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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4月29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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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0363 公司简称:联创光电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参会董事、监事会及全体参会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未出席董事、监事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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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已回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54元(含税),不进行送股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数453,514,450股,扣除回购证券专用账户的股份113,400股,以余额453,401,050股为基数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4,483,656.70元(含税)。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以上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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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由于工作调整原因,邓惠霞女士于2025年4月27日辞去董事会秘书职务。同日,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聘任邓惠霞女士为公司副总裁,聘任周家禾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聘任副总裁及变更董事会秘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1)。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1、激光行业
  激光作为20世纪比肩核能、电脑与半导体的重大发明,深刻影响并推动了科学、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及变革。激光技术作为高端制造领域的核心技术之一,在工业加工、光通信、医疗美容及特殊应用领域等诸多领域,均占据着极为重要的地位。从发展趋势来看,其未来将逐步对传统工业制造技术的存量市场形成替代。
  近年来,我国工业制造业开始了新一轮的转型升级,激光行业作为战略性新兴产业,受到了国家层面的大力扶持,国家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指导性文件,其中包括《“十四五”智能制造发展规划》《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新装备条例》《通用航空装备创新应用实施方案(2024一2030年)》以及《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等。以支持激光行业发展,加强无人机反制技术研发,为无人机监管提供法律依据,推动了反制装备行业的发展。
  在安防领域,激光技术广泛应用于测距仪、红外对抗及定向能产品等方面。现代战争受无人机(UAV)、弹道导弹等不对称威胁扩散的影响,对先进防御系统的需求持续攀升。激光装备系统作为定向能对抗产品,具备有效应对这些威胁的能力。与使用昂贵的导弹摧毁小型无人机等中等级别的威胁相比,激光装备系统提供精确的瞄准、快速的交战时间、减少的附带损害以及基于电源系统的潜在无限弹药,是更具成本效益、高速、高精度的选择。随着近年来激光和电光技术的持续进步,在功率输出、光束质量、效率提升及尺寸减小等方面的改进不断促进更有效、更紧凑激光装备系统的研制,进一步推动了激光装备系统在安防领域发挥愈发关键的作用。
  在地缘政治紧张局势日趋紧张以及各国现代化建设积极推动的双重驱动下,全球国防预算呈现出持续增长的态势。近年来,以激光装备系统为代表的定向能装备,成为细分市场中年复合增长率位居前列的领域之一。根据Markets and Markets发布的《2023年定向能武器报告》及Global Market Insights发布的《2023年激光武器报告》数据显示,全球激光武器市场规模预计从2023年的50亿美元增长至2030年的240亿美元,期间年复合增长率为25.9%。
  2、基于超导磁体技术应用的相关行业
  高温超导技术被誉为21世纪最具潜力的高新技术,其具备在特定条件下实现零电阻电流传输的特性,能够在极低功耗下产生极强的稳恒磁场。我国在《“十四五”规划》、《中国制造2025》《新材料产业发展指南》和《能源技术革命创新行动计划》等政策文件中,明确将高温超导技术列为重点支持的前沿技术,旨在大力推动其研发与产业化发展进程。与此同时,国家在“十四五”规划中提出了单位GDP碳排放降低18%的目标,并积极落实2030年应对气候变化国家自主贡献目标,力争2060年前达成“碳中和”愿景。高温超导感应加热装置、高温超导单晶硅生长炉以及高温超导可控核聚变等关键应用场景,不仅高度契合我国高新技术发展和绿色战略需求,更为传统产业的技术升级改造以及绿色化转型,提供了具有全局性、系统性的解决方案,有力地助推了我国能源结构的转型升级。
  2024年是高温超导技术从实验室走向产业化的关键一年。在这一年里,我国高温超导单晶硅生长实现了“0到1”的应用突破,高温超导核聚变装置初步验证了工程层面的可行性,第二代高温超导带材产业化实现了跨越式提升,工业装备能效革新成果显著。这些重大进展和突破,不仅进一步巩固了中国在全球超导领域的技术话语权,更是凭借“节能+高效”这一双引擎,有力地推动着高端制造业的加速发展与能源领域的深刻变革。随着技术的持续迭代与产业链的逐步成熟完善,高温超导技术正从“颠覆性技术”向“战略性产业”迈进,为全球碳中和目标及高科技竞争注入核心动能。
  近年来,高温超导磁体技术在非磁金属热处理、光伏、电网、能源和商业设备等多个领域打开了市场应用空间,迎来加速发展的关键转折点。
  在非磁金属热处理领域,高温超导感应加热设备性能优越,其主要应用于与挤压机、锻压机配套的非磁金属热处理等场景。相较于传统感应加热设备,高温超导设备具备节能减耗、加热均匀、升温迅速、温控精准等优势。2023年,世界首台兆瓦级高温超导感应加热设备投产,标志着高温超导感应加热商用设备进入规模化放量阶段,全国金属热处理设备替换市场空间近千亿元。
  在光伏领域,2023年单晶硅生长炉用超导磁体正式投入使用,显著降低了硅片氧含量并提升了硅棒品质。随着光伏N型电池时代的到来,先进硅片产能释放大量需求,新型单晶炉设备进入“1到N”的放量阶段。据中金研究所预测,2025年新型单晶炉订单空间将达到约770亿元。不仅体现出光伏产业对新型单晶炉的强劲需求,更彰显出在超导磁体技术加持下,光伏生产设备领域蕴含的巨大发展潜力与商业价值,将进一步推动光伏产业链向高效、高质量持续迈进。
  在可控核聚变领域,2024年高温超导技术成为核心突破口。美国麻省理工学院(MIT)团队通过REBCO制备的高温超导磁体,将托卡马克装置体积与成本压缩至传统方案的1/40,相关成果发表于《IEEE应用超导汇刊》。联创超导完成全球首根百米级大电流高温超导集束缆线研制,基于REBCO缆线的D型磁体在20K低温环境下通过测试,并中标中核集团超导线圈项目。这些进展推动核聚变装置向紧凑型、低成本方向迈进,为未来能量增益(Q值)突破及商业化奠定基础。
  根据浙商证券行业研究报告测算,全球核聚变设备市场年均规模将从2021-2025年的208亿元增长至2026-2030年的917亿元,2031-2035年将达到2172亿元,2023-2028年复合增速为35%,2028-2033年复合增速为19%。在核聚变技术领域,基于高温超导技术的托卡马克装置是目前的主流技术路线。美国、日本等诸多国家已敏锐洞察到可控核聚变的巨大潜力,纷纷出台政策文件,全力推动可控核聚变技术的快速发展。高温超导磁体作为托卡马克核聚变装置的核心部件,随着未来可控核聚变技术逐步实现商业化应用,必然会迎来更为广阔的市场拓展空间,成为推动全球能源变革的关键力量。
  3、智能控制器行业
  智能控制器作为电子设备的“中枢神经”,是为实现特定功能而设计的嵌入式计算机控制单元,广泛应用于智能家居、汽车电子、工业自动化、医疗设备及智慧建筑等领域。其下游应用场景呈现高度多样化与专业化特征,行业格局相对分散。作为智能物联生态的核心部件,智能控制器受益于《“十四五”智能制造发展规划》《智能硬件产业创新发展行动计划》等政策支持,行业迎来黄金发展期。随着AIoT技术演进,产品正向高集成度、自适应算法、低功耗设计方向升级,推动行业持续扩容。
  在5G商用深化与AIoT技术融合的背景下,智能控制器正加速渗透至生产生活的全场景。据Frost&Sullivan及中商产业研究院等机构最新数据,全球智能控制器市场呈现稳步增长态势,规模从2015年的1.23万亿美元提升至2024年的1.96万亿美元,年均复合增长率达5%。中国市场延续强劲增长势头,2016至2023年期间规模从1.36万亿元增至3.42万亿元(CAGR14%),2024年中国市场规模预计达3.87万亿元,同比增长13.16%,显著高于全球5%的增速,占全球市场份额29%。
  当下,智能控制器正经历着从单一功能控制迈向“感知-决策-执行”一体化的深刻变革:新能源汽车电控系统要求耐高温、高可靠性;智能家居控制器集成边缘计算能力;工业领域则向实时性、抗干扰性升级。随着ChatGPT等生成式AI技术与控制器深度融合,自适应学习、预测性维护等创新功能持续拓展应用边界,行业有望维持两位数增长,成为推动智能制造升级的核心力量,助力各行业在智能化浪潮中实现跨越式发展。
  4、背光源行业
  作为液晶显示模组核心组件,背光源行业深度绑定显示面板产业周期。随着全球LCD产能加速向中国转移,面板厂商基于成本控制与供应链安全考量,推动背光源配套体系本土化,吸引日韩台企及超百家本土企业竞逐中国市场,形成国产化率超85%、竞争白热化的产业格局。
  根据IDC、DSCC、Wind及头豹研究院的研究数据,占市场份额约60%的消费电子领域成为重灾区,叠加OLED替代率超28%,中低端背光模组价格下跌18-22%,厂商毛利率压缩至8-12%,TOP10企业中有7家出现季度亏损,产能利用率降至65-70%。平板、数码相机等关联市场同步萎缩,带动行业成品库存周转天数从2021年32天延长至58天。尽管车载及大尺寸显示保持低速增长,但结构性红利难掩行业整体下行:车载背光单套价值量年复合增长率仅1.01%,大尺寸TV背光模组均价跌破5美元,面板厂年度压价幅度达8-10%。当前行业面临“三重挤压”:需求端消费电子周期下行,智能手机库存消化至12周;供给端中小尺寸产线激增40%,三年新增厂商超60家;客户端面板厂垂直整合,自建背光产线配套率达45%。数据显示,2023年行业平均净利润率降至4.2%,较2018年下降9.3个百分点,技术同质化导致专利纠纷案件同比上升67%,60家企业退出消费电子领域。背光源行业正经历深度调整:头部企业转向MiniLED、COG集成背光等高端赛道,而中小厂商面临更加激烈的竞争,产业分化态势加剧。
  5、光电通信及智能装备线缆行业
  电线电缆作为国民经济“血管”与“神经”,广泛应用于电力、轨道交通、新能源等领域。据中商产业研究院数据,我国电线电缆行业市场规模从2022年的1.17万亿元增至2024年的1.3万亿元,CAGR为5.4%,其中2024年增速5.8%。产量方面,2021-2023年分别为5480万千米、5927万千米、6203万千米,年均增速6.5%。
  在当前的行业环境下,线缆行业正面临着诸多挑战。从市场供需来看,随着5G通信、智能电网、工业自动化等领域的快速发展,对相关线缆产品的需求理论上应呈现增长态势,但由于宏观经济增速放缓以及部分下游行业投资收缩,需求增长的幅度不及预期。与此同时,线缆企业产能扩张的速度在前期较为迅猛,导致当下出现了一定程度的产能过剩,市场竞争愈发激烈。
  就竞争格局而言,电线线缆行业集中度较低,存在着大量的中小企业。大型企业凭借品牌、技术和规模优势在高端市场占据一定份额,但众多中小企业为求生存,在中低端市场大打价格战,使得产品价格不断承压。据前瞻产业研究院统计,全国电线电缆企业有30000多家,市场竞争呈现出一片红海态势。在这样的竞争环境下,企业的利润空间被严重压缩。
  从发展趋势上看,一方面,电线电缆对于高性能、低损耗、智能化的线缆产品需求日益迫切,这要求企业不断加大研发投入,提升产品的技术含量;另一方面,原材料价格的波动也给企业的成本控制带来了极大挑战。铜、铝等主要原材料价格的不稳定,进一步挤压了企业的盈利能力。综合而言,光电通信及智能装备线缆行业内的公司面临着行业下行的压力,盈利能力收缩的困境愈发明显。
  公司主营业务为激光系列及传统LED芯片产品、智能控制系列产品、背光源及应用产品,光电通信与智能装备线缆及金属材料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其中,激光系列及传统LED芯片产品主要为特殊领域高功率高亮度泵浦源器件、激光器集成产品、发光芯片、特种红外不可见光芯片以及激光反制无人机产品等产业链上中下游产品,广泛应用于国内特殊领域及遥控、指示灯等领域;
  智能控制及应用产品主要应用于家电控制、新能源汽车电子、光伏和工业控制等领域;
  背光源系列产品主要应用于平板、工控、车载、电脑等背光源显示领域;
  光电通信与智能装备线缆及金属材料产品主要应用于通讯产品及相关设备、计算机网络、军用等领域。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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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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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说明:
  1、截至2024年12月31日,控股股东电子集团持有公司20.81%股权。
  2、公司于2025年2月1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全部1,711,300股已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455,225,750股变更为453,514,450股,控股股东电子集团持有公司股权比例上升至20.89%。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详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第三节“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之(一)主营业务分析2.收入和成本分析。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363 证券简称:联创光电 编号:2025-019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参会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5年4月17日,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书面形式发出《关于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的通知》,并以邮件、直接呈送等方式送达各位监事。
  2025年4月27日上午11:30,在公司101大楼五楼第一会议室以现场+通讯方式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4人,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陶祺先生因个人原因而未出席本次会议。监事会主席辜洪武先生主持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了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且能有效覆盖各项经营管理活动的内部控制体系,公司出具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其他相关文件的要求,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未发现有违反《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相关指引的情形发生。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盈利水平、经营发展需要及资金需求等因素,能够保障股东的合理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我们同意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核销》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核销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会计处理后能够公允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公司董事会就相关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我们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核销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核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能够使公司财务报告更加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一一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公司在《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一一业务办理:第六号一一定期报告》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公司监事保证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23)。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江西联创超导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创超导”)不存在银行贷款逾期情形,鉴于联创超导为公司落实“进而有为”战略、聚焦发展超导产业的实际载体公司,本次公司按持股比例为联创超导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有利于推动公司超导产业加速发展,符合公司“进而有为”战略落地实施的实际需求,有利于推动公司加速实现“以智能控制产业为支柱,重点突出激光和超导两大产业”的产业布局;且联创超导提供了相应的反担保,反担保方具有相应的担保履约能力且信用状况良好,本次担保事项给公司带来的或有风险较低,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监事一致同意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5)。
  关联监事辜洪武先生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6)。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与生产经营密切相关,能进一步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更好地规避和防范外汇汇率波动风险,增强财务稳健性,公司决策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7)。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的确认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的确认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9)。
  关联监事辜洪武先生、曾庆勋先生、雷云女士、高静女士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4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4、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更正后的信息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2)。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363 证券简称:联创光电 编号:2025-020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参会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送转比例:
  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54元(含税),每股派送红股0股,每股转增0股。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已回购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予以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2022-2024年),公司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含本预案拟分配金额)为85,455,332.88元(含税),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且高于5,000万元,公司不存在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632,570,131.16元。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如下:
  1、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已回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54元(含税)。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数453,514,450股,扣除回购证券专用账户的股份113,400股,以余额453,401,050股为基数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4,483,656.7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24,483,656.70元;本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50,835,935.07元,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75,319,591.77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31.23%。其中,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并注销的回购金额0元,现金分红和回购并注销金额合计24,483,656.7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10.15%。
  2、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送红股0股、以公积金转增0股。截至2025年4月27日,公司总股本453,514,450股,本次送转股后,公司的总股本为453,514,450股。
  本次利润分配最终实际分派总额以实际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时有权参与本次权益分派的总股数为准计算。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5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盈利水平、经营发展需要及资金需求等因素,能够保障股东的合理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我们同意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和发展规划,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363 证券简称:联创光电 编号:2025-021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核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参会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分别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核销》的议案。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公司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固定资产、存货和应收款项等资产进行了检查和减值测试,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对部分无法收回资产进行核销。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项目主要包含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及固定资产,2024年计提或转回各项资产减值准备总计19,052.7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2、本次核销的资产项目主要包含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2024年核销金额总计9,178.64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
  二、各项资产项目计提依据及计提金额
  1、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与计量》的规定,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票据等各类项的应收账款的信用风险特征,在单项或组合基础上计提预期信用减值损失。本期共计提信用减值损失2,691.61万元,其中应收票据-72.64万元,应收账款2,352.41万元、其他应收款411.84万元。
  2、资产减值损失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一存货》的规定,存货在资产负债表日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时计提存货跌价损失。经测试,本期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2,368.37万元。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资产减值》的规定,在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经测试,本期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3,992.78万元。
  综上,本期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金额19,052.76万元,将减少当期利润总额19,052.76万元,减少当期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15,238.34万元。
  三、核销资产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分别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核销》的议案。为进一步加强公司的资产管理,防范财务风险,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使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财务制度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继续对各类资产进行了清查,拟对相关资产进行核销。具体情况如下:
  2024年度公司核销资产9,178.64万元,其中核销应收账款40.37万元,核销其他应收款3.93万元,核销存货9,134.34万元,减少当期利润总额0万元,减少当期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0万元。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
  (一)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以及公司资产实际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计提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使公司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为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
  (二)本次资产核销事项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核销依据充分,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综上,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对相关资产的核销。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核销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会计处理后能够公允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公司董事会就相关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我们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核销事项。
  特此公告。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363 证券简称:联创光电 编号:2025-022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参会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8号》”)的要求变更相应的会计政策。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以前年度损益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财政部于2024年12月6日发布了《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规定对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一一或有事项》有关规定,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预计负债”科目,该解释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根据《准则解释第18号》的要求,“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
  1、会计处理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财会〔2017〕22号)第三十三条等有关规定,对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一一或有事项》(财会〔2006〕3号)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在对因上述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进行会计核算时,企业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一一或有事项》有关规定,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预计负债”科目,并相应在利润表中的“营业成本”和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负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预计负债”等项目列示。
  2、新旧衔接
  企业在首次执行本解释内容时,如原计提保证类质量保证时计入“销售费用”等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等有关规定,将上述保证类质量保证会计处理涉及的会计科目和报表列报项目的变更作为会计政策变更进行追溯调整。企业进行上述调整的,应当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相关情况。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18号》的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政策外,其他未变更部分,公司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根据财政部上述通知规定,《准则解释第18号》“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准则解释第18号》。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以前年度损益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能够使公司财务报告更加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五、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新的会计政策后,能够使公司财务报告更加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能够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363 股票简称:联创光电 编号:2025-024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参会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中久光电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久光电”)、江西联创光电营销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营销中心”)、江西联创电缆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创电缆”)、南昌欣磊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欣磊光电”)、深圳市联志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联志”)、江西联创致光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创致光”),上述公司均为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不属于关联担保。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提供担保的担保余额:2025年度,公司预计对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9,500万元,其中:对资产负债率高于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对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9,50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32,906.10万元。
  ● 本次被担保方均为公司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其中子公司联创电缆以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为母公司的担保提供了资产反担保。
  ● 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被担保人营销中心、联创致光的资产负债率超70%,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子公司对生产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实际需要,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分别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2025年度,公司预计对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9,500万元,其中对资产负债率高于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对资产负债率低于70%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9,500万元,其中子公司联创电缆以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为母公司的担保提供了资产反担保,在全年预计担保总额范围内,各下属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可以在同类担保对象之间调剂使用,担保期限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期间内有效,上述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公司2025年度担保预计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
  上述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及商业保理公司、融资租赁公司等类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担保、抵押担保、质押担保、留置、商票保兑等方式。公司本次对外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上述额度为公司2025年度预计提供担保的最高额度,实际发生的担保总额取决于被担保方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及商业保理公司、融资租赁公司等类金融机构的实际融资金额。
  同时,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2025年预计担保总额范围内决定实际发生的担保金额、担保形式、担保期限等具体事宜,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的人签署担保相关文件,授权期限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期间内有效。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名称:中久光电产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0000944392248
  成立日期:2014-03-12
  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临空经济区儒乐湖大街955号临瑞青年公寓1号楼5楼517室
  法定代表人:刘建良
  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大功率脉冲及连续光纤激光器、大功率半导体激光器、固体激光器、光学及光电子元器件、激光系统、电源设备的研究、开发、生产、批发兼零售、维修服务、技术咨询;激光精密加工设备的研发、生产、批发兼零售、维修服务;激光器控制软件设计、开发、批发兼零售、维修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不含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或技术);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中久光电股权结构
  ■
  中久光电最近一年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二)被担保人名称:江西联创光电营销中心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106591820552R
  成立日期:2012-03-16
  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京东大道168号
  法定代表人:伍锐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半导体照明路灯、显示屏、户外景观亮化产品、电子产品、化工产品(易制毒及化学危险品除外)及金属材料、光电子元器件、半导体照明光源及控制系统、光电通信线缆、电缆、电力设备、节能设备、通信终端与信息系统设备、计算机、路灯灯杆的生产和销售及售后服务;建筑材料的销售;城市道路照明工程、亮化工程、智能建筑工程、安防工程、电子工程、节能工程;合同能源管理;软件开发;网络系统集成、能源管理平台系统集成及工业自动化工程安装;自营或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机械设备及配件、机电设备、五金产品、通讯设备及配件、照明灯具的销售;供应链管理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仓储服务(易燃易爆及危险化学品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营销中心股权结构
  ■
  营销中心最近一年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三)被担保人名称:江西联创电缆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805662014743Q
  成立日期:2007-05-24
  注册地址:江西省吉安市井冈山经济技术开发区京九大道272号
  法定代表人:伍锐
  注册资本:26,314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电线电缆、电缆组件、光纤光缆及配件、电动汽车充电装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对外投资;通信工程;管理与技术咨询服务;进出口贸易;塑料粒料、金属材料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联创电缆股权结构
  ■
  联创电缆最近一年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四)被担保人名称:南昌欣磊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000612411126N
  成立日期:1993-02-18
  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罗家镇
  法定代表人:魏明龙
  注册资本:808万美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
  经营范围:设计、制造、经营和销售各类光电子材料、器件和电子元器件材料、器件及深加工产品、应用产品、提供产品的技术服务,及上述商品的批发、佣金代理以及进出口业务。
  欣磊光电股权结构
  ■
  欣磊光电最近一年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五)被担保人名称:深圳市联志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070391844F
  成立日期:2013-05-31
  注册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水田社区长城计算机厂区2号厂房六层
  法定代表人:陈天荣
  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光电产品、电子元器件及组件、照明产品、电视机、显示器、家用电器、开关电源、橡胶制品、电脑周边设备、太阳能产品、机电设备电脑及配件、电气设备、机电设备及配件、太阳能产品、智能交通产品及其他电子信息产品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销售;计算机软件信息系统集成;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光电产品、电子元器件及组件、照明产品、电视机、显示器、家用电器、开关电源、橡胶制品、电脑周边设备、太阳能产品、机电设备电脑及配件、电气设备、机电设备及配件、太阳能产品、智能交通产品及其他电子信息产品的生产。
  深圳联志股权结构
  ■
  深圳联志最近一年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六)被担保人名称:江西联创致光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100763363408F
  成立日期:2004-07-06
  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临空经济区黄堂西街711号智能光电产业园8#、12#厂房
  法定代表人:宋荣华
  注册资本:18,500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国内贸易代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单位后勤管理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物业管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机械设备租赁,仓储设备租赁服务,办公设备租赁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间接持有联创致光66.98%股权,具体如下:
  联创致光股权结构:
  ■
  江西联创显示科技有限公司股权结构:
  ■
  联创致光最近一年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三、对外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担保总额仅为公司拟提供的担保额度,尚未签署相关担保协议,尚需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及商业保理公司、融资租赁公司等类金融机构等相关机构审核同意,签约时间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反担保协议等条款将在上述范围内,以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本次为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2025年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子公司生产经营及投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经营实际和整体发展战略,本次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主体,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足够的偿还能力,担保风险在公司的可控范围内,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为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系考虑到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主体,且公司及子公司资信和经营状况良好,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上述担保公平、对等、风险可控,符合有关政策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对子公司资金实行的是集团化管理,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授信额度由公司统一核定、统一使用,子公司如果有资金需求,公司将合理安排融资金额和担保方式。公司将通过网银系统,加强对各子公司的资金归集,同时加强对子公司的资金管理和控制,确保能够按时还本付息。截至公告披露日,为其提供的担保未发生过逾期情形,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包括本次担保预计在内,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12,700万元,占公司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27.14%;其中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79,500万元,占公司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19.14%;对控股股东控制下的联创超导提供的担保总额为33,200万元,占公司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8.00%。公司不存在对子公司及联创超导以外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被担保方的最近一年一期的财务报表
  4、被担保方的营业执照
  特此公告。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363 股票简称:联创光电 编号:2025-025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参会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及是否为上市公司关联人:被担保人为江西联创超导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创超导”),联创超导系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创光电”或“公司”)控股股东江西省电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子集团”)控股子公司,系公司的参股公司与关联法人。
  ● 本次担保金额:本次联创超导拟申请的综合授信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公司拟按对联创超导的持股比例对联创超导拟申请综合授信总额的40%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200万元担保。同时,联创超导控股股东电子集团对联创超导拟申请综合授信总额的60%提供不超过4,800万元担保。
  ● 担保余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为联创超导提供担保余额为5,998万元(不含本次)。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是,本次担保由联创超导提供反担保。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联创超导自产品商业化后,业务高速发展,现拟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东湖支行申请总额不超过8,000万元期限为1年的流动资金贷款等综合授信。公司拟按对联创超导的持股比例对授信额度的40%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200万元担保。联创超导以其全部财产为公司实际担保提供反担保。同时,联创超导控股股东电子集团对联创超导拟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东湖支行申请综合授信总额的60%提供不超过4,800万元担保。
  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联创超导拟申办的贷款授信担保额度范围内决定实际发生的担保金额、担保形式、担保期限等具体事宜,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的人签署担保相关文件。
  联创超导系公司控股股东电子集团的控股子公司,系公司的参股公司与关联法人。电子集团持有联创超导41.026%股份,公司持有联创超导40.00%股份。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之(二)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及尚需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伍锐先生、陈长刚先生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召开专门会议审议并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及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届时将回避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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