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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4月29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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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适用 √不适用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4,192.39万元,同比减少 11.48%;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 38,235.02万元,同比下降 3.43%。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526 证券简称:科前生物 公告编号:2025-015
  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3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则以未来实施分配预案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为基数,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公司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382,350,180.06元,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期末未分配利润为2,124,329,905.89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1、公司2024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3元(含税)。截至2025年4月25日,公司总股本466,128,056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2,211,573股后的股本463,916,483股,以此为基数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199,484,087.69元(含税)。截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2、2024年度,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34,760,251.98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234,244,339.67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61.26%。其中,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并注销的回购(以下简称“回购并注销”)金额0.00元,现金分红和回购并注销的金额合计199,484,087.69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52.17%。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上市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本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为正值,公司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具体指标如下:
  ■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本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盈利情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2、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526 证券简称:科前生物 公告编号:2025-019
  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
  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及子公司为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满足2025年度经营发展需要,在与银行充分协商的基础上,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及子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需求决定。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总计为人民币8亿元。为提高工作效率,拟授权公司总经理签署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的各项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融资等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等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
  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特此公告。
  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526 证券简称:科前生物 公告编号:2025-020
  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任期满六年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王宏林先生的辞职报告。王宏林先生自2019年5月1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于2025年4月30日届满六年。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王宏林先生向公司董事会申请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辞职后,王宏林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宏林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王宏林先生辞任将导致公司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比例不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因此王宏林先生的辞职申请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出新任独立董事之日起生效。为了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出新任独立董事之前,王宏林先生仍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其在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中的相应职责。同时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尽快完成独立董事的补选工作。
  王宏林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独立公正、忠实履职,为公司规范运作、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王宏林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526 证券简称:科前生物 公告编号:2025-017
  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现将本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909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了普通股(A股)股票10,50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1.69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2,745.00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后实际收到的募集资金为115,825.79万元。截至2020年9月17日,本公司共收到募集资金122,745.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8,571.72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14,173.28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致同验字(2020)第420ZC00338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为78,257.29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40,551.51万元,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余额9,551.51万元的差异为31,000.00万元,系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收回的本金。
  2.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2024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
  (1)本年度募集资金结余情况
  ■
  (2)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①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合计7,144.08万元。
  ②支付募集资金专户结算手续费合计0.76万元。
  ③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取得收益合计380.80万元,其中收到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合计22.49万元,利息及理财收入合计358.31万元。
  综上所述,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为85,401.36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33,787.48万元,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余额4,787.48万元的差异为29,000.00万元,系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收回的本金。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文件的要求,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于2019年3月2日经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管理办法并结合经营需要,本公司从2020年9月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单位:人民币元)如下:
  ■
  注:公司存放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自贸试验区武汉片区分行(账号:17060101040029269)的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已按照相关规定使用完毕;存放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光谷科技支行(账号:127906216410204)的募集资金对应的募投项目“动物生物制品产业化建设项目”已建成结项,账户内的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为便于银行账户统一集中管理,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专户予以注销,相关注销手续已办理完毕。
  上述存款余额中,已计入本期募集资金专户的投资收益及利息收入380.80万元,已扣除手续费0.76万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本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本年度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3年8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公司于2024年8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6,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29,00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本年度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本年度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本年度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2024年7月22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及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自有资金及承兑汇票等方式(含背书转让支付)先行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公司于2024年5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2024年6月7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终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动物生物制品车间技改项目”,并将其结余募集资金28,713.72万元投资于新项目“高级别动物疫苗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一期)”。
  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金额分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上表中的募集资金金额不包含存款利息收入和现金管理产品收益。
  2024年度,公司“高级别动物疫苗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一期)”使用情况参见附表2:2024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项目金额情况表。
  (二)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公司本年度不存在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按《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文件的要求和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六、保荐机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2025年4月29日,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针对本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科前生物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七、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科前生物董事会编制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有关规定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科前生物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
  八、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特此公告。
  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附表1: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续上表)
  ■
  附件2:2024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项目金额情况表
  编制单位: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证券代码:688526 证券简称:科前生物 公告编号:2025-023
  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批新兽药注册证书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兽药管理条例》和《兽药注册办法》规定,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审查,批准公司申报的猪瘟、猪伪狂犬病二联活疫苗(C株+HB2000株)为新兽药,并核发《新兽药注册证书》,具体详情如下:
  一、新兽药的基本信息
  新兽药名称:猪瘟、猪伪狂犬病二联活疫苗(C株+HB2000株)
  英文名:Classical Swine Fever, Swine Pseudorabies Vaccine, Live (Strain C + Strain HB2000)
  新兽药注册证书号:(2025)新兽药证字43号
  注册分类:三类
  研制单位: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监测期:3年
  主要成分与含量:疫苗中含猪瘟病毒兔化弱毒(C株)传代细胞毒,每头份不低于104.0FAID50或不低于7500RID;含猪伪狂犬病病毒HB2000株,每头份不低于105.0TCID50。
  作用与用途:用于预防猪瘟和猪伪狂犬病,猪瘟免疫产生期为免疫后4日,猪伪狂犬病免疫产生期为免疫后21日。免疫期为6个月。
  二、该兽药产品研发及市场背景情况
  猪瘟和猪伪狂犬病作为危害我国养猪业的主要病毒疫病,临床中两种病毒混合感染或相互继发感染比例日益升高,目前,猪瘟单苗与猪伪狂犬病单苗是防控以上两种疫病的关键手段,但需要分别接种,接种次数多,免疫压力大。为此,公司以具有良好免疫原性和安全性的猪瘟兔化弱毒株(C株)和猪伪狂犬病病毒HB2000株为制疫苗毒株,研制了猪瘟、猪伪狂犬病二联活疫苗(C株+HB2000株)。研究数据证实,该疫苗安全、有效、稳定,可在减少免疫次数、降低免疫应激的情况下,同时预防猪瘟和猪伪狂犬病,达到一针防两病的效果。
  截止目前,公司从公开渠道未能查询到市场上流通的同类产品的销售情况和市场份额。
  三、该兽药产品对公司的影响
  该产品的成功获批,将进一步丰富公司的产品种类,推动公司产品及业务向多元化方向发展,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对公司经营发展具有一定的积极作用。公司将依据《兽药管理条例》、《兽药产品批准文号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申请批准文号。
  四、风险提示
  该产品上市销售前尚需取得产品批准文号。因受产品试生产和行政审批等因素的影响,公司取得该兽药产品批准文号以及后续生产销售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同时,如果该产品市场推广和经营销售情况不理想,可能存在该新兽药产品投产后无法达到预期效益的风险。提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526 证券简称:科前生物 公告编号:2025-021
  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而进行的相应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的概述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日期
  1、财政部于2023年8月1日发布了《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2023〕11号),适用于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确认为无形资产或存货等资产的数据资源,以及企业合法拥有或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但不满足资产确认条件而未予确认的数据资源的相关会计处理,并对数据资源的披露提出了具体要求。该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企业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该规定施行前已经费用化计入损益的数据资源相关支出不再调整。
  2、财政部于2023年10月25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规定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相关内容,该解释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3、财政部于2024年12月6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规定了在对因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进行会计核算时,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一一或有事项》有关规定,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预计负债”科目,并相应在利润表中的“营业成本”和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负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预计负债”等项目列示。企业在首次执行该解释内容时,如原计提保证类质量保证时计入“销售费用”等的,应当按照会计政策变更进行追溯调整。该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根据上述通知要求,公司对现行的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自2024年度起执行上述规定,执行上述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最新发布的相关规定及解释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526 证券简称:科前生物 公告编号:2025-018
  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为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正常业务需要,公司与关联方间的交易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公司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均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定价公允、结算时间与方式合理,不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选择的合作关联方均具备良好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可降低公司的经营风险,有利于公司正常业务的持续开展,在同类交易中占比较小,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概述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已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度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形成以下意见:公司预计的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经营范围内发生的常规业务,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交易各方均遵循了自愿、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关联交易管理要求的公允性原则,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资产状况构成不利影响,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陈慕琳、钟鸣、刘春全、何启盖、方六荣、吴美洲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表决结果:3票同意,占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人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6票回避。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协商确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不存在向关联方进行利益输送,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公司本次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有利于双方业务发展,监事会同意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基于日常业务开展所需,2025年度内,公司拟与关联方华中农业大学开展日常关联交易不超过600万元,本次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有利于双方业务发展,具体情况如下:
  ■
  (三)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公司与华中农业大学首次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金额。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何启盖先生、吴斌先生、方六荣女士为华中农业大学教授;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陈慕琳女士之父陈焕春先生为华中农业大学教授;公司副董事长、副总经理、财务总监钟鸣先生之母金梅林女士为华中农业大学教授。
  (三)履约能力
  关联方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根据关联交易方的财务状况,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能严格遵守合同约定。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行为,定价政策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产供销系统完整、独立,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为维护交易双方利益,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将根据业务开展情况签订对应合同或协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公司预计与上述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行为,是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经营,促进公司发展,是合理的、必要的。
  (二)关联交易定价的公允性
  公司预计与上述关联方的交易是在公平的基础上按市场规则进行,交易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或公允价格为基础协商确定,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均参照公司与其他供应商交易的规则要求执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关联交易的持续性
  上述预计关联交易遵循公平交易、互利互惠的原则,有利于公司正常业务的持续开展,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526 证券简称:科前生物 公告编号:2025-014
  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以现场表决的形式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下称“本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5日以邮件、电话的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吴斌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作出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4年,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认真履行各项职权和义务,在维护公司利益、股东合法权益、改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管理制度等工作中恪尽职守,加强对公司财务状况及公司董事、高管履职情况的监督,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在全面审阅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后,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控制规章制度的规定。
  (2)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面、公允地反映了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本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监事会保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公司在编制2024年年度报告的过程中,未发现参与2024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在总结2024年经营情况和分析2025年经营形势的基础上,结合公司2025年度经营目标、战略发展规划,编制了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监事会同意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对公司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有效性作出的评价,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5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公司聘请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关于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监事薪酬方案结合公司经营业绩和相关的绩效考核指标,并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薪酬水平及当地物价水平等因素,秉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有利于强化公司监事勤勉尽责,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
  本议案全体监事回避表决,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相关业务规则,编制了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监事会认为该报告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如实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本年度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等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17)。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协商确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不存在向关联方进行利益输送,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公司本次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有利于双方业务发展,监事会同意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有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526 证券简称:科前生物 公告编号:2025-022
  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1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5月19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湖北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二路419号科前生物二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19日
  至2025年5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5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6,7,9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7,8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议案7:关联股东何启盖、方六荣、吴美洲、陈慕琳、钟鸣回避表决;议案8:关联股东吴斌、叶长发回避表决。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5年5月18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二)登记地点: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湖北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二路419号);
  (三)登记方式:拟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者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登记。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传真、邮件等方式办理,以抵达时间为准。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1)自然人股东: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5)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注:所有原件均需提供一份复印件,如通过信函、传真、邮件方式办理登记,请提供必要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并请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湖北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二路419号科前生物证券部
  邮政编码:430000
  传真:027-81322905
  联系电话:027-81322905
  邮箱:wuhankqbio@kqbio.com
  联系人:邹天天、彭雄
  特此公告。
  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526 证券简称:科前生物 公告编号:2025-016
  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公司已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公司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系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创立于1981年,隶属福建省财政厅。1998年12月,与原主管单位福建省财政厅脱钩,改制为福建华兴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2009年1月,更名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3年12月,转制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9年7月,更名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为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B座7-9楼,首席合伙人为童益恭先生。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拥有合伙人71名、注册会计师346名,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182人。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37,037.29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5,599.98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9,714.90万元。2024年度为91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上市公司主要行业为制造业(包括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医药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等)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农、林、牧、渔业等,审计收费总额(含税)为11,906.08万元,其中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71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购买累计赔偿限额为8,000万元的职业保险,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未发生因执业行为导致的民事诉讼。
  3、诚信记录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4次,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的情况。1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3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自律惩戒2次,无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及纪律处分。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胡敏坚,注册会计师,2003年起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2001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开始在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了申菱环境、瀚蓝环境、新迅达、温氏股份、科前生物等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本期签字注册会计师:李泽,注册会计师,2021年起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2019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开始在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负责了科前生物等上市公司审计。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陈敏,注册会计师,2006年起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2007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和复核了海峡环保、招标股份、科前生物、兴森科技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胡敏坚、签字注册会计师李泽、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陈敏近三年均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胡敏坚、签字注册会计师李泽、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陈敏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4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费用为15万元。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2025年度本项目的审计收费为人民币62万元(包括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充分了解和审查了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2024年度审计期间诚实守信、勤勉尽责,按照独立审计准则,客观、公正地为公司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其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公司2025年度聘任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1年,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1年,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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