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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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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北京首农食品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裕民中路4号 法定代表人:薛刚 注册资本:623760.528319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对所属从事种植业、养殖业、食品加工业的生产、加工、经营和销售;粮食收购、存储、加工、销售;仓储物流;餐饮服务;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以上经营项目限外埠经营);销售食品、食用农产品、五金交电、日用杂品、百货、体育用品;动物屠宰加工、生猪屠宰;销售食用农产品;零售烟草;住宿;保险代理业务;道路货物运输;旅游服务(以上经营项目限集团子公司经营);项目投资;旅游信息咨询;饭店管理;体育运动项目经营(不含高危险性活动);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会议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营业性演出);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零售机械设备、装饰材料;机械设备维修;天然气供应;房地产开发;销售商品房;物业管理;信息咨询。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 2、北京首农畜牧发展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大兴区旧宫镇德茂庄德裕街5号 法定代表人:王辉 注册资本:218107.4438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动物饲养;种畜禽生产;种畜禽经营;牲畜屠宰;兽药生产;兽药经营;检验检测服务;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饲料生产;饲料添加剂生产;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牲畜销售;专业设计服务;农、林、牧、副、渔业专业机械的销售;农林牧副渔业专业机械的安装、维修;机械设备租赁;畜牧机械销售;兽医专用器械销售;农林牧渔专用仪器仪表制造;农林牧渔机械配件销售;农林牧渔机械配件制造;农副产品销售;食用农产品初加工;食用农产品零售;初级农产品收购;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畜牧渔业饲料销售;谷物销售;饲料原料销售;生物饲料研发;饲料添加剂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专用设备修理;农业机械服务。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公司的参股子公司) 3、河北首农现代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河北省定州市钮店村 法定代表人:刘登科 注册资本:9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牲畜饲养;饲料生产;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一般项目:牲畜销售;谷物种植;草种植;谷物销售;饲料原料销售;畜牧渔业饲料销售;食用农产品初加工;农副产品销售;食用农产品零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初级农产品收购;畜禽粪污处理利用;农业机械服务。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 4、承德三元晓雅奶牛养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承德市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黄土坎乡大墙村17组 法定代表人:高正根 注册资本:2000万元 经营范围:畜禽饲养技术推广服务;牛销售;鲜奶销售;农作物种植、销售;青贮玉米种植、销售;生物有机肥生产、销售。以下项目由分公司经营:奶牛饲养,奶牛养殖技术咨询。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 5、承德三元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河北省承德市双桥区大石庙镇汇强矿业大厦1幢1单元1906、1907、1908、1909号 法定代表人:高正根 注册资本:20000万元 经营范围:蔬菜、花卉、农作物种植;畜牧机械设备销售;生物技术、农牧业技术、IT技术开发、应用及推广;家禽养殖场的建设规范设计;旅游资源开发;以下限取得经营资格的分公司经营:家禽养殖及优良品种繁育;奶牛养殖;食品销售。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 6、北京糖业烟酒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永外安乐林路71号 法定代表人:孙巧艳 注册资本:40838.55万元 经营范围:零售烟;糖加工;预包装食品销售(含冷藏冷冻食品);特殊食品销售(保健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销售百货、化妆品、婴儿用品、纺织品、服装、鞋帽、仪器仪表、工艺美术品、五金交电、日用杂品、建筑材料、塑料制品及复制品、汽车配件、制冷空调设备、电器设备、机械设备、电子产品、通讯设备、饮食炊事机械、电子计算机、劳保用品、家具、装饰材料、花鸟鱼虫、新鲜水果、食品添加剂、石油制品、食品;仓储;彩扩;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物业管理;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承办展览展示;会议服务;体育场馆管理;出租商业用房;出租办公用房;建筑物清洁;机动车公共停车场管理;餐饮管理;以下限分支机构经营:批发、零售散装食品、保健食品、图书;零售卷烟、雪茄烟;出租音像制品;生产固体饮料。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的全资子公司 7、北京安德鲁水果食品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南口农场内 法定代表人:曾骥琨 注册资本:1500万美元 经营范围:生产食品;销售食品;货物进出口;销售五金交电(不含电动自行车)、机电设备、卫生用品;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经济信息咨询(不含中介服务);仓储服务;食品及食品原料的进出口、批发、佣金代理(拍卖除外)及上述产品的售后服务。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的联营企业 8、北京古船油脂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苑镇槐房南里300号 法定代表人:范大维 注册资本:12558.46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食用农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零售;非食用植物油加工;非食用植物油销售;机械设备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粮油仓储服务;新鲜水果批发;新鲜水果零售;新鲜蔬菜批发;新鲜蔬菜零售;鲜肉批发;鲜肉零售;水产品批发;水产品零售;鲜蛋批发;鲜蛋零售;办公用品销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日用家电零售;日用杂品销售;电子产品销售;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批发(象牙及其制品除外);日用品销售;化妆品零售。许可项目:食品销售。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 9、北京二商肉类食品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通州区潞城镇食品工业园区武兴北路1号 法定代表人:王宗秀 注册资本:193087.307441万元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生猪屠宰;牲畜屠宰;食品生产;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自来水生产与供应;食品销售。一般项目:食用农产品初加工;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低温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企业管理咨询;新鲜水果零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的全资子公司 11、北京首农三元物流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南皋路123号院3号楼-1至5层101一层 注册资本:6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田春涛 经营范围:普通货运;货物专用运输(集装箱、冷藏保鲜);定型包装食品的批发;仓储;分装;国内货运代理;企业管理咨询;经济贸易咨询;市场调查;文艺创作;翻译服务;企业策划;会议服务;承办展览展示;公共关系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计算机技术培训(不得面向全国招生);计算机系统服务;计算机维修;数据处理(数据处理中的银行卡中心、PUE值在1.5以上的云计算数据中心除外);电脑动画设计;信息咨询;工程勘察设计;产品设计;模型设计;文化咨询;体育咨询;教育咨询;销售日用品、建材、纺织、服装、文化体育用品、五金交电、电子产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机械设备、通讯设备、家用电器、化妆品、图书、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一类易制毒化学品)、农副产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配送车辆出租业务(不含九座以上客车)。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 12、北京五环顺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兴)西毓顺路100号33幢 法定代表人:熊兰 注册资本:3122.9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供应链管理服务;低温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包装服务;对外承包工程;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物业管理;热力生产和供应;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停车场服务;食用农产品零售;家用电器销售;个人卫生用品销售;日用陶瓷制品销售;金属工具销售;日用品销售;化妆品零售;针纺织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食品添加剂销售;电子产品销售;钟表销售;眼镜销售(不含隐形眼镜);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零售;服装服饰零售;鞋帽零售;箱包销售;灯具销售;母婴用品销售;礼品花卉销售;办公用品销售;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日用口罩(非医用)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餐饮服务;烟草专卖品批发;出版物零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食品销售。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的全资子公司 13、北京市牛奶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鼓楼西大街75号 法定代表人:郭春利 注册资本:1689万元 经营范围:销售、加工、制造乳品、食品;销售粮油食品、副食品、冷热饮;饮食服务;销售机械电器设备、饮食炊事机械、百货、五金交电、建筑材料、计算机、土特产品;室内装饰;经济信息咨询;仓储;物业管理;机动车公共停车场服务;出租办公用房。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的全资子公司 14、北京市馨德润农业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大兴区宏业东路2号院1号楼3层0130 法定代表人:解楠 注册资本:1000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旅游开发项目策划咨询;农业园艺服务;园区管理服务;休闲观光活动;会议及展览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城市公园管理;初级农产品收购;酒店管理;物业管理;新鲜水果批发;新鲜水果零售;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加工、运输、贮藏及其他相关服务;食用农产品初加工;食用农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零售;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蔬菜种植;新鲜蔬菜批发;新鲜蔬菜零售;企业总部管理;企业管理;礼仪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礼品花卉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农业机械租赁;农副产品销售;中草药种植;鲜肉零售;鲜肉批发;水产品批发;水产品零售;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体验式拓展活动及策划;科普宣传服务;自然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粮食收购;农村民间工艺及制品、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资源的开发经营;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日用百货销售;文具用品批发;通讯设备销售。许可项目:住宿服务;餐饮服务;食品销售。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的全资子公司 15、北京篮丰蔬菜配送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大兴区福利农场西红门路8号 法定代表人:宋微 注册资本:2244.34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食用农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零售;食用农产品初加工;日用品批发;日用品销售;机械设备销售;办公用品销售;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针纺织品销售;五金产品零售;五金产品批发;鞋帽零售;文具用品零售;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宠物食品及用品零售;家居用品销售;通讯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家用电器销售;化妆品零售;打字复印;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低温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停车场服务;蔬菜种植;热力生产和供应;物业管理;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装卸搬运;包装服务。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的全资子公司 16、河南裕农食品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原阳县产业集聚区南二环路1号 法定代表人:刘建新 注册资本:1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食品加工、销售;蔬菜、果树种植、销售;道路普通货物运输。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的全资子公司 17、江苏省东辛农场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连云港市连云区东辛农场 法定代表人:赵志 注册资本:7223万元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供电业务;林木种子生产经营;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水产养殖;建设工程施工;动物饲养;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饲料生产;木材采运。一般项目:单位后勤管理服务;树木种植经营;林产品采集;林业产品销售;建筑工程用机械销售;建筑材料销售;金属材料销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家用电器销售;日用品批发;日用品销售;畜禽粪污处理利用;草种植;畜牧渔业饲料销售;水产品冷冻加工;水产品批发;水产品零售;工程管理服务;物业管理;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加工、运输、贮藏及其他相关服务;生物有机肥料研发;农林牧渔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园林绿化工程施工。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参股股东 18、北京市华农物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裕民东路1号一层(德胜园区) 法定代表人:周义 注册资本:305万元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保险兼业代理业务。一般项目:机械设备销售;金属材料销售;五金产品零售;建筑材料销售;日用品销售;汽车销售;特种设备销售;摩托车及零配件零售;化肥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物业管理;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热力生产和供应;非居住房地产租赁;货物进出口;企业管理;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的全资子公司 19、北京市昌华物业服务中心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裕民中路4号10幢3层301室 法定代表人:陈艳文 注册资本:2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物业管理;餐饮管理;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房地产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台球活动;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体育竞赛组织;体育场地设施经营(不含高危险性体育运动);组织体育表演活动;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停车场服务。许可项目:餐饮服务;食品销售。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的全资子公司 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与绝大部分关联方已合作多年,各方交易清晰,账务核算清楚;且公司与上述关联企业进行的经营性关联交易,基本上都与对方签署了协议,因此预计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交易款项发生坏账的可能性不大。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经营性关联交易合同的定价一直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确定新一年度交易的具体事项及交易价格。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各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有利于充分利用关联方的优势资源,对公司开展业务是必要的、有利的。该等关联交易是在关联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按照市场价格确定新一年度的关联交易的具体事项及交易价格,并且与关联方签署相应的法律文件,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行为,也不会对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影响。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在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直至下一年度批准新议案前有效。 特此公告。 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股票代码:600429 股票简称:三元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4 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北京农商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因经营需要,公司拟向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北京农商银行”)申请一年期综合授信,总额度人民币3亿元,授信品种:包括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及其项下买卖方融资等,为信用授信; ● 过去12个月内,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累计向北京农商银行申请贷款1次,累计金额人民币1亿元;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交易概述 因经营需要,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拟向北京农商银行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简称“北京农商银行”)申请一年期综合授信,总额度人民币3亿元。 2025年4月27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北京农商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关联交易议案》。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蒋林树先生、倪静女士、郑登津先生均同意该议案,并认为该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提高资金融通效率,补充企业流动资金,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独立董事同意该议案。该关联交易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北京农商银行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2号楼 成立日期:2000年8月15日 注册资本:1214847.4694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关文杰 经营范围:银行业务;公募证券投资基金销售。 关联关系:公司监事会主席郗雪薇女士系北京农商银行董事,因此本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截至2024年9月30日,北京农商银行总资产12,646.26亿元,净资产969.95亿元,营业收入132.00亿元,净利润58.76亿元。 三、交易主要内容 因经营需要,公司拟向北京农商银行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申请一年期综合授信,总额度人民币3亿元;授信品种包括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及其项下买卖方融资等,为信用授信。 四、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提高资金融通效率,补充企业流动资金,对企业经营产生积极作用,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本关联交易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直至下一年度批准新议案前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2025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股票代码:600429 股票简称:三元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5 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简称“准则解释17号”)、《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2023)11号)(简称“暂行规定”)、《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简称“准则解释18号”)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该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3年8月,财政部颁布了《暂行规定》,适用于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确认为无形资产或存货等资产的数据资源,以及企业合法拥有或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但不满足资产确认条件而未予确认的数据资源的相关会计处理,并对数据资源的披露提出了具体要求。该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企业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该规定施行前已经费用化计入损益的数据资源相关支出不再调整。2023年11月,财政部颁布了《准则解释17号》,规定“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该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实施。2024年12月,财政部颁布了《准则解释18号》,规定“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该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17号》《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准则解释18号》要求执行。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 财政部于2023年8月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的通知》(财会〔2023〕11号)。 该规定适用于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确认为无形资产或存货等资产类别的数据资源,以及企业合法拥有或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但由于不满足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资产确认条件而未确认为资产的数据资源的相关会计处理。 本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该规定,采用未来适用法。 本公司无数据资源,采用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2、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 财政部于2023年11月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 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 《准则解释17号》规定,对于企业贷款安排产生的负债,企业将负债清偿推迟至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以上的权利可能取决于企业是否遵循了贷款安排中规定的条件(以下简称“契约条件”)。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或者之前应遵循的契约条件,即使在资产负债表日之后才对该契约条件的遵循情况进行评估(如有的契约条件规定在资产负债表日之后基于资产负债表日财务状况进行评估),影响该权利在资产负债表日是否存在的判断,进而影响该负债在资产负债表日的流动性划分。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之后应遵循的契约条件(如有的契约条件规定基于资产负债表日之后6个月的财务状况进行评估),不影响该权利在资产负债表日是否存在的判断,与该负债在资产负债表日的流动性划分无关。 负债的条款导致企业在交易对手方选择的情况下通过交付自身权益工具进行清偿的,如果按照准则规定该选择权分类为权益工具并将其作为复合金融工具的权益组成部分单独确认,则该条款不影响该项负债的流动性划分。 本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该规定。 采用《准则解释17号》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 《准则解释17号》规定,对于供应商融资安排应披露:(1)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条款和条件(如延长付款期限和担保提供情况等)。(2)①属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中的列报项目和账面金额。②供应商已从融资提供方收到款项的,应披露所对应的金融负债的列报项目和账面金额;③以及相关金融负债的付款到期日区间,以及不属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可比应付账款的付款到期日区间。如果付款到期日区间的范围较大,企业还应当披露有关这些区间的解释性信息或额外的区间信息;(3)相关金融负债账面金额中不涉及现金收支的当期变动(包括企业合并、汇率变动以及其他不需使用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交易或事项)的类型和影响。 企业在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的要求披露流动性风险信息时,应当考虑其是否已获得或已有途径获得通过供应商融资安排向企业提供延期付款或向其供应商提供提前收款的授信。企业在根据相关准则的要求识别流动性风险集中度时,应当考虑供应商融资安排导致企业将其原来应付供应商的部分金融负债集中于融资提供方这一因素。 本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该规定。在首次执行该规定时,本公司无需披露可比期间相关信息和第(2)项下②和③所要求的期初信息。 采用《准则解释17号》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3、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 财政部于2024年12月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 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 《准则解释18号》规定,在对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进行会计核算时,企业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3号一一或有事项》有关规定,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预计负债”科目,并相应在利润表中的“营业成本”和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负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预计负债”等项目列示。 本公司自《准则解释18号》印发之日起执行该规定。 执行《准则解释18号》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三、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2025年4月27日,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进行的相应变更,新会计政策的执行可以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股票代码:600429 股票简称:三元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6 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对最高额度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一、现金管理概述 1、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同时,公司拟利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投资金额 使用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5亿元额度内,公司可根据银行产品期限在可用资金额度内滚动投资使用。 3、投资方式 通过金融机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产品。 4、现金管理的期限 本次现金管理的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一年内。 5、资金来源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暂时闲置自有资金。 6、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经理层签署相关文件并处理具体事宜。 二、对公司的影响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三、风险控制 1、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产品投向和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股票代码:600429 股票简称:三元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7 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之第十四号一一食品制造》相关规定,现将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2024年年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如下: 一、2024年年度主要经营数据 1、按照产品类别分类情况 ■ 2、按照销售渠道分类情况 ■ 3、按照地区分类情况 ■ 二、2024年年度经销商情况 ■ 特此公告。 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股票代码:600429 股票简称:三元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8 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季度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之第十四号一一食品制造》相关规定,现将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如下: 一、2025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 1、按照产品类别分类情况 ■ 2、按照销售渠道分类情况 ■ 3、按照地区分类情况 ■ 二、2025年第一季度经销商情况 ■ 注:2025年一季度,公司对经销商集中整合、优化,故表中数据与上年末相比变动较大。 特此公告。 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股票代码:600429 股票简称:三元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9 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5年4月16日以电话、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公司监事3名,参加会议3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郗雪薇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地反映公司2024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4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盈利水平、现金流状况、经营发展需要及资金需求等因素,同时能保障全体股东的合理回报,同意将本方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及转回(销)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以上第一至五项议案需提请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监事会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最高额度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产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监事会已审阅《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认为该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地反映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股票代码:600429 股票简称:三元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0 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2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利润分配方案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6,609.10万元,合并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38,423.50万元。2024年公司实现合并报表归母净利润5,481.18万元。经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司2024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2元(含税)。截至目前,公司总股本为1,509,176,043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约1,811.01万元(含税),约占公司2024年合并报表归母净利润的33.04%。本次利润分配,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如在本利润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公司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不存在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董事会同意将本方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盈利水平、现金流状况、经营发展需要及资金需求等因素,同时能保障全体股东的合理回报,同意将本方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股票代码:600429 股票简称:三元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1 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超出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超出预计的事项及原因 2024年4月18日,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公司对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并提请2024年6月20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2024-016号《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个别关联交易金额超过预计上限,同时新增部分关联交易,具体内容为: 1、超出预计金额的关联交易: 原预计2024年向承德三元有限责任公司购买原料奶的关联交易金额约5,500.00万元,由于采购量增加,2024年实际发生7,076.67万元。 2、新增关联交易: (1)2024年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艾莱发喜食品有限公司租赁关联企业北京市昌华物业服务中心有限公司房屋用于办公,交易金额99.12万元。 (2)2024年公司接受关联企业上海星骈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北京篮丰蔬菜配送有限公司提供的劳务,交易金额共计29.07万元。 (3)2024年公司自北京京粮东方粮油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市馨德润农业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等4家关联企业采购商品或原辅料,交易金额共计9.66万元。 (4)2024年公司向北京六必居食品有限公司、北京市食品供应处34号供应部有限公司等18家关联企业销售商品或原辅料,交易金额共计111.17万元。 二、关联交易金额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上述超出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为日常关联交易,遵循本公司董事会、股东会批准的交易原则,依据原约定的定价政策、结算方式等条款的基础上进行,新增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合理的交易原则,均未导致资金占用和公司利益损失,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 2025年4月27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超出预计的议案》,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关联董事按照《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回避表决。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蒋林树先生、倪静女士、郑登津先生认为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生产经营是有利的,均同意该议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2025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股票代码:600429 股票简称:三元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3 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集团财务公司2025年度综合授信、资金存放等预计业务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拟向集团财务公司申请人民币1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商业承兑汇票贴现、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开立国内信用证等,为信用授信或担保。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在集团财务公司的每日最高存款余额(含已发生应计利息):预计上限为15亿元,存款利率范围为0.35%-2.20%。 ● 本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 本事项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进一步拓宽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于2022年10月27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北京首农食品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的关联交易议案》,同意公司与北京首农食品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简称“集团财务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有效期3年;2023年4月25日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集团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补充协议〉的关联交易议案》,调整原协议项下每日存款余额约定。协议期间,集团财务公司在经营范围内向公司提供一系列金融服务,包括存款服务、结算服务、综合授信服务及经中国银保监会批准的财务公司可从事的其他业务等。2025年,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拟向集团财务公司申请人民币1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在集团财务公司的每日最高存款余额(含已发生应计利息)预计上限为15亿元。 集团财务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北京首农食品集团有限公司(简称“首农食品集团”)全资子公司,且法定代表人为公司监事会主席郗雪薇女士,因此,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 2025年4月27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集团财务公司2025年度综合授信、资金存放等预计业务的关联交易议案》。董事袁浩宗先生、朱顺国先生、曾焜先生和陈历俊先生为关联董事,回避本项议案的表决。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蒋林树先生、倪静女士、郑登津先生均同意该议案,并认为该关联交易有利于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交易原则,不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该议案。该关联交易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北京首农食品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内大街316号京粮古船大厦四层401A、五层 成立日期:2016年5月11日 注册资本:20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郗雪薇 经营范围: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服务。 关联关系:集团财务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首农食品集团的全资子公司,且法定代表人为公司监事会主席郗雪薇女士。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未经审计),集团财务公司总资产239.77亿元,净资产23.77亿元。2024年实现利息收入4.04亿元,利息支出2.31亿元,净利润1.04亿元。 三、2025年与财务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1、向集团财务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预计 为满足公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提高资金营运能力,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拟向集团财务公司申请1年期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10亿元,授信品种:包括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商业承兑汇票贴现、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开立国内信用证等。其中: 公司拟向集团财务公司申请的额度为5亿元,为信用授信;公司所属子公司拟向集团财务公司申请的额度为5亿元,为信用授信或公司为其提供担保。 此综合授信额度为当年最高额度,在最高额度内可循环使用。 2、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在集团财务公司的每日最高存款余额(含已发生应计利息):预计上限为15亿元,存款利率范围为0.35%-2.20%。 四、集团财务公司合规经营和业务风险情况 公司每半年对集团财务公司进行一次风险评估,并编制《关于集团财务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经查阅集团财务公司相关资料,集团财务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金融许可证》,严格按照《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经营,业务范围、业务内容和流程、内部风险控制制度和管控流程等均受到相关监管部门的严格监管。 根据公司对集团财务公司风险管理的了解和评价,以及对存放于集团财务公司资金的风险状况的评估和监督,目前未发现集团财务公司的风险管理存在重大缺陷,公司与集团财务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不存在重大风险。公司将不定期地全额或部分调出在财务公司的存款,以检查相关存款的安全性和流动性。 本关联交易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直至下一年度批准新议案前有效。 五、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提高资金的融通效率,补充企业流动资金,对企业经营产生积极作用;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的存款利率等同于或优于国内一般商业银行提供的存款利率,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2025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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