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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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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开展外汇及利率衍生品交易业务是为了更好地应对汇率和利率风险,锁定交易成本,降低经营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不从事以投机为目的的衍生品交易,但同时也会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操作风险、法律风险等。提醒投资者充分关注投资风险。 一、投资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 公司进出口业务主要采用外币结算,受国际政治、经济不确定因素影响较大。在人民币汇率双向波动及利率市场化的金融市场环境下,为规避进出口业务和外币借款等所面临的汇率和利率风险,有必要开展外汇及利率衍生品交易业务。 基于公司商品进出口业务、外币贷款等外汇业务金额、相关业务经营周期等情况,结合公司的资金管理要求和日常经营需要,公司拟通过开展外汇及利率衍生品交易业务来化解经营及融资业务衍生的本外币资产和负债面临的汇率或利率风险。 2、投资金额 投资期限内任一时点余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合计不超过35亿美元(其他币种按当期汇率折算成美元汇总)。 3、交易方式 公司董事长组织建立领导小组,作为管理外汇及利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决策机构,按照公司已制定的《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以及相关业务规则、流程进行操作。 公司将于境内及新加坡、中国香港开展外汇及利率衍生品交易,业务金额和业务期限与预期外汇收支期限相匹配,用以管理境内及新加坡、中国香港子公司的汇率及利率风险。投资种类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外汇期货、货币掉期、利率互换、利率期权等,交易对手为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或由所在国家、地区金融监管机构批准,具有外汇及利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机构。 4、投资期限 投资期限为自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二、审议程序 2025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及利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基于公司商品进出口业务、外币贷款等外汇业务金额、相关业务经营周期等情况,预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5年度开展外汇及利率衍生品交易业务,投资期限内任一时点余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合计不超过35亿美元(其他币种按当期汇率折算成美元汇总)。投资期限为自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1、投资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外汇及利率衍生品交易业务是为了更好地应对汇率和利率风险,锁定交易成本,降低经营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不从事以投机为目的的衍生品交易。公司已充分考虑结算便捷性、交易流动性、汇率波动性等因素以及相关国家和地区开展交易的政治、经济和法律等风险,但同时交易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主要风险如下: (1)市场风险:外汇及利率衍生品交易合约汇率、利率与到期日实际汇率、利率的差异将产生交易损益。在外汇及利率衍生品的存续期内,每一会计期间将产生重估损益,至到期日重估损益的累计值等于交易损益。 (2)操作风险:在开展外汇及利率衍生品交易业务时,如发生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报备及审批,或未准确、及时、完整地记录交易业务信息,将可能导致衍生品业务损失或丧失交易机会。 (3)法律风险:在开展外汇及利率衍生品交易业务时,存在交易人员未能充分理解交易合同条款和产品信息,导致交易业务不符合法律规定或者产生外部法律纠纷事件从而造成企业损失。 2、风控措施 (1)开展外汇及利率衍生品交易业务以锁定成本、规避和防范汇率、利率风险为目的,禁止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投机、套利交易。 (2)制定相关业务规则及流程并严格执行,通过实行授权、岗位牵制和内部审计等措施进行风险控制。 (3)与具有合法资质的机构开展相关业务,并将审慎审查签订的相关合约条款,以防范法律风险。 (4)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及业务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综合素质,形成高效的风险处理程序。 四、对公司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开展外汇及利率衍生品交易业务是为了实现稳健经营,有利于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降低外汇结算成本,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将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外汇及利率衍生品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财务报表相关项目。 五、备查文件 1、公司九届二十六次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28日 股票代码:000301 股票简称:东方盛虹 公告编号:2025-030 债券代码:127030 债券简称:盛虹转债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固定收益类或低风险等级的银行等金融机构理财产品。 2、投资金额:投资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7亿元。 3、特别风险提示: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购买固定收益类或低风险等级的银行等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理财产品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提醒投资者充分关注投资风险。 一、投资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 为合理利用暂时闲置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经营计划和资金使用情况,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现金管理。 2、投资金额 投资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7亿元。 3、投资方式 为控制风险,公司拟购买固定收益类或低风险等级的银行等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具体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 4、投资期限 根据公司资金安排情况,择机购买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5、资金来源 本次用于投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 二、审议程序 2025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等金融机构固定收益类或低风险等级理财产品,投资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7亿元。投资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公司委托理财内控制度》等规定,本次交易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1、投资风险分析 (1)公司拟购买的固定收益类或低风险等级银行等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资金安排情况,同时关注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理财产品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2、风险防范措施 (1)公司将本着严格控制风险的原则,对理财产品进行评估、筛选,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 (2)公司财务部门将建立台账,安排专人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暂时闲置资金适时开展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及业务开展,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备查文件 1、公司九届二十六次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28日 股票代码:000301 股票简称:东方盛虹 公告编号:2025-034 债券代码:127030 债券简称:盛虹转债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当年累计新增借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对公司2025年1-3月累计新增借款予以披露,具体情况如下: 截至2024年末,公司经审计合并口径的净资产为374.72亿元,借款余额为1,306.23亿元。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未经审计的借款余额为1,390.77亿元。 公司2025年1-3月新增借款分类明细如下: ■ 公司2025年1-3月新增借款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属于公司正常经营活动范围。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经营状况稳健、各项业务经营情况正常,所有债务均按时还本付息,上述新增借款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偿债能力无重大不利影响。 上述财务数据除2024年年末的净资产及借款余额为经审计的合并口径数据外,其余数据均为未经审计的合并口径数据,敬请投资者注意。 特此公告。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28日 股票代码:000301 股票简称:东方盛虹 公告编号:2025-035 债券代码:127030 债券简称:盛虹转债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江苏盛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虹科技”)的一致行动人盛虹石化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虹石化”)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107,492,803股,占公司总股本(以2025年4月25日公司总股本6,611,222,758股为计算基数,下同)的16.75%。 公司近日接到股东盛虹石化通知,盛虹石化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质押业务。本次股份质押后,盛虹石化累计质押公司股份数量为36,000,000股,占其持股数量的3.25%,占公司总股本的0.54%。 一、本次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 盛虹石化本次质押股份主要用于为东方盛虹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企业之部分员工第三期增持计划成立的信托计划、东方盛虹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成立的信托计划、东方盛虹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成立的信托计划提供质押担保。具体质押到期日以实际办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为准。 2、本次质押股份不存在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3、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2025年4月25日,盛虹石化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 除前述盛虹石化质押股份的情况外,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均未质押。 本次盛虹石化质押股份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占其持股总数的0.82%。 二、其他说明 盛虹石化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资金偿还能力,本次质押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实质性影响。上述质押事项如若出现其他重大变动情况,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披露。 三、备查文件 1、股份质押登记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 特此公告。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28日 股票代码:000301 股票简称:东方盛虹 公告编号:2025-036 债券代码:127030 债券简称:盛虹转债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举行2024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于2025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深入、全面地了解公司情况,公司决定于2025年5月20日举行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 一、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20日(星期二)下午15:00-16:00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https://www.ir-online.com.cn/)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二、出席人员 出席本次网上业绩说明会的人员:公司副董事长、常务副总经理计高雄先生,独立董事任志刚先生,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杨天威先生,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王俊先生将在线与投资者交流。 三、参会方式 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互动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于2025年5月20日(星期二)下午15:00-16:00通过网址https://eseb.cn/1lXBLL88As8或使用微信扫一扫以下小程序码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投资者可于2025年5月20日前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 特此公告。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28日 股票代码:000301 股票简称:东方盛虹 公告编号:2025-020 债券代码:127030 债券简称:盛虹转债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5年4月16日以专人送出、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5年4月2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时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之“第三节”、“第六节”部分内容介绍。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时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之“第三节”、“第四节”、“第六节”部分内容介绍。 本报告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的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并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本报告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时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之“第十节”内容介绍。 本报告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报告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22)同时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 5、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独立董事许金叶先生、袁建新先生、任志刚先生回避本次表决。 董事会依据公司三位独立董事分别提交的《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报告》,编写了《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同时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缪汉根先生、计高雄先生回避本次表决。邱海荣先生于2024年1月-10月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亦回避本次表决。 本报告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4年度审计报告,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296,841,255.74元,母公司2024年度实现净利润为-637,393,618.09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3,443,519,405.76元,母公司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496,955,562.37元。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4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3)同时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本报告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同时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 9、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报告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报告》同时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 10、审议通过了《关于支付2024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按审计工作的质量要求和双方商定的时间完成了年度审计工作。 经商议,公司拟支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年度审计费用共计438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378万元,内控报告审计费用60万元。 本议案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时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拟聘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7)之“二、审计收费”部分内容介绍。 11、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规定要求变更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及前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同时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 1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计提依据充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真实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 本议案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5)同时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 13、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报告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同时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26)同时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 本报告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4、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暨2024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报告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暨2024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同时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 15、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评估报告暨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评估报告暨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同时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 16、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聘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拟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具体费用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审计机构的工作量、市场价格等,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 本议案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拟聘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7)同时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5-2027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为健全和完善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积极回报投资者,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的理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盈利能力、经营发展规划、股东回报等因素,制订《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5-2027年)》。 《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5-2027年)》同时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8、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生产经营计划,本着谨慎原则,预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5年度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投资期限内任一时点保证金余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包括交割当期头寸而支付的全额保证金在内)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8亿元(其他币种按当期汇率折算成人民币汇总)。投资期限为自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本议案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8)同时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9、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及利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基于公司商品进出口业务、外币贷款等外汇业务金额、相关业务经营周期等情况,预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5年度开展外汇及利率衍生品交易业务,投资期限内任一时点余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合计不超过35亿美元(其他币种按当期汇率折算成美元汇总)。投资期限为自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本议案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开展外汇及利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9)同时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合理利用暂时闲置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经营计划和资金使用情况,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现金管理。投资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7亿元。投资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0)同时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 21、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决定于2025年5月21日(星期三)下午14:00在公司会议室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31)同时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 22、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报告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32)同时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28日 股票代码:000301 股票简称:东方盛虹 公告编号:2025-031 债券代码:127030 债券简称:盛虹转债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是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是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的。本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会议决定于2025年5月21日召开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无需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必要程序。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2025年5月21日(星期三)下午14:00开始。 (2)网络投票: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21日9:15至9:25,9:30至11:30,13:00至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21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14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于2025年5月14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盛泽镇登州路289号国家先进功能纤维创新中心研发大楼,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案编码: ■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二)披露情况: 议案的具体内容已同时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 (三)特别强调事项: 1、上述议案均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单独计票并披露。 2、议案8为特别决议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有效持股凭证(委托出席者持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为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的,需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5年5月16日(星期五),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3、登记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盛泽镇登州路289号国家先进功能纤维创新中心研发大楼西楼8F,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5、会议联系方式: 会务常设联系人:李成浩,电话号码:0512一63573480,传真号码:0512一63552272,电子邮箱:tzzgx@jsessh.com。 公司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盛泽镇登州路289号国家先进功能纤维创新中心研发大楼西楼,邮政编码:215228。 6、会议召开时间、费用:会议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九届二十六次董事会决议; 2、公司九届十五次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28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301”,投票简称为“东盛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5月2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21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5月21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并按照本单位(个人)意见代理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明确投票意见指示见下表: ■ 注:对于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作出具体指示,被委托人(有权□ 无权□)代表本人进行表决。(请委托人在权限的选项处打“√”。若委托人未进行选择,则视为代理人无权代表委托人就该项议案进行表决。) 委托人名称及签章(法人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持有股份的性质和数量: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 年 月 日,有效期限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股票代码:000301 股票简称:东方盛虹 公告编号:2025-021 债券代码:127030 债券简称:盛虹转债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5年4月16日以专人送出、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5年4月2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监事5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倪根元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同时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 本报告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的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并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时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之“第十节”内容介绍。 本报告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4年度审计报告,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296,841,255.74元,母公司2024年度实现净利润为-637,393,618.09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3,443,519,405.76元,母公司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496,955,562.37元。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4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3)同时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发表专项审核意见如下: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编制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比较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运行及监督情况。 《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同时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 5、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解释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进行的,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同时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 6、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发表专项审核意见如下: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计提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要求,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后更能公允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 《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5)同时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 7、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发表专项审核意见如下: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同时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26)同时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5-2027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为健全和完善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积极回报投资者,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的理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盈利能力、经营发展规划、股东回报等因素,制订《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5-2027年)》。 《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5-2027年)》同时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发表专项审核意见如下: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32)同时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5年4月28日 股票代码:000301 股票简称:东方盛虹 公告编号:2025-022 债券代码:127030 债券简称:盛虹转债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一一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就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2年8月18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发行GDR并在瑞士证券交易所/伦敦证券交易所上市及转为境外募集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关于发行GDR并在瑞士证券交易所/伦敦证券交易所上市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议案。 2022年9月5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发行GDR并在瑞士证券交易所/伦敦证券交易所上市及转为境外募集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关于发行GDR并在瑞士证券交易所/伦敦证券交易所上市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议案。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了《关于核准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全球存托凭证并在瑞士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151号)。根据该批复,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司发行全球存托凭证(Global Depositary Receipts,以下简称“GDR”)所对应的新增A股基础股票不超过434,926,886股,按照公司确定的转换比例计算,GDR发行数量不超过43,492,688份。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瑞士证券交易所监管局(SIX Exchange Regulation AG)批准,公司发行的GDR于2022年12月28日(瑞士时间)在瑞士证券交易所上市,GDR证券全称:Jiangsu Eastern Shenghong Co., Ltd.;GDR上市代码:DFSH。本次发行的GDR共计39,794,000份,对应的基础证券为397,940,000股本公司A股股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约为7.18亿美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于发行日当日到账,扣除基础承销费用后实际到账金额约为7.15亿美元。公司GDR所募集资金净额折合人民币498,462.55万元(2022年12月28日中国人民银行外汇交易中心公布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为1美元对应人民币6.9681元)。 根据GDR发行的《招股说明书》,GDR所得款项净额的约35%将用于扩大新能源新材料的产能或建设新产品产能;所得款项净额的约25%将用于发展垂直整合炼化业务能力,包括支持公司从全球市场采购上游原材料;所得款项净额的约20%将用于寻求潜在投资、并购机会及发展中国大陆以外的管理及营销网络;所得款项净额的约10%将用于投资公司自身的研究,以提升公司的产品开发技术能力;所得款项净额的约10%将用作营运资金及其他一般公司用途。公司将对发售所得款项净额的用途具有广泛的酌情权。上述预期收益用途代表公司对当前计划和业务条件的意图,并可能根据业务计划、条件、监管要求和当前市场条件以及与业务战略一致并符合适用法律的方式而改变。上述所得款项的预期用途为公司基于当前计划及业务状况的意向,并可能根据商业计划、情况、监管要求和当时的市场情况,以符合其商业策略及适用法律的方式作出变动。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制定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确保资金使用安全,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于2019年6月18日召开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于2020年7月30日召开202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1、募集资金专户设立情况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GDR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2022年12月GDR募集资金存放专户的余额: 单位:美元 ■ 注: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故用于存放GDR募集资金的银行账户已销户。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GDR所募资金已使用71,560.68万美元,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占比约100.04%,超出25.75万美元,系募集资金账户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及扣除银行手续费后的净额,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公司已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不适用。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不适用。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不适用。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不适用。 (二)未达到计划进度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不适用。 (三)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资金投资 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不适用。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不适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于2025年4月27日经董事会批准报出。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28日 附表1: 2022年12月发行GDR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 单位:美元万元 ■ 注:根据《招股说明书》,GDR所得款项净额的约35%将用于扩大新能源新材料的产能或建设新产品产能;所得款项净额的约25%将用于发展垂直整合炼化业务能力,包括支持公司从全球市场采购上游原材料;所得款项净额的约20%将用于寻求潜在投资、并购机会及发展中国大陆以外的管理及营销网络;所得款项净额的约10%将用于投资公司自身的研究,以提升公司的产品开发技术能力;所得款项净额的约10%将用作营运资金及其他一般公司用途。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 单位: 美元万元 ■ 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股票代码:000301 股票简称:东方盛虹 公告编号:2025-033 债券代码:127030 债券简称:盛虹转债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始终重视投资者利益,牢固树立以投资者为本的理念,推动公司经营发展质量、投资价值以及可持续发展水平的提升,积极维护市场稳定。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公司于2024年3月2日披露了《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现将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坚持战略定力,坚守做强主业,深耕一体化发展 公司在石油石化、聚酯化纤与高端化工新材料领域深耕多年,依托三头并举的一体化化工原料供应平台,扎实推进“1+N”发展战略实施,不断强化下游产业链建设,公司在现有众多新能源新材料领域已形成自己独特的优势。截至2024年末,公司丙烯腈总产能104万吨/年,EVA总产能50万吨/年,MMA产能34万吨/年,均保持行业龙头地位;10万吨/年POE工业化装置建设按计划持续推进,持续打造EVA+POE的光伏新材料产业布局。 在扩大优势新能源新材料产品产能的同时,公司持续推进炼化下游高新产品的研发和生产,进一步拓宽公司新能源新材料领域产品矩阵,加速下游价值链延伸。2024年,公司PETG、EC/DMC、POSM及多元醇等多项新能源新材料项目陆续投产,其中公司围绕PETG聚酯新材料核心技术申报多项专利,成功打破国外产品技术垄断,产品主要原材料均来自公司一体化装置,实现从基础原料到高端新材料的完整闭环,产业一体化优势明显。 公司产品规划与部署充分发挥公司产业一体化优势,符合公司“1+N”发展战略,体现了公司聚焦新能源新材料领域,不断完善产业链和产品链的突出成果。公司持续深化下游发展,全力打造世界一流的能源化工企业,为新型工业化转型做出贡献。 二、秉承创新驱动未来,引领行业绿色智能化发展道路 公司坚持技术创新和数智化应用的深度赋能,夯实高质量发展基本盘。2024年,公司创新实践成果显著。在创新技术应用方面,公司应用碳捕集技术建成的全球首条“从二氧化碳到聚酯纤维”产业链,荣获“国际纺联可持续和创新奖”,为纺织行业可持续发展转型提供可行的解决方案;子公司江苏斯尔邦石化有限公司凭借技术工艺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的光伏级EVA产品,获评工信部“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在创新智能化方面,子公司江苏盛虹石化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石化产业集团”)PDH智能工厂项目荣获“2023中国自动化领域年度最具影响力工程项目”,该项目是国内首家实现全面智能化生产和数字化操作的生产装置,达成了先进工艺技术和智能化技术的深度融合,赋能构建高效率、高质量、低成本的运营体系。 公司秉承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坚持新质生产力就是绿色生产力,积极规划低碳绿色环保项目,创新打造绿色产业链。2024年,公司绿色生产体系不断优化,石化产业集团成为行业首家接收利用核电蒸汽的企业,子公司江苏芮邦科技有限公司入选江苏省首批碳达峰碳中和试点名单,持续为行业可持续发展树立标杆;绿色产品体系不断丰富,截至2024年末,公司拥有行业内首条10万吨/年“二氧化碳制绿色甲醇”的绿色负碳产业链,以及约60万吨/年再生聚酯长丝产业链,真正实现废物循环利用。公司积极践行新质生产力发展要求,走出了一条以资源综合利用为纽带,互联互通、共生共赢的绿色低碳发展新模式。 三、坚持规范运作,提升公司治理效能 2024年,公司加强并完善内控制度建设,拟定、修订了《市值管理制度》《关联交易制度》《委托理财内控制度》《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治理制度。公司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性文件要求,建立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不断完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相关制度。公司制定各项会议的议事规则,进一步明确各层级的权责范围,持续优化“三会一层”的现代企业治理架构,不断完善各职能部门、子公司的职责,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内控体系。 公司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外部董事4名。董事会成员多元化特征明显,具有知识结构、专业素质及经验等方面的互补性,为公司带来更全面、更多元的视角。2024年,公司共召开4次股东大会、13次董事会、6次监事会、7次审计委员会、3次提名委员会、2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1次战略委员会、2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的议案均获得通过。 四、注重股东回报,“共同成长”方为共赢 公司兼顾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的同时,高度重视对股东持续、稳定、合理的投资回报,以实际行动回馈广大股东。为切实保障投资者利益,坚持积极回报股东,公司制定了《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2-2024年)》,并严格执行股东回报规划及利润分配政策,综合考虑公司所处发展阶段、未来投资计划及资金需求等因素,制定合理、持续的利润分配政策,积极回报投资者。公司充分运用现金分红等措施与全体股东共享发展的红利,稳定市场,提振信心。2024年,公司实施了2023年度权益分派,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合计现金分红约6.61亿元(含税)。 此外,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坚定信心及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同时为提振投资者信心,切实维护中小股东利益和市场稳定,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公司控股股东江苏盛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盛虹石化集团有限公司、盛虹(苏州)集团有限公司计划自2024年11月14日起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合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0亿元、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截至2024年末,江苏盛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盛虹石化集团有限公司、盛虹(苏州)集团有限公司已合计增持公司股份65,662,298股。 未来,公司将牢固树立回报股东意识,统筹考虑公司战略发展、经营业绩与股东回报的动态平衡,落实推进持续稳定的股东价值回报机制,增强广大投资者的获得感,彰显公司长期投资的价值。 五、构建多层次投资者关系,市值管理以价值传播为核心 公司建立公开、透明、多层次的市场沟通机制,与投资者进行全方位的主动交流,充分保证广大投资者的知情权,积极为投资者依法行使权利提供便利条件。公司全年共披露137份中文文件以及36份英文文件,在充分的信息披露基础上公司不断增强与投资者之间的双向互动交流,不断巩固与投资者之间的互信关系,持续以高质量投资者关系管理助力公司价值提升。 公司为投资者提供热线电话、投资者专用邮箱、深交所互动易平台等高效、便捷的沟通渠道,并由专人负责解答回复,充分保障沟通的专业性和时效性。2024年,公司在定期报告披露后,及时组织投资者交流会议,向市场解读公司最新的生产经营状况,帮助投资者了解公司最新动态;积极参与各类型投资者策略交流会议,倾听资本市场声音,全面提升投资者价值感知。通过多层次的沟通渠道,公司认真听取投资者对公司战略及发展的建议和意见,维护好投资者与公司之间的长期信任关系,形成良性互动循环,从而为公司树立诚信、开放、包容的资本市场形象,充分做好公司的“价值传播”工作。 特此公告。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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