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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控股股东签订《债权转让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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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265 证券简称:景谷林业 公告编号:2025-035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控股股东签订《债权转让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景谷林业”)与公司控股股东周大福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周大福投资”)拟签署《债权转让协议》,将公司控股子公司唐县汇银木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银木业”或“标的公司”)原控股股东崔会军、王兰存(现分别持有汇银木业24.50%股权,合计持有汇银木业49%股权)应支付给公司的业绩补偿款13,239.12万元的债权(具体金额以汇银木业2024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测算所得为准,以下简称“标的债权”;经年审会计师审定,汇银木业2024年度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3,245.80万元,计算公司应收业绩补偿款金额为14,186.92万元)转让给周大福投资。 该标的债权的转让不附加任何条件。 崔会军、王兰存对上述标的债权转让事项,已向上市公司确认了应补偿的金额为14,186.92万元。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该项议案。此议案关联董事葛意达、刘皓之、陈凯回避表决。表决结果为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 (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公司向周大福投资共累计借款26,101.22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274.44%;过去12个月,公司与周大福投资未发生其他与债权转让相关的交易事项。 (本次交易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周大福投资需回避表决,因此本次交易能否通过股东会的审批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3年2月28日完成了收购崔会军、王兰存及其他股东合计持有的汇银木业51%股权的重大资产购买事项,收购完成后公司持有汇银木业51%股权,成为汇银木业的控股股东,崔会军、王兰存分别持有汇银木业24.5%的股份。根据2023年1月13日公司与崔会军、王兰存签订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本次交易的业绩承诺期为2023年、2024年、2025年三个年度,崔会军、王兰存承诺汇银木业2023年、2024年、2025年的净利润分别为4,353.00万元、5,767.00万元和6,404.00万元,2023年至2025年三年累计承诺的净利润为16,524.00万元。2023年,汇银木业业绩承诺实现金额为4,693.04万元,超过承诺数4,353.00万元,2023年业绩承诺已经实现。2024年,汇银木业未完成业绩承诺目标,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2024年度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2,666.39万元,根据公司曾先后与崔会军、王兰存等方签署的《股权转让框架协议》《股权转让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及《质权协议》等交易文件约定,崔会军、王兰存需对应前述业绩差额向公司支付业绩补偿款13,239.12万元(具体金额以汇银木业2024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测算所得为准;经年审会计师审定,汇银木业2024年度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3,245.80万元,计算公司应收业绩补偿款金额为14,186.92万元)。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原因 公司拟与控股股东周大福投资签署《债权转让协议》,将上述标的债权转让给周大福投资,该标的债权的转让不附加任何条件。 本次交易旨在解决上述标的债权的回收风险,保护投资者利益,控股股东先行代偿,同时降低了公司的财务压力。 (三)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议案的表决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该项议案。此议案关联董事葛意达、刘皓之、陈凯回避表决。表决结果为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 (四)交易生效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程序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周大福投资需回避表决,因此本次交易能否通过股东会的审批尚存在不确定性。 崔会军、王兰存已对上述债权转让事项表示了认可。 (五)公司与控股股东交易情况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公司向周大福投资共累计借款26,101.22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274.44%;过去12个月,公司与周大福投资未发生其他与债权转让相关的交易事项。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介绍及与公司的关系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名称:周大福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0MA4KNHJL7E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投资、非独资)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号院3号楼 22层 2201内 2206 单元 法定代表人:陈凯 注册资本:30,000万美元 成立日期:2016年09月14日 营业期限:2016年09月14日至2066年09月13日 经营范围:(一)在中国政府鼓励和允许外商投资领域依法进行投资;(二)受其所投资企业的书面委托(经董事会一致通过)向其所投资企业提供下列服务:1、协助或代理公司所投资企业从国内外采购该企业自用的机器设备、办公设备和生产所需的原材料、元器件、零部件和在国内外销售其所投资企业生产的产品、并提供售后服务;2、在外汇管理部门的同意和监督下,在其所投资企业之间平衡外汇;3、为公司所投资企业提供产品生产、销售和市场开发过程中的技术支持、员工培训、企业内部人事管理等服务;4、协助其所投资的企业寻求贷款及提供担保;(三)在中国境内设立科研开发中心或部门,从事新产品及高新技术的研究开发,转让其研究开发成果并提供相应的技术服务;(四)为其投资者提供咨询服务,为其关联公司提供与其投资有关的市场信息、投资政策等咨询服务;(五)承接外国公司和其母公司之关联公司的服务外包业务;(六)从事公司及其关联公司、子公司生产产品的进出口、批发、佣金代理(拍卖除外),并提供相关配套服务。(“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关联方与公司的关系 周大福投资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持有公司71,389,9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5%。 三、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截至本协议的签署日,标的债权的原值为13,239.12万元(具体金额以汇银木业2024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测算所得为准;经年审会计师审定,汇银木业2024年度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3,245.80万元,计算公司应收业绩补偿款金额为14,186.92万元)。 2、景谷林业和周大福投资同意由公司将标的债权转让给周大福投资,转让价格为13,239.12万元(以下简称“转让对价”,具体金额以汇银木业2024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测算所得为准;经年审会计师审定,汇银木业2024年度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3,245.80万元,计算公司应收业绩补偿款金额为14,186.92万元)。为免疑义,如标的债权的评估值不高于前述转让价格,则转让对价维持不变;如前述转让价格低于评估值,双方同意转让对价应调整为评估值的等价金额。 3、周大福投资应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30日内向景谷林业指定的银行账户一次性支付全部转让对价。周大福投资支付全部转让对价之日为标的债权的交割日(以下简称“交割日”),景谷林业应在交割日(含当日)前将标的债权的相关协议原件(不超过2份)移交周大福投资,并向崔会军、王兰存发出债权转让的书面通知。 4、自交割日起,周大福投资即为标的债权的合法持有人(即债权人)。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标的债权的一切权利、权益、利益、义务、责任、风险自交割日起均由周大福投资享有和承担,景谷林业不再享有任何标的债权的相关权益,周大福投资也不得以崔会军、王兰存未能及时、足额偿付标的债权为由,主张撤销本次债权转让或要求景谷林业承担义务或责任。标的债权因不可抗力事件或其他并非由于景谷林业违反本协议的约定而导致的减损、毁损、灭失的全部风险自交割日起均由周大福投资承担。双方同意,本次债权转让不影响重组交易文件关于股权质押的现有安排。 5、业绩补偿的方式及计算公式 上市公司有权在约定的期限内,依据下述公式计算并确定崔会军、王兰存应补偿的金额,补偿方式为标的公司股权、现金或标的公司股权和现金相结合的方式补偿,上市公司有权选择补偿方式: (1)业绩承诺期内的前两年,如标的公司截至任一会计年度当期期末累积实现净利润数低于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数的 85%(不含 85%),则崔会军、王兰存应对上市公司进行补偿,应补偿金额按照下述公式计算: 当期补偿金额=(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数一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现净利润数)÷业绩承诺期限内三年承诺净利润数总和x标的股权的交易价格一累积已补偿金额 (2)业绩承诺期满,如标的公司在业绩承诺期内三年累积实现净利润数低于业绩承诺期内三年累积承诺净利润数,则崔会军、王兰存应对上市公司进行补偿,应补偿金额按照下述公式计算: 当期补偿金额=(业绩承诺期限内三年承诺净利润数总和一业绩承诺期限内三年实现净利润数总和)÷业绩承诺期限内三年承诺净利润数总和x标的股权的交易价格一累积已补偿金额 按照上述第(1)、(2)项公式计算的应补偿金额小于0时,按0取值,即已经补偿的金额不冲回,已经补偿的股权和现金不退回。 若上市公司选择标的公司股权补偿或现金和股权结合的补偿方式的,则按照下列方式计算标的公司股权价值: 标的公司股权补偿:当期补偿股权比例=当期补偿金额:标的公司整体估值(即届时上市公司聘请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标的公司企业价值评估值) 现金和标的公司股权结合的补偿:当期补偿股权比例(当期补偿金额-当期现金补偿金额)÷标的公司整体估值(即届时上市公司聘请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标的公司企业价值评估值) 补偿股权将由上市公司分别以1元对价向崔会军、王兰存购买,崔会军、王兰存按照其届时持有标的公司股权的相对比例分别向上市公司出售,如补偿股权购买涉及相关税赋由崔会军、王兰存承担。 崔会军、王兰存对对方的业绩补偿责任承担连带责任。 业绩补偿的方式及计算公式详见于2023年3月22日公告之《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 四、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债权转让有利于解决公司对标的债权的回收风险,降低了公司的财务压力,同时优化了公司的资产结构,符合公司目前实际经营及战略发展需要,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公司股东的长远利益。 五、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议程 1、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意见:本次公司进行债权转让有利于降低公司对该债权的回收风险,同时降低了公司对控股股东的债务,优化了资产结构,符合公司目前实际经营及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该项议案。此议案关联董事葛意达、刘皓之、陈凯回避表决。表决结果为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 3、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周大福投资需回避表决,因此本次交易能否通过股东会的审批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特此公告。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265 证券简称:景谷林业 公告编号:2025-036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四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行业信息披露》、《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等规则要求,现将2024年第四季度主要经营数据(经审计)披露如下: 一、主要产品产量及同比增减情况 ■ 二、主要产品销量及同比增减情况 ■ 三、主要产品库存量及同比增减情况 ■ 说明: 1、人造板产品:本季度林板产品受市场行情影响,行业竞争加剧,导致本期林板产品销量、产量同比下降,库存增加。 2、林化产品:林化产品销售市场仍然处于低迷期,公司结合市场情况谨慎开展林化业务,报告期内林化产品销售量及库存量较上年有所下降。 以上生产经营数据源自公司内部统计,为投资者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因此相关数据为阶段性数据,可能与公司定期报告披露的数据有差异。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监事会对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 非标准审计意见专项说明的意见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为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经中审众环对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财务报表的审计,为公司出具了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董事会就上述审计报告涉及事项出具了专项说明,现公司监事会就董事会出具的专项说明发表如下意见: 1、监事会同意中审众环出具的审计报告,该审计报告客观真实的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 2、监事会对公司董事会编制的《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2024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表示认可,并将持续关注公司董事会、管理层相关工作的开展,督促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积极、有效、稳妥地消除和改善存在的问题,并采取必要的措施维护公司和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保证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董事会关于2024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 专项说明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为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经中审众环对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财务报表的审计,为公司出具了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4号一一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2025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对审计报告中所涉及的事项专项说明如下: 一、审计报告中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的主要内容 中审众环在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中指出:“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二所述,2024年度,公司主营业务之一的人造板市场发生重大不利变化,致使当期发生亏损人民币10,401.16万元,与上年相比由盈转亏;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为302.08万元,较上年下降96.72%;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52,529.53万元,累计亏损金额较大;资产负债率为73.48%,较上年上升10.05%,在同行业上市公司中处于较高水平;目前,人造板行业开始步入调整期,行业洗牌激烈程度未来可能进一步加剧。 以上事项或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景谷林业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该事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公司董事会对该事项的意见 1、公司董事会认为,审计意见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该审计意见。 2、针对上述导致中审众环形成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事项,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将积极采取措施予以化解,努力改善公司经营环境,不断提高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改进措施 为改善公司盈利能力,公司已采取或将采取的应对措施如下: 一是公司将会持续优化成本结构、调整市场定位与产品服务策略、加强内部管理、积极拓展业务渠道。结合市场销售及生产经营等情况,依托于公司产品品质和品牌影响力,形成灵活的产品体系、销售策略和价格联动机制,主攻定制化产品和市场畅销产品,持续保持良好的市场竞争力。公司将根据市场变化及客户需求,逐步提高板材生产工艺、技术水平以实现技术能力升级,拓宽产品应用领域,形成有效的产销保障支撑体系。 二是积极探索上市公司战略转型,扭转近年来主营业务增长乏力及盈利能力低的局面,培育具有市场前景好、具有成长性及较强盈利能力的新质生产力相关业务。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265 证券简称:景谷林业 公告编号:2025-024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5年4月28日(星期一)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4月15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公司实有董事7名,参加表决7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和《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会议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会议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三、会议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该报告将在2024年年度股东会上听取。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四、会议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报告》;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报告》。 五、会议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六、会议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七、会议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董事会关于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及及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报告》。 八、会议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九、会议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该议案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7)。 十、会议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一、审议《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1、审议《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内部董事的薪酬以其在公司对应的岗位为标准进行考核发放。给予独立董事按照9.6万元/年发放津贴。 外部董事不在公司担任任何工作职务,不在公司领取薪酬且不享有津贴。 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2、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构成。其中基本薪酬参考同行业薪酬水平,并结合职位、能力、岗位责任综合确定,按月发放;绩效薪酬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视高级管理人员年度经营目标完成情况而定,并根据所在地区薪酬水平和通货膨胀水平做相应调整。 基本工资、奖金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 十二、会议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关于计提与核销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计提与核销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8)。 十三、会议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9)。 十四、会议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再次展期的议案》;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再次展期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0)。 十五、会议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关于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该议案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1)。 十六、会议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融资计划的议案》;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2025年度融资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2)。 十七、会议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制定〈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十八、会议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制定〈市值管理制度〉的议案》; 十九、会议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关于唐县汇银木业有限公司2024年度盈利预测完成情况的说明》;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董事长及总经理对唐县汇银木业有限公司未能实现2024年度业绩承诺的致歉公告》(公告编号:2025-033)。 二十、会议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关于与控股股东签订〈债权转让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与控股股东签订〈债权转让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4)。 二十一、会议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2024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董事会关于2024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 二十二、会议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十三、会议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35)。 特此公告。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265 证券简称:景谷林业 公告编号:2025-025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5年4月28日(星期一)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4月15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公司实有监事3名,参加表决3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和《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1、会议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会议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该议案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会议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本议案提交监事会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4、会议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该议案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7)。 5、会议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6、会议审议了《关于2025年度公司监事薪酬的议案》; 参考国内同行业公司监事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2025年监事薪酬方案如下: (1)监事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根据其在公司的具体任职岗位领取相应的报酬,监事不享有津贴。 (2)报酬包含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根据税法规定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因本议案涉及全体监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监事回避表决,同意将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7、会议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关于计提与核销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该议案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计提与核销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8)。 8、会议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监事会对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专项说明的意见》;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监事会对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专项说明的意见》。 9、会议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265 证券简称:景谷林业 公告编号:2025-028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与核销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与核销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更加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24年度的经营成果,公司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计提了资产减值准备,具体情况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为公允反映公司各类资产的价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每年末公司对各项资产进行充分的清查、评估和减值测试,并根据测试结果,计提或转回相应的资产减值损失。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 2024年度,公司计提各类资产减值准备合计12,532.97万元(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转销或核销减值准备2,876.2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说明 (一)计提应收款项的坏账准备 公司根据各项应收款项的信用风险特征,以单项应收款项或应收款项组合为基础,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对于以单项为基础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款项,综合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估计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据此确定应计提的坏账准备;对于以组合为基础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款项,以账龄等作为依据划分组合,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并考虑前瞻性估计予以调整,编制应收款项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据此确定应计提的坏账准备。 根据上述方法,公司当年计提应收票据减值准备0.35万元、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179.51万元、计提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49.18万元。此外,因债务人清算注销以及超过诉讼时效长期无法收回等原因,公司核销应收账款坏账准备534.21万元、核销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2,197.98万元。 (二)计提存货的跌价准备 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可靠证据为基础,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 根据上述方法,公司当年计提存货跌价准备647.26万元;转回存货跌价准备0.99万元。 (三)计提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减值准备 对于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其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如存在减值迹象的,则进行减值测试,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回收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根据上述方法,公司当年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2,761.05万元,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563.75万元,随着固定资产的处置,转销固定资产减值准备3.39万元。 (四)商誉减值准备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公司将其划分为核心商誉及因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形成的非核心商誉。针对核心商誉,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公司至少在年末终了对其进行减值测试,估计其可回收金额,可回收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计提相应的商誉减值准备;针对因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而形成的非核心商誉,随着评估增值部分在合并层面折旧摊销的计提,导致递延所得税负债转回,公司按持股比例,相应计提归属于本公司的商誉减值准备。 根据上述方法,公司计提核心商誉减值准备8,017.32万元,计提非核心商誉减值准备314.55万元。随着子公司的清算注销,转销商誉减值准备140.71万元。 四、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因当年计提、转回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确认的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合计12,532.97万元,相应减少合并报表净利润12,532.97万元。 五、审议程序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允的反映了公司资产状况,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相关政策规定,公司监事会就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计提上述资产减值准备能够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特此公告。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265 证券简称:景谷林业 公告编号:2025-029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会审议:否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1、本次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是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利用关联关系输送利益或侵占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2、本次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的业务独立性、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不利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1、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控股子公司唐县汇银木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银木业”)因生产经营需要,在2025年度内拟与关联方石家庄欧美木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美木业”)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汇银木业对2025年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合理预计,本次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合计为不超过人民币950万元(不含税)。 2、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 3、本次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1)本次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结合业务发展情况,预计2024年度公司控股子公司汇银木业与关联方欧美木业发生关联交易金额(不含税)合计不超过95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9.99%。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的批准。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不涉及需回避的董事,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即可实施,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2)本次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方基本情况 石家庄市欧美木业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张春芹 注册地址:正定县东柏棠村东 经营范围:板材、木质地板的生产、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欧美木业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如下(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欧美木业成立于2002年4月,公司控股子公司汇银木业的股东、董事王兰存之子王爱青委托张春芹持有欧美木业100%的股权。 王兰存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汇银木业的股东和董事,持有汇银木业24.5%的股权。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认定原则,认定欧美木业为上市公司的关联人。 3、履约能力分析 欧美木业系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法人主体,经营活动正常,具有较好的履约能力。未来与其发生交易前,公司及汇银木业将对其履约情况、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等方面进行全面研究分析,以确保相关交易不存在无法正常履约的风险。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日常关联交易内容 汇银木业与欧美木业在2025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主要为汇银木业向其销售板材产品。 2、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汇银木业与欧美木业发生的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公允定价原则,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依据,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它股东利益的情形。 3、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汇银木业在预计日常性关联交易金额范围内,根据业务开展情况的需要,签署相关合同协议,全部交易均以书面合同、协议、供应计划等书面文件为依据。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生产经营正常所需,且上述交易是公允的、必要的,不存在利用关联关系输送利益或侵占汇银木业、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2、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的业务独立性、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不利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特此公告。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265 证券简称:景谷林业 公告编号:2025-030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再次展期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控股股东周大福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周大福投资”)签订《借款展期协议(三)》,将公司所欠周大福投资的2,156.75万元借款向周大福投资再次申请展期一年,展期期限为自2025年5月30日起至2026年5月29日止,展期借款利息为3.10%/年,无需公司提供抵押或担保。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关联交易未导致上市公司主营业务、资产、收入发生重大变化。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与周大福投资借款事项借款利率不高于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且公司无需提供担保,因此公司签署《借款合同》《展期协议(一)》和《借款展期协议(二)》免于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审议和披露,未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向控股股东借款展期,展期借款利率仍不高于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且公司无需提供担保,亦可以免于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审议和披露,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补充公司日常流动资金,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同意,公司与控股股东周大福投资于2022年5月30日签署了《借款合同》,公司向周大福投资借款5,000万元人民币,借款期限为一年,即自2022年5月30日起至2023年5月29日止,借款期限内免收借款利息,无需公司提供抵押或担保。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向周大福投资就上述借款申请展期。经与周大福投资协商确定,双方于2023年4月27日签订了《借款展期协议》,对前述借款展期一年,展期期限为自2023年5月30日起至2024年5月29日止,借款利息为3.6%/年,无需公司提供抵押或担保。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与周大福投资于2024年4月23日签署了《借款展期协议(二)》,对剩余3,500万元借款本金再次进行展期,展期期限为一年,即到期日为2025年5月29日,展期借款利息为3.45%/年,无需公司提供抵押或担保。 截至目前,公司已向周大福投资偿还了2,843.25万元借款本金。根据公司实际情况,为保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顺利开展,公司拟对上述借款合同项下的剩余借款人民币2,156.75万元向周大福投资再次申请展期一年,展期期限为自2025年5月30日起至2026年5月29日止,借款利息为3.10%/年,无需公司提供抵押或担保,并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代表公司办理并签署有关合同文本及文件。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可以免于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审议和披露,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含本次交易),除上述5,000万元借款外,公司还向控股股东周大福投资申请了额度为3.5亿元人民币的借款,公司可以在此额度内分期申请提款,借款年利率为2.75%,借款期限为五年,无需公司提供抵押或担保,截至2024年12月31,实际借款金额为人民币23,944.47万元。上述2,156.75万元人民币借款及23,944.47万元人民币借款共计借款26,101.22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274.44%。 二、《借款展期协议(三)》的主要内容 1、展期借款金额:2,156.75万元人民币。 2、展期利率:借款利率3.10%/年,日利率=年利率/365。借款到期时结清本息。对于公司未向周大福投资偿还的借款本金在《借款合同》、《展期协议一》和《展期协议二》项下产生的且尚未支付的利息,在本协议约定的展期期限届满时一并结清,该部分利息金额将不重复计息。 3、展期期限:自2025年5月30日起至2026年5月29日止。公司可根据资金状况提前向周大福投资还款。公司在借款期限内提前还款的,应提前30个工作日通知周大福投资。 三、关联方基本情况介绍及与公司的关系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名称:周大福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0MA4KNHJL7E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投资、非独资)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呼家楼(京广中心)1号楼29层07-08室 法定代表人:陈凯 注册资本:30,000万美元 成立日期:2016年09月14日 营业期限:2016年09月14日至2066年09月13日 经营范围:(一)在中国政府鼓励和允许外商投资领域依法进行投资;(二)受其所投资企业的书面委托(经董事会一致通过)向其所投资企业提供下列服务:1、协助或代理公司所投资企业从国内外采购该企业自用的机器设备、办公设备和生产所需的原材料、元器件、零部件和在国内外销售其所投资企业生产的产品、并提供售后服务;2、在外汇管理部门的同意和监督下,在其所投资企业之间平衡外汇;3、为公司所投资企业提供产品生产、销售和市场开发过程中的技术支持、员工培训、企业内部人事管理等服务;4、协助其所投资的企业寻求贷款及提供担保;(三)在中国境内设立科研开发中心或部门,从事新产品及高新技术的研究开发,转让其研究开发成果并提供相应的技术服务;(四)为其投资者提供咨询服务,为其关联公司提供与其投资有关的市场信息、投资政策等咨询服务;(五)承接外国公司和其母公司之关联公司的服务外包业务;(六)从事公司及其关联公司、子公司生产产品的进出口、批发、佣金代理(拍卖除外),并提供相关配套服务。(“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关联方与公司的关系 周大福投资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持有公司71,389,9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5%。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经营所需,对公司向控股股东借入的资金进行展期,是为了支持公司健康稳定发展,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不存在重大风险。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未导致上市公司主营业务、资产、收入发生重大变化,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办法》中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的借款利息为3.10%/年,无需抵押和担保,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向控股股东借款事宜可以免于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审议和披露,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风险提示 上述借款展期期限为一年,公司若未能妥善解决上述债务偿还事宜,公司可能会因此面临诉讼、被强制执行等风险。 特此公告。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265 证券简称:景谷林业 公告编号:2025-032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5年度融资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景谷林业”)第九届董事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融资计划,现将公司2025年度融资计划公告如下: 一、2025年度融资计划 为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唐县汇银木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银木业”)经营和业务发展需求,公司及汇银木业在2025年度拟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的融资金额及相关情况如下: 1、融资租赁 2025年新增资产售后回租融资租赁借款1,000万元,借款期限24个月,利率不超过6.65%。 2、邮储银行唐县支行 2025年续贷一年期银行借款2,500万元,借款期限12个月,利率不超过3.71%。 3、北京银行保定分行 2025年续贷一年期银行借款1,000万元,借款期限12个月,利率不超过3.45%。 4、扶贫贷款 2025年续贷一年期扶贫贷款1,855万元,借款期限12个月,利率不超过5.50%。 5、景谷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2025年获取银行综合授信额度2,000万元,授信期限12个月,利率不超过4.7%。 以上综合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及汇银木业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及汇银木业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具体授信额度、授信品种及其他条款以公司及汇银木业与相关金融机构最终签订的协议为准。 二、授权委托 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融资授信业务,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子公司管理层在2025年年度融资计划额度和利率范围内,根据金融机构授信落实情况和本公司资金需求,具体办理融资事宜,签署各项相关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265证券简称:景谷林业公告编号:2025-035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2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5月23日10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号银泰中心C座2201A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23日 至2025年5月2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会议听取《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5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通过,相关公告披露于2025年4月29日的《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本次股东会的会议资料将于本次股东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10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0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周大福投资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 2025年5月16日、5月19日,上午9:00一11:30,下午14:30一16:30。 2、登记方式: 法人股东持单位证明、上交所股票账户卡、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公众股东持本人身份证、上交所股票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出席的代理人必须持授权委托书。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进行登记。 3、登记地点: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王旗营路89号金领地大厦1304室,公司证券投资部。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会会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会议联系人:项良宝 王秀平 联系电话:0871-63822528 联系邮箱:jglymsc@163.com 邮编:650000 特此公告。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2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会议听取《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265 证券简称:景谷林业 公告编号:2025-037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行业信息披露》等规则要求,现将2025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未经审计)披露如下: 一、主要产品产量及同比增减情况 ■ 二、主要产品销量及同比增减情况 ■ 三、主要产品库存量及同比增减情况 ■ 说明: 1、人造板产品:本季度林板产品受市场行情影响,行业竞争加剧,导致本期林板产品销量、产量同比下降,库存增加。 2、林化产品:林化产品销售市场仍然处于低迷期,公司结合市场情况减少林化产品加工,导致林化产品销售量及库存量较上年有所下降。 以上生产经营数据源自公司内部统计,为投资者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因此相关数据为阶段性数据,可能与公司定期报告披露的数据有差异。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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