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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4月29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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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典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要求。
  ② 独立载体的多弹种控制技术
  黄蜂系列非致命装备除了基本的电击功能,还具备约束、催泪、眩目等多种制伏手段,不同的弹种作为标准内部接口,均可装配于该装备进行使用。但是不同的弹种对应的放电输出参数也不一致,故对多弹型的独立激发控制系统进行合并且不出现逻辑失效问题为行业主要技术门槛。
  (2). 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具体内容请详见本节之“二、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行业情况及研发情况说明”之“(一)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3). 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1)低空经济驱动下的广阔发展空间
  具体内容请详见本节“二、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行业情况及研发情况说明”之“(三)所处行业情况”之“1.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之“(1)低空经济领域”之“1)国家利好政策驱动产业发展”。
  (2)军用无人机行业的发展态势
  具体内容请详见本节“二、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行业情况及研发情况说明”之“(三)所处行业情况”之“1.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之“(2)军品领域”之“1)市场持续发展”。
  (3)智能防务装备领域的发展趋势
  具体内容请详见本节“二、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行业情况及研发情况说明”之“(三)所处行业情况”之“1.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之“(3)智能防务装备领域”之“1)市场需求广阔”。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年审期间,自查调整。
  4、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
  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4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998.38万元,较上年减少57.58%;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13,587.60万元。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3,587.60万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11,114.93万元;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8,998.38万元。
  公司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且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4.2条第一款规定,在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后,公司股票将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
  证券代码:688287 证券简称:ST观典 公告编号:2025-016
  观典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6月2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和时间:2025年6月20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东城区白桥大街22号主楼三层,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日期:自2025年6月20日
  至2025年6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否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将于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登载《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7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录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录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录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方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5年6月18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00)
  (二)登记地点:北京市东城区白桥大街22号主楼三层,公司会议室
  (三)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3.异地股东可按以上要求以信函、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登记,须在登记时间2025年6月18日下午16:00前送达,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且信函、电子邮件中须注明股东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及“股东大会”字样。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的股东须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
  4.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携带前述登记材料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地址及联系方式:公司会议室(北京市东城区白桥大街22号主楼三层)
  电话:010-67156688
  传真:010-67165555
  联系人: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邮箱:ir@skycam.com.cn
  特此公告。
  观典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观典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6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287 证券简称:ST观典 公告编号:2025-020
  观典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叠加其他风险警示暨公司股票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证券停复牌情况:适用
  因观典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经审计的利润总额、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且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4.2条第一款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ST)。以及2024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三款所述之情形,即“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或未按照规定披露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股票将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ST),本公司的相关证券停复牌情况如下:
  ■
  ● 停牌日期为2025年4月29日。
  ● 实施起始日为2025年4月30日。
  ● 实施后A股简称为*ST观典,实施后A股扩位简称为*ST观典防务。
  ● 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期间,公司股票不进入上海证券交易所风险警示板交易,不适用风险警示板交易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的涨跌幅不变,仍为20%。
  ● 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期间,投资者当日通过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和盘后固定价格交易累计买入的公司股票数量不得超过50万股。
  第一节 股票种类简称、证券代码以及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叠加其他风险警示的起始日
  (一)股票种类与简称: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简称由“ST观典”变更为“*ST观典”,扩位简称由“ST观典防务”变更为“*ST观典防务”
  (二)证券代码:仍为“688287”
  (三)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叠加其他风险警示的起始日期:2025年4月30日
  第二节 实施风险警示的适用情形
  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2024年度实现利润总额-14,411.15万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3,587.60万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11,114.93万元;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8,998.38万元。公司经审计的利润总额、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且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4.2条第一款规定,在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后,上海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二、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公司因(1)2024年度业绩预告、业绩快报更正对营业收入修正,超过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标准;(2)无商业实质保理被划扣未归还构成实控人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两个事项导致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三款所述之情形,即“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或未按照规定披露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在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后,上海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根据规定,公司股票同时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的,在公司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
  第三节 实施风险警示的有关事项提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4.6条等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于2025年4月29日起停牌,于2025年4月30日起复牌,自复牌之日起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期间,公司股票不进入上海证券交易所风险警示板交易,不适用风险警示板交易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的涨跌幅不变,仍为20%。
  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期间,投资者当日通过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和盘后固定价格交易累计买入的公司股票数量不得超过50万股。投资者当日累计买入公司股票数量,按照该投资者以本人名义开立的证券账户与融资融券信用证券账户的买入量合并计算;投资者委托买入数量与当日已买入数量及已申报买入但尚未成交、也未撤销的数量之和,不得超过50万股。提醒投资者注意风险。
  第四节 董事会关于争取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意见及主要措施
  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主要原因为2024年度公司净利润为负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以及内部控制被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面对该情况,公司拟从以下几个方面采取应对措施:
  一、加大督促实际控制人还款的力度,董事会、独立董事及公司将加大督促实际控制人还款的力度,要求实际控制人以合法合规的方式筹资,及时通报还款进度,尽快归还全部占用资金及相关利息,必要时,公司将通过诉讼等法律手段追偿,以此保护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利益。
  二、进一步强化培训学习公司定期组织规范治理专项学习,学习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法律法规(特别是新出台的相关政策)、公司内部制度、行业案例等,做到举一反三,以此强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键岗位人员的合规意识及治理水平。
  三、持续完善内控制度以《证券法》《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为原则,以公司现有内控制度为基础,结合公司所处行业特点、业务特点,持续完善内控制度的建设,并严格落实内控制度的责任制。
  四、聚焦技术引领,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强化核心技术攻关,保持技术储备领先优势。通过产学研深度融合加速创新成果转化,着力构建覆盖基础研究、应用开发及产业化的全链条创新体系,以前沿技术突破开辟差异化竞争路径。
  五、深化人才强企战略,完善多层次人才培养与激励机制,拓宽高端人才引进渠道。依托校企联合培养、专项技能培训等方式提升团队专业素养,构建适配战略发展的人才梯队,为技术创新与市场拓展提供智力支撑。
  六、持续提升市场开拓能力,同时加强对政策和行业的研究,不断夯实深化公司在禁毒领域细分市场的优势地位,并积极开拓在军品、反恐巡逻、资源调查、环境监测、高铁轨线巡检、能源建设、应急救援等领域的细分市场。强化市场攻坚能力,针对主要以经销模式为主的非致命装备快速拓展市场,需精准筛选优质经销商,以高返利、账期支持及市场费用共担激发合作意愿;通过标准化培训、数字化工具及终端动销方案提升渠道效率;打造样板市场并裂变复制,结合动态监控与政策优化控制风险,实现规模化扩张与高效动销。同步探索战略性产业合作机遇,推动技术成果向多元化市场延伸,培育新的业务增长点。
  七、推进生态协同整合,充分发挥上市公司平台优势,强化产业链上下游资源联动。通过战略投资、技术合作等方式拓展业务边界,构建开放共赢的行业生态圈,提升规模化协同效应与抗风险能力。
  八、夯实治理效能根基,持续优化内控体系与决策机制,强化合规经营与风险管控。推进管理流程精细化再造,提升资源配置效率与成本控制能力,为战略实施提供稳健的制度保障。
  公司将以此次风险警示为发展契机,通过技术突破、市场突围与治理升级的有机结合,全力推动经营质量改善与价值创造能力提升,切实维护投资者权益。
  第五节 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4.10条等相关规定,若公司未满足第12.4.10条规定的撤销退市风险警示条件,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
  第六节 实施风险警示期间,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方式如下:
  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期间接受投资者咨询的方式不变,仍通过投资者热线、上海证券交易所互动平台等方式接受投资者的咨询,及时解答投资者问询。主要方式如下:
  (一)联系人:李旭明
  (二)联系电话/传真:010-67156688/67165555
  (三)联系邮箱:ir@skycam.com.cn
  (四)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白桥大街22号主楼3层301-306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以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观典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287 证券简称:ST观典 公告编号:2025-023
  观典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独立董事督促函的
  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观典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独立董事刁伟民先生、纪常伟先生、朱冰女士共同提交的《督促整改意见函》,具体内容如下:
  一、《督促整改意见函》具体内容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对目前尚未完成整改的内部控制缺陷保持高度关注,并对此表示深切关切。针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中销售业务控制未能有效执行的问题,公司已采取包括自查、修订制度和加强内部控制管理在内的整改措施,并在2024年度财务报表中充分考虑了相关影响。然而,整改效果仍需进一步验证。我们建议董事会和管理层继续高度重视销售业务内部控制的整改工作,确保修订后的管理制度能够全面落实,同时通过内部审计验证相关控制措施的有效性。公司应定期向董事会和独立董事报告整改工作的进展情况,切实提升财务数据的准确性和财务报告的质量。
  针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中因无商业实质的保理行为导致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问题,目前实际控制人尚有9,694.72万元未归还。对此,我们建议董事会和管理层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督促实际控制人尽快筹措资金归还相关款项,并制定明确的还款计划及时间表,确保清偿工作有序推进并及时披露进展。同时,公司应进一步完善关联交易审批和资金管理机制,强化对重大资金往来事项的监督,杜绝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
  作为独立董事,我们将继续密切关注整改工作的实施进展,切实履行独立监督职责,推动公司不断完善内部控制管理,确保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其他事项说明
  公司董事会收到《独立董事督促函》后高度重视,将认真落实《独立董事督促函》的相关要求,做好相关事项的整改工作。同时将持续保持与各方的良好沟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经济参考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观典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287 证券简称:ST观典 公告编号:2025-017
  观典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观典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13,587.60万元,其中,截至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财务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12,755.48万元。
  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实施后,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鉴于公司2024年度未实现盈利,同时考虑公司持续、稳定的发展,为了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2024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2025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基于公司2024年度未盈利的经营现状,结合公司发展阶段特征及资金规划安排,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范性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量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发展现状、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其他风险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待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观典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287 证券简称:ST观典 公告编号:2025-018
  观典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观典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5年4月2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举行。本次会议的书面通知于2025年4月17日送达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仁发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4年度,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关规定,对公司合规运作、财务核查、董事及高管职责履行情况等方面行使监督职能,促进公司规范化运作。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未来发展规划。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过认真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财务制度规范运作,《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真实、全面地反映了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在《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公司全体监事保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观典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亦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无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过认真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在内部控制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公司需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并加强内部审计,加强对内部控制的执行监督,使之适应公司的发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无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观典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基于公司2024年度未盈利的经营现状,结合公司发展阶段特征及资金规划安排,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范性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公允、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无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对〈2024年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专项说明〉的议案》
  大信对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出具了保留意见。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4号一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的要求,公司监事会对大信出具的保留意见涉及事项进行审议,我们认为上述事项的说明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实际情况,我们对此无异议。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无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否定意见内控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大信对公司2024年度内控审计报告出具了否定意见。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4号一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的要求,公司监事会对大信出具的否定意见涉及事项进行审议,我们认为上述事项的说明真实、客观的反映了公司实际情况,我们对此无异议。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无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根据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变更会计政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无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特此公告。
  观典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287 证券简称:ST观典 公告编号:2025-021
  观典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为了真实、准确反映观典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年度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现将公司2024年年度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4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的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为了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24年1-12月份的经营成果,本着谨慎性原则,对应收账款、各类存货、无形资产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应收款项回收的可能性,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无形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根据评估和分析的结果判断,公司部分资产已经发生减值,应对存在减值的资产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2024年度末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对2024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损失共计-47,946,595.81元,详情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 元
  ■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具体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
  本报告期末,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及公司会计政策,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同时基于单项和组合评估金融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经测试,公司本期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合计应计提坏账准备-3,652,436.12元。
  报告期末,公司应收票据信用减值损失-27,000.00元,主要是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应收商业票据计提了坏账准备;应收账款信用减值损失-20,244,941.85元,主要是报告期内因客户回款较慢等情况导致账龄迁移,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计提了相关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其他应收款信用减值损失16,619,505.73元,主要是报告期内因其他应收款项收回,冲减了部分坏账准备。
  ■
  (二)资产减值损失
  本报告期末,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一资产减值》及公司会计政策,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经测试,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不存在减值损失;合同资产以预期信用为基础,计提合同资产减值损失-31,772.00元;无形资产估计其可收回金额,按照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资产减值损失-44,262,387.69元。
  ■
  三、本次计提减值损失对公司的影响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本次计提相关减值损失金额合计-47,946,595.81元,将减少公司2024年合并利润总额-47,946,595.81元。
  四、其他说明
  本次计提相关减值损失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体现了会计处理的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观典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287 证券简称:ST观典 公告编号:2025-022
  观典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观典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8号》”)相关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的原因及适用日期
  2024年12月6日,财政部颁布了《准则解释第18号》,规定对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一一或有事项》有关规定,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预计负债”科目,并相应在利润表中的“营业成本”和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负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预计负债”等项目列示。
  公司根据上述要求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相应变更,并自文件规定的生效日期起施行。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颁布的《准则解释第18号》要求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公司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解释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在首次执行日,对此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调整了比较财务报表相关项目列示,分别调增2023年度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营业成本74,135.01元、74,135.01元,调增预计负债74,135.01元、74,135.01元,调增递延所得税资产11,120.25元,11,120.25元,调减所得税费用11,120.25元,11,120.25元,调减盈余公积6,301.48元,6,301.48元,调减未分配利润69,316.24元,69,316.24元。
  三、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1、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认为依据财政部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的相关规定,公司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国家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亦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财政部颁布的《准则解释第18号》的相关规定而进行的合理且必要的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国家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亦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根据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变更会计政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观典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287 证券简称:ST观典 公告编号:2025-019
  观典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观典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编制了《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公司2020年2月2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303号”文《关于核准观典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的核准,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3,959.00万股新股,发行价格人民币13.69元/股。截至2020年7月16日,公司实际已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959.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541,987,1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0年7月17日出具大信验字【2020】第1-00108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新一代无人机产业化能力建设项目”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结项。
  结项前,2024年1-4月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391.75万元,其中直接投入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758.71万元,“新一代无人机产业化能力建设项目”366.96万元。利息收入1.35万元,手续费0元,永久补充流动性资金3,368.17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0.00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观典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观典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一直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存放、使用、管理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均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情形。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2020年7月16日,公司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光明支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人)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人)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与兴业银行北京中关村支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人)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21年1月26日,公司、观典防务(河北)特种装备有限公司(即全资子公司)及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在银行专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投项目的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之情况说明
  1.无人机航测服务能力提升项目是在公司原有业务信息系统架构和原有数据库的基础上,通过企业流程再造、算法开发及多场景大数据应用,全面提升公司航测数据的分析、识别及挖掘处理能力,满足公司向深层次、多领域方向发展的业务需求,实现大数据信息化系统平台与市场需求的无缝对接。因此该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2.新一代无人机产业化能力建设项目主要是在原有积累的测试飞行数据和生产车间的基础上,扩大生产基地面积,增添先进生产设备、开发和构建智能制造系统,提升产业化能力。由于设计、生产的连续性,故无法单独核算新增生产线项目产生的收益。
  (三)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五)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六)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七)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八)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新一代无人机产业化能力建设项目”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公司将募投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共3,368.17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性资金使用。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在募集资金使用过程中,公司募集资金存在支付后退回的情形导致募集资金实际支出金额为负,涉及金额2,242.50万元。出现该情形主要是由于募集资金账户支付“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生产用相关设备,相关合同于2024年解除后款项退回所致。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我们认为,贵公司编制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2024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的情况。
  七、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人认真审阅了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及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针对2024年度出具的《观典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审核报告》,并通过取得《三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2024年度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对账单、函证募集资金账户,检查募集资金使用的主要合同及其发票、付款凭证等资料,对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与存放情况,以及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了核查。
  保荐人认为:公司在募集资金使用过程中,募集资金管理内控存在瑕疵,资金已追回。会计师出具了《观典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审核报告》,并对实际存放与使用的情况进行鉴证,公司编制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符合相关规定,在重大方面基本反映了2024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的情况。
  特此公告。
  观典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
  注 1:2024年4月29日结项后,实际用于永久补充流动性资金金额3,368.17万元。
  注 2:“截至报告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 3:募投项目新一代无人机产业化能力建设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于2024年4月结项,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新一代无人机产业化能力建设项目”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结项,本年投入金额为2024年1-4月投入的金额。
  注4:研发中心建设本年投入为负数,为2023年度支付的合同项目款项,在2024年部分退回导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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