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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4月29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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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主要股东情况:广州悟修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40.0000%、公司持股40.0000%、宁波新画幅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13.3333%、王进持股5.1665%、郑伟持股1.5002%。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间接控制的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规定。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人民币2,325.56万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1,138.30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1,187.27万元,营业收入为人民币3.00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27.70万元。
  截至2025年3月31日,总资产为人民币2,283.73万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1,096.5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1,187.23万元,营业收入为人民币0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0.04万元。
  五、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前期同类关联交易均已按协议履行,关联方能够按约提供或接受劳务并结算账款。上述关联方均依法持续经营,财务状况正常,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具备履约能力,形成坏账的风险较小。
  六、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与上述关联人的交易主要为与日常经营相关的接受或提供劳务服务、接受租房物业等服务以及向关联方申请贷款。关联交易的价格由交易双方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依据一般商业条款而确定,关联交易定价主要采用市场化定价。
  七、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交易目的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存在业务往来,主要是基于各自客户的营销需求,优先考虑合作对方的服务能力进行合作,合作内容以广告制作和投放为主;向关联方申请贷款是为了进一步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提高公司融资效率,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
  2.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的关联交易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交易,不存在损害交易双方利益的行为。该等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产生不利的影响。公司对关联方不存在依赖,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上述与关联方的交易是各方以效益最大化、经营效率最优化为基础所做的市场化选择,充分体现了专业协作、优势互补的合作原则。《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对关联交易的决策、回避表决、信息披露的程序做了规定,已有必要的措施和程序保护其他股东的合法利益。
  特此公告。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825 证券简称:华扬联众 公告编号:2025-054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华扬联众”)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387号)核准,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份方式向8名特定投资者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26,936,88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14.26元,募集资金总额384,119,908.80元,扣除承销费用及保荐费用合计人民币5,300,000.00元(含增值税)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378,819,908.80元,扣除其他与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的费用1,498,997.06元(不含增值税)后的净额为377,320,911.74元。
  截至2021年9月15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募集资金到账事项出具了《验资报告》(XYZH/2021BJAA190377号),确认募集资金到账。
  (二)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注1:扣除承销及保荐费(含增值税)后,公司实际到账募集资金为378,819,908.80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329,232,836.72元,其中:根据公司2021年9月29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13,000,000.00元;公司于2023年1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临时补充流动资金80,000,000.00元(已于2024年1月17日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公司于2023年9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临时补充流动资金130,000,000.00元(已于2024年9月5日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支付非公开发行股票信息披露费用480,000.00元;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5,752,836.72元。
  注2:除以募集资金支付其他发行费用(含增值税)480,000.00元,与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相关的其他费用均以公司自有资金支付。
  注3:2024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支出241,660,000.00元,其中:根据公司于2024年1月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临时补充流动资金80,000,000.00元;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临时补充流动资金23,660,000.00元;公司于2024年9月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临时补充流动资金130,000,000.00元;公司于2024年9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临时补充流动资金8,000,000.00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为18,423,807.15元(含募集资金累计利息收入498,089.20元及累计银行手续费支出1,354.13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公司与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及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分别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签署的前述三方监管协议均参考《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制定,不存在重大差异,协议各方均按照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履行相关职责。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公司原于中信银行北京国际大厦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银行账号:8110701012602149960)已于2023年11月2日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4)。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存在冻结。冻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注:截至本专项报告披露日,表格中注1、注2、注3、注4所涉及的募集资金账户冻结金额1,512,774.75元、647,448.00元、4,859,006.48元、955,483.49元已分别于2025年1月23日、2025年3月27日、2025年2月27日、2025年2月7日解除冻结。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公司为了保证项目建设顺利实施,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已根据项目进展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先期投入未进行置换。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余额24,166.00万元,使用情况如下:
  公司于2023年1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已于2024年1月17日将 8,000.00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1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归还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1)。
  公司于2023年9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3,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已于2024年9月5日将13,000.00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归还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8)。
  公司于2024年1月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4年12月31日,该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尚未到期,该笔资金尚未归还。公司已于2025年1月13日将8,000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归还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2)。
  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366.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4年12月31日,该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尚未到期,该笔资金尚未归还。
  公司于2024年9月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3,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4年12月31日,该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尚未到期,该笔资金尚未归还。
  公司于2024年9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4年12月31日,该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尚未到期,该笔资金尚未归还。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五)超募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尚在投入过程中,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七)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2021年至2024年主要建设实施过程中受外部环境影响进展缓慢;同时互联网营销行业周期变化快、热点营销方式转换快,技术迭代更新快,人员密集型投入的项目建设的前置条件在整体项目建设周期滞后,开始逐步被虚拟人物、虚拟的现实场景等人工智能应用替代;外加公司总部迁址前后的筹备和实际行动等因素影响,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进度不及预期。
  此外,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部分募集资金存在冻结情况,具体详见本专项报告二、(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公司将会持续关注募集资金使用进度及相关冻结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投资风险。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已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华扬联众《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南的规定编制,反映了华扬联众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4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
  
  证券代码:603825 证券简称:华扬联众 公告编号:2025-056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涉及到2021年至2023年度合并及公司财务报表,不会导致公司已披露的年度报告出现盈亏性质的改变,影响相对较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
  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分别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及第六次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经公司自查发现以前年度会计处理存在会计差错事项,公司已对相关会计差错进行更正,并对财务报表进行了追溯调整,涉及到2021年至2023年度合并及公司财务报表。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2025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的要求,本公司现将前期差错更正事项说明如下:
  一、会计差错更正的原因及概述
  公司对税收相关法律法规的理解出现偏差,在对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及文化事业建设费的计提上,错误的以权责发生制计提的增值税金额作为计税依据,导致历年来公司对上述税费存在多计提的现象。
  为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实际经营业绩情况和财务状况,公司已对相关会计差错进行更正,并对财务报表进行了追溯调整,涉及到2021年至2023年度合并及公司财务报表。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不会导致公司已披露的年度报告出现盈亏性质的改变,影响相对较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
  二、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对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公司对上述事项采用追溯重述法进行更正,追溯调整了2021年至2023年度相关财务报表项目。上述差错更正事项对公司2021年至2023年度财务报表影响如下:
  (一)2021年度
  1、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
  ■
  (续)
  ■
  2、合并利润表项目
  ■
  3、公司资产负债表项目
  ■
  (续)
  ■
  4、公司利润表项目
  ■
  (二)2022年度
  1、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
  ■
  2、合并利润表项目
  ■
  3、公司资产负债表项目
  ■
  4、公司利润表项目
  ■
  (三)2023年度
  1、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
  ■
  2、合并利润表项目
  ■
  3、公司资产负债表项目
  ■
  4、公司利润表项目
  ■
  三、更正后的2021年度至2023年度合并及公司财务报表
  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后的财务报表及相关附注》。
  四、2023年与更正事项相关的财务报表附注
  22、应交税费
  ■
  32、未分配利润
  ■
  34、税金及附加
  ■
  五、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监事会及会计师事务所意见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2025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和要求,更正后的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客观、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2025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更正后的财务报表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实际经营业绩情况和财务状况。董事会同意对本次会计差错进行更正及追溯调整事项。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和财务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程序符合要求,更正后的财务数据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实际经营业绩情况和财务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对本次会计差错进行更正及追溯调整事项。
  (四)会计师事务所意见
  公司审计机构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中兴财光华审专字(2025)第211013号),认为公司的专项说明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制规则第19号一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2025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编制,对2021年度至2023年度合并及公司财务报表会计差错的更正情况进行了如实反映。
  特此公告。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825 证券简称:华扬联众 公告编号:2024-058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而进行的相应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原因及变更日期
  2023年10月,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规定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和“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相关内容,该解释自2024年1月1 日起施行。
  2024年12月,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规定了“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的相关内容,该解释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要求执行。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825 证券简称:华扬联众 公告编号:2025-060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司法拍卖完成过户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系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姜香蕊女士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所致,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前,公司股东姜香蕊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苏同先生、上海华扬联众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扬企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47,535,28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8.76%;本次权益变动后,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43,885,58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7.32%。
  ●本次权益变动前,公司控股股东湖南湘江新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湘江集团”)持有公司股份44,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7.37%;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控股股东湘江集团持有公司股份47,649,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8.81%,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为湘江集团,实际控制人为长沙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本次司法拍卖导致的权益变动概述
  公司股东姜香蕊女士所持有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票共计3,649,700股被司法拍卖,公司控股股东湘江集团在本次网络拍卖中以共计人民币39,682,454元的价格竞买成功公司股票共计3,649,70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43)、《关于公司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48)。
  2025年4月28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上述司法执行及过户程序已实施完毕。
  本次权益变动前,公司股东姜香蕊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苏同先生、上海华扬联众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股份47,535,28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8.76%;本次权益变动后,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43,885,58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7.32%。
  本次权益变动前,公司控股股东湘江集团持有公司股份44,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7.37%;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控股股东湘江集团持有公司股份47,649,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8.81%,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
  ■
  2、一致行动人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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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一致行动人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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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信息披露义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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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本次司法拍卖导致的权益变动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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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若上述数据相加减后在尾数上存在差异,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三、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后续事项及其他提示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系公司股东姜香蕊女士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所致,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情形。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为湖南湘江新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长沙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4、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七十四条:“在上市公司收购中,收购人持有的被收购公司的股份,在收购完成后18个月内不得转让。”规定,本次司法拍卖股份,受让方湘江集团在受让后18个月内不得减持。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825 证券简称:华扬联众 公告编号:2025-049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4月21日以微信告知方式发出。
  (三)本次会议于2025年4月27日10时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
  (五)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利刚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一一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1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的要求,公司编制了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和《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在2024年度任职的独立董事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向董事会提交了《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验证:2024年度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46,564,694.24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264,350,276.74元。
  为确保生产经营和可持续发展的资金需要,公司董事会建议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1)。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4票。关联董事张利刚、冯康洁、杨家庆、彭红历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2)。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公司2025年度对外担保预计额度相关事宜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担保风险总体可控,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及长远发展,同意公司对控股子公司计划担保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3)。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1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54)。
  1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报告的议案》;
  同意《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13.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减值准备、核销报损资产的议案》;
  同意2024年度公司计提减值准备合计22,808.16万元、核销资产合计13,642.84万元、报损资产2,182.61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计提减值准备、核销报损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5)。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14.审议《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规模、参照行业薪酬水平等实际情况,2024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执行情况详见《2024年年度报告》之“第四节 公司治理”之“四、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该薪酬情况是指相关人员在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职工福利费和各项保险费、公积金、年金以及以其他形式从公司获得的报酬。
  根据公司2024年度业绩水平,并经考察其他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结合行业、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薪酬标准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职责,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拟对2025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进行调整。具体方案如下:
  1、独立董事津贴为人民币8.4万元(税前)/人/年。
  2、公司非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按其在公司所任具体职务核定。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内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领取与岗位相应的薪酬,其薪酬按职务与岗位责任等级确定,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两部分组成,即:年度薪酬=基本薪酬+绩效薪酬,绩效薪酬依据考评结果发放;未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外部董事、监事,不领取薪酬。
  表决结果: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7票。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全体董事作为利益相关方,均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本议案已提交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认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符合公司薪酬政策要求、相关人员实际工作情况、公司所处行业及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委员作为利益相关方,均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并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直接提交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
  15.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16.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17.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董事会关于2024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1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同意《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1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2025年第一季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加强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价、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舆情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舆情管理制度》。
  21.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
  公司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2025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更正后的财务报表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实际经营业绩情况和财务状况。董事会同意对本次会计差错进行更正及追溯调整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6)及《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后的财务报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22.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关于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同意《董事会关于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财务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董事会关于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财务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23.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5年5月20日召开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57)。
  特此公告。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825 证券简称:华扬联众 公告编号:2025-053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截至2024年12月31日属于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公司及2025年1月1日至授权有效期截止日新设的属于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预计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7,999.63万元。
  ●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形。
  ● 本次担保无需提供反担保。
  ● 本次年度担保预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公司存在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的情况,敬请投资者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了进一步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提高公司决策效率,公司拟对控股子公司计划担保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本担保额度包括现有担保的续保及新增担保)。本次担保额度有效期为一年,自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无需提供反担保,未有关联担保,均为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
  注:“其他控股子公司”包括现有的控股子公司及决议有效期内公司通过收购、新设等方式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控股子公司。
  担保额度上限为人民币60,000万元,是基于对目前公司业务情况的预计,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在授权有效期内根据实际经营需求使用,资产负债率未超过70%的子公司可以从其他子公司担保额度调剂使用,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只能从负债率70%以上的子公司调剂使用。授权担保主体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担保相关文件,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抵押、质押等,具体的担保金额、期限和方式等将根据正式签署的担保协议确定。
  本次担保额度有效期为一年,自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在股东会核定的担保额度内,公司将不再就具体发生的担保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其中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1. 上海华扬联众数字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华扬”)
  注册地址:上海市嘉定区嘉罗公路1661弄46号301室-3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4585258022G
  法定代表人:李霞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从事网络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软件开发,摄影摄像服务(除冲扩),网络工程,商务咨询,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文化艺术交流策划,企业形象策划,电子商务(不得从事增值电信、金融业务),服装服饰、鞋帽、卫生用品、化妆品、日用百货、文具用品、珠宝首饰、家用电器、五金产品、电子产品、照明灯具、电子元器件、数码产品、包装材料、机械设备、建材、摄影摄像器材、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化工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体育用品及器材、纺织品、针织品及原料、家具、厨房用具、卫生间用具及日用杂货、母婴用品(除食品)、办公用品、家居用品、饲料及添加剂、工艺品(象牙及其制品除外)、钟表、箱包、眼镜(除隐形眼镜)、汽车零部件、摩托车及零部件、仪器仪表、橡塑制品、通讯设备及相关产品、包装种子、花卉苗木、一类医疗器械的销售,食用农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零售,汽车新车销售,咨询策划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食品经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经营期限:2011-11-09至2051-11-08
  公司间接持有上海华扬100%股权,上海华扬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截至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上海华扬总资产为人民币51,952.61万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54,003.06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2,050.45万元,营业收入为人民币25,181.86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8,165.03万元。
  截至2025年3月31日(未经审计),上海华扬总资产为人民币49,942.44万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53,406.03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3,463.59万元,营业收入为人民币3,810.46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1,413.15万元。
  截至目前,被担保对象上海华扬资信状况良好。被担保对象上海华扬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2. 海南华扬世联国际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扬世联”)
  注册地址:海南省海口市保税区海口综合保税区联检大楼四楼A120-60室
  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60000MA5TW4QY1C
  法定代表人:苏同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进出口代理;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国营贸易管理货物的进出口;海关监管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危险货物);食品互联网销售;食品进出口;食品经营(销售散装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及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销售;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酒类经营;艺术品进出口;食品生产;乳制品生产;保税仓库经营;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清真食品经营;食品销售;家禽屠宰;牲畜屠宰(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广告制作;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供应链管理服务;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报检业务;艺术品代理;销售代理;国内贸易代理;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商务代理代办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电子产品销售;贸易经纪;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母婴用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批发;家用电器销售;家用电器零配件销售;办公用品销售;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文具用品批发;箱包销售;皮革制品销售;钟表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珠宝首饰批发;珠宝首饰零售;化妆品零售;化妆品批发;个人卫生用品销售;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日用杂品销售;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零售;服装服饰零售;服装服饰批发;鞋帽零售;鞋帽批发;眼镜销售(不含隐形眼镜);家具零配件销售;风动和电动工具销售;玩具销售;玩具、动漫及游艺用品销售;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制造(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家居用品销售;日用品批发;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个人互联网直播服务;初级农产品收购;新鲜蔬菜批发;鲜肉批发;鲜蛋批发;新鲜水果批发;食用农产品零售;鲜肉零售;鲜蛋零售;水产品零售;食用农产品批发;未经加工的坚果、干果销售;豆及薯类销售;谷物销售;畜禽收购;农副产品销售;食品添加剂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经营期限:2021-02-22至无固定期限
  公司持有华扬世联100%股权,华扬世联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截至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华扬世联总资产为人民币25,511.99万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34,686.57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9,174.57万元,营业收入为人民币300.50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7,480.80万元。
  截至2025年3月31日(未经审计),华扬世联总资产为人民币25,498.53万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34,662.48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9,163.95万元,营业收入为人民币0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10.62万元。
  截至目前,被担保对象华扬世联资信状况良好。被担保对象华扬世联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3. 湖南华扬联众数字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华扬”)
  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天顶街道环湖路1177号方茂苑(二期)13栋919
  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103MACGW4Y64L
  法定代表人:苏同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互联网数据服务;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计算机系统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广告制作;广告发布;广告设计、代理;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企业形象策划;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专业设计服务;动漫游戏开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出版物零售;出版物印刷。(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经营期限:2023-05-17至2073-05-16
  公司持有湖南华扬100%股权,湖南华扬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截至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湖南华扬总资产为人民币74,508.95万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76,004.70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1,495.75万元,营业收入为人民币29,828.51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8,645.78万元。
  截至2025年3月31日(未经审计),湖南华扬总资产为人民币73,292.66万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76,311.90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3,019.24万元,营业收入为人民币4,352.82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1,523.49万元。
  截至目前,被担保对象湖南华扬资信状况良好。被担保对象湖南华扬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三、年度预计担保的主要内容
  公司及上述被担保方目前尚未与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等相关方签订担保合同或协议,实际担保金额将以实际签署并发生的担保合同为准。同时,公司可通过子公司作为具体担保合同的担保主体,每笔担保金额、担保期间及担保方式由具体合同另行约定。
  公司将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制度文件,就公司为下属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及相关担保合同履行内部审批程序,控制公司财务风险。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年度担保预计有利于进一步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提高公司决策效率,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本次担保对象均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充分的控制力,能对其经营进行有效监控与管理,担保风险较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其中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对外担保预计额度相关事宜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担保风险总体可控,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及长远发展,同意公司对控股子公司计划担保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
  六、累计担保数额及逾期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已批准的担保额度内尚未使用额度与担保实际发生余额之和,下同)为人民币173,9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407.20%。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73,9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173.04%。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总额为10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234.16%。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825 证券简称:华扬联众 公告编号:2025-055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减值准备、核销报损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计提减值准备、核销报损资产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及核销报损资产概况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24年度的经营情况,公司对截至2024年末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对各类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可变现净值、可回收金额进行了充分评估和分析,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同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等规定,对公司部分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进行了核销。
  经评估测试,2024年度公司计提减值准备合计22,808.16万元、核销资产合计13,642.84万元、报损资产2,182.61 万元(除非特别说明,“元”指“人民币元”)。具体明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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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度公司核销资产具体明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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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度公司报损资产具体明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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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及核销报损资产的具体说明
  1、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于《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且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公司对信用风险显著不同的应收账款单项确定预期信用损失率;除单项确定预期信用损失率的应收账款外,公司采用以账龄特征为基础的预期信用损失模型,通过应收账款违约风险敞口和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并基于违约概率和违约损失率确定预期信用损失率。
  本期计提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主要是账龄延长,按账龄组合计提的坏账准备增加,以及个别客户信用风险显著增加而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金额增加。
  2、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公司对其他应收款按历史经验数据和前瞻性信息,确定预期信用损失。公司依据其他应收款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采用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减值损失。
  公司本期计提的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主要是账龄延长,按账龄组合计提的坏账准备增加。
  3、存货跌价准备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一一存货》规定,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公司综合考虑存货状态、库龄、持有目的、市场销售价格等因素确定存货可变现净值,按照各项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本期存货计提跌价准备3,250,582.09元。
  4、商誉减值准备
  2024年末根据对子公司上海擅美广告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擅美”)资产组价值的资产评估报告,上海擅美资产组评估值为1,167,800.00元,包含整体商誉的资产组的账面价值为28,658,900.00元,上海擅美期末合并报表需确认商誉减值准备25,774,117.26元。综上,合并报表共计提商誉减值准备25,774,117.26元。
  5、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根据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上述长期资产发生减值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若上述长期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确认资产减值准备。本期公司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18,985,701.53元。
  6、合同资产减值准备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合同资产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且不含重大融资成分或者公司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合同中的融资成分的合同资产,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本期公司对合同资产计提减值准备2,406,842.62元。
  7、资产核销
  对于债务人已注销或长期挂账多次催收无果,已实际产生损失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公司出于谨慎性原则考虑予以资产核销。对于部分存货公司不再投入继续开发判断相关存货已无回收价值,全额进行核销处理。
  8、资产报损
  因公司聚焦主业逐步退出其他业务,前期支付与日常经营活动无直接关系的部分款项无法收回,公司出于谨慎性原则考虑将该类资产报损。本期公司对该部分资产报损 21,826,074.62 元。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及核销报损资产对公司的影响
  报告期内,本次计提各项减值准备及报损共计 24,990.77 万元,共减少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4,990.77 万元,并相应减少报告期末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 24,990.77 万元;本次核销资产不会对公司2024年当期损益产生影响。公司依照《企业会计准则》及资产实际情况计提减值准备及核销报损资产,计提减值、核销报损资产依据充分,能够客观、真实、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保证财务报表的可靠性,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期利益。
  四、计提减值准备及核销报损资产履行决策的程序
  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及核销报损资产事项已经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1、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报损资产,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计提减值准备及核销报损资产后能够更加公允、真实地反映公司资产和财务状况,同意公司计提各项减值准备及核销报损资产,并同意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2、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同意2024年度公司计提减值准备合计人民币22,808.16万元,报损资产合计人民币 2,182.61万元,核销资产合计人民币13,642.84万元。
  3、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及核销报损资产的审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真实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同意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及核销报损资产。
  特此公告。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825 证券简称:华扬联众 公告编号:2025-057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20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5月20日 10点00分
  召开地点: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天顶街道环湖路1177号方茂苑(二期)13栋房产917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20日
  至2025年5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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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2025年4月27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2025年4月29日登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的相关公告及后续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本次股东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8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6、议案7、议案8、议案9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7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湖南湘江新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苏同、姜香蕊、上海华扬联众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贾建萍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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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请符合上述条件的股东于2025年5月14日(周三,上午9:30-11:00,下午2:30-4:30)到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7号光华长安大厦1座15层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1号会议室办理出席会议资格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以到达登记处或本公司的时间为准。2.法人股东凭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或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样式见附件1)、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出席会议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自然人股东凭股票账户卡及本人身份证登记。委托代理人凭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样式见附件1)登记。
  4.会议登记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股东会的必备条件。
  5.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六、其他事项
  1.预计会期半天,本次会议不发放礼品和有价证券,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2.本公司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7号光华长安大厦1座15层
  联系人:卓炤伊
  联系电话:010-85135025
  传真:010-85135275
  邮箱:investors@hylinkad.com
  3.会议登记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7号光华长安大厦1座15层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联系人:卓炤伊
  联系电话:010-85135025
  传真:010-85135275
  邮箱:investors@hylinkad.com
  特此公告。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825 证券简称:华扬联众 公告编号:2025-059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控股股东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湖南湘江新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湘江集团”)为公司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万家丽路支行申请的流动资金贷款人民币1亿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与湘江集团签署了相关反担保协议,公司提供等额的连带责任反担保,并向湘江集团支付费率为1%/年的担保费。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为湘江集团提供的反担保余额为人民币64,800万元(含本次)。
  ● 本次担保为反担保。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形。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总额(已批准的担保额度内尚未使用额度与担保实际发生余额之和)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的情况,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 反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经营资金需求,公司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万家丽路支行申请的流动资金贷款人民币1亿元,贷款期限不超过1年。公司控股股东湘江集团为上述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与湘江集团签署了相关反担保协议,公司提供等额的连带责任反担保,并向湘江集团支付费率为1%/年的担保费。
  公司已分别于2025年2月12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2025年2月28日召开的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股东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次担保额度使用有效期(指担保协议的签署期限)自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6个月,在股东会核定的担保额度内,公司将不再就具体发生的担保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此次反担保事项的担保额在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故无需就此次反担保事项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二、反担保对象暨关联方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湖南湘江新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天顶街道环湖路1177号方茂苑第13栋34-36层
  法定代表人:张利刚
  注册资本:人民币3,600,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100MA4L3UJ37Q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经营范围:城市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建设运营和管理;生态保护与环境治理;土地管理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广告服务;物业管理;产业投资;文化旅游资源投资与管理;医疗健康产业投资与管理;产业平台投资与管理;城镇资源投资与管理;智能制造产业投资与管理;科技研发产业投资与管理;酒店管理;商业管理;企业总部管理;金融服务(不得从事吸收存款、集资收款、受托贷款、发行票据、发放贷款等国家金融监管及财政信用业务);创业投资;股权投资;资产管理;资本投资服务。
  经营期限:2016-04-19至无固定期限
  主要股东情况:长沙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有90%股权,湖南省国有投资经营有限公司持有10%股权。
  2、与上市公司存在的关联关系:湘江集团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构成关联关系。
  3、关联方的股权结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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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人民币12,826,225.14万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8,889,143.25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3,937,081.89万元,营业收入为人民币891,699.93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27,653.77万元。
  截至2025年3月31日,总资产为人民币13,064,609.64 万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9,130,730.91 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3,933,878.73 万元,营业收入为人民币95,934.62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4,152.26万元。
  截至目前,反担保对象湘江集团资信状况良好。反担保对象湘江集团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三、反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湖南湘江新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一)反担保的范围
  1、按照法律规定或者主合同、保证合同及其他约定,甲方为乙方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所支出的所有款项及费用。
  2、甲方为实现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权利而发生的各项费用或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公证费、执行费、差旅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等)。
  (二)反担保期间
  乙方的反担保期间为甲方的保证期间及甲方履行保证责任后3年内。
  (三)乙方为甲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并支付担保费
  担保费按担保余额及实际担保天数计算,即担保余额*实际担保天数/360*1%=担保费。实际担保天数自被担保债务资金到达债务人账户之日起算,担保费按季度支付,乙方应当于每季度末月20日(含)前支付担保费。
  四、本次交易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控股股东湘江集团为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提供担保及公司提供反担保,有利于进一步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提高公司融资效率,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公司向控股股东湘江集团支付担保费的费率系参照市场行情确定,符合相关规定和市场化定价原则,本次关联交易公允、公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13日及2025年3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已批准的担保额度内尚未使用额度与担保实际发生余额之和,下同)为人民币173,9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407.20%。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73,9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173.04%。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总额为10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234.16%。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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