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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及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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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是否失信被执行人:否 2、绵阳市安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700708959540X 住所:绵阳市永兴镇狮子山村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注册资本:5,500万元 法定代表人:聂勇 经营范围: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5年3月31日,安达建设未经审计的总资产约51,209万元,净资产约10,149万元;2025年1-3月,安达建设实现营业收入约9,573万元,净利润约77万元。 关联关系:安达建设的实际控制人聂勇系公司实际控制人安治富配偶的弟弟。 关联方是否失信被执行人:否 3、绵阳富临桃花岛酒店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700MA624BBF4K 住所:绵阳市经开区三江西路北段1号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500万元 法定代表人:黄城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住宿服务;餐饮服务;酒类经营;食品互联网销售;食品销售;游艺娱乐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会议及展览服务;婚庆礼仪服务;酒店管理;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棋牌室服务;游乐园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5年3月31日,桃花岛酒店未经审计的总资产约6,542万元,净资产约1,671万元;2025年1-3月,桃花岛酒店实现营业收入约1,084万元,净利润约59万元。 关联关系:四川绵阳富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临房产”)持有桃花岛酒店100%股权,富临集团持有富临房产70%股权。 关联方是否失信被执行人:否 4、绵阳临园宾馆有限责任公司富临大都会酒店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703MA624BKRX4 住所:绵阳市涪城区临园路东段68号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 法定代表人:肖瑞溪 经营范围: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5年3月31日,大都会酒店未经审计的总资产约15,559万元,净资产约12,574万元;2025年1-3月,大都会酒店实现营业收入约1,063万元,净利润约316万元。 关联关系:大都会酒店系绵阳临园宾馆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富临集团持有绵阳临园宾馆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 关联方是否失信被执行人:否 5、四川富临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7032054137819 住所:绵阳市涪城区安昌路66号四楼19号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张丽华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物业管理;招投标代理服务;房地产经纪;市场营销策划;五金产品零售;家用电器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日用百货销售;针纺织品销售;服装服饰零售;建筑材料销售;办公用品销售;珠宝首饰零售;农副产品销售;日用品销售;家具销售;家具安装和维修服务;文具用品零售;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皮革制品销售;图书管理服务;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工程管理服务;专用设备修理;通用设备修理;洗车服务;家政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城市绿化管理;居民日常生活服务;旅游开发项目策划咨询;护理机构服务(不含医疗服务);养老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停车场服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国内贸易代理;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广告制作;集贸市场管理服务;园区管理服务;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装卸搬运;国内货物运输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食品销售;建设工程施工;住宅室内装饰装修;餐饮服务;食品生产;现制现售饮用水(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5年3月31日,富临物业未经审计的总资产约14,038万元,净资产约2,643万元;2025年1-3月,富临物业实现营业收入约4,639万元,净利润约795万元。 关联关系:富临集团直接持有富临物业80%股权,通过全资子公司四川绵阳富临建筑材料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富临物业20%股权。 关联方是否失信被执行人:否 6、成都富临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07091676172 住所:成都市成华区府青路二段18号沙河新城12幢1楼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3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张丽华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物业管理;招投标代理服务;房地产经纪;市场营销策划;五金产品零售;家用电器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日用百货销售;针纺织品销售;服装服饰零售;建筑材料销售;办公用品销售;珠宝首饰零售;农副产品销售;日用品销售;家具销售;家具安装和维修服务;文具用品零售;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皮革制品销售;图书管理服务;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工程管理服务;专用设备修理;通用设备修理;家政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城市绿化管理;居民日常生活服务;旅游开发项目策划咨询;护理机构服务(不含医疗服务);养老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停车场服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国内贸易代理;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广告制作;集贸市场管理服务;园区管理服务;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装卸搬运;国内货物运输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食品销售;建设工程施工;住宅室内装饰装修;餐饮服务(不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现制现售饮用水。(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5年3月31日,成都物业未经审计的总资产约3,523万元,净资产约869万元;2025年1-3月,成都物业实现营业收入约989万元,净利润约144万元。 关联关系:富临物业持有成都物业100%股权,富临集团持有富临物业80%股权。 关联方是否失信被执行人:否 (二)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且经营情况正常,资信状况较好,在以往日常关联交易中均能履行合同约定,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四川中天洋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产品:天然气; 数额:采购金额不超过10,000万元; 定价:该关联交易定价系双方执行市场定价原则,价格公允,供应价格采用气价联动原则,即由中天洋根据市场行情定价,定价后双方应以书面形式对价格进行确认,据实结算。因此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亦不存在向公司输送利益的情形。 具体协议: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签订年度框架协议。 (二)绵阳市安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接受劳务:建筑工程施工服务; 数额:支付金额不超过14,500万元; 定价:该关联交易系双方依据市场化原则独立进行,价格公允,因此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亦不存在向公司输送利益的情形; 具体协议: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签订年度框架协议。 (三)绵阳富临桃花岛酒店有限公司 接受劳务:餐饮、住宿; 数额:支付金额不超过200万元; 定价:该关联交易系双方依据市场化原则独立进行,价格公允,因此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亦不存在向公司输送利益的情形; 具体协议: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签订年度框架协议。 (四)绵阳临园宾馆有限责任公司富临大都会酒店 接受劳务:餐饮、住宿; 数额:支付金额不超过200万元; 定价:该关联交易系双方依据市场化原则独立进行,价格公允,因此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亦不存在向公司输送利益的情形; 具体协议: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签订年度框架协议。 (五)四川富临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接受劳务:物业服务; 数额:支付金额不超过10万元; 定价:该关联交易系双方依据市场化原则独立进行,价格公允,因此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亦不存在向公司输送利益的情形; 具体协议: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签订年度框架协议。 (六)成都富临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接受劳务:物业服务; 数额:支付金额不超过10万元; 定价:该关联交易系双方依据市场化原则独立进行,价格公允,因此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亦不存在向公司输送利益的情形; 具体协议: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签订年度框架协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5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为公司正常经营所必需,能够充分发挥关联方拥有的专业资源和优势,有利于公司经营发展。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关联交易,遵循公允原则,依据市场化原则独立进行,体现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造成影响,不会对上述关联方形成依赖,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经审议认为:公司2025年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业务经营需要,交易价格按照市场公允定价原则由双方共同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亦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依赖。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300432 证券简称:富临精工 公告编号:2025-024 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申请授信情况 为满足公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提升运营能力,公司及子公司(包含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各级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20,000万元(含)的综合授信,授信产品包括但不限于本外币借款、信用证、银行承兑、国内外保函及贸易融资、远期结售汇等。公司及子公司(包含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各级子公司)将以其合法拥有的财产为上述综合授信提供抵押、质押等。 以上综合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公司具体融资金额以公司在授信额度内,根据公司运营需求实际及最终与银行实际审批并签署的协议为准。具体授信银行、授信额度可以根据实际需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进行择优选取、调整或调剂。具体授信银行及对应的授信额度、授信品种、授信期限、担保方式以公司最终同银行签订的相关协议为准。授信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承兑汇票、保理、保函、开立信用证、票据贴现等。 上述授信及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综合授信额度及期限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担保期限以公司与各家银行签署协议为准,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在上述授信额度和期限内,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的各项法律文件,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人全权办理相关业务,不再对单一银行出具相关决议。 二、本次授信及担保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是为了进一步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优化内部资本结构,降低融资成本,有利于促进公司及子公司业务持续稳定发展。本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已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包含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各级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是为了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的资金需要,有利于公司日常经营,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已制定严格的审批权限和程序,能够有效防范风险。董事会同意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内容和审批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公司日常经营,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事项。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300432 证券简称:富临精工 公告编号:2025-025 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富临精工”)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就2025年度的担保情况进行预计,担保范围包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的下属子公司进行担保;以及,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各主体的互保,担保额度预计为150,000万元。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方式等具体担保条款,均以与债权人最终签署的合同确定。本次预计担保额度的授权期限为自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担保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任一时点的实际担保余额不得超过上述额度。在同一资产负债率类别下的担保总额范围内,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合理调剂上述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额度,无需另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批。前述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子公司包括截至目前已在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子公司以及在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担保额度预计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在担保额度范围内签署相关担保协议,授权期限与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相同。 二、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单位:万元 ■ 注:上表中担保方持股比例为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比例。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江西升华新材料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900351324998T 2、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地址:江西省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 4、法定代表人:杜俊波 5、注册资本:147,000万元 6、成立日期:2015年07月23日 7、营业期限:2015年07月23日至长期 8、经营范围:新材料的研发、生产、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股权结构:公司持有江西升华新材料有限公司79.57%的股权。 10、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11、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二)四川芯智热控技术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703MA7EBRLE4H 2、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地址: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吴家镇广福村龙惠路27号 4、法定代表人:胡胜龙 5、注册资本:9,989.29万元 6、成立日期:2021年12月31日 7、营业期限:2021年12月31日至长期 8、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检验检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微特电机及组件制造;微特电机及组件销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四川芯智热控技术有限公司65.42%的股权。 10、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11、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三)四川富临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922MACL0HB55J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注册地址:四川省遂宁市射洪市经济开发区河东大道6幢1层1号 4、法定代表人:杜俊波 5、注册资本:5,000万元 6、成立日期:2023年05月23日 7、营业期限:2023年05月23日至长期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第二、三类监控化学品和第四类监控化学品中含磷、硫、氟的特定有机化学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9、股权结构:四川富临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持有四川富临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100%的股权;江西升华新材料有限公司持有四川富临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00%的股权;公司持有江西升华新材料有限公司79.57%的股权。。 10、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11、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及子公司目前尚未签订具体担保协议,以上预计担保额度是公司根据日常经营及项目建设资金需要测算得出的结果,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方式等内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公司管理层将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担保额度内办理具体担保事宜。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充分考虑了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有利于充分利用及灵活配置公司担保资源,解决子公司日常经营及项目建设资金需求,有利于提高公司经营效率和盈利水平。本次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经营管理风险处于公司有效控制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董事会同意本次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5年3月31日,本公司及子公司累计担保余额为101,000万元,占公司2024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23.48%。本次预计新增担保额度49,000万元生效后,公司及子公司已审批的有效担保额度为150,000万元,占公司2024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34.88%。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况,不存在逾期担保、诉讼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300432 证券简称:富临精工 公告编号:2025-026 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注册资本情况 鉴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股份39.60万股已于2024年11月18日上市流通,公司总股本由1,220,861,316股增加至1,221,257,316股,公司注册资本由1,220,861,316元变更为1,221,257,316元。 根据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公司将以总股本1,221,257,31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00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22,125,731.6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4股,合计转增488,502,926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1,709,760,242股(最终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结果为准);不送红股。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鉴于公司拟对注册资本进行变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将对《公司章程》中涉及注册资本的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 三、其他说明 本次拟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向公司工商登记机关办理相关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等手续,并且授权董事会及办理人员按照公司工商登记机关提出的审批意见或要求,对相关条款进行必要的修改,相关修订内容以工商登记机关最终核准为准,上述修改对公司具有法律约束力。 特此公告。 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300432 证券简称:富临精工 公告编号:2025-027 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的届次: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5月19日(星期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5月19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9日上午9:15-9:25,上午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9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股东可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8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日下午15:00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四川省绵阳市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凤凰中路37号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2025年4月29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告。 议案5、议案13为特别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单独计票并进行披露。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5年5月8日(星期四)9:30-11:30时和14:00-17:00时。 2、登记地点:四川省绵阳市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凤凰中路37号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3、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持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复印件,非股东本人参会的需出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见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电子邮件请在2025年5月8日17:00前送达证券事务部。来信请寄:四川省绵阳市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凤凰中路37号。邮编:621000(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信函或电子邮件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于会议召开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到场参会,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约登记者出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华崴 联系电话:0816-6800673 电子邮箱:fljgzqb@fulinpm.com 通讯地址:四川省绵阳市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凤凰中路37号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邮政编号:621000 2、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50432 2、投票简称:富临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5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上午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19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5月19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授权委托书下载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三: 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 证券代码:300432 证券简称:富临精工 公告编号:2025-028 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及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将2024年度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及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概述 为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情况,本着谨慎性原则,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范围内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各类资产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范围和总金额 公司2024年度全年对相关资产计提的减值准备合计为7,588.5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一)应收款项坏账准备 2024年度公司计提应收款项坏账准备4,285.48万元,包括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如下: 公司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 (二)存货跌价准备 2024年度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3,303.06万元,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下: 期末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后,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提或调整存货跌价准备。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四、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单位:万元 ■ 注:公允价值下降以“-”号代替 五、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对公司影响 2024年度计提减值准备合计7,588.54万元,减少公司2024年度利润总额7,588.54万元,减少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218.78万元,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度公司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减少23,071.49万元,同时导致公司其他综合收益减少23,071.49万元,并相应减少公司报告期期末的资产净值,对公司报告期的经营现金流没有影响,亦不影响当期损益。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主要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已经专业机构评估。 公司本次减值准备计提遵守并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法规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依据充分,计提后能够公允、客观、真实的反映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300432 证券简称:富临精工 公告编号:2025-029 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通知》(财会〔2024〕24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8号》”)的相关规定进行的相应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ー、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24年12月,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规定对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一一或有事项》有关规定,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预计负债”科目,并相应在利润表中的“营业成本”和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负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预计负债”等项目列示。该解释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二)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有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釆用追溯调整法对可比期间的财务报表进行相应调整,并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相关情况。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300432 证券简称:富临精工 公告编号:2025-031 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4年度和2025年第一季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25年5月19日(星期一)下午16:00-17:00在全景网举行2024年度和2025年第一季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本次网上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天下”(http://rs.p5w.net)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王志红先生、总经理王军先生、副董事长兼董事会秘书李鹏程先生、财务总监岳小平先生、独立董事潘鹰先生、证券事务代表徐华崴女士。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本次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前访问http://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进行提问。公司将在本次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 (问题征集专题页面二维码) 敬请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300432 证券简称:富临精工 公告编号:2025-017 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24日以通讯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并于2025年4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王志红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一、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公司独立董事潘鹰先生、步丹璐女士、肖世德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公司董事会依据独立董事提交的《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对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董事会审议了总经理提交的《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认为2024年度公司经营管理层有效地执行了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各项决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全体董事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全体董事一致认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基准日为2024年12月31日)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2024年度审计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24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47,024.49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47.02%;实现利润总额46,422.4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65.83%;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9,677.9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73.11%。《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96,779,408.41元,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238,612,778.89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中可供分配的利润为122,636,005.19元,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860,327,874.52元。 基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良好预期,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发展现状及2024年度的盈余情况,为积极回报全体股东并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为:以公司2024年12月31日总股本1,221,257,316股为基数(实际股数以股权登记日股份数为准),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00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22,125,731.6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合计转增488,502,926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1,709,760,242股(最终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结果为准);不送红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9)。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结合自身经营特点和风险因素,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为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保密、经营管理合法合规等提供了保证。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保荐机构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保荐机构出具的核查意见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报告》。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情况。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保荐机构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证券与衍生品投资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2024年度,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规定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未出现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行为。 保荐机构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为维持公司审计工作的稳定性、持续性,公司董事会同意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年度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并向董事会提交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公司董事会对此进行评估并出具了《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的议案》 结合公司非独立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职责、工作量及同行业相关人员薪酬水平,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拟定了2025年度公司非独立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基本薪酬及津贴合计不超过428万元,2025年绩效薪酬根据年终考核,另行发放。经董事会确认,监事2025年度基本薪酬及津贴合计不超过67万元,2025年绩效薪酬根据年终考核,另行发放。上述人员2025年度奖金根据年终考核确定,另行发放。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王志红、王军、李鹏程、岳小平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独立董事津贴及费用事项的议案》 2025年度独立董事津贴为每人人民币8万元整,独立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差旅费以及按公司章程行使职权所需费用,可在公司据实报销。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潘鹰、步丹璐、肖世德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因业务发展及日常经营需要,2025年度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西升华新材料有限公司的子公司四川富临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锂电正极材料二期项目拟向关联方四川中天洋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采购天然气,预计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10,000万元。公司及子公司绵阳富临精工新能源有限公司、四川富临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拟接受绵阳市安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劳务服务(建筑工程施工服务),预计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14,500万元。2025年度公司拟接受绵阳富临桃花岛酒店有限公司、绵阳临园宾馆有限责任公司富临大都会酒店、四川富临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成都富临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劳务服务预计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420万元。2025年预计的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24,920万元。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订相关法律文件。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3)。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王志红、聂丹、王明睿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提升运营能力,公司及子公司(包含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各级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20,000万元(含)的综合授信,授信产品包括但不限于本外币借款、信用证、银行承兑、国内外保函及贸易融资、远期结售汇等。公司及子公司(包含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各级子公司)将以其合法拥有的财产为上述综合授信提供抵押、质押等。 以上综合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公司具体融资金额以公司在授信额度内,根据公司运营需求实际及最终与银行实际审批并签署的协议为准。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及期限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担保期限以公司与各家银行签署协议为准,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在上述授信额度和期限内,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的各项法律文件,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人全权办理相关业务,不再对单一银行出具相关决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就2025年度的担保情况进行预计,担保范围包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的下属子公司进行担保;以及,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各主体的互保,担保额度预计为150,000万元。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方式等具体担保条款,均以与债权人最终签署的合同确定。本次预计担保额度的授权期限为自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担保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任一时点的实际担保余额不得超过上述额度。在同一资产负债率类别下的担保总额范围内,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合理调剂上述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额度,无需另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批。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在担保额度范围内签署相关担保协议,授权期限与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相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5)。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股份39.60万股已于2024年11月18日上市流通,公司总股本由1,220,861,316股增加至1,221,257,316股,公司注册资本由1,220,861,316元变更为1,221,257,316元。 根据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公司将以总股本1,221,257,31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00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22,125,731.6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合计转增488,502,926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1,709,760,242股(最终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结果为准);不送红股。 综上,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涉及注册资本的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向公司工商登记机关办理相关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等手续,并且授权董事会及办理人员按照公司工商登记机关提出的审批意见或要求,对相关条款进行必要的修改,相关修订内容以工商登记机关最终核准为准,上述修改对公司具有法律约束力。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6)。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5年5月19日(星期一)下午14: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27)。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全体董事认为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舆情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300432 证券简称:富临精工 公告编号:2025-018 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24日以电话及专人送达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并于2025年4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胡国英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一、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要求,从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出发,认真履行监督职责,促进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报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基准日为2024年12月31日)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2024年度审计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96,779,408.41元,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238,612,778.89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中可供分配的利润为122,636,005.19元,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860,327,874.52元。 基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良好预期,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发展现状及2024年度的盈余情况,为积极回报全体股东并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为:以公司2024年12月31日总股本1,221,257,316股为基数(实际股数以股权登记日股份数为准),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00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22,125,731.6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合计转增488,502,926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1,709,760,242股(最终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结果为准);不送红股。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结合自身经营特点和风险因素,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为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提供了保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保荐机构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保荐机构出具的核查意见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情况。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违规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真实、客观、准确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实际情况。 公司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保荐机构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证券与衍生品投资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2024年度,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规定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未出现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行为。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核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会计报表审计资格,能够为公司提供相应的服务。同意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的议案》 结合公司非独立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职责、工作量及同行业相关人员薪酬水平,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拟定的公司2025年度公司非独立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与公司实际相符。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独立董事津贴及费用事项的议案》 2025年度独立董事津贴为每人人民币8万元整,独立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差旅费以及按公司章程行使职权所需费用,可在公司据实报销。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因业务发展及日常经营需要,2025年度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西升华新材料有限公司的子公司四川富临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锂电正极材料二期项目拟向关联方四川中天洋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采购天然气,预计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10,000万元。公司及子公司绵阳富临精工新能源有限公司、四川富临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拟接受安达建设劳务服务(建筑工程施工服务),预计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14,500万元。2025年度公司拟接受绵阳富临桃花岛酒店有限公司、绵阳临园宾馆有限责任公司富临大都会酒店、四川富临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成都富临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劳务服务预计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420万元。2025年预计的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24,920万元。 公司2025年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业务经营需要,交易价格将按照市场公允定价原则由双方共同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及内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要求。监事会同意公司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提升运营能力,公司及子公司(包含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各级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20,000万元(含)的综合授信,授信产品包括但不限于本外币借款、信用证、银行承兑、国内外保函及贸易融资、远期结售汇等。公司及子公司(包含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各级子公司)将以其合法拥有的财产为上述综合授信提供抵押、质押等。公司本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就2025年度的担保情况进行预计,担保范围包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的下属子公司进行担保;以及,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各主体的互保,担保额度预计为150,000万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充分考虑了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经营管理风险处于公司有效控制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股份39.60万股已于2024年11月18日上市流通,公司总股本由1,220,861,316股增加至1,221,257,316股,公司注册资本由1,220,861,316元变更为1,221,257,316元。 根据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公司将以总股本1,221,257,31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00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22,125,731.6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合计转增488,502,926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1,709,760,242股(最终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结果为准);不送红股。 综上,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涉及注册资本的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6)。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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