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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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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14 证券简称:宝馨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0 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业务基本情况: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外销结算币种采用美元、欧元及其他币种,为有效规避和防范外汇市场的风险,减少部分汇兑损益,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公司拟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远期结售汇业务,以降低成本及经营风险。预计2025年度开展总额不超过等值于人民币1亿元的远期结售汇业务,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2、交易品种:本次套期保值业务的主要交易品种和工具包括远期外汇合约、外汇掉期交易、外汇期权及利率互换等衍生品,以及基于以上产品的结构性商品等。本次套期保值业务的基础资产主要为汇率、利率。 3、交易场所: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远期结售汇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 4、审议程序: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风险提示:本次投资过程中存在汇率波动风险、内部控制风险、客户违约风险、回款预测风险等,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投资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公司外销结算币种采用美元、欧元及其他币种,当收付货币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会对经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为有效规避和防范外汇市场的风险,减少部分汇兑损益,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公司拟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远期结售汇业务,以降低成本及经营风险。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公司资金使用安排合理。 2、交易场所: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远期结售汇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 3、投资金额: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负责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运作和管理,交易规模须与公司实际业务规模相匹配,预计2025年度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等值于人民币1亿元。 4、投资方式:公司开展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只限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结算货币:美元、欧元及其他币种,业务开展主要为公司日常经营服务,帮助公司提前锁定汇率,避免出现汇兑损失,风险等级相对较低。 5、投资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审批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有效期,则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 6、资金来源: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和银行信贷资金。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远期结售汇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远期结售汇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的远期结汇业务遵循锁定汇率风险、套期保值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所有远期结售汇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但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仍存在一定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银行远期结汇汇率报价可能低于公司对客户报价汇率,使公司无法按照对客户报价汇率进行锁定,造成汇兑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远期结售汇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会造成远期结汇延期交割导致公司损失。 4、回款预测风险:销售部根据客户订单和预计订单进行回款预测,实际执行过程中,客户可能会调整自身订单和预测,造成公司回款预测不准,导致远期结汇延期交割风险。 四、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销售部门采用财务部门提供的银行远期结汇汇率向客户报价,以便确定订单后,公司能够对客户报价汇率进行锁定;当汇率发生巨幅波动,如果远期结汇汇率已经远低于对客户报价汇率,公司会提出要求,与客户协商调整价格。 2、公司制定了《远期结售汇管理制度》,规定公司限于从事远期结售汇业务,以规避风险为主要目的,禁止投机和套利交易。制度就公司业务操作原则、审批权限、内部审核流程、责任部门及责任人、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等做出了明确规定,该制度符合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满足实际操作的需要,所制定的风险控制措施是切实有效的。 3、为防止远期结售汇延期交割,公司高度重视应收账款的管理,积极催收应收账款,避免出现应收账款逾期的现象。 4、公司进行远期结售汇交易必须基于公司实际收汇业务等日常经营情况,远期结售汇合约的外币金额必须与公司实际业务金额相匹配。 五、交易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一一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远期结售汇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和处理。 六、可行性分析 董事会审议通过了管理层就公司远期结售汇业务所出具的《关于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公司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远期结售汇业务是围绕公司主营业务进行的,不是单纯以盈利为目的远期外汇交易,而是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锁定汇率为手段,以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为目的,以保护正常经营利润为目标,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公司已制定了《远期结售汇管理制度》,并对远期结售汇业务风险采取了针对性的风险控制措施。因此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能有效地降低汇率波动风险,具有必要性和可行性。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会议决议; 3、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4、关于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特此公告。 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514 证券简称:宝馨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1 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馨科技”或“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为提高自有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短期安全性高、低风险理财产品,投资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投资额度包括将投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金额,在审批的投资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审议额度。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概述 1、投资目的:提高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短期自有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资产回报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2、投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包括将投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金额,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在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审议额度。 3、投资方式:投资于安全性高、低风险、短期的理财产品。 4、投资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5、资金来源:在保证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所需资金的情况下,使用阶段性闲置的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 6、关联关系说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向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购买理财产品,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理财不会构成关联交易。 二、审议程序 2025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不超过2亿元额度内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由公司经营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1、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投资的理财产品属于短期、低风险的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同时也存在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及监督管理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短期、低风险的投资品种。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对投资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定期对所有投资产品进行全面检查、核实,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严格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确保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自有闲置资金适度进行低风险的投资理财业务,不会影响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的短期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从而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公司将依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等会计准则的要求,对投资理财进行相应的核算及列报。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会议决议; 3、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514 证券简称:宝馨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2 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及实际情况,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馨科技”或“公司”)及下属公司2025年拟与关联方蚌埠捷登智能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蚌埠捷登”)及其控制的关联企业发生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公司预计2025年度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300万元。 2025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马琳女士回避表决。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 1、名称:蚌埠捷登智能制造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贾根路 注册资本:15,000.00万元 注册地址: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智能终端产业园朝阳南路1311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其他通用仪器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电工仪器仪表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土地使用权租赁;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机械设备租赁;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新型建筑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材料销售;橡胶制品制造;橡胶制品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金属材料制造;金属材料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针纺织品销售;五金产品制造;五金产品零售;五金产品批发;机械设备销售;建筑防水卷材产品制造;建筑防水卷材产品销售;高品质特种钢铁材料销售;林业产品销售;木材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纸浆销售;纸制品销售;金属矿石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截至2024年12月31日,蚌埠捷登总资产51,339.89万元,净资产6,855.54万元;2024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0元,净利润-719.99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二)关联关系 蚌埠捷登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的相关规定,蚌埠捷登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公司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不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情况。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及下属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均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市场公允价格确定。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均根据交易双方生产经营实际需要进行,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签署具体协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下属公司与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及下属公司业务发展及经营需要,可实现关联方之间的资源优势互补。上述关联交易均按照平等互利的市场原则,以公允的价格和交易条件及签署书面合同的方式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交易的决策程序严格按照公司制度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关联交易的实施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不会因此对相关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经审议,我们认为:公司预计的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在生产经营中正常、必要的交易行为,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会因此类交易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关联交易依据市场价格定价、交易,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关于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514 证券简称:宝馨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3 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馨科技”或“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情况概述 根据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中喜财审2025S01988号),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767,236,803.73元,未弥补亏损金额-1,158,464,123.01元,实收股本为720,034,264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 二、导致亏损的主要原因 公司未弥补亏损的主要原因系受市场环境变化,光伏行业进入结构性调整阶段,公司投资的光伏制造在建工程项目计提大额资产减值损失;由于北方处于偏暖状态,季节性用能高峰期未启动锅炉调峰致调峰收益下降;以及由于资金链紧张,部分订单取消以及交付延迟致公司营收规模萎缩,成本上升,导致报告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出现较大亏损。 三、应对措施 公司拟通过以下措施改善经营业绩,尽快弥补亏损: 1、积极组建银团贷款并已成功签约,保障了银行融资外部环境和授信规模稳定;同时通过供应链金融和融资租赁补充流动性,增强企业经营资金能力分期化解债务风险,保障现金流安全。 2、进一步聚焦智能制造优势产业,依托现有钣金结构件生产为基础,延伸业务链,成为电气和新能源配套行业的设备集成服务商。深化与大型国央企在新能源领域的合作,聚焦江浙沪皖分布式光伏电站、低碳零碳产业园区、海上风电等项目开发,扩大EPC和运维服务收入占比。通过持续的经营优化,实现正向现金流的稳定流入,为日常运营提供充足的资金支持。 3、加强供应链库存管理,积极与原材料供应商建立长期的合作关系,对原材料实行统一采购,从而有效降低采购成本,提高盈利能力。同时,通过合理配置库存和加速应收账款回收等方式,提高公司经营效率。 4、引入战略投资者,回笼资金偿还股权回购款,并充分利用资本市场拓宽融资渠道,持续优化资产结构,适时整合和并购符合公司战略发展的资产,从而增加收入和利润来源。 四、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514 证券简称:宝馨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4 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变更,属于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而进行的会计政策变更,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的原因 2024年12月6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通知》(财会〔2024〕24 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8号》),规定“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内容,该解释内容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2、变更日期 根据上述相关准则及通知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自2024年12月6日起开始执行。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18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的相关内容。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国家财政部发布的最新会计准则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514 证券简称:宝馨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5 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计提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馨科技”或“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等规定,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并对公司预期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进行核销,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情况概述 (一)计提减值准备和核销资产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了更加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合并报表中的相关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对预期无法收回且已进行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进行核销。 (二)计提减值准备和核销资产的范围和金额 1、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7,556.78万元,计提资产减值损失36,937.2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2、核销资产 公司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预期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进行核销,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 二、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确认标准及依据 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进行的,相关确认标准及依据详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的相关内容。 三、单项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对本次单项资产计提的减值准备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绝对值的比例在3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 万元人民币的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 四、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减值损失约44,493.98万元,减少公司2024年度利润总额44,493.98万元。本次核销资产金额为16,965.18万元,已全额计提减值准备,对本次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产生影响。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和核销资产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规定,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上述数据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 五、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了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计提减值准备。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依据充分,公允的反映了公司资产状况,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 特此公告。 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514 证券简称:宝馨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6 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馨科技”或“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本次授权事宜包括以下内容: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小额快速融资”)的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二、发行股票的种类、数量和面值 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中国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三、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的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四、定价方式或者价格区间 1、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最终发行价格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本次发行申请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相关规定根据竞价结果协商确定。 若公司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相应调整。 2、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 发行对象属于《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本次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五、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用途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六、本次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公司新老股东按发行后的持股比例共享。 七、上市地点 在限售期满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八、决议的有效期 决议有效期为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九、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本议案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办理本次小额快速融资的申报事宜,包括制作、修改、签署并申报相关申报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 2、在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有权部门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募集资金金额、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及其他与发行方案相关的一切事宜,决定本次小额快速融资发行时机等; 3、根据有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方案及本次小额快速融资上市申报材料,并办理相关手续并执行与发行上市有关的股份限售等其他程序,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签署、修改、补充、完成、递交、执行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荐及承销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协议、与投资者签订的认购协议、公告及其他披露文件等); 5、根据有关主管部门的要求和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6、聘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等中介机构,以及处理与此有关的其他事宜; 7、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完成后,根据本次小额快速融资的结果修改《公司章程》的相应条款,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及其他相关部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新增股份登记托管等相关事宜; 8、在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对再融资填补即期回报有最新规定及要求的情形下,根据届时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进一步分析、研究、论证本次小额快速融资对公司即期财务指标及公司股东即期回报等影响,制订、修改相关的填补措施及政策,并全权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9、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小额快速融资难以实施或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或者小额快速融资政策发生变化时,可酌情决定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方案延期实施,或者按照新的小额快速融资政策继续办理本次发行事宜; 10、发行前若公司因送股、转增股本及其他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化时,授权董事会据此对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上限作相应调整; 11、办理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其他事宜。 本次小额快速融资事宜须经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在授权期限内启动小额快速融资,及启动该程序的具体时间具有不确定性;董事会决定启动时,需在规定时限内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申请方案,报请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514 证券简称:宝馨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7 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自查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及整改报告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喜会计师事务所”)对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宝馨科技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审计,并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经自查发现公司2022年9月至2024年1月期间存在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发生短期的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一、涉及事项及归还的基本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的关联方发生两笔非经营性资金占用,2024年1月发生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1,150.00万元,2022年9月发生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1,000.00万元。截至2024年5月31日上述非经营性占用资金合计2,150.00万元和应支付利息121.56万元已由公司控股股东代为偿还。 二、董事会对上述事项采取的整改措施 在检查核实发现问题后,鉴于主要责任人员已离职,现任公司管理层加强培训、积极整改和强化责任意识,确保在未来工作中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具体整改措施如下: 1、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已充分认识到自身错误,截至2024年5月31日上述非经营性占用资金和应支付的利息已由公司控股股东代为偿还。公司已尽最大努力降低对公司的不利影响,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2、公司对于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行为未能严格履行应有的责任义务,相关人员责成深刻反省。 3、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完善内控管理体系,规范内控运行程序,提高公司风险防范能力。 4、完善公司内部审计部门的职能,加强内部审计部门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力度,提高内部审计工作的深度和广度,加大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监督检查力度,及时发现内部控制缺陷,及时整改,对于在资金管理工作中表现优秀的人员给予奖励,对违反规定的人员将严肃处理,确保各项整改措施和管理制度有效落实,降低公司经营风险,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可持续发展。 5、组织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认真学习领会《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深入学习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则和治理制度,提高合法合规经营意识,同时公司要求公司总部及下属企业相关人员认真学习相关治理合规要求,对与关联方往来事项均予以特别重视,坚决杜绝此类事项再次发生。 6、公司证券部将收集资本市场资金占用等相关案例,定期对董监高进行培训学习,并警钟长鸣。 针对上述公司自查发现的问题,公司相关股东向广大投资者诚恳致歉,对上述违规行为给上市公司造成的不良影响真诚地表示歉意,公司对于此次事件影响的严重性已深刻汲取教训,公司及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将进一步加强有关法律法规、各项监管规则的内控建设和学习完善,敦促相关股东提高守法合规意识,规范履行股东责任,避免违规资金占用或其他违规行为的发生,保障上市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514 证券简称:宝馨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1 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江苏立青集成电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立青”)的通知,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1、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 注: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下同)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南京宇宏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宇宏”)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 3、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1)江苏立青本次股份质押融资不涉及用于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需求。 (2)江苏立青及南京宇宏质押股份中的9,676万股将于未来半年内到期,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49.29%,占公司总股本的13.44%,对应融资余额23,170万元。未来一年内到期(包含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为13,194万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67.21%,占公司总股本的18.32%,对应融资余额31,170万元,江苏立青及南京宇宏资信情况良好,具有相应的资金偿付能力。还款资金来源主要为自有及自筹资金。 (3)公司控股股东江苏立青及其一致行动人南京宇宏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亦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本次股份质押事项对本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不会产生影响,本次质押的股份不涉及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后续若出现平仓风险,江苏立青及南京宇宏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补充质押、以其自有或自筹资金归还质押借款等措施应对风险。 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股份质押情况及风险,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备查文件 1、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514 证券简称:宝馨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3 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5年4月14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5年4月27日(星期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的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其中董事张素贞女士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马琳女士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表决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报告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中“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和“公司治理”章节的相关内容。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报告期内任职的独立董事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中的数据已经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喜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验证并出具了《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鉴于202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状况,为了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2024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上述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等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前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4年年度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审计,并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董事会认为中喜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董事会对此无异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公司《2024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下属公司2025年度授信及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公司及下属公司2025年度授信及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8、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及下属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董事马琳女士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发表了审核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及下属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9、审议通过了《关于接受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或其他第三方无息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董事马琳女士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发表了审核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接受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或其他第三方无息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同步审议通过了管理层就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所出具的《关于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关于公司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1、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关联董事马琳女士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发表了审核意见。 《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3、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年审会计师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6、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详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中“公司治理”章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的相关内容。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的公司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为: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础工资和绩效工资组成,基本工资按月发放,绩效工资根据个人绩效考核结果浮动发放。 关联董事贺德勇、徐业香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17、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包括申报事宜、融资方案制定和实施,协议合同和文件的签署和修改等。授权期限为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8、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5年5月21日(星期三)下午14:30在南京市江宁区苏源大道19号九龙湖国际企业总部园C4栋7楼会议室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3、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4、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会议决议; 5、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514 证券简称:宝馨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5 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司决定于2025年5月21日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提议召开,会议的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5月21日(星期三)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5月21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21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21日上午9:15至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现场会议地点: 南京市江宁区苏源大道19号九龙湖国际企业总部园C4栋7楼 (六)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表决为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同时,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七)参加会议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八)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14日(星期三) (九)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截至2025年5月14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参见附件2),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如下议案 ■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7、8,关联股东须回避表决,并且不得代理其他股东行使表决权。议案6、12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应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要求,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票单独计票,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时间:2025年5月19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4:00 (二)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有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凭证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和个人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和委托人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须在2025年5月19日前送达公司证券部),不接受电话登记。 (三)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邮寄地址:南京市江宁区苏源大道19号九龙湖国际企业总部园C4栋7楼宝馨科技,证券部,邮编211102(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四)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咨询:公司证券部 联 系 人:陈康艳 联系电话:0512-66729265 传 真:0512-66163297 邮 箱:zqb@boamax.com (五)参加会议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将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514 2、投票简称:宝馨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5月2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21日上午9:15至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对本人(本单位)未做具体指示的议案,受托人享有表决权,并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止。 ■ 注: 1、各选项中,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栏中用“√”选择一项,多选无效,不填表示弃权。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上述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法人股东盖章(公章):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及股份性质: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3: 股东登记表 截至2025年5月14日下午3:00交易结束时本人(或本单位)持有宝馨科技(002514)股票,现登记参加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 证券代码:002514 证券简称:宝馨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4 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5年4月14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5年4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的监事人数为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其中监事吕东芹女士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宗珊珊女士主持,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表决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中的数据已经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喜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验证并出具了《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鉴于202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状况,为了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2024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上述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等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4年年度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基本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管理的要求。公司将不断完善各项内部控制流程,进一步加强内部控制管理。中喜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审计,并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监事会认为中喜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监事会对此无异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24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下属公司2025年度授信及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公司及下属公司2025年度授信及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7、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及下属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及下属公司(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银行授信担保是为支持公司及下属公司的发展,有助于解决公司及下属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及下属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及下属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了《关于接受控股股东及关联方或其他第三方无息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或其他第三方拟为公司提供无息借款,是为了更好地促进公司业务发展,降低公司资金成本,有利于保障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且无需公司提供任何担保,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接受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或其他第三方无息借款暨关联交易的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接受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或其他第三方无息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能够锁定成本,减少部分汇兑损益,降低财务费用,以降低成本及经营风险。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监事会同步审议通过了管理层就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所出具的《关于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关于公司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确保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自有闲置资金适度进行低风险的投资理财业务,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会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和持续经营能力。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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