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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代码:600158 公司简称:中体产业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以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股份总数959,513,06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97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18,902,407.42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金额占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10%。 本年度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公司在报告期内行业分类属于体育行业。 第一,加快建设体育强国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满足人民健身需求、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体育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体育行业正在坚持理念先行,把推进体育高质量发展作为工作重点。不断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构建群众体育、竞技体育、青少年体育、体育产业全面发展新格局,着力提高体育行业治理现代化水平。同时,把提高统筹体育发展和安全能力作为体育行业重点任务,加强各类体育赛事活动监管,进一步完善各类体育赛事活动标准。体育行业正在主动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勇于在推动高质量发展上争当表率,谱写在中国式现代化征程中加快推动体育强国建设的新篇章。 第二,扩大内需相关政策不断完善。为积极培育文娱旅游、体育赛事、国货“潮品”等新的消费增长点,打造一批知名度高、影响力大的赛事活动品牌,发挥体育赛事综合效益,进一步促进体育与商务、文旅深度融合发展,充分释放消费潜力,体育总局、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决定开展“体育赛事进景区、进街区、进商圈”活动。当前各地正在积极创新消费活动,借助重大体育赛事落实扩大内需战略,随着政策措施不断完善,消费市场不断扩大,产品供给不断丰富,全国体育产业规模进一步扩大,体育赛事经济效益进一步凸显,体育消费试点潜力进一步释放。 第三,行业发展环境仍存在较多不确定性。报告期内,重大体育活动相继举办,群众体育赛事引发热潮,体育发展的“原生动力”不断释放,但受国内经济环境、国际局势等多重因素的交互影响,体育行业的发展格局在当前及未来一段时期仍存在较大困难和不确定性。大众消费和投资增速放缓,人口与全球化两大推动体育产业快速发展的红利效应正在逐步减弱,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发展方式转变对体育产业提出更高要求。 报告期内,公司以“扬帆·奋斗”行动提质升级推动高质量发展,坚定“集团多元化”和“公司专业化”的发展方向,着力成为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领跑者。 一是头部企业领先优势持续放大。在大型赛事活动领域,圆满完成北京马拉松、天津马拉松赛事运营,续约广州马拉松并成功签约十五运广东赛区市场开发、扬州鉴真半程马拉松等项目;在体育经纪与营销领域,挖掘多名高潜运动员,提供经纪代理服务,参与发起总局“优秀运动员终身保障公益项目”,有效扩大了运动员保障体系的广度和深度;在体育彩票领域,公司持续为国家体彩事业提供全方位保障,为社会发展提供彩票公益金支持;中航服公司持续创新服务模式,巴黎奥运会上为1500余名中国代表团成员及媒体记者提供高品质出行服务。 二是传统业务下滑企业积极调整经营方向。公司部分业务在新的市场环境下面临着较大经营压力,过去一年在积极调整、持续创新。体育空间板块强化地方区域作用,推进赛事活动及无形资产开发业务;标准认证集团在传统业务优势下滑的情况下,积极推进匹克球、动力冲浪板等新项目;数科公司在数字系统、设备、服务领域持续探索,致力于成为体育科技领域的头部运营服务企业;国合公司成功中标塞内加尔青奥会技术援助服务项目,探索外赛外训等有益尝试。 三是新兴企业悉心培育核心资源。尚在起步阶段的业务板块,在过去一年展现出良好的势头。公司高质量运营中国户外运动产业大会,充分激发了产业动能;中国万水千帆赛、中国青少年网球城市挑战赛等核心赛事得到规模化落地。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5.18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33.9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6,278.86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2.73%。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158 股票简称:中体产业 编号:临2025-02 中体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体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5年4月25日以现场方式在北京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4月1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出席会议董事应到9名,实到9名。会议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由单铁董事长主持。会议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4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情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审议通过《2024年总裁工作报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2024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情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 四、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情请见本公告日同时披露的《中体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公告》(编号:临 2025-04)。 五、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情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 六、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情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 七、审议通过《2024年社会责任报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情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八、审议通过《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情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九、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情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情请见本公告日同时披露的《中体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编号:临 2025-05)。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 十一、审议通过《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情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考核意见的议案》 本项议案,3名有关联关系的董事回避表决,共有6名董事参加表决。 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同意。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情请见本公告日同时披露的《中体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编号:临 2025-06)。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情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 十五、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情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对外捐赠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2025年度对外捐赠额度为630万元,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具体实施。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集团总部组织机构调整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情请见本公告日同时披露的《中体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集团总部组织机构调整的公告》(编号:临2025-07)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第二十八次股东大会(2024年年会)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情请见本公告日同时披露的《中体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编号:2025-08) 十九、审议通过《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情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 二十、审议通过《中体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管理办法》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情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 二十一、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第一、三、四、八、十一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体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158 股票简称:中体产业 编号:临2025-03 中体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体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5年4月25日以现场加通讯的方式在北京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4月1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监事。出席会议监事应到5名,实到5名。会议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彭立业主持。会议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4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5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详情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审阅。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构建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了较为全面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各级机构均能严格按照相关内部控制制度行使职责,运作规范。公司编制的《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地反应了公司目前内部控制的真实情况。 同意:5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详情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同意:5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监事会认为: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和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决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详情请见本公告日同时披露的《中体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编号:临 2025-05)。 四、审议通过《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做出如下审核意见: 1、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截至出具本审核意见时,未发现参与年度报告及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同意:5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详情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五、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当前资金需求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实际和公司制定的现金分红政策,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 同意:5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详情请见本公告日同时披露的《中体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公告》(编号:临 2025-04)。 六、审议通过《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1、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截至出具本审核意见时,未发现参与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情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上述第一、四、五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体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158 股票简称:中体产业 编号:临2025-04 中体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利润分配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 0.197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次利润分配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止2024年12月31日,中体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535,277,738.10元(母公司报表口径)。经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97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959,513,067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8,902,407.42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金额占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10%。本年度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如上表所示,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公司未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2025年4月25日,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当前资金需求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实际和公司制定的现金分红政策,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判断,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体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158证券简称:中体产业公告编号:2025-08 中体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2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5月20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225号三层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20日 至2025年5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详情请见2025年4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6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出席现场会议的法人股股东持单位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出席现场会议的社会公众股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股权登记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出席现场会议的委托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授权人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外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5年5月16日上午9:00一下午5:00; 3、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4、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青 电话:(010)85160816 传真:(010)65515338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225号 邮编:100020 特此公告。 中体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体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158 股票简称:中体产业 编号:临2025-05 中体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体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规定,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24年度的经营成果,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公司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公司2024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4,034.8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 (一)信用减值损失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进行了分析和测试并相应计提减值准备。经测试,2024 年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金额共计 1,635.31 万元。 经测试,2024年度公司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1,153.20万元、其他应收账款坏账准备482.11万元。 (二)资产减值损失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公司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经测试评估,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2024年度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034.26万元。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公司固定资产按照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孰低计量。经评估,账面价值高于可收回金额,2024年度公司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198.72万元。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公司无形资产按照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孰低计量。账面价值高于可回收金额,2024年度公司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180.74万元。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因项目结算款项回收,转回合同资产减值准备35.63万元。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公司长期股权投资按照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孰低计量。账面价值高于可回收金额,2024年度公司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21.49万元。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规定,符合公司资产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减少公司利润总额 4,034.89万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同意公司对相关资产减值计提准备的方案。 特此公告。 中体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158 股票简称:中体产业 编号:临2025-06 中体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授信金额:公司预计向银行申请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 ● 2025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的情况 鉴于公司(含子公司)2024年度在部分银行授信额度和贷款逐步到期,为促进公司业务发展,保持公司在行业中的领先地位,结合公司的经营情况、业务拓展需要和资金需求情况,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业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并购贷款、委托贷款、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保理等。授信期限以与专业银行签订的最终授信协议为准。 综合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含子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综合授信额度内,根据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以银行与公司(含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融资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授权期限1年。如根据银行最终审批结果,授信事项涉及抵押、担保或关联交易等,应根据抵押、担保或关联交易等具体情况,按照公司规定的审议权限履行相应审议程序后方可实施。 二、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取得该项授信额度有利于促进公司现有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和新业务的快速布局,通过银行授信的融资方式补充公司资金需求,有利于改善公司的财务状况,增强公司实力,对公司的经营活动具有积极的作用,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制定了严格的审批权限和程序,能够有效防范风险。 特此公告。 中体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158 股票简称:中体产业 编号:临2025-07 中体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集团总部组织机构调整的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推动公司“扬帆·奋斗”行动提质升级,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集团总部组织机构调整的议案》,调整后公司组织机构图请见附件。 特此公告。 中体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 附件:公司组织机构图 ■ 证券代码:600158 股票简称:中体产业 编号:临2025-09 中体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变更相应的会计政策,中体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执行该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2023年8月1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2023〕11号),规定“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内容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7号”),规定“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和“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2024年12月6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规定,对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进行会计核算时,应当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该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执行《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 《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2023〕11号)适用于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确认为无形资产或存货等资产的数据资源,以及企业合法拥有或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但不满足资产确认条件而未予确认的数据资源的相关会计处理,并对数据资源的披露提出了具体要求。该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企业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该规定施行前已经费用化计入损益的数据资源相关支出不再调整。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 ①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 ? 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没有将负债清偿推迟至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以上的实质性权利的,该负债应当归类为流动负债。 ? 对于企业贷款安排产生的负债,企业将负债清偿推迟至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以上的权利可能取决于企业是否遵循了贷款安排中规定的条件(以下简称契约条件),企业在判断其推迟债务清偿的实质性权利是否存在时,仅应考虑在资产负债表日或者之前应遵循的契约条件,不应考虑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之后应遵循的契约条件。 ? 对负债的流动性进行划分时的负债清偿是指,企业向交易对手方以转移现金、其他经济资源(如商品或服务)或企业自身权益工具的方式解除负债。负债的条款导致企业在交易对手方选择的情况下通过交付自身权益工具进行清偿的,如果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一金融工具列报》的规定将上述选择权分类为权益工具并将其作为复合金融工具的权益组成部分单独确认,则该条款不影响该项负债的流动性划分。 该解释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企业在首次执行该解释规定时,应当按照该解释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进行调整。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②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 解释第17号要求企业在进行附注披露时,应当汇总披露与供应商融资安排有关的信息,以有助于报表使用者评估这些安排对该企业负债、现金流量以及该企业流动性风险敞口的影响。在识别和披露流动性风险信息时也应当考虑供应商融资安排的影响。该披露规定仅适用于供应商融资安排。供应商融资安排是指具有下列特征的交易:一个或多个融资提供方提供资金,为企业支付其应付供应商的款项,并约定该企业根据安排的条款和条件,在其供应商收到款项的当天或之后向融资提供方还款。与原付款到期日相比,供应商融资安排延长了该企业的付款期,或者提前了该企业供应商的收款期。该解释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企业在首次执行该解释规定时,无需披露可比期间相关信息及部分期初信息。该解释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企业在首次执行该解释规定时,无需披露可比期间相关信息及部分期初信息。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③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 解释第17号规定,承租人在对售后租回所形成的租赁负债进行后续计量时,确定租赁付款额或变更后租赁付款额的方式不得导致其确认与租回所获得的使用权有关的利得或损失。企业在首次执行该规定时,应当对《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租赁》首次执行日后开展的售后租回交易进行追溯调整。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该解释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3)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规定,在对因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进行会计核算时,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一或有事项》有关规定,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预计负债”科目,并相应在利润表中的“营业成本”和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负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预计负债”等项目列示。企业在首次执行该解释内容时,如原计提保证类质量保证时计入“销售费用”等的,应当按照会计政策变更进行追溯调整。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二)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对变更部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要求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变更日期 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以上规定。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中体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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