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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代码:600620 公司简称:天宸股份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主要业务和产品 公司主营业务为药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在销及在研药品涵盖化药及生物药等。报告期内,公司全资子公司嘉林药业主要从事心脑血管药物的研发、生产和销售,适应症涵盖高胆固醇血症、高血压、心律失常、心绞痛等。历经多年积累,已形成一系列产品矩阵,正在生产和销售的心脑血管药品包括阿托伐他汀钙片(阿乐)、氨氯地平阿托伐他汀钙片(尼乐)、华法林钠片、盐酸曲美他嗪胶囊/盐酸曲美他嗪片(奉乐)、盐酸胺碘酮片等,其他领域药品包括泛昔洛韦片(凡乐)、硫唑嘌呤片、羟基脲片和秋水仙碱片等。其中“阿乐”及“尼乐”为公司核心的药物品种,“阿乐”的产品质量、品牌号召力、技术水平及生产工艺均处于市场先进水平,是国内第一个通过阿托伐他汀钙一致性评价产品。“尼乐”亦是同类国内首仿产品。此外,近年公司积极探索新业务,积极涉足生物多肽、工业大麻、医疗服务领域,部分板块已形成终端产品,医康养综合体正在建设中,心理康复医院已建设完成并取得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二)行业发展和竞争格局 1、血脂调节剂行业总体情况 (1)总体市场规模情况 米内网数据显示,自2020年以来,国内血脂调节剂三大终端六大市场(含城市公立医院和县级公立医院、城市社区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城市实体药店和网上药店)的销售额均超过200亿元,其中2023年销售额同比增长0.10%。 / ■ (图片来源:米内网) (2)公立医疗机构情况 米内网数据显示,因伴随慢性疾病的医疗服务刚需,受集采影响不断收缩的血脂调节剂药物市场自2021年以来进入常态化调整阶段,2023年血脂调节剂销售额在中国公立医疗机构(含中国城市公立医院、县级公立医院、城市社区中心及乡镇卫生院)较2022年下降1.3%。 / 图:近年来中国公立医疗机构终端血脂调节剂销售情况(单位:万元) ■ (图片来源:米内网) 从通用名看,2023年中国公立医疗机构终端血脂调节剂老牌明星产品阿托伐他汀钙片、瑞舒伐他汀钙片从2013年开始至今连续十一年蝉联榜单第一、第二,依折麦布片再度蝉联第三。阿托伐他汀钙片销售额一直领跑血脂调节剂市场,从未被超越。 (3)零售药店市场 米内网数据显示,内服血脂调节剂(化药、生物药)在近年中国零售药店(城市实体药店和网上药店)终端市场规模稳步增长,均超过50亿元,2024年Q1-Q3同比增长12.37%,其中城市实体药店是主要销售渠道;网上药店则快速增长,销售额已超过2023年全年。 / 图:近年来中国零售药店终端内服血脂调节剂销售情况(单位:亿元) ■ (图片来源:米内网) 从通用名看,2024年前三季度,中国零售药店终端内服血脂调节剂排名前三的产品分别为阿托伐他汀钙片、瑞舒伐他汀钙片及依折麦布片,阿托伐他汀钙片是唯一销售额超过20亿元的产品。 2、阿托伐他汀钙片市场情况 米内网数据显示,自2022年以来,阿托伐他汀钙片在中国公立医疗机构终端市场规模均超过60亿元,2023年销售额为60.7亿元,是心脑血管系统化药TOP1产品。 ■ 图:近年来中国公立医疗机构终端阿托伐他汀钙片销售情况(单位:万元) (图片来源:米内网) 3、氨氯地平阿托伐他汀钙片市场情况 氨氯地平阿托伐他汀钙片是复方降压降血脂制剂,适用于需氨氯地平和阿托伐他汀联合治疗的患者,该品种于2023年被纳入第八批集采。根据中康开思系统数据显示,氨氯地平阿托伐他汀钙片2021年和2022年均实现超7亿元销售额。 米内网数据显示,2023年氨氯地平阿托伐他汀钙片在公立医疗机构血脂调节剂产品中销售额位列第六名,高于阿利西尤单抗注射液、海博麦布片及匹伐他汀钙片等。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一)公司重大事项 ■ ■ (二)公司子公司重大事项 1、公司于2023年12月1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增资扩股暨公司放弃优先认购权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美瑞佤那饮料以非公开协议方式进行增资扩股,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3,213万元,由其原股东汉义生物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以现金3,213万元进行全额认购,公司放弃对本次增资扩股事项的优先认购权。本次增资扩股完成后,公司所持美瑞佤那饮料股权比例将由60.00%变为49.42%,美瑞佤那饮料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美瑞佤那饮料已于2024年1月完成本次增资扩股的工商变更登记相关手续,并取得了北京市密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5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增资扩股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1)。 2、公司于2023年9月2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挂牌转让控股孙公司北京首惠医药有限公司51%股权的议案》,同意嘉林惠康通过产权交易所以公开挂牌的方式以不低于1元的转让价格转让其持有的首惠医药51%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嘉林惠康不再持有首惠医药股份,首惠医药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2023年11月8日,嘉林惠康已与受让方孙鉴枫签订了《产权交易合同》。嘉林惠康已于2024年1月完成本次关于挂牌转让股权的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16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公开挂牌转让控股孙公司51%股权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2)。 3、为优化公司业务布局,促进不同业务板块精细化、专业化管理,有效推进海南德澄国际医康养综合体项目建设,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公司收购全资子公司嘉林药业控股子公司海南德澄剩余40%股权,海南德澄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并已于2024年1月完成工商变更和股权交割工作。 4、为进一步促进公司医康养板块向纵深推进,形成新的业务增长点,提升公司整体竞争力,提升股东回报率,公司全资子公司海南德澄于2024年2月1日与深圳维力康签署了《出资协议书》及《出资协议书之补充协议》,双方共同出资5,000万元设立武汉维力康,武汉维力康已于2024年2月取得武汉市新洲区行政审批局颁发的《营业执照》,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2月3日和2024年2月5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孙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孙公司完成工商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 5、为进一步拓宽业务市场,推动汉肽生物在研项目落地,提升市场竞争力,实现高质量发展。汉肽生物于2023年8月16日至2024年3月15日期间,通过新疆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进行增资扩股,引入战略投资者。2024年6月,新疆产权交易所披露成交公告,确认汉肽生物与汉麻投资已就增资扩股事宜成交,增资完成后,公司仍持有汉肽生物58.5%股权。相关增资扩股事项已完成交割及工商变更手续。 董事长:魏哲明 德展大健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0813 证券简称:德展健康 公告编号:2025-025 德展大健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5年4月27日,德展大健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根据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4年度审计报告,2024年度公司合并口径期初未分配利润为3,933,981,143.16元,本期合并口径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0,413,065.61元,截至2024年末公司合并口径未分配利润为3,913,568,180.55元。2024年母公司期初未分配利润为-357,451,735.26元,母公司本期实现净利润为-83,630,608.28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0.00元后,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为-441,082,343.54元。根据公司2024年度经营情况、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情况及未来公司经营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公司拟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使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关于公司实施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视同现金分红的说明 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第七条:“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回购股份金额视同现金分红金额,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2024年度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金额73,265,889.00元(不含交易费用),故公司2024年现金分红总额为73,265,889.00元,占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绝对值比例为358.92%。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现金分红方案指标 单位:元 ■ 注1:上表所述“回购注销总额”不包含公司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 注2:公司2022、2023年度回购注销总额以公司分别于2022年2月17日及2023年6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部分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3)、《关于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公告》(公告编号:2023-040)为计算依据。公司2024年回购股份未在当年注销,因此上表中公司2024年回购注销总额为0元。 (二)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 公司2022-2024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含回购注销金额)为197,198,652.02元,占2022-2024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709.05%,因此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9.8.1(九)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四、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合理性、合法性、合规性 (一)2024年各控股子公司利润分配情况 公司主营业务为药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利润贡献来自于医药板块业务。近年来,我国医药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持续深化。为全力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以重塑公司竞争力,各子公司基于战略发展需求,结合当前市场环境持续优化经营策略,推动创新驱动战略落地,加大医疗产业投资。2024年度各子公司经综合研判及审慎评估后未进行利润分配。 (二)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所采取的措施 公司分别于2024年7月1日及2024年7月18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回购,此举旨在增强投资者回报。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3,265,889元(不含交易费用)。2025年公司将根据二级市场情况,持续稳妥推进后续回购工作。 (三)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形成原因 近三年公司已实施的回购金额为253,524,185.81元(各年度实际实施的回购金额之和),根据有关规定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因此,公司近三年通过回购股份方式完成的现金分红金额明显高于公司近三年累计合并口径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红比例符合《公司章程》以及公司《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中的有关要求。 同时,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上市公司利润分配应当以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截至2024年期末,公司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负值,不满足规定的现金分红条件。 此外,在深化医药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背景下,公司正处于战略转型与业务结构优化的关键阶段。基于中长期战略规划与短期经营目标的综合考量,留存未分配利润将有利于保障公司战略转型升级与业务结构优化的有效实现,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因此2024年度公司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使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四)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计划 鉴于现阶段公司所处医药行业发展阶段、自身经营业绩情况、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及中长期战略规划等因素,公司拟将2024年度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用以满足公司未来一般营运资金、加大研发投入、强化营销力度,加速推动资本运作以实现公司中长期战略规划,确保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的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综上,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未来发展需要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并且严格遵循了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3年一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要求。 五、监事会审核意见 2025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计划,符合公司长期持续发展的需求,未损害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六、备查文件 (一)德展大健康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德展大健康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三)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德展大健康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中兴财光华审会字(2025)第226019号); (四)回购注销金额的相关证明。 特此公告。 德展大健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813 证券简称:德展健康 公告编号:2025-030 德展大健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德展大健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规定,公司对母公司及下属所有子公司2024年末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盘点和分析,认为资产中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存在一定的减值迹象。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需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拟计入的报告期间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经过对2024年末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清查和减值测试后,计提2024年度各项资产减值准备1,614.80万元,明细如下表: 单位:万元 ■ 注: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三)公司的审批程序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金额已履行相应的内部审批程序。 二、减值准备计提情况说明 (一)应收账款减值准备计提情况说明 公司期末对应收账款进行全面清查后,经评估,2024年度应收账款减值准备应计提金额为584.14万元,列表说明如下: 单位:万元 ■ (二)其他应收款减值准备计提情况说明 公司期末对其他应收款进行全面清查后,经评估,2024年度其他应收款减值准备应计提金额为992.13万元,列表说明如下: 单位:万元 ■ (三)存货减值准备计提情况说明 公司期末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后,经评估,2024年度存货跌价准备应计提金额为38.52万元,列表说明如下: 单位:万元 ■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金额为1,614.80万元,将全部计入2024年度损益,减少公司2024年度利润总额1,614.80万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遵循谨慎性、合理性原则,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更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 特此公告。 德展大健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813 证券简称:德展健康 公告编号:2025-029 德展大健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相应变更,无需提交德展大健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颁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7号》”),规定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该解释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2024年12月6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8号》”),规定对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进行会计核算时,应当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该解释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二)变更日期 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新会计政策。 (三)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17号》、《准则解释第18号》。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主要变更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主要变更内容 1、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主要变动内容如下: (1)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 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没有将负债清偿推迟至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以上的实质性权利的,该负债应当归类为流动负债。 对于企业贷款安排产生的负债,企业将负债清偿推迟至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以上的权利可能取决于企业是否遵循了贷款安排中规定的条件(以下简称契约条件),企业在判断其推迟债务清偿的实质性权利是否存在时,仅应考虑在资产负债表日或者之前应遵循的契约条件,不应考虑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之后应遵循的契约条件。 对负债的流动性进行划分时的负债清偿是指,企业向交易对手方以转移现金、其他经济资源(如商品或服务)或企业自身权益工具的方式解除负债。负债的条款导致企业在交易对手方选择的情况下通过交付自身权益工具进行清偿的,如果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的规定将上述选择权分类为权益工具并将其作为复合金融工具的权益组成部分单独确认,则该条款不影响该项负债的流动性划分。 (2)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 企业在编制附注时,需汇总并披露与供应商融资安排相关的信息,以便报表使用者能够全面评估这些安排对企业负债、现金流量及流动性风险敞口的影响。在识别和披露流动性风险信息时也应当考虑供应商融资安排的影响。该披露规定仅适用于供应商融资安排。供应商融资安排是指具有下列特征的交易:一个或多个融资提供方为企业提供资金,用于支付其应付给供应商的款项,并约定企业需根据融资安排的条款和条件,在供应商收到款项的当天或之后,向融资提供方进行还款。与原付款到期日相比,供应商融资安排延长了该企业的付款期,或者提前了该企业供应商的收款期。 (3)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 承租人在对售后租回所形成的租赁负债进行后续计量时,确定租赁付款额或变更后租赁付款额的方式不得导致其确认与租回所获得的使用权有关的利得或损失。企业在首次执行该规定时,应当对《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首次执行日后开展的售后租回交易进行追溯调整。 2、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主要变动内容如下: 在对因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进行会计核算时,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一一或有事项》的有关规定,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预计负债”科目,并相应在利润表中的“营业成本”和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负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预计负债”等项目列示。企业在首次执行该解释内容时,如原计提保证类质量保证时计入“销售费用”等的,应当按照会计政策变更进行追溯调整。 (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德展大健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813 证券简称:德展健康 公告编号:2025-028 德展大健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德展大健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德展健康”)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有关议案,公司定于2025年5月20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5年5月20日下午14:30时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5月20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20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20日0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13日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1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2);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昆仑东街789号金融大厦15层德展健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 除上述议案外,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2、议案审议及披露情况 第1项、第3项-第7项议案已经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第2项议案已经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及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23)、《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5)、《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26)、《2024年年度报告》《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3、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时,将对中小股东的投票情况单独统计。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帐户、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和持股凭证(委托出席者,还需持有书面的股东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异地股东可用信函和传真形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5年5月14-15日(上午9:30一11:30,下午13:00一17:00),逾期不予受理。 3、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工体东路乙2号博纳大厦10层公司证券部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金童、赵文佳 电话:010-65858757 传真:010-65850951 电子邮箱:dzjkzqb@163.com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工体东路乙2号博纳大厦10层公司证券部 5、出席会议人员食宿、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德展大健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813;投票简称:“德展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5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20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5月20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个人)出席德展大健康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5月20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 一、委托人情况 1、委托人签名(盖章): 2、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3、持有公司股份性质: 4、委托人持股数: 二、受托人情况: 1、受托人签名: 2、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本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证券代码:000813 证券简称:德展健康 公告编号:2025-023 德展大健康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德展大健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德展健康”)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5年4月1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10:00在公司北京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会议董事9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魏哲明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公司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依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总经理对2024年全年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并作《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审议获得通过。 《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主要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部分相关内容。 (二)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依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对2024年全年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并作《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审议获得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三)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24年,公司实现归母净利润-2,041.31万元,截至期末,公司资产总额531,983.36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审议获得通过,并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所处医药行业发展阶段、自身经营业绩情况、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及中长期战略规划等因素,公司拟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使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第七条规定,2024年度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金额73,265,889元(不含交易费用)视同现金分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审议获得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5)。 (五)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以前年度的财务指标,本着谨慎性原则,在充分考虑公司资产状况、经营能力、经营计划等前提下,预计202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60,829万元、归母净利润8,200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审议获得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指标不代表公司2025年度盈利预测,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性承诺,能否实现取决于市场状况、经营管理等多种因素。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提请广大投资者特别注意。 (六)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整理汇总了2024年度公司各项经济指标、重大事项、资产变动等情况,形成了《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审议获得通过,《2024年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以及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26)。 (七)关于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根据2024年度履职情况,公司独立董事孙卫红、王新安及武滨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4年度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审议获得通过。独立董事将在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3位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八)关于审议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独立性情况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要求,公司通过公开渠道、公司员工关系名册、股东名册等信息,结合三位独立董事向公司提交的《2024年度独立性的自查报告》,对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进行了核查。经核查,认为公司三位独立董事2024年独立性情况符合有关规定的独立性要求。 董事会依据独立董事出具的《2024年度独立性的自查报告》,出具了《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2024年度保持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本议案关联董事孙卫红、王新安、武滨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审议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2024年度保持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九)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公司管理层对2024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审议获得通过,并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十)关于公司经理层成员2025年度经营业绩责任书的议案 为全面完成2025年度生产经营各项任务,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建立健全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公司董事会与经理层成员签订《2025年度经营业绩责任书》。 本议案关联董事刘伟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审议获得通过,并已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十一)关于制定《市值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加强公司市值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公司市值管理行为,维护公司、投资者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一一市值管理》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审议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市值管理制度》。 (十二)关于制定《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价、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审议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舆情管理制度》。 (十三)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依据2025年第一季度生产经营情况编制了《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审议获得通过,并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27)。 (十四)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股东大会召开时间:2025年5月20日下午14:30时 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13日交易结束时 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昆仑东街789号金融大厦15层德展健康会议室。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审议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28)。 此外,会议还听取了《2024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内容。 三、备查文件 (一)德展大健康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德展大健康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记录; (三)德展大健康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记录。 特此公告。 德展大健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813 证券简称:德展健康 公告编号:2025-024 德展大健康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德展大健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德展健康”)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4月1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监事会于2025年4月27日11:00以现场方式在公司北京办公区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会议监事4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4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延超先生主持,董事长魏哲明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根据本报告期内对公司经营管理、财务状况等监督情况,编制了《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审议获得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24年,公司实现归母净利润-2,041.31万元,截至期末,公司资产总额531,983.36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审议获得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三)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所处医药行业发展阶段、自身经营业绩情况、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及中长期战略规划等因素,公司拟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使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第七条规定,2024年度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金额73,265,889元(不含交易费用)视同现金分红。 监事会审核意见: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计划,符合公司长期持续发展的需求,未损害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审议获得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5)。 (四)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整理汇总了2024年度公司各项经济指标、重大事项、资产变动等情况,形成了《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监事会审核意见:本报告期,公司监事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对公司的2024年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的审查,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审议获得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以及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26)。 (五)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公司管理层对2024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监事会审核意见: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出具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设置完整、科学,内控体系完备有效,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及监督充分有效。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审议获得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六)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依据2025年第一季度生产经营情况编制了《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审核意见:本报告期,公司监事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对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的审查,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审议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27)。 三、备查文件 (一)德展大健康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二)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特此公告。 德展大健康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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