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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4月29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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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0180 公司简称:瑞茂通
  债券代码:255290.SH 债券简称:24瑞茂01
  债券代码:255553.SH 债券简称:24瑞茂02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5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086,627,464股,扣除回购专用账户中的8,579,400股后的余额1,078,048,064股为基数,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6,951,201.60元(含税),截至目前,公司2024年半年度已派发现金红利16,170,720.96元,2024年第三季度已派发现金红利10,780,480.64元,2024年度拟再次派发现金红利26,951,201.60元,共计53,902,403.20元(含税),占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约为80.94%。本次利润分配不涉及以未分配利润派送红股,不涉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如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以上涉及币种均为人民币)。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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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公司所从事的大宗商品供应链行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性产业,具有货值高、运输半径长、流通环节成本高、价格波动大等特点,行业准入门槛较高。大宗商品市场容量巨大,2024年大宗商品主要品种的营业收入都在数万亿元,主力大宗商品品种万亿级的市场规模为行业参与企业提供了广阔的成长空间。
  2024年,世界经济缓慢增长,在地缘政治局势持续紧张、贸易保护主义抬头等多重挑战下,全球经济增长动能不足,增长前景面临诸多不确定性影响。全球能源领域经历了前所未有的变革与挑战,能源行业迅猛发展,既充满机遇,也面临挑战,能源格局正在重塑。国际能源署预计2024年,全球煤炭需求量87.7亿吨,同比增长1%;全球煤炭产量90.68亿吨,同比增长0.8%;全球煤炭贸易量15.46亿吨,同比增长2.4%;全球煤炭消费量、产量、贸易量均创历史新高。
  随着我国积极与世界各国发展经贸关系,中国作为全球最大的大宗商品进口国和消费国,现代供应链企业在整合全球大宗商品资源、提升供应链效率、服务实体经济和国家战略层面的重要性已日益凸显,优质供应链服务的价值显著提升,未来现代供应链企业将持续改革升级,服务全球化已成适应世界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
  大宗商品供应链是现代经济体系的重要内容,我国大宗商品供应链的创新和发展,有利于全球大宗商品资源的优化配置,为全球大宗商品市场创新和现代化转型提供新的动力,还有利于进一步提升我国在全球大宗商品市场的竞争力和话语权。
  1、大宗商品供应链版块
  (1)煤炭供应链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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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煤炭供应链业务是公司核心业务版块,公司坚持对煤炭供应链产业的深耕,依托多年积累的渠道优势和运营风控优势,业务区域不仅覆盖了国内煤炭主要的生产地和消费地,同时积极开发国际市场,实现了全球化煤炭供应链网络的构建。
  公司始终紧跟市场发展趋势,不断变革升级商业模式,在优化提升供应链业务盈利能力的基础上,向供应链各环节客户提供多样化、系统化的供应链服务,从而提高交易效率,降低交易成本,实现煤炭供应链链条各节点资源的最优化配置。
  (2)石油化工品供应链业务
  公司石油化工品业务主要操作模式是以现货贸易为基础,辅以期货等金融衍生品工具,通过现货与期货的有机结合进行套期保值、基差交易等对冲操作。这一模式一方面为上下游产业链客户提供稳定的交易服务,另一方面规避大宗商品价格波动风险,并赚取合理商业利润。石油化工品的布局实现了大宗商品的周期性互补,为公司带来了新的利润来源和增长点,有效扩大了公司整体的业务规模和发展空间。
  (3)农产品业务
  公司依托培育多年的大宗商品交易能力和区域优势,深入布局农产品领域,在农产品加工及产成品销售方面做产业链延伸。公司重点围绕大豆领域,在大豆产业链上开展产业布局,主要业务模式是从国际大豆主产国采购大豆运输到国内港口后,通过多式联运运输到公司旗下的农产品加工厂进行加工,生产出产成品豆油和豆粕进行销售。同时,公司借助期货等金融衍生品工具,通过套期保值、基差交易等操作策略,规避价格波动风险,稳定经营利润。农产品业务的产业布局是公司打造核心资产投资运营能力的重要成果,也是公司实现多品类经营、增强核心竞争力的关键策略,为公司的长期发展注入了新的动力和增长点。
  2、产业互联网平台版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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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进一步提高煤炭行业的资源配置效率,深化煤炭流通领域整合,公司积极创新变革,通过互联网思维搭建产业互联网平台,实现线下传统运营方式线上化、标准化。
  易煤网作为供应链产业互联网平台上承载煤炭这一品类供应链生态建设的主体,依托公司在煤炭供应链细分领域多年经验积累的资源、渠道、风控等产业运营能力,致力于搭建集煤炭资源生产方、贸易商、物流方、仓储加工企业、检测机构以及消费终端于一体的线上、线下相结合的产业互联网平台。平台积极探索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人工智能等科技手段在煤炭供应链领域的应用,为客户提供一站式、全链条的产业互联网平台服务,同时留存产业互联网平台积累的产业数据,挖掘数据价值,为广大客户提供极具价值性、前瞻性、指导性的行业研究报告、价格指数、信息服务、智能资讯等。目前,易煤网主要以资讯服务、交易服务、物流仓储服务、检测服务等为主,依托具体服务内容收取服务费。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1公司所有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5.2报告期内债券的付息兑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3报告期内信用评级机构对公司或债券作出的信用评级结果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4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14.98亿元,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0.67亿元;截至报告期末,总资产312.24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78.88亿元。具体情况分析请详见2024年年度报告其他版块内容。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180 证券简称:瑞茂通 公告编号:临2025-018
  债券代码:255290.SH 债券简称:24瑞茂01
  债券代码:255553.SH 债券简称:24瑞茂02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暨贯彻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5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涉及以未分配利润派送红股,不涉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应分配股数(总股本扣除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余额)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瑞茂通”)紧紧围绕“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为了进一步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和投资价值提升,与投资者共享发展成果,增强投资者获得感,提高投资者回报,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前提下,经公司董事会决议,拟实施2024年度利润分配,具体内容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根据财务报告审计机构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众环审字(2025)2700257号,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2024年度共计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6,591,494.77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应分配股份数(总股本扣除瑞茂通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余额)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5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086,627,464股,扣除瑞茂通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8,579,400股后的余额1,078,048,064股为基数,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6,951,201.60元(含税)。截至目前,公司2024年半年度已派发现金红利16,170,720.96元,2024年第三季度已派发现金红利10,780,480.64元,2024年度拟再次派发现金红利26,951,201.60元,共计53,902,403.20元(含税),占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约为80.94%(本公告涉及币种均为人民币)。
  本次利润分配不涉及以未分配利润派送红股,不涉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如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暨贯彻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本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二)监事会意见
  1、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利润分配的形式和比例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3、同意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兼顾投资者的利益,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180 证券简称:瑞茂通 公告编号:临2025-019
  债券代码:255290.SH 债券简称:24瑞茂01
  债券代码:255553.SH 债券简称:24瑞茂02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中期分红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授权范围内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可进行中期分红。
  一、2025年度中期分红安排
  1、中期分红的前提条件:(1)公司在当期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2)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需求。
  2、中期分红金额上限:不超过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100%。
  3、为简化分红程序,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批准授权,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在符合中期分红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
  (1)授权内容: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满足上述中期分红前提条件、金额上限的前提下,论证、制定并实施公司2025年度中期分红方案。
  (2)授权期限:自本议案经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1、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2、获得股东大会授权后,公司董事会将结合公司所处行业、公司发展阶段及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拟定具体实施方案。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180 证券简称:瑞茂通 公告编号:临2025-021
  债券代码:255290.SH 债券简称:24瑞茂01
  债券代码:255553.SH 债券简称:24瑞茂02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及注销相应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及注销相应股票期权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3年5月18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3年5月18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中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3年5月19日,公司独立董事章显明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4、2023年5月19日至2023年5月29日,公司在内部公示栏对激励对象名单予以公示。在公示的时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3年5月31日,公司对外披露了《瑞茂通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5、2023年6月5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须的全部事宜,并对外披露了《瑞茂通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和《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6、2023年6月7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以2023年6月7日为授予日,以6.28元/股的价格向143名激励对象授予6,690万份股票期权。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7、2023年7月6日,公司授予的股票期权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授予登记手续,公司披露了《瑞茂通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8、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根据2022年度利润分配实施方案调整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注销已离职激励对象所持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及注销相应股票期权的议案》,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9、2024年5月11日,公司调整行权价格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申请事项办理完毕,公司披露了《瑞茂通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调整及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
  二、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及注销相应股票期权的情况
  (一)行权条件的说明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本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在行权期的二个会计年度中,分年度进行绩效考核并行权,以达到绩效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行权条件。
  各年度绩效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
  注:“净利润”指标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以剔除本激励计划考核期内因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等激励事项产生的激励成本影响之后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若行权上一年度考核不合格,激励对象当年度股票期权的可行权额度不可行权,作废处理。
  (二)未达到行权条件的说明及注销股票期权数量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以2022年度净利润为基数,2024年度净利润增长率未达到本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公司业绩考核目标,行权条件未成就,因此公司拟注销本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所对应的全部股票期权3,120万份。
  (三)本次注销股票期权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股票期权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核心经营骨干的积极性和稳定性,公司核心经营骨干将继续努力为公司股东创造价值。
  三、监事会发表的核查意见
  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第二个行权期业绩考核指标未达到,行权条件未成就,同意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对应的全部股票期权3,120万份。公司本次注销股票期权的相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1、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上市公司就本次注销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
  2、本次注销的原因、数量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180 证券简称:瑞茂通 公告编号:临2025-023
  债券代码:255290.SH 债券简称:24瑞茂01
  债券代码:255553.SH 债券简称:24瑞茂02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为真实、准确地反映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资产状况及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2024年期末各项资产进行了清查、分析和评估,对部分可能发生减值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2024年末减值损失的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上表中,损失以“-”号填列,收益以“+”号填列。
  二、本次计提减值准备情况说明
  1、应收票据
  公司对于应收票据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基于应收票据的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
  2、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
  公司对于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和租赁应收款,本公司选择始终按照相当于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账款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
  3、应收款项融资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自初始确认日起到期期限在一年内(含一年)的,列报为应收款项融资。本公司采用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减值损失。
  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款项融资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
  4、其他应收款
  公司依据其他应收款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采用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减值损失。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其他应收款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
  5、存货
  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
  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通常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2024年度公司计提各类减值损失共计49,411,231.62元人民币,减少2024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49,411,231.62元人民币。
  四、其他说明
  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计提相关减值准备依据充分,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特此公告。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180 证券简称:瑞茂通 公告编号:临2025-024
  债券代码:255290.SH 债券简称:24瑞茂01
  债券代码:255553.SH 债券简称:24瑞茂02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或“瑞茂通”)全资子公司河南智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智瑞”)、郑州嘉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郑州嘉瑞”)、江苏晋和电力燃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晋和”)、浙江和辉电力燃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和辉”)、河南瑞茂通粮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粮油公司”),参股子公司郑州航空港区兴瑞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瑞实业”)的控股股东河南航空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空港投资集团”),参股子公司河南中平能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平能源”)的控股股东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煤集团”),上述主体均非上市公司关联人。
  ● 是否有其他担保方为本公司提供反担保:否
  ● 是否有公司为其他被担保方提供反担保:是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基本情况
  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河南智瑞同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水支行开展业务,为保证相应业务的顺利开展,公司与该银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在25,000万元担保额度范围内,为河南智瑞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旗下全资子公司郑州嘉瑞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东风支行开展业务,为保证相应业务的顺利开展,公司与该银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在15,000万元担保额度范围内,为郑州嘉瑞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江苏晋和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分行开展业务,为保证相应业务的顺利开展,公司签署了《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书》,公司在4,500万元人民币担保额度范围内,为江苏晋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江苏晋和、浙江和辉和河南粮油公司同湖北国际经济技术合作有限公司和武汉经济技术合作发展有限公司开展业务,为保证相应业务的顺利开展,公司与上述主体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为江苏晋和、浙江和辉和河南粮油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各被担保人的被担保额度划分详见“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参股子公司兴瑞实业的控股股东航空港投资集团为了支持兴瑞实业的发展,拟在300,000万元人民币范围内为兴瑞实业提供借款或为兴瑞实业授信业务提供全额担保,公司旗下全资子公司深圳前海瑞茂通供应链平台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前海瑞茂通”)作为兴瑞实业持股49%的股东,拟以其持有的兴瑞实业49%的股权为航空港投资集团在147,000万元人民币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提供股权质押担保及反担保。
  公司的参股子公司中平能源的控股股东平煤集团为了支持中平能源的发展,拟在210,000万元人民币范围内为中平能源授信业务提供全额担保,公司旗下全资子公司前海瑞茂通作为中平能源持股49%的股东,拟以其持有的中平能源49%的股权为平煤集团在102,900万元人民币的担保额度内提供股权质押反担保。
  前海瑞茂通为航空港投资集团、平煤集团提供担保及反担保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4年12月23日分别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详情请见公司于2024年12月2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分别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详情请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河南智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00MA9EYYQ505
  成立时间:2020年4月20日
  注册地址: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西三环289号河南省国家科技园(东区)8号楼11层1104房间
  法定代表人:余祥伟
  注册资本:5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供应链管理;销售:煤炭焦炭(无储存运输式经营、在禁燃区域内禁止经营)、金属制品、钢材、棉花、矿产品(稀有贵金属除外)、饲料及添加剂;企业管理咨询服务;货物或技术进出口。
  被担保人最近一年(2024年度)财务数据如下:资产总额为1,440,401,997.79元;负债总额为929,524,392.49元;净资产为510,877,605.30元;营业收入为1,105,571,849.27元;净利润为2,252,242.06元。
  被担保人最近一期(2025年一季度)财务数据如下:资产总额为1,844,425,855.45元;负债总额为1,328,311,266.24元;净资产为516,114,589.21元;营业收入为70,375,826.96元;净利润为5,236,983.91元。
  目前没有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与瑞茂通关系:河南智瑞为瑞茂通的全资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与瑞茂通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郑州嘉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003995901287
  成立时间:2014年5月22日
  注册地址:郑州航空港区新港大道与舜英路交叉口兴瑞汇金国际2号楼4层
  法定代表人:张广辉
  注册资本:18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供应链管理服务;住房租赁;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煤炭及制品销售;煤炭销售(不在北京地区开展实物煤的交易、储运活动);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高品质特种钢铁材料销售;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金属矿石销售;棉、麻销售;棉花收购;鲜肉批发;初级农产品收购;饲料原料销售;饲料添加剂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农副产品销售;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加工、运输、贮藏及其他相关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企业管理咨询;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发电技术服务;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光伏发电设备租赁;食品进出口;食用农产品批发;粮食收购;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被担保人最近一年(2024年度)财务数据如下:资产总额为9,137,392,592.17元;负债总额为6,810,941,989.99元;净资产为2,326,450,602.18元;营业收入为3,494,868,478.80元;净利润为53,391,433.70元。
  被担保人最近一期(2025年一季度)财务数据如下:资产总额为8,691,686,285.23元;负债总额为6,350,963,760.00元;净资产为2,340,722,525.23元;营业收入为536,512,897.66元;净利润为14,271,923.05元。
  目前没有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与瑞茂通关系:郑州嘉瑞为瑞茂通的全资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与瑞茂通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江苏晋和电力燃料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200669638209N
  成立时间:2007年12月5日
  注册地址:江苏省泰州市高港区永安洲镇明珠大道88号财政局304
  法定代表人:朱光灿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销售煤炭、焦炭;销售建筑材料、金属材料;信息咨询及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被担保人最近一年(2024年度)财务数据如下:资产总额为5,230,856,763.50元;负债总额为2,632,437,462.25元;净资产为2,598,419,301.25元;营业收入为152,604,087.77元;净利润为36,963,850.87元。
  被担保人最近一期(2025年一季度)财务数据如下:资产总额为5,525,377,838.68元;负债总额为2,996,312,362.02元;净资产为2,529,065,476.66元;营业收入为33,768,513.89元;净利润为-69,353,824.59元。
  目前没有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与瑞茂通关系:江苏晋和为瑞茂通的全资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与瑞茂通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浙江和辉电力燃料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1698246669Q
  成立时间:2010年2月1日
  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大碶街道曹娥江路16号1幢2楼208室
  法定代表人:张首领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食品生产;粮食收购;食品经营;技术进出口;食品进出口;进出口代理;货物进出口;道路货物运输(网络货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煤炭及制品销售;供应链管理服务;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纸制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金属矿石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销售;社会经济咨询服务;畜牧渔业饲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被担保人最近一年(2024年度)财务数据如下:资产总额为3,908,458,401.07元;负债总额为2,742,059,867.66元;净资产为1,166,398,533.41元;营业收入为1,523,584,376.98元;净利润为36,104,622.26元。
  被担保人最近一期(2025年一季度)财务数据如下:资产总额为3,939,416,211.70元;负债总额为2,765,396,147.50元;净资产为1,174,020,064.20元;营业收入为328,996,606.66元;净利润为10,621,530.79元。
  目前没有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与瑞茂通关系:浙江和辉为瑞茂通的全资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与瑞茂通不存在关联关系。
  (五)河南瑞茂通粮油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1624MA9L49QK8R
  成立时间:2022年4月19日
  注册地址:河南省周口市沈丘县槐店回族镇产业集聚区聚鑫路10号
  法定代表人:巫梦锋
  注册资本:15,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加工、运输、贮藏及其他相关服务;非食用农产品初加工;食用农产品初加工;非食用植物油加工;畜牧渔业饲料销售;农副产品销售;食用农产品批发;国内贸易代理;饲料添加剂销售;食品添加剂销售;非食用植物油销售;饲料原料销售;货物进出口;食品进出口;豆及薯类销售;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制品销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粮食收购;初级农产品收购;粮油仓储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海关监管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危险货物);粮食加工食品生产;食品生产;饲料生产;农业转基因生物产品加工;食品添加剂生产;饲料添加剂生产;食品销售;食品用塑料包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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