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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4月29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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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0546 公司简称:山煤国际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268,375,062.69元。2024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3,074,515,638.66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3,030,864,230.58元,扣除已发放的2023年度现金红利1,288,596,491.00元,母公司法定盈余公积金已达到注册资本的50%,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可以不再提取,2024年末母公司累计可分配利润为4,816,783,378.24元。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6.90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982,456,140股,以此计算本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367,894,736.60元(含税),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2025年度。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60.30%。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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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公司主要业务及主要产品情况
  1.煤炭生产业务
  公司煤炭生产业务的主要产品为自产煤及洗精煤。公司下属煤矿位于大同、忻州、临汾、长治、晋城等煤炭主产区,煤种多以贫煤为主,具有低硫、低灰分、高发热量等特点,属于优质的配焦用煤和动力用煤,主要销售给大型炼钢企业和大型发电厂。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煤炭生产业务收入172.66亿元,同比下降27.45%,原煤产量3,297.89万吨,同比下降15.40%,自产煤销量2,673.36万吨,同比下降23.31%,销售均价645.85元/吨。分季度来看,公司所属煤矿长春兴煤业、凌志达煤业、韩家洼煤业陆续完成600万吨/年、240万吨/年、150万吨/年的生产要素公告,下半年产能明显恢复,公司全年自产煤产销量呈现前低后高态势;同时受煤炭市场下行趋势影响,公司下半年特别是第四季度以来售价及毛利率环比有所下降,各季度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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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煤炭销售和物流业务
  公司煤炭贸易业务的产品包括山西地区北部动力煤、中南部炼焦煤、中部无烟煤及东南部无烟、半无烟煤,主要用于电力及冶金行业。公司从事煤炭贸易业务四十余年,在山西、陕西、内蒙等全国煤炭主产区建立了货源组织渠道,在主要中转地设立了港口公司,年港口中转能力约五千万吨,依托年运输能力上千万吨的自有船队,形成了覆盖煤炭主产区、遍布重要运输线、占据主要出海口的独立完善的煤炭内、外贸运销体系。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煤炭贸易业务收入116.73亿元,同比下降9.59%,贸易量1,899.63万吨,同比增长7.66%,其中进口贸易量1,019.82万吨;销售均价614.49元/吨。各季度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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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公司主要经营模式及业绩驱动因素
  公司以自有煤矿为基础,以货源组织、运输仓储服务为保障,以产稳销、以销促贸,贸服结合,积极构建产洗销贸运进协同发展、联动发力的经营模式,实现从煤炭生产商向能源供应综合服务商转变。目前,公司业绩驱动主要来源于煤炭业务,煤炭业务利润来源于自产煤销售以及采煤成本和其他管理成本的控制。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4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95.61亿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2.68亿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24.44亿元;总资产达到403.80亿元,较年初下降0.58%;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资产达到164.91亿元,较年初增长5.19%;本报告期末,公司资产负债率为50.52%,较年初增加了1.07个百分点。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546 证券简称:山煤国际 公告编号:临2025-024号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2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5月20日 15点00分
  召开地点:太原市小店区晋阳街162号三层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20日
  至2025年5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2已经2025年4月27日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余议案已经2025年4月27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刊载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2、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议案7、议案8、议案9
  3、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7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5年5月19日(星期一)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
  2、登记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晋阳街162号15层证券事务部
  3、登记手续:
  (1)个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股东帐户卡。
  (2)法人股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股东帐户卡;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合法的书面加盖法人印章或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名的委托书原件和股东帐户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信函到达邮戳或电子邮件到达邮箱时间应不迟于2025年5月19日下午6点。
  六、其他事项
  1、与会股东的交通、食宿费自理。
  2、联系方式:
  联系人:成恺
  电话:0351-4645546
  邮箱:smzqb@smgjny.com
  特此公告。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546 证券简称:山煤国际 公告编号:临2025-022号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要求,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有效推动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和投资价值提升,持续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发展理念,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制定了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并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省委十二届九次全体会议暨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聚焦高质量发展和现代化建设主题,围绕增强核心功能、提升核心竞争力,以“安全集约高效绿色生产”为工作主线,全力以赴保安全、稳增长、提质效、谋创新、推改革、防风险、促发展,锚定目标、攻坚克难,高质量收官“十四五”,高标准开局“十五五”,不断开创高质量发展和现代化建设新局面,充分保障股东合法权益,有效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和投资价值提升。
  二、现状分析
  (一)生产经营方面。近年来公司聚焦煤炭主业,不断强化安全环保管理水平,持续深化“先进产能”“资源扩增”“精煤制胜”“配煤优势”四大战略,有序释放先进产能,加强洗选领域重点技术革新和工艺设备改造升级,构建产洗销贸运进一体化商业大格局,同时进一步提升管理创新,强化成本管控,公司内生发展基础不断夯实,盈利能力明显提升。但目前煤炭市场供需关系较为宽松,公司还需要进一步加强补短板、固底板、铸长板、拓优势,充分持续打造煤炭低成本核心竞争力,有效提升全产业链一体化运营效能,不断提升公司资产质量。
  (二)投资者回报方面。公司高度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不断提高现金分红比例,2021年至2023年股利支付率分别为62.91%、63.89%、30.25%,累计分红金额(含税)达到88.56亿元,累计分红占上述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归母净利润的164.74%。另外,公司已制定《2024年-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在符合《公司章程》规定前提下,明确规划期内各年度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60%。同时,公司也面临煤炭市场需求不足和资源接续双重压力,公司要充分结合资金使用安排和经营发展需要,努力提升分红的可持续性和相对稳定性。
  (三)公司治理方面。公司以董事会建设、独立董事制度改革为核心,就董事会提案、决议落实跟踪执行评价、外部董事履职等各个层面进行完善,制定或修订各项配套制度;公司还严格按照独立董事新规要求,对独立董事的履职管理进行全面系统优化,以确保为独立董事的履职提供坚实保障和有效支持,进一步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伤害,公司董事会建设工作扎实推动。但同时,伴随着新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以及其它监管制度地不断更新修订,公司还要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制定或修订配套管理制度,有效提升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能力和内部控制水平。
  (四)投资者关系管理方面。近年来,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不断完善投资者关系管理流程,修订完成《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通过线上业绩说明会、上证e互动、现场接待、投资者电话等多种方式积极与投资者保持沟通交流,不断增强公司信息透明度与沟通坦诚度。下一步,公司将在信息披露方面狠下功夫,持续完善重大信息内部收集机制,不断提升定期报告、社会责任报告内容质量,保障投资者能够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成果、财务状况等内容,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建立起长期、稳定、信赖的和谐关系。
  三、2025 年主要举措
  (一)聚焦主业提质增效,产洗销贸运进电积极联动
  公司深耕煤炭主业四十余年,构建了以自有煤矿为基础,以货源组织、运输仓储服务为保障,以产稳销、以销促贸、贸服结合,产洗销贸运进协同发展、联动发力的经营模式。2025年,公司将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深度聚焦主责主业,增强核心竞争力,持续推动煤炭主业高质量发展。一是坚定不移走“安全集约高效绿色生产”之路,做强做优煤炭主业,大力推进精采细采,持续推进“一优三减”,着力提升单产单进水平,稳步提升井下正规循环作业完成率和产能利用率,稳产稳供、提质增效;二是深化产洗销贸运进电一体化协同联动,坚持“量价联动、稳价保量”原则,采取“以销定产、以效定产、以现定产”措施,优化资源配置,精准把握市场需求,灵活调整策略,推动产业链上下游紧密合作,促进产业链各环节高效运转;三是优化提升配采配洗配销效能,加快生产性衔接工程,与周边有需求的矿井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不断优化产品结构,主动对接市场要求,不断优化完善焦煤、电煤配洗配销方案,满足客户差异化需求,全力推动配洗增效,最大化提升煤炭销售效益;四是加快产业升级,突出科技创新主体地位,积极引进成熟可靠的新技术、新工艺,加速科技成果转化,提升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同时积极争取后备煤炭资源,保障企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二)持续重视股东回报,共享公司发展成果
  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以及《公司2024年-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确保在兼顾长远发展的同时,执行连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实现发展成果与股东价值增长持续共享。2025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6.9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367,894,736.60元(含税),公司现金分红占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60.30%。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予以实施。
  此外,公司还将加快建立完善公司“价值创造”“价值经营”“价值传播”“价值实现”四个领域协同机制,科学监测公司市值、市盈率等二级市场重点指标表现情况,及时制定应对措施,切实提高投资者获得感和满意度,最终实现与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成果的目的。
  (三)强化创新驱动优势,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
  公司充分利用“双百企业”创新优势,不断强化国有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持续健全科技创新管理体系,把科技创新的落脚点放在“安全集约高效绿色生产”上,全面推动企业发展转型升级、提质增效。一方面,公司将坚持以科技创新推动产业创新,大力推广无煤柱开采、边角资源开采、压覆资源开采、瓦斯区域治理、快速掘进等新技术。另一方面,公司将加快技术装备升级改造和数智化数字化建设,努力把科技成果转化为新质生产力,进一步厚植公司发展新动能新优势。
  (四)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有效传递公司价值
  公司始终注重维护投资者关系,积极通过多种渠道加强与投资者沟通交流,不断提升信息披露质量,有效传递公司价值。一方面,公司将通过进一步提升信息披露质量,不断完善公司定期报告、日常生产经营、社会责任等与投资决策相关的信息内容,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另一方面,公司将积极与投资者互动交流,有效传递公司价值,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与认同。2025年,公司拟组织开展线上业绩说明会活动不少于3次,并在业绩说明会中采用图文等可视化形式,动态展示公司生产经营和财务数据等情况,解答投资者疑问,听取投资者意见与建议。同时,公司将保持电话、邮箱等渠道畅通,及时回复投资者上证e互动平台提出的问题,积极借助业绩说明会、现场调研、路演、反路演等多种方式及时与投资者、券商研究员、媒体等相关方进行充分沟通。
  此外,公司将加强舆情监测及分析,密切关注有关公司的各类报道信息,必要时通过发布澄清公告、官方声明、新闻发布会等方式进行积极回应,为公司营造健康良好舆论环境。
  (五)健全公司治理机制,提升规范运作水平
  公司深入贯彻上市公司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不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加强规范运作能力,持续完善内控体系建设,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2025年,公司将全面构建现代企业治理体系,突出党对企业的全面领导不动摇,加快完善“权责法定、权责透明、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现代公司治理机制,全面提升现代企业治理效能。一方面,按照新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监管制度的相关要求,进一步调整优化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监事会、经理层的权责边界和运行机制,提升董事会多元化水平,同时修订《公司章程》等配套制度,确保决策科学、监督有效、执行有力;另一方面,根据国资监管要求,加快落实公司子企业治理结构改革,确保公司监事会改革按时完成;此外,完善信息披露、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内部控制等重点业务管理制度,确保上市公司规范运行,同时聚焦公司重点业务管控领域,以内控评价结果为导向,以流程优化为抓手,以降低业务风险为目标,全面推进公司内控体系建设。
  (六)强化“关键少数”责任,优化绩效管理机制
  公司高度重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关键少数”人员的履职规范,2025年将持续加强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董监高人员的沟通,不断强化相关方的责任意识、履约意识和合规意识;积极组织公司董监高人员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山西证监局等监管机构举办的各类培训和会议,不断提升董监高等“关键少数”人员的履职能力;进一步强化高级管理人员激励及约束,在保障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公司主要业绩指标匹配的基础上,改进优化考核指标、流程和权重,牵引高级管理人员锚定目标、奋斗实干,进一步激发公司管理层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
  四、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公司将持续评估本次“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具体举措及执行效果,结合公司业绩说明会,就提质增效重回报方案的主要内容、实施情况等与投资者进行充分沟通交流,积极听取投资者关于改进行动方案的意见建议,及时对行动方案进行优化调整,确保行动方案执行始终符合公司长远发展和投资者利益。
  本行动方案是基于公司目前实际情况和外部环境做出的规划,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方案的实施可能受到宏观经济、行业政策、市场环境等因素的影响,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0546 证券简称:山煤国际 公告编号:临2025-020号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5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2.人员信息
  截至2024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96名、注册会计师2,498名、从业人员总数10,021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743名。
  3.业务规模
  立信2024年度业务收入(经审计)47.48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6.7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05亿元。
  2024 年度立信为693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8.54亿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7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4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7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立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43次和自律监管措施4次,涉及从业人员131名,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
  (二)项目信息
  1.人员信息
  ■
  (1)项目合伙人从业经历:
  项目合伙人:肖勇,从2013年起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任职,具有31年的审计经验。常年为中央企业及上市公司等行业提供专业服务。在年度决算审计、专项审计及内部控制等领域具有广泛和深入的经验。2015年成为立信合伙人。
  (2)签字注册会计师从业经历:
  签字注册会计师:杨建利,从2013年起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任职,具有21年的审计经验,常年为中央企业及上市公司提供专业服务,在年度决算审计、专项审计以及内部控制审计等领域具有广泛和深入的经验,具有证券服务从业经验。
  (3)质量控制复核人从业经历:
  质量控制复核人:苗颂,从2010年起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任职,具有16年的审计经验,常年为中央企业及上市公司提供专业服务,在年度决算审计、专项审计以及内部控制审计等领域具有广泛和深入的经验,具有证券服务从业经验。
  2. 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三)审计收费
  1.审计收费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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