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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评估报告 暨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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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3,347,103,170元。公司将于本次回购完成后依法履行相应的减资程序。本次回购注销不影响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1. 本次回购注销相关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2. 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3. 公司尚需就本次回购注销事项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减资手续和股份注销登记相关手续。 七、备查文件 1.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3.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169 证券简称:太原重工 公告编号:2025-022 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1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5月19日 9点00分 召开地点: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正阳街85号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19日 至2025年5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0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6、议案8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股东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凡符合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资格的个人股东或法人股东及其授权代理人,请持上述有效证件,于2025年5月16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在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正阳街85号办理登记。股东也可邮寄或以传真方式办理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联系办法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正阳街85号 邮政编码:030024 电话:0351一6361155 联系人:雷涛、裴沛 (二)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169 证券简称:太原重工 公告编号:2025-013 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情况 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5年4月25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经过了适当的通知程序,会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及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四条规定: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监事会决议应当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根据上述规定,以现场方式召开监事会。 公司于2025年4月15日以书面方式发出召开监事会的通知及会议资料。 (三)本次监事会应出席监事4名,实际出席监事4名。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监事认为: 1.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 3.在提出本审核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2024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全面预算的议案》。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太原重工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七)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太原重工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认为: 1.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 3.在提出本审核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九)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已不符合《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董事会审议决定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9.2万股,回购价格为1.38元/股;因公司2024年度业绩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董事会审议决定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共22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396.167万股,其中,首次授予部分回购185名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1,125.954万股,回购价格为1.38元/股,预留授予部分回购36名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270.213万股,回购价格为1.23元/股。综上,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为1,415.367万股。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3,361,256,840股减少至3,347,103,170股,公司注册资本也将由3,361,256,840元减少至3,347,103,170元。公司将于本次回购完成后依法履行相应的减资程序。本次回购注销不影响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9)。 (十)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太原重工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公司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 特此公告。 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169 证券简称:太原重工 公告编号:2025-014 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其他形式的分配预案。 ●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但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负值,不满足分红条件,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94,993,791.35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496,956,496.66元,加上年结转的未分配利润-684,804,606.52元,2024年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181,761,103.18元。 鉴于公司2024年度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负,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基于公司今后发展的考虑,拟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不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其他形式的分配预案。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鉴于公司2024年末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负,因此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2025年4月24日,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2025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依据公司2024年度实际经营状况和公司可持续发展等因素制定的,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董事会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5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的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169 证券简称:太原重工 公告编号:2025-016 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方案的议案》。为降低公司外汇业务汇率风险,公司拟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在4.5亿元人民币或其他等值外币金额内循环操作。 一、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目的及必要性 公司进出口业务主要以欧元、美元结算。受国内外环境综合因素影响,人民币对欧元、美元的汇率存在波动。为有效应对汇兑风险,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拟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用于锁定成本、规避汇率风险,主要挑选与主业经营密切相关的简单金融衍生产品,且要求衍生产品与业务背景的品种、规模、方向、期限相匹配,符合公司谨慎、稳健的风险管理原则。 二、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品种 公司拟操作的金融衍生品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掉期、货币及利率互换或上述产品的组合。 三、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计划 1.额度及有效期:不超过4.5亿元人民币或其他等值外币,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后12个月内循环操作。 2.业务期限:单一金融衍生品期限不超过其所对应基础资产期限。 四、金融衍生品投资的主要条款 1.交易对手:银行类金融机构; 2.流动性安排:所有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均对应正常合理的进出口业务和外币借款,与收付款时间相匹配,相关外汇资金衍生品交易将主要采用银行授信的方式进行操作,不会对公司的流动性造成影响。 五、风险分析 1.市场风险: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与主营业务相关的金融衍生品业务,当国际和国内经济形势发生变化时,相应的汇率、利率等市场价格波动将可能对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产生影响,当到期时汇率、利率与预期存在偏差时,存在丧失机会收益的风险。 2.流动性风险:公司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业务性质简单,交易的期限均根据公司未来的收付款预算进行操作,基本在一年以内,对公司流动性没有影响。 3.信用风险:公司在开展衍生品交易业务时,存在一方合同到期无法履约的风险。 4.操作风险:公司在开展衍生品交易业务时,如发生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报备及审批,或未准确、及时、完整地记录金融衍生品业务信息,将可能导致衍生品业务损失或丧失交易机会。 5.法律风险:公司开展衍生品交易业务时,存在交易人员未能充分理解交易合同条款和产品信息,导致经营活动不符合法律规定或者外部法律事件而造成的交易损失。 六、风险控制措施 1.选择结构简单、流动性强、风险可控的金融衍生工具开展套期保值业务。 2.严格控制金融衍生品的交易规模,公司只能在董事会授权额度内进行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衍生品交易。 3.制定规范的业务操作流程和授权管理体系,配备专职人员,明确岗位责任,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从事衍生品交易业务;同时加强相关人员的业务培训及职业道德,提高相关人员素质,并建立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制度,最大限度的规避操作风险的发生。 4.加强对银行账户和资金的管理,严格遵守资金划拨和使用的审批程序。 5.选择恰当的风险评估模型和监控系统,持续监控和报告各类风险,在市场波动剧烈或风险增大情况下,增加报告频度,并及时制订应对预案。 6.公司定期对金融衍生业务套期保值的规范性、内控机制的有效性、信息披露的真实性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 七、审议程序 该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169 证券简称:太原重工 公告编号:2025-018 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评估报告 暨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积极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理念,进一步提高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发展质量,重视投资者回报,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和投资价值提升,公司制定并发布了《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该行动方案实施以来,公司认真落实各项举措,在聚焦主责主业、增厚投资者回报、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加强投资者沟通、健全公司治理、强化“关键少数”责任等方面取得了良好效果。现将《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实施效果的评估情况暨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报告如下: 一、聚焦做强主业,提升经营质量 2024年,公司紧紧围绕“五年三步走”发展蓝图,以精细化、国际化、高端化、智慧化为发展方向,以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国产化为产品定位,积极推进新型工业化,大力发展新质生产力,公司整体经营呈现“稳中有进、进中提质”的态势。 组织架构方面,秉持“快速响应市场,协同高效作战”理念,设立产品事业部,对矿山、起重机、铸锻件等产品的设计、制造、营销资源进行整合,实现以机制改革促进无边界合作理念落实落地;设立太原重工电气科技有限公司,聚焦“三电”核心主业,优化业务布局,协同优势资源,公司运营效率和市场竞争力持续提升。 市场开拓方面,高端化产品订货再创佳绩,签订乏燃料贮存系统地车、320吨铸造起重机、5500mm轧机油膜轴承等订单;新产品新领域推广效果卓著,签订WK-35电铲远程操作、苛刻环境适应性车轮等新订单;海外市场再创佳绩,轨道交通领域签订出口印度、美国、巴西等国家车轮、车轴、轮对项目订单,成功开拓土库曼斯坦、奥地利、罗马尼亚等新兴市场;签订多个电铲项目,矿山产品在海外市场规模增大;签订加拿大550吨铸造起重机项目,实现起重设备在欧美发达国家出口零的突破。 项目建设方面,四轮一带项目、工程齿轮箱项目、油箱配重项目、万台高机项目完成交工验收,进入试生产阶段;工程起重机项目联合厂房完成工程建设和配套公辅项目各单体主体施工,进行设备安装调试;轨道检测能力提升项目、高精度车轮加工产能提升项目和高端车轴加工能力提升项目按计划有序推进。 资本运作方面,年内先后两次进行风电业务重组,风电类业务在公司体系内基本实现“全剥离”,进一步聚焦优势主业;向太重集团收购智能装备公司全部股权,提升了上市公司资产质量。 2025年,公司将围绕“做强传统产品、做优战新产品、做精批量产品、做好未来产品”,在“精细、精益、精品”上“创一流”,在“细致、精致、极致”上“找差距”,在“效率、效能、效益”上“补短板”,重点从产品、营销、制造、采购、质量、成本、数字化等方面协同发力,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一是全力推进营销革命,确保公司订货实现“质”“量”双提升;二是全链打造创新生态,面向市场需求做强传统产品,围绕公司战略做优战新产品,锚定差异化竞争策略做精批量产品;三是全线贯通精益制造,优化生产组织,深化产销衔接,扎实推进智能制造提档升级;四是优化采购流程,强化供应链建设;五是严把质量关口,实行质量价值链管理;六是强化成本管理,细化费用管控,优化融资结构,精准核算成本,推动降本增效取得实效;七是以灯塔工厂引领示范智改数转,创新推进新工厂数字化建设。 二、重视股东回报,维护投资价值 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回报,根据盈利能力及重大资金使用计划,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分红政策,为投资者带来长期、稳定的投资回报,增强广大投资者的获得感。 公司积极响应政策号召,持续加强市值管理,通过回购、增持双向发力,助推公司市值提升。2024年,公司顺利完成股份回购,累计回购股份49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5%,成交总金额为1,082.8万元。同时,控股股东太重集团从维护资本市场稳定和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出发,积极响应利用专项再贷款工具回购增持股票的政策号召,发布增持金额在6,000万元-1.2亿元之间的专项贷款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并快速推进增持贷落地。公司成为山西省第一家宣布股东将使用专项贷款资金增持股份的上市公司。 2025年,公司将在高质量完成增持计划的基础上,一方面继续深耕主营业务、提升经营能力,通过加快发展不断提升回报投资者的能力和水平;同时,公司也将继续坚持积极的现金分红政策,探索实施资本公积弥补亏损等措施,努力为股东提供持续、稳定、合理的投资回报,与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 三、创新创效发展,引领转型升级 2024年,公司在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方面取得重大突破。通过实施40余项技术实践案例,结合AI与柔性自动化,太原重工轨道公司成为世界一流、行业唯一、山西首家卓越制造“灯塔工厂”,公司市场影响力不断提升。 公司研发的高性能重载超大型炼钢转炉倾动系统实现了国产化替代,填补了300吨及以上超大型炼钢转炉倾动装置的国内空白;自主研发世界最大5600mm宽厚板预、热矫直机。科技成果不断涌现,“千万吨级露天矿用挖掘机设计控制关键技术及应用”获机械工业科学技术一等奖;“大型露天矿电铲设计制造关键技术及产业化”获山西省科技进步一等奖。授权专利67项,其中发明专利37项。 2025年,公司将加快传统产品升级,坚持以国家标准引领优化升级,以数智技术、绿色技术改造提升,做强传统产品;实现战新产品突破,完善战略性新兴产品发展政策和治理体系,突破“卡脖子”难题,融入国家重大发展战略;形成批量产品特色,坚持融合集群生态化发展,实现集群规模化,构建安全稳定的现代产业链。 四、加强股东交流,传递市场信心 公司以提高信息披露质量为核心,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全年共披露定期报告4份,临时公告72份,并同步开展公司债券的信息披露。2024年,公司发布上市以来首份《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详细披露了公司在环境保护、社会贡献及公司治理等方面的实践与成果,展现出公司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的坚定决心。 同时,公司积极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不断提升投资者沟通实效,推动与投资者建立良性交流机制。全年召开业绩说明会4次,承办中国上市公司产业升级高峰会及相关活动,组织“我是股东”等多场投资者走进上市公司交流活动,上市公司市场形象与影响力不断提升。 2025年,公司将持续优化信息披露及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提升信息披露质量,构建良性的投资者关系。一是以投资者需求为出发点,增强信息披露内容的有效性和规范性,确保投资者能够及时、公平地获取并理解公司信息;二是强化投资者沟通,增加投资者交流活动次数,主动、精准、全面地传递和输出公司亮点;三是建立健全市值管理工作机制,通过科学制定发展战略、完善公司治理、改进经营管理、多种措施加快新产业的培育拓展,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形成“价值创造、价值实现、价值经营”长效机制,推动公司投资价值和发展质量的动态协同匹配。 五、坚持规范运作,优化公司治理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以制度体系为支撑的公司治理体系持续完善。2024年,按照独立董事制度改革要求,制修订完成《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等八项公司制度,推动独立董事制度改革全面落地。同时,为贯彻落实独立董事改革、促进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年内两次组织独立董事赴同行业对标企业现场调研,一方面加强同行业上市公司交流联系,同时围绕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经营发展进行深入探讨,有利于独立董事督促和引导公司持续规范运作。 2024年共召开股东大会5次、董事会9次、监事会7次、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10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4次,主要对年度报告、ESG等专项报告、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出售及购买资产等重大事项进行了审议,有效发挥专门委员会和独立董事的作用,提高董事会的治理能力。 2025年,公司将密切关注法律法规和监管政策变化,健全完善治理制度体系,推动公司治理水平进一步提升。按照最新法规系统修订《公司章程》等治理制度,完成董事会换届及监事会改革后的公司治理架构调整,保障独立董事独立、公正履行职责,充分发挥审计与风控委员会的监督作用,切实保护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六、聚焦“关键少数”,强化履职担当 2024年,公司持续加强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关键少数”的沟通交流,持续强化“关键少数”的履职责任。一是开展针对性的资本市场政策法规专题学习,向“关键少数”传递资本市场新“国九条”等资本市场新法新规精神,印制《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规则汇编》,增强“关键少数”懂法、学法、守法意识。二是组织参加山西证监局、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山西省上市公司协会等监管机构及自律组织举办的独立董事培训、规范运作相关专题培训等各种培训活动,实现董监高人员培训全覆盖,切实提升“关键少数”的合规意识和履职能力。 2025年,公司将持续提升“关键少数”履职能力,强化履职风险防范。一是密切关注监管动向,及时向“关键少数”传达最新监管精神、典型案例等信息,积极组织参加监管部门举办的相关培训,引导强化合规意识、规范履职,推动公司提升规范运作水平。二是做好“关键少数”履职保障,建立多维度的沟通渠道,尤其是为独立董事依法履职提供必要条件和支持,发挥好独立董事监督、决策和咨询作用。 本次“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是基于目前公司的实际情况而做出的计划,不构成业绩承诺,未来可能会受到宏观政策调整、行业竞争等因素的影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特此公告。 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169 证券简称:太原重工 公告编号:2025-021 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公司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5年4月25日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章程》的修订情况 为符合对上市公司的规范要求,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公司决定取消监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予以废止,由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行使相关职权。对《公司章程》的具体修改情况如下: ■ ■ ■ ■ ■ ■ ■ 除相关章节、条款及交叉引用所涉及的序号根据上述内容做相应调整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次章程修订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其他制度文件的制修订情况 为符合对上市公司的规范要求,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及需求,公司拟对《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中的有关条款进行修订。上述制修订后的制度文件全文已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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