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干部队伍,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为最大程度激发干部潜能及主人翁精神,公司制定年度业务价值管理方案和总部职能管理合伙人方案。公司持续构建与员工的利益共同体,推出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并解锁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期,让更多员工分享公司发展红利,增强员工归属感和公司凝聚力。 (四)加强智能化建设,提升经营管理效率 2024年,公司通过增加和完善市场端引流工具、家长端服务工具、学员端测评工具,有效推动入口打法;通过启动新课程事业部的“教育服务系统升级再造”专项工作,赋能业务发展;通过建立健全校区监控集中管理,推进无纸化退费流程升级改造,进一步加强了业务管控,提升了运营效率;通过持续推动整体信息安全系统的升级改造工作,进一步强化系统安全。 2024年年底,公司提出2025年度科技赋能五大专项工作:精益管理提效、校区设排及智慧考勤、新课程在线教育服务系统升级再造、知识库建设、CRM系统完善及深化应用,力争通过这些举措进一步完善各类业务运营管理系统,推进线上相关业务系统优化升级及切换上线,推动业务及管理流程标准化,为业务赋能,并提高公司运营管理效率及精益化管理能力。 公司高度重视人工智能对教育行业的深远影响,组建智能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提出“AI+教育”的研究专题,筹备研究及资源对接的专职部门。公司将积极拥抱人工智能,将AI技术与产品、业务、市场、运营、管理相结合,利用AI技术为产品和业务赋能,提升运营管理效率,提升业务质量,促进业务创新变革与健康发展。 2025年是公司业务转型的重要时期,公司将坚守教育初心,继续深耕素质教育、职业教育、国际与基础教育、成人教育等四大板块业务,构建、完善健康高效、可持续增长、可持续创造利润的业务体系,推动业务高质量发展。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661 股票简称:昂立教育 编号:临2025-013 上海新南洋昂立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大信成立于1985年,2012年3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总部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22层2206,首席合伙人为谢泽敏先生。截至2024年12月31日,从业人员总数3957人,合伙人175人,注册会计师1031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超过500人。 2、业务信息 2023年度业务收入15.89亿元,为超过10,000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13.80亿元、证券业务收入4.50亿元。2023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204家(含H股),平均资产额146.53亿元,收费总额2.41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家。 3、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4、诚信记录 大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次、行政监管措施14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11次。4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2人次、行政监管措施30人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21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大信承做公司2025年度审计项目的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基本信息如下: 项目合伙人郭东星,200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年开始在大信执业,2022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2022年度审计报告、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审计报告、上海新南洋昂立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2024年度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米毓,202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年开始在大信执业,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审计报告、上海新南洋昂立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郝学花,201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质量复核,2009年开始在大信执业。 2、诚信记录 除郭东星收到一次行政监管措施外,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4、审计收费 公司的审计费用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人员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公司2024年度支付大信的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18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人民币20万元。2025年度公司审计费用将以2024年度审计费用为基础,根据公司年报审计合并报表范围,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以及投入的工作量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信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情况进行了审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拟聘任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及丰富的上市公司执业经验,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进行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能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出具的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各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将提交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5年4月27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聘任大信为公司2025年度的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2025年度公司审计费用将以2024年度审计费用为基础,根据公司年报审计合并报表范围,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以及投入的工作量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大信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以上事项,特此公告。 上海新南洋昂立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661 证券简称:昂立教育 编号:临2025-009 上海新南洋昂立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新南洋昂立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5年4月27日以现场结合视频会议方式召开。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以邮件方式通知全体参会人员。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周传有先生主持召开。会议应当出席董事11人,实际出席董事11人。公司监事会全体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本报告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事前审议并同意提交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董事会工作报告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董事会上进行了述职,并将在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报告》。 公司审计委员会在本次董事会上进行了述职。 本报告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事前审议并同意提交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10)。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事前审议并同意提交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报告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事前审议并同意提交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11)。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12)。 本预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事前审议并同意提交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报告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事前审议并同意提交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公司2024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1、审议通过《关于支付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报酬的议案》 同意向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支付2024年度报酬共计138万元(含税),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118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20万元。所支付报酬中不包括外地出差的差旅费,所发生的差旅费由公司按实报销。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2、审议通过《关于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关于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3、审议通过《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本报告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事前审议并同意提交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4、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13)。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事前审议并同意提交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尚需提请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5、审议通过《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绩效薪酬及2025年度绩效考核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事前审议,审议过程中关联委员柴旻已按规定进行回避,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将本议案提交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关联董事柴旻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 16、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草案》 本草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7、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借款额度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公司在2025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含4亿元)的借款,并授权公司总裁会议审议借款专项事宜,审议通过后授权总裁签署单笔借款不超过1亿元(含1亿元)且累计不超过2亿元(含2亿元)的合同;授权董事长签署单笔借款超过1亿元或累计超过2亿元(含2亿元)但不超过4亿元(含4亿元)的合同。上述额度及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下次有权授权机构批准做出新的决议前有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8、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对外捐赠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关于2025年度对外捐赠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14)。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9、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流动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授权经营层对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总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5亿元),用于购买:1、银行等金融机构低风险、流动性保障类理财产品;2、信托产品、券商资管计划、基金产品及其他产品,此类购买额度不高于自有资金购买总额度5亿元的20%。本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下次有权授权机构批准做出新的决议前有效,可在有效期内使用任一时点合计不超过5亿元自有流动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报告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事前审议并同意提交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1、审议通过《关于部分组织架构调整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运营效率和管理水平,结合公司战略发展与实际业务情况,经审议,同意公司对部分组织架构进行调整。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2、审议通过《公司舆情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公司舆情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3、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15)。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以上事项,特此公告。 上海新南洋昂立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661 证券简称:昂立教育 公告编号:2025-015 上海新南洋昂立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6月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6月6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徐汇区龙耀路175号51层报告厅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6月6日 至2025年6月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议程11,宣读《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10、议程11均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披露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议案6、议案7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要求: 1、符合出席条件的个人股东需持本人有效证件、持股凭证办理登记;个人股东的授权代理人需持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登记手续; 2、符合出席条件的法人股东代表需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书面委托书、加盖公章的出席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二)登记地点:上海市东诸安浜路165弄29号403室 邮编:200050 联系电话:021-52383315 传真:021-52383305 (三)登记时间:2025年6月3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4:00。 (四)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于2025年6月3日前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并附上前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五)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在上述登记时间段内,扫描下方二维码进行自助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