理利润;
  ⑥确定待估宗地的土地价格。
  剩余法的基本公式如下:
  ■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2025年度公司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1、公司与贵宾服务公司订立协议,向其提供湿垃圾清运服务,结算价格依据市场定价。预计结算金额为9.67万元,结算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2、公司与汽车修理订立协议,向其提供湿垃圾清运服务,结算价格依据市场定价。预计结算金额为1.86万元,结算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3、公司与华美达订立协议,向其提供湿垃圾清运服务,结算价格依据市场定价。预计结算金额为1.73万元,结算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4、公司与航际酒店订立协议,向其提供湿垃圾清运服务,结算价格依据市场定价。预计结算金额为1.73万元,结算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5、公司与波音改装订立协议,向其提供安检护卫服务,结算价格依据成本加成定价。预计结算金额为136.77万元,结算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6、虹桥公司与尚捷商务订立协议,向其提供安保特需服务,结算价格依据成本加成定价。预计结算金额为377.37万元,结算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7、虹桥公司与机场国旅订立协议,向其提供安检护卫服务,结算价格依据成本加成定价。预计结算金额为190.99万元,结算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8、物流公司与集团公司订立协议,向其提供委托管理之补充服务,结算价格依据成本加成定价。预计结算金额为3,000万元,结算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二)2025年度公司接受关联人提供劳务
  9、公司与保安服务公司订立相关协议,委托其提供航站楼、场区等区域的保安、特保、出租车调度、接处警等服务,结算价格依据成本加成定价。预计结算金额为12,388.11万元,结算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10、公司与进出口公司订立协议,委托其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结算价格依据市场定价。预计结算金额为8.49万元,结算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11、公司与华美达订立相关协议,委托其提供住宿餐饮服务,结算价格依据市场定价。预计结算金额为158.77万元,结算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12、公司与集团公司订立协议,委托其提供上海浦东国际机场四期扩建工程旅客捷运系统车辆基地项目代建服务,结算价格依据成本加成定价。预计结算金额为520.28万元,结算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13、虹桥公司与保安服务公司订立相关协议,委托其提供虹桥机场接处警、报警系统维护以及公共秩序等维护服务,结算价格依据成本加成定价。预计结算金额为4,232.08万元,结算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14、虹桥公司与沪港机场公司订立协议,委托其提供虹桥机场航站楼等区域的运行等管理服务,结算价格依据成本加成定价。预计结算金额为708万元,结算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15、虹桥公司与贵宾服务公司订立协议,委托其提供会员服务,结算价格依据市场定价。预计结算金额为10万元,结算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16、物流公司与华美达订立协议,委托其提供住宿服务,结算价格依据成本加成定价。预计结算金额为20.85万元,结算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17、货运站与华美达订立协议,委托其提供住宿餐饮服务,结算价格依据成本加成定价。预计结算金额为22.00万元,结算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18、货运站与虹珠花园订立协议,委托其提供会务服务,结算价格依据市场定价。预计结算金额为3.77万元,结算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19、货运站与腾飞咨询订立协议,委托其提供培训服务,结算价格依据市场定价。预计结算金额为28.95万元,结算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20、货运站与进出口公司订立协议,委托其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结算价格依据市场定价。预计结算金额为2.83万元,结算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21、西区货运站与进出口公司订立协议,委托其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结算价格依据市场定价。预计结算金额为2.83万元,结算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22、智汇港公司与外航服务订立协议,委托其提供外航专包机地面代理服务,结算价格依据市场定价。预计结算金额为100万元,结算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23、智汇港公司与实业公司订立协议,委托其提供航空货站安保服务,结算价格依据市场定价。预计结算金额为350万元,结算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24、智汇港公司与华美达订立协议,委托其提供场地等服务,结算价格依据市场定价。预计结算金额为50万元,结算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三)2025年度公司向关联人出租资产场地
  25、公司与集团公司订立协议,向其出租浦东机场快件联合处理中心的G库、H库仓库资源,结算价格依据市场定价。预计结算金额为300万元,结算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26、公司与华美达订立相关协议,向其出租浦东机场候机楼公共区场地商业区域和通信资源,结算价格依据成本加成定价。预计结算金额为4.88万元,结算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27、公司与贵宾服务公司订立相关协议,向其出租浦东机场候机楼内相关资源和区域,结算价格依据成本加成定价。预计结算金额为7,391.67万元,结算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28、公司与波音改装订立相关协议,向其出租浦东机场办公用房和通信资源,结算价格依据成本加成定价。预计结算金额为72.92万元,结算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29、公司与尚捷商务订立协议,向其出租浦东机场活动用房,结算价格依据成本加成定价。预计结算金额为7.01万元,结算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30、公司与机场国旅订立协议,向其出租浦东机场长时停车库,结算价格依据市场定价。预计结算金额为133.32万元,结算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31、公司与浦航石油订立协议,向其出租浦东机场办公用房及通信资源,结算价格依据成本加成定价。预计结算金额为62.21万元,结算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32、虹桥公司与贵宾服务公司订立相关协议,向其出租虹桥机场候机楼贵宾室、办公用房以及通信资源,结算价格依据成本加成定价。预计结算金额为7,020.84万元,结算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33、虹桥公司与烟草销售公司订立协议,向其出租虹桥机场场地资源,结算价格依据成本加成定价。预计结算金额11.89万元,结算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34、虹桥公司与机场国旅订立相关协议,向其出租业务及办公用房等资源,结算价格依据市场定价。预计结算金额208.34万元,结算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35、虹桥公司与尚捷商务订立相关协议,向其出租虹桥机场公务机基地机库和通信等资源,结算价格依据市场定价和成本加成定价。预计结算金额为1,921.98万元,结算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四)2025年度公司承租关联人资产场地
  36、公司与集团公司签订《资产租赁合同》,为业务运营需要,在浦东机场区域内向其租赁浦东机场当局楼、站坪楼、二级单位办公楼、磁悬浮车站、商业一条街等13项房屋资产。
  资产租赁期限拟定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止,资产租赁价格参照上海城市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国际机场相关土地、房地产租金价格评估咨询报告》确定,租赁建筑面积为187,041.38平方米,较去年增加18,856平方米。2025年度资产租赁预计结算金额合计为10,203.08万元。
  37、公司与集团公司签订《场地租赁合同》,为业务运营和拓展需要,向其租赁使用其位于浦东机场内二跑道相关场地;第三跑道系统;西货机坪;第四跑道系统等相关配套设施;航站区站坪;第四跑道;三期扩建飞行区港湾站坪等相关工程;南机坪(含南机坪主体工程);东机坪(含东机坪主体工程);T2(航站楼)、卫星厅、职工过夜用房等47幅地块。
  场地租赁期限拟定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止,租赁价格参照上海城市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国际机场相关土地、房地产租金价格评估咨询报告》确定,租赁面积为15,560,023.41平方米,较去年增加2,500平方米,因部分工程地块增值税税率按政策调增,2025年度场地租赁预计结算金额合计为85,764.19万元。
  38、公司与集团公司签订协议,向其租赁运行指挥中心大楼资源,结算价格依据成本加成定价,预计结算金额为170.19万元,结算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39、虹桥公司与集团公司订立《土地租赁合同》,因业务拓展需要,向其租赁虹桥机场内飞行区、公务机基地、交通中心、1号航站楼、2号航站楼等12幅土地开展生产运行活动,租赁价格参照上海城市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上海市虹桥机场公司化改革涉及土地租金价格评估咨询报告》确定,租赁面积为6,644,256.12平方米。预计结算金额为38,372.69万元,结算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40、虹桥公司与集团公司订立协议,向其租赁配套业务用房资源,结算价格依据成本加成定价,预计结算金额为2,334.82万元,结算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41、物流公司与集团公司订立协议,向其租赁货运区停车场地,结算价格依据成本加成定价,预计结算金额为272.02万元,结算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42、货运站与集团公司订立《一期货运站租赁合同》,向其租赁一期货运区货运站仓库、操作场地以及办公楼等场地资源,结算价格依据成本加成定价,租赁面积约为11.5万平方米。预计结算金额为6,197.06万元,结算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43、货运站与集团公司订立《上海虹桥国际机场东、西货运区货运站租赁合同》,向其租赁虹桥机场东区国际货站,租赁面积为8,000平方米;向其租赁虹桥机场西区国内货站及相关办公操作场地,租赁面积为12,195.14平方米。结算价格依据成本加成定价,预计结算金额为1,120.00万元,结算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44、货运站与集团公司订立《上海浦东机场东货运区货运站租赁合同》,向其租赁浦东机场东货运区内货运站国际库、国内库,租赁面积为6.04万平方米,结算价格依据成本加成定价,结算金额为2,629.16万元,结算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45、货运站与集团公司订立协议,向其租赁虹桥机场货运区办公用房,结算价格依据成本加成定价,结算金额为17.70万元,结算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46、西区货运站与集团公司订立《上海浦东国际机场西区公共货运站建筑物、设备和场地租赁合同》,向其租赁浦东机场西货运区场地,租赁面积为37.4万平方米,结算价格依据成本加成定价,结算金额为10,902.59万元,结算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47、浦虹货运与集团公司订立相关协议,向其租赁浦东机场快件联合处理中心以及仓库等场地,结算价格依据成本加成定价,结算金额为719.96万元,结算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五)2025年度公司接受关联人经营权转让
  48、货运站与集团公司订立《上海浦东国际机场货运站有限公司合资经营合同》,接受其特许经营权转让,结算价格依据市场定价,预计结算金额为3,416.51万元,结算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49、西区货运站与集团公司订立《上海浦东国际机场西区公共货运站有限公司合资经营合同》,接受其特许经营权转让,结算价格依据市场定价,预计结算金额为 3,728.05 万元,结算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五、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4年营业收入为123.69亿元,营业成本为96.56亿元,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是公司持续经营所必要的,公司主业收入对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无依赖。
  特此公告。
  上海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009 证券简称:上海机场 公告编号:临2025-020
  上海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及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种类: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本金保障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券商收益凭证、记账式国债、国债逆回购等);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风险较低的本金保障类或低风险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券商理财产品、国债逆回购、记账式国债等)
  ● 投资金额: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0亿元;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35亿元
  ●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0亿元购买本金保障类理财产品;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35亿元购买本金保障类或低风险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及董事会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将对投资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尽管公司选择本金保障类或低风险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面临收益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信息技术系统风险、政策法律风险、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信息传递等风险。
  一、本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上海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向上海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833号),核准公司向上海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50亿元。
  公司本次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27,583,567股,发行价格为39.19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4,999,999,990.73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合计人民币61,632,400.46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4,938,367,590.27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2]第ZA15885号《验资报告》。
  根据《上海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中对募集配套资金用途的相关内容,本次募集资金项目情况及使用计划为:
  ■
  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金额408,770.81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91,911.21万元。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具体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临2025-017)。
  二、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决定将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本金保障类理财产品;将以闲置自有资金购买本金保障类或低风险理财产品。该事项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
  (二)投资金额
  根据公司当前的募集资金使用状况,公司使用不超过10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不超过3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公司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本金保障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券商收益凭证、记账式国债、国债逆回购等);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本金保障类或低风险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券商理财产品、国债逆回购、记账式国债等),符合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风险较低的要求。本次投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及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与提供现金管理产品和理财产品的金融机构将不存在关联关系。
  (五)投资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三、审议程序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0亿元购买本金保障类理财产品;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35亿元购买本金保障类或低风险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及董事会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将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尽管公司选择本金保障类或低风险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面临收益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信息技术系统风险、政策法律风险、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信息传递等风险。
  (二) 风险控制措施
  1.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计划财务部将建立台账对投资产品进行管理,同时建立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2. 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业务。
  4.若发生投资产品募集失败、未能完成备案登记、提前终止、到期不能收回;投资产品协议或者相关合同主要条款变更;受托方、资金使用方经营或者财务状况出现重大风险事件;其他可能会损害公司利益或者具有重要影响的情形时,将及时上报公司说明相关进展情况,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避免或减少公司损失。
  五、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及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本次投资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造成重大影响。
  公司将依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等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会计核算及列报。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的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六、相关意见
  1.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符合相关规定,同意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2.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涉及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中介机构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009 证券简称:上海机场 公告编号:临2025-021
  上海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上会”)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6086242261L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27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威海路755号25层
  首席合伙人:张晓荣
  人员信息:2024年末上会业务规模进一步扩大,已在全国各地设有26家分所,员工1900余人,其中注册会计师550余人。上海总所员工650余人,其中注册会计师约160人。
  业务规模:上会2024年度审计的收入总额经审计为6.83亿元(币种:人民币,下同)、审计业务收入为4.79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2.04亿元。上会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6.83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4.79亿元,证券业务收入2.04亿元。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共 72 家,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房地产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农、林、牧、渔业等,审计收费共计0.81亿元。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与本公司同行业的上市公司客户为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会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为人民币1亿元。近三年上会无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情况。
  3.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张晓荣先生,199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5年开始在上会执业。199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近三年作为签字会计师先后为交运股份、兰生股份、思源电气、豫园股份、智莱科技等多家上市公司提供服务。
  (2)签字注册会计师
  签字注册会计师李莉女士,201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21年8月开始在上会执业。2011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近三年作为签字会计师为上市公司维维股份、科汇股份提供服务。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江燕女士,质量控制部合伙人,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澳洲注册会计师。1996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至今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等证券服务,具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相关工作经历,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上述签字会计师及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均不存在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况。
  3.独立性
  上会及上述人员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5年度上会拟收取的财务审计费用为13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58万元,合计188万元;财务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与上期持平。公司2025年度审计收费定价原则系根据本公司业务规模、所处行业、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综合考虑项目团队的专业能力与经验、实际投入项目的人员构成等因素,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和《关于聘请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已审查了拟聘请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相关信息,认可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同意将其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和《关于聘请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将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上海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009 证券简称:上海机场 公告编号:临2025-024
  上海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依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规定而进行的相应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通知》(财会[2023]21号),对“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内容进行了规定。该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2、2024年12月6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通知》(财会[2024]24号),对“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内容进行了规定。该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属于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的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本次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要求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次会计变更主要内容
  1、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中“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
  (1)会计处理
  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没有将负债清偿推迟至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以上的实质性权利的,该负债应当归类为流动负债。
  对于企业贷款安排产生的负债,企业将负债清偿推迟至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以上的权利可能取决于企业是否遵循了贷款安排中规定的条件(以下简称契约条件),企业在判断其推迟债务清偿的实质性权利是否存在时,仅应考虑在资产负债表日或者之前应遵循的契约条件,不应考虑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之后应遵循的契约条件。
  对负债的流动性进行划分时的负债清偿是指,企业向交易对手方以转移现金、其他经济资源(如商品或服务)或企业自身权益工具的方式解除负债。负债的条款导致企业在交易对手方选择的情况下通过交付自身权益工具进行清偿的,如果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的规定将上述选择权分类为权益工具并将其作为复合金融工具的权益组成部分单独确认,则该条款不影响该项负债的流动性划分。
  (2)新旧衔接
  该解释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企业在首次执行该解释规定时,应当按照该解释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进行调整。
  2、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中“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
  (1)会计处理
  对于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售后租回交易中形成的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中的相关规定进行后续计量。承租人在对售后租回所形成的租赁负债进行后续计量时,确定租赁付款额或变更后租赁付款额的方式不得导致其确认与租回所获得的使用权有关的利得或损失。租赁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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